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臺灣鐵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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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et?
[編輯]請問"MA-Set"是什麼的縮寫?在國外好像大都使用"HEP(Head-End Power)"來代表供應客車的電源。--Will74205 10:32 2006年5月11日 (UTC)
就是所謂的馬達交流發電機組 MA-Set = Motor-Alternator Set。--Kiha58 14:35:04 2006年5月12日 (UTC)
車輛介紹
[編輯]這個條目太長了,頁面被車輛介紹佔得滿滿的,是不是應該考慮把車輛的部份統統分離成獨立頁面比較清爽呢?風流才子 07:30 2006年5月12日 (UTC)
- 贊成,而且其他部份好像太簡略了,須要擴充。--Will74205 21:40 2006年5月15日 (UTC)
大事記
[編輯]大事記從1908年一下就到1979年, 中間的請各位努力補充.--Kiha58 14:37:50 2006年5月12日 (UTC)
建議「事故」修改成「人員死傷事故」,只包括人員死傷意外。--Will74205 11:42 2006年11月22日 (UTC)
東部幹線需要製作新的面板嗎?
[編輯]我看了一下宜蘭線的面板,上面的起點是從八堵開始算起,不過東部幹線的發車站不是樹林嗎?那這樣東部幹線的實際起點是不是應該是樹林站?我個人是覺得可以用日本JR東京區域路線的分類方式,像總武線就再分中央線總武線各停、總武線快速兩條實際上營運的路線,東部的路線就可以在宜蘭線、北迴線、台東線和南迴線之外再分一個東部幹線的面板,不知道大家覺得怎麼樣???
PS:我個人覺得,台鐵列車的營運路線真的滿亂的,跟日本差很多.... --bigmorr 05:50 2006年9月22日 (UTC)
宜蘭線登記起點為基隆,不過已經沒有對號車會從基隆入宜蘭線,多由樹林調車場發車直通--蒼空 翔 有事點我 02:47 2006年10月4日 (UTC)
鐵道專題及其子專題重整
[編輯]Wikipedia talk:專題/鐵道#鐵道專題及其子專題重整--蒼空 翔 有事點我 05:49 2006年9月24日 (UTC)
關於意外列為大事紀
[編輯]- 個人認為就比例原則及關注度來看,將台鐵無重大死傷的意外列在百科全書上實屬不妥-尤其精簡過後的現今此條目。--winertai 03:02 2007年2月26日 (UTC)
- 同意! 依照台鐵的運行狀況來看, 如果要全列的話可能列不完了, 這些小事件實在不該列在百科上。 -- 風流才子 06:02 2007年2月26日 (UTC)
標準軌化
[編輯]本條目提到前代局長說要進行「標準軌化」, 但並無具體實施之方案, 故本內容是否應移往後面呢? 個人覺得這並不太可能真的實施, 所以並不需要放在條目序文。--風流才子 06:22 2007年4月9日 (UTC)
關於光華號
[編輯]光華號何時退役的?--石添小草 17:20 2004年4月8日 (UTC)
- 何時退役仍待查證,不過光華號尚未報廢的車輛,有一部份仍在花東線當普通車用
- 沒錯,1968年開始的光華號可是當時的特快車,台北到高雄只要四小時四十分 --Rickz 01:48 2004年4月9日 (UTC)
關於台鐵運務段
[編輯]運務段一段能否簡略一點,已經和其他條目內容有重疊了...--蒼空 翔 有事點我
臺灣鐵路管理局
[編輯]連官方都是用臺灣鐵路管理局,而不是台灣鐵路管理局,請不要亂改--Honmingjun--銘均 2010年9月2日 (四) 15:48 (UTC)
設置消歧義模板
[編輯]我在該條目內放置了一個連接到消歧義頁面的模板以便讀者能夠藉此快速查閱中港台三地的鐵路運輸信息。 模板樣式為
不過多次遭人回退且給出的理由都十分的摩棱兩可,故在此發起討論以期達成共識。--某人的移動城堡 2013年4月10日 (三) 13:50 (UTC)
