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野合
外觀
可能的待擴充內容
[編輯]第四個義項
[編輯]在維基文庫中搜索相關內容,並添加到第四個義項中。——無瘋子 說胡話 癲狂史 2014年1月11日 (六) 08:42 (UTC)
第三個義項
[編輯]- (#)有保留:既然在中國古代「野合 (婚姻)」可指不合社會規範的婚姻,而在《後漢書·卷八十九·南匈奴傳》:「良騎野合,交鋒接矢。」也不排除可能是指「非預期的遇到敵人、正規戰以外的戰役」的遇合(球來就打、遇敵就戰)類似所謂游擊戰但偏向非預期性的,而未必是指現在所稱野外戰。--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1月23日 (四) 12:58 (UTC)
- 在下並不清楚此例子是否正確,例子也並非在下找到的;在下只是將以前的內容保留了下來而已。對於所舉例子是否符合義項,希望能找到來源以佐證。同時亦不影響其他用戶在維基文庫中找尋更多例子。--無瘋子 說胡話 癲狂史 2014年1月27日 (一) 02:43 (UTC)
「消歧義」還是「新義項」?
[編輯]Andante(討論 | 貢獻)與Ws227(討論 | 貢獻)意見相左(做出相反更改[1]和[2]),希望兩位在此討論一下。--無瘋子 說胡話 癲狂史 2014年1月27日 (一) 02:49 (UTC)
- (:)回應:是我的誤會。新編輯只微調一字:以改成能。編者不涉入字義或考古的評判,力求遵循三大方針。--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1月27日 (一) 16:2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