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锦绣山太阳宫法
外观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锦绣山太阳宫法》,简称锦绣山太阳宫法,于2013年4月1日在朝鲜第十二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七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规定锦绣山太阳宫是朝鲜民族的圣地,保卫锦绣山太阳宫不受侵犯是朝鲜国家的义务,“永久保存锦绣山太阳宫的工作”是“最重要的国家事业”。法律还规定,“将锦绣山太阳宫视为民族尊严的象征”是每个朝鲜公民的义务。法律规定,锦绣山太阳宫的供电、物资必须得到优先保障。另外规定了瞻仰锦绣山太阳宫的秩序。[1]
参考
[编辑]- ^ 朝鲜通过锦绣山太阳宫法 规定太阳宫为民族圣地. 中国新闻网. 2013-04-02 [2013-04-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4).
參考文獻
[编辑]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Translation: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锦绣山太阳宫法
- 北韓法令集 上 P.82 (PDF). [2019-06-1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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