(:)回應:台灣有好幾家鐵路業者,若是把捷運(地鐵)排除掉,也還有台鐵、台灣高鐵、林務局三家,所以這個模板擺在台灣鐵路運輸條目就可以了,台鐵條目再多此模板反而畫蛇添足。—大摩 —脳內活化中— 2013年4月10日 (三) 14:34 (UTC)
(:)回應 那就把條目中的連接改到模板里好了,不過我還是覺得加在條目里比較好,畢竟這是一個比較能夠方便讀者的措施,如果不全的話可以繼續在其他條目中添加,而不是把已有的刪掉不是麼?--某人的移動城堡 2013年4月10日 (三) 14:55 (UTC)
(:)回應包含台鐵的台灣軌道運輸不論就營運型態、軌道規格、運檢車輛等等等與「大中華」地區其餘軌道運輸極不相同,勉強來說,只有「地域」關係勉強可以湊個邊,就比例原則來說,個人以為是不用加上此模板。尤其,「大中華地區鐵路運輸」涉及無來源之自創區域概念;並無其文獻來源,恐有自創語句之嫌。若單以方便查詢而言,就輕易放置,那所有地理性條目均加列,恐有畫蛇添足之虞。另外,包含軌道交通行政屬公共治理一環,整合性索引仍宜有「統一管轄權」為限,這與經濟、文化、甚至種族不同。例如:可以說大中華經濟、兩岸三地經濟,總不能說大中華地區選舉、大中華地區政黨、大中華地區公車運輸、大中華地區廁所清掃...。最後,如果沒有記錯的話,類似爭議曾發生在Category:大中華XX上,就現有編輯朋友意見上,並無添加整合的共識--Winertai(留言) 2013年4月10日 (三) 16:00 (UTC)
(:)回應 其實把兩岸三地的同類條目並列還是很有意義的,畢竟在維基百科裡面很多與中港台的有關事務都被按地域拆開介紹了,雖然說三地的政府不同,但是在閱讀的時候往往還是會一起看一下。另外,t:亞洲模板就是用來製作「亞洲XX」的,同理,建立一個僅限於大中華地區鐵路信息的消歧義條目也沒有什麼不可以。我一開始也不想用「大中華」一詞,不過如果用「中國」一詞的話不用猜都知道會有噴子出來亂叫喚,原因想必你是懂的。另外如果維基百科的方針沒有明確禁止某些事項的話,那應該就是可以做的,維基百科並未禁止「大中華地區」一詞的使用,所以應該不會有什麼大問題,如果有什麼詞語能夠更好地代替「大中華地區」一詞,那我肯定改過去。--某人的移動城堡 2013年4月10日 (三) 17:26 (UTC)
(!)意見:我完全看不出這種純屬臺灣在地的條目為何要被迫跟其他國家地區混在一起?如果這種無聊泛濫的標準行得通,那也應該將臺灣、韓國、日本職棒併為「大東亞共榮圈職棒」;將臺灣、菲律賓、日本地震併為「花綵列島地震」;將臺灣、韓國、菲律賓選舉併為「亞太第三波民主化國家選舉」;將臺灣、印尼、南非、蘇利南古建築併為「前荷蘭帝國屬地古建築」;將臺灣、韓國、新加坡、香港銀行併為「亞洲四小龍銀行」;將臺灣、菲律賓、印尼、紐西蘭、夏威夷原住民併為「南島語系原住民」...總之,此舉既無必要性、亦無消歧義之正當理由、更無具體可行標準,實在沒有高於或特別於以上數例之存在價值。--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4月11日 (四) 12:17 (UTC)
(:)回應 既然這裡是維基百科,我就不談什麼兩岸政治了,免得傷感情。不過大中華地區的很多內容都是有共同點的,鐵路運輸也是如此,內地和香港是有鐵路連接的,另外台灣和大陸鐵路運輸早期都是中華民國政府承擔的,既然有上述聯繫,建一個新條目也不是沒有道理。我對鐵路運輸稍微有點興趣,所以建了一個消歧義條目。你要是對銀行、選舉、棒球和地震比較感興趣想建一些類似條目或許也是件不錯的事情呢。--某人的移動城堡 2013年4月11日 (四) 16:38 (UTC)
(:)回應您誤會了,Wildcursive兄發言重點在於包含大中華地區的消歧義並沒有那麼需要,存在了反而成為累贅。至於您提的中華民國政府承擔台鐵鐵路運輸乙事,以我從事相關鐵路運輸事業20年及小小研究經驗,1949年後台鐵運輸組織架構確實是來自中國東北地區,不過僅僅是官僚維修體制,後來也在電氣化後改變了。因此,個人以為台灣鐵路運輸方面實在無法以大中華地區為索引。--Winertai(留言) 2013年4月13日 (六) 01:49 (UTC)
(:)回應 我現在把連結移到文章尾部了,這樣既不影響閱讀,又可以幫助確實有此種需要的人,應該算是可以了。--某人的移動城堡 2013年4月13日 (六) 02:23 (UTC)
建議改名:「臺灣鐵路管理局」→「臺鐵」
