跳转到内容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བོད་རང་སྐྱོང་ལྗོངས་ལྷ་ས་གྲོང་ཁྱེར་འབྲིང་རིམ་མི་དམངས་ཁྲིམས་ཁང་།
主要领导
院长马方
?级高级法官
机构概况
上诉法院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业务上级机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组织上级机构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机构类型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级别副地厅级
授权法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组织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上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拉萨市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林廓东路49号
机构沿革
成立时间1965年9月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藏語བོད་རང་སྐྱོང་ལྗོངས་ལྷ་ས་གྲོང་ཁྱེར་འབྲིང་རིམ་མི་དམངས་ཁྲིམས་ཁ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沿革

[编辑]

该院于1965年9月经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设立。

机构设置

[编辑]

历任领导

[编辑]

知名案例

[编辑]
  • 2008年4月29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宣判大会,对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中的部分犯罪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宣判,两人获死刑,两人被判死缓。
  • 2001年,达娃次仁贩卖毒品案(一审15年徒刑,二审死刑,再审无期徒刑)

对应基层人民法院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