[編輯]「臺灣鐵路管理局」 → 「臺鐵」:此文章內容是關於交通工具而非其管理單位。且根據維基百科:命名常規,交通工具名稱應使用最常見且不混淆的名稱 --Szqecs(留言) 2014年2月24日 (一) 09:16 (UTC)
- (!)意見:如果要更名的話,其實反而要仿效港鐵的編輯範例,將台鐵機構本體與鐵路服務進行條目分割。—大摩 —脳內活化中— 2014年2月26日 (三) 04:09 (UTC)
- (:)回應:也是可以啦,但我個人覺得沒必要,交給你囉。 --Szqecs(留言) 2014年2月26日 (三) 14:44 (UTC)
- (-)反對條目更名與分割。我本來也覺得台鐵條目可以仿效台灣高鐵或港鐵的例子,將機構本體與服務事業分割,但這兩個條目有其特殊性:台灣高鐵是BOT經營、港鐵則是經歷過兩鐵合併,台鐵都沒有這些歷程、而且其前身機構都有創建條目(臺灣鐵路 (清朝)、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鐵道部),分割條目的必要性不大。—大摩 —脳內活化中— 2014年3月4日 (二) 08:25 (UTC)
- (:)回應:也是可以啦,但我個人覺得沒必要,交給你囉。 --Szqecs(留言) 2014年2月26日 (三) 14:44 (UTC)
- (-)反對:行政機關名稱不可改為簡寫。福克大叔(留言) 2014年3月3日 (一) 01:51 (UTC)
- (-)反對,使用全稱裡面就有寫清楚,根本就沒有必要為此移動條目,我認為台鐵頁面持續重定向就好。--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4年3月3日 (一) 12:06 (UTC)
- 未完成:無共識。--Kolyma(留言) 2015年3月20日 (五) 15:40 (UTC)
建議改名:「臺灣鐵路管理局」→「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編輯]「臺灣鐵路管理局」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移動至該機關之全銜--tajvano(留言) 2014年5月26日 (一) 07:10 (UTC)
- (-)反對--儘量使用人、物或事項的最常見的名稱--Winertai(留言) 2014年5月27日 (二) 16:01 (UTC)
- (-)反對,意見同上,而且台鐵嚴格上不是政府機關,而是公法人形式的事業機構。—大摩 —脳內活化中— 2014年5月30日 (五) 11:52 (UTC)
- (!)意見:無論是其組織條例或其網站皆使用「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此一名稱,且若要使用其最常見之名稱,則「臺鐵」或俗寫之「台鐵」明顯較「臺灣鐵路管理局」常見。--tajvano(留言) 2014年6月2日 (一) 13:00 (UTC)
- (+)支持--臺鐵的官網上是寫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書呆~(留言)
- (=)中立--有點無解說實在的}老林黑店⇒Jason⇒Lin⇒ 2014年6月19日 (四) 04:08 (UTC)
- 未完成,無共識。—Chiefwei(論 - 編 - 歷) 2014年9月1日 (一) 08:05 (UTC)
- (+)支持--台鐵的確是屬於交通部之公營企業,使用正確名稱較好。--ElsaFrozen 2015年3月29日 (日) 07:24 (UTC)↑該用戶投票因超過時限而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
建議改名:「臺灣鐵路管理局」→「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編輯]「臺灣鐵路管理局」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不管在網站的法規及行政規則,還是組織條例及局長的設置,該局的名稱都是「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且根據慣例(如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等諸多案例,皆有加註,許多新聞也是稱該名稱,因此我建議更正名稱),----Aotfs2013 (留言) 2015年3月16日 (一) 08:28 (UTC)
- (+)支持,使用該機關全銜。--tajvano(留言) 2015年3月16日 (一) 09:47 (UTC)
- (=)中立:雖然不太贊成,但為了統一條目名稱,我不反對更名。—大摩 —脳內活化中— 2015年3月19日 (四) 03:21 (UTC)
- (-)反對儘量使用人、物或事項的最常見的名稱。以交通部網頁為例[1],未冠主管機關名稱的計出現5次,冠主管機關名稱的僅有1次。--Winertai(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11:38 (UTC)
- (:)回應: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是該局網站的正式名稱,而交通部理所當然是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的上級機關,又何須使用全稱?--Aotfs2013 (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12:03 (UTC)
- (:)回應:1.是1:5,不是0:5;故上級機關不使用全稱說法應不成立。2.從不否認冠名是正式名稱,此改名爭議應該是1.常用與2.正式名稱擇一,我投反對票理由是「常用」優「正式」。--Winertai(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12:14 (UTC)
- (:)回應:如果閣下的取捨標準是「常用」的話,也許應該考慮改為支持將本條目移動至「臺鐵」或「台鐵」而非維持現名,因為就google搜尋結果而言,此二者顯然較目前名稱常用。--tajvano(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13:57 (UTC)
- (:)回應:我的命名思考都是文式交集中最大集合,現行名稱優於簡化後的台鐵及口語不常出現的冠名組織名。--Winertai(留言) 2015年3月19日 (四) 18:18 (UTC)
- (=)中立:雖然不相同,但如果以該改名論點來說,這樣有不少條目需要更改,以我以前創立的東興發電廠,不就要改成台灣電力公司台東區營業處東興發電廠,台東農田水利會 就要改成 台灣台東農田水利會 ,以一般使用者來說不常見,以外部搜尋引擎搜尋時也可能造成搜尋不到相對應條目的問題。--Eric850130(留言) 2015年3月23日 (一) 22:16 (UTC)
- (:)回應:交通部旗下一級機關本來前面都有「交通部」,這已經是慣例了。----Aotfs2013 (留言) 2015年3月24日 (二) 08:26 (UTC)
- (+)支持:名從主人,是官方機構且有專用法規,法規有掛交通部銜就應該用。--LHD(留言) 2015年3月25日 (三) 09:23 (UTC)
- (+)支持:新竹車站的後站有停放台鐵的專用車,上頭有寫著「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表示這是官方用名。我建議將「臺灣鐵路管理局」更名為「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後,再將前者重定向至後者。--T Gordon Cheng(留言) 2015年3月28日 (六) 13:12 (UTC)
- (-)反對,同意Winertai的看法,現有的名稱也算是全稱的一種,這點符合WP:NC方針的需求,包含上級機關的全稱只要在條目首段提到就可以了,並不需要為此而改名。--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5年3月28日 (六) 16:35 (UTC)
- (:)回應:「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是名稱,交通部是名稱的一部分,不是上級機關的加「註」,臺鐵局也認為全稱應該是「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Aotfs2013 (留言) 2015年3月28日 (六) 20:03 (UTC)
- (:)回應:反對移動者從未否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是全稱,僅是現行名稱優於「簡化後的台鐵及口語不常出現的冠名組織名。」。--Winertai(留言) 2015年3月29日 (日) 02:52 (UTC)
- (+)支持:全銜機關名稱,無誤。《一片綠油油地 綠色執政真噁唷!》(留言) 2015年4月8日 (三) 11:13 (UTC)
這裡再提供個訊息,新修訂行政院組織法若通過,冠上組織名的交通及建設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一定更不常常出現於口語化的國語--Winertai(留言) 2015年4月9日 (四) 01:04 (UTC)
- (-)反對:這是第二次提案了,提案者似乎不管維基百科重視的「常見」原則,以自己認為的「最正式」到處移動條目。先前以有台北捷運萬大線弄到條目差點不見的例子,我相當不認同這種意識形態操作。--春日クリス 敲敲 2015年4月9日 (四) 19:08 (UTC)
- (:)回應 @Kasuga:奇怪,我是主角嗎?明明是以「支持」與「反對」進行討論,多數票支持我的提案,然後你又說「我自己認為」?「萬大線」後續處理失當也要遷就於我這個提案者?回歸討論主題,上個提案明顯沒有共識,根本沒有結論,因此我於資料確定後重新發起民主的討論,這樣的問題在?發起討論的目的不就是為了凝聚共識及表決嗎?請尊重討論結果及討論過程。----Aotfs2013 (留言) 2015年4月10日 (五) 20:55 (UTC)
- (:)回應@Aotfs2013:是,我是陳述我對你的觀察。從去年八月開始,你經手過的條目都出現一定程度的混亂:台中捷運模板、萬大線、很多條目的臺字(這個前人已經討論過很久了)、桃園機場捷運侵犯著作權的照片集、在非常多的村里條目提刪或貼{{notability}}等等...我覺得你對維基媒體的運作方式似乎還相當地不了解,然而你的主觀性跟動作卻是不小,看看你跟User:Liaon98、User:SElephant的筆戰或編輯戰,這些編者都比你在維基百科著墨更深、更久。另外,我會強調這次第二次是因為上面User:tajvano已經提案過一次,以無結論收場。你當然可以再提,但不覺得把重點放在其他方面的工作上會更有意義嗎?--春日クリス 敲敲 2015年4月10日 (五) 21:31 (UTC)
- (:)回應@Kasuga:重點是由人定的,在維基我認為沒有所謂輕重緩急,如你要針對我,我會建議你直接直走右轉前往我的個人討論。另本人與維基人Liaon98事後仍有「友好的往來(當然是我單方面認為)」,於同行評審和氣的進行討論,特此說明。----Aotfs2013 (留言) 2015年4月11日 (六) 11:30 (UTC)
- (:)回應 @Kasuga:奇怪,我是主角嗎?明明是以「支持」與「反對」進行討論,多數票支持我的提案,然後你又說「我自己認為」?「萬大線」後續處理失當也要遷就於我這個提案者?回歸討論主題,上個提案明顯沒有共識,根本沒有結論,因此我於資料確定後重新發起民主的討論,這樣的問題在?發起討論的目的不就是為了凝聚共識及表決嗎?請尊重討論結果及討論過程。----Aotfs2013 (留言) 2015年4月10日 (五) 20:55 (UTC)
- (-)反對,維基百科的命名原則是以「最廣為使用」為優先,而不是在考究最正確的名稱,最正確的全名可在條目首段開題時說明清楚。原則上條目名稱是索引用途為主,並不適合利用它來表達機關組織的所屬架構之類、應該是在內文中說明的功能。--泅水大象™ 訐譙☎ 2015年4月12日 (日) 09:52 (UTC)
- (?)疑問:我路過,想冒昧問一道問題。假如命名常規已明定「常用優先」,為何還會有人不斷地以「全銜命名」做為更名的理由?這不是擺明有人喜歡挑戰命名常規,甚至意圖想打破「常用優先」的規定,這就好像明知放火搶劫是犯法,路上還是那麼多人喜歡向法律挑戰,這種情況很難理解。假如這一切根本原因是有人明知故犯,浪費維基資源是來搞好玩的,這或許可以考慮請管理員列入破壞。--114.46.9.163(留言) 2015年4月13日 (一) 15:24 (UTC)
- (!)意見:同意樓上,這種做法已經近於破壞,懇請社群與管理員仲裁。--春日クリス 敲敲 2015年4月14日 (二) 00:36 (UTC)
- (?)疑問:我路過,想冒昧問一道問題。假如命名常規已明定「常用優先」,為何還會有人不斷地以「全銜命名」做為更名的理由?這不是擺明有人喜歡挑戰命名常規,甚至意圖想打破「常用優先」的規定,這就好像明知放火搶劫是犯法,路上還是那麼多人喜歡向法律挑戰,這種情況很難理解。假如這一切根本原因是有人明知故犯,浪費維基資源是來搞好玩的,這或許可以考慮請管理員列入破壞。--114.46.9.163(留言) 2015年4月13日 (一) 15:24 (UTC)
- (-)反對: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Kolyma(留言) 2015年4月18日 (六) 13:42 (UTC)
未完成--Gakmo(留言) 2015年4月18日 (六) 17:16 (UTC)
目前的臺灣鐵路管理局僅有部分在介紹機關及機關史,大部分都在介紹該局所轄的鐵路路網「臺灣鐵路」,在下認為應將比照其他鐵路系統案例,拆分為「臺灣鐵路管理局」(營運機構)及「臺灣鐵路」(經營的鐵路路網)兩條目為佳。歡迎討論,也很歡迎進入兩條目的草稿編輯。-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4日 (六) 15:54 (UTC)
- 臺灣鐵路不一定是臺灣鐵路管理局經營的,捷運與高鐵也是鐵路吧!?-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4日 (六) 16:26 (UTC)
- @克勞棣:條目名稱「臺灣鐵路」主要參考現臺灣鐵路管理局的資訊欄內容命名,如有其他更好意見歡迎提出;不過,在下認為,這個問題可由頁頂消歧異解決。-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4日 (六) 16:33 (UTC)
- 同意拆分,「臺灣鐵路」命名為「臺灣鐵路運輸」會更好。章節內容有點鬆散,可參考其他國家/地區的鐵路運輸。 --愚蠢的人類(留言) 2017年2月4日 (六) 16:35 (UTC)
- 既然拆分了,「臺灣鐵路運輸」應該包含其他公司/組織營運的鐵路、建造中、計劃建造的鐵路等。 --愚蠢的人類(留言) 2017年2月4日 (六) 16:36 (UTC)
- @愚蠢的人類:在下認為「臺灣鐵路」的內容主軸應該是由「臺灣鐵路管理局」所營運的鐵路系統(如:台北捷運公司之於台北捷運),用「臺灣鐵路運輸」會將歷史上的糖鐵、捷運等全部涵蓋,未較「臺灣鐵路」好;不過在下也支持考慮將現有的臺灣鐵路運輸與臺灣捷運系統合併。-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4日 (六) 16:43 (UTC)
- 哦。這樣的話,也許「臺灣鐵路」的命名有點誤導性了,我會理解為「臺灣鐵路運輸」。或許叫「臺灣鐵路管理局所營運的鐵路系統」吧。 --愚蠢的人類(留言) 2017年2月4日 (六) 17:31 (UTC)
- @愚蠢的人類:在下認為可從「臺灣鐵路」頂部消歧義到「臺灣鐵路運輸」,請參考草稿。-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4日 (六) 20:06 (UTC)
- 我關注的是「臺灣鐵路」是否使人理解到和「臺灣鐵路管理局」有直接關係…以及誤以為是「臺灣鐵路運輸」,如果能夠在命名上可以解決,勝於容讓有歧義而再用消歧義解決。--愚蠢的人類(留言) 2017年2月4日 (六) 21:01 (UTC)
- 仍然非常不妥,「臺灣鐵路」字面上的意思就是「台灣的鐵路」,而「台灣的鐵路」並不等於「臺灣鐵路管理局的鐵路」,且不論是路線總長度還是旅客量,臺灣鐵路管理局的鐵路都佔不到台灣的鐵路的"大多數",頂多只能算"多數",故不能如此概括。-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5日 (日) 03:21 (UTC)
- @克勞棣、愚蠢的人類:在下先小結一下,二位閣下對於拆分應是贊同,僅命名上有其他意見。在此再做說明,「台灣鐵路」僅是原臺灣鐵路管理局模板中拿出的名稱,有關其名稱擇定及具體命名作法,歡迎進一步提案與討論。-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5日 (日) 03:29 (UTC)
- 補充一項可能支持其條目命名為「台灣鐵路」的來源,台鐵局網頁說明「台灣鐵路之經營與管理由中央政府委託台灣省政府代管經營,34年成立台灣鐵路管理委員會,37年成立台灣鐵路管理局」,這可以得出兩個觀察:其一,台鐵局管轄的鐵路系統名稱應為「台灣鐵路」沒錯;其二,台鐵局的機關名稱意涵應為「台灣鐵路」的「管理局」(如:早年的石門水庫管理局之於石門水庫)。-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5日 (日) 03:36 (UTC)
- 光復初期有臺北捷運、高雄捷運、桃園國際機場捷運或台灣高鐵嗎?-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5日 (日) 03:52 (UTC)
- @克勞棣:當時有鹽鐵、糖鐵與林鐵。舉例:如嵐山森林鐵路戰後即由林務局管轄,而非管理台灣鐵路的台鐵局。-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5日 (日) 04:03 (UTC)
- 你的意思是鹽鐵、糖鐵與林鐵都不算臺灣鐵路,從民國37年至今,只有台鐵局經營者才是「臺灣鐵路」?-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5日 (日) 04:25 (UTC)
- 補充一項可能支持其條目命名為「台灣鐵路」的來源,台鐵局網頁說明「台灣鐵路之經營與管理由中央政府委託台灣省政府代管經營,34年成立台灣鐵路管理委員會,37年成立台灣鐵路管理局」,這可以得出兩個觀察:其一,台鐵局管轄的鐵路系統名稱應為「台灣鐵路」沒錯;其二,台鐵局的機關名稱意涵應為「台灣鐵路」的「管理局」(如:早年的石門水庫管理局之於石門水庫)。-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5日 (日) 03:36 (UTC)
- @克勞棣:閣下偏離討論核心了。在下要表達的是:台鐵局所營運的這座系統的條目命名為「台灣鐵路」並無不妥,它確實就叫做「台灣鐵路」-指涉特定事物的詞彙;至於閣下所提鹽鐵、糖鐵、林鐵算不算「台灣鐵路」-如果閣下指的是台鐵局所營運的、名為「台灣鐵路」鐵路路網,它不算。-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5日 (日) 04:48 (UTC)
- @克勞棣、愚蠢的人類:在下先小結一下,二位閣下對於拆分應是贊同,僅命名上有其他意見。在此再做說明,「台灣鐵路」僅是原臺灣鐵路管理局模板中拿出的名稱,有關其名稱擇定及具體命名作法,歡迎進一步提案與討論。-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5日 (日) 03:29 (UTC)
- @愚蠢的人類:在下認為可從「臺灣鐵路」頂部消歧義到「臺灣鐵路運輸」,請參考草稿。-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4日 (六) 20:06 (UTC)
- 哦。這樣的話,也許「臺灣鐵路」的命名有點誤導性了,我會理解為「臺灣鐵路運輸」。或許叫「臺灣鐵路管理局所營運的鐵路系統」吧。 --愚蠢的人類(留言) 2017年2月4日 (六) 17:31 (UTC)
- @愚蠢的人類:在下認為「臺灣鐵路」的內容主軸應該是由「臺灣鐵路管理局」所營運的鐵路系統(如:台北捷運公司之於台北捷運),用「臺灣鐵路運輸」會將歷史上的糖鐵、捷運等全部涵蓋,未較「臺灣鐵路」好;不過在下也支持考慮將現有的臺灣鐵路運輸與臺灣捷運系統合併。-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4日 (六) 16:43 (UTC)
- 既然拆分了,「臺灣鐵路運輸」應該包含其他公司/組織營運的鐵路、建造中、計劃建造的鐵路等。 --愚蠢的人類(留言) 2017年2月4日 (六) 16:36 (UTC)
- BTW,我覺得不應該命名為一個地區的「鐵路運輸」,因為實際上鐵路運輸多以一個國家來描述的,就像中國鐵路運輸是重定向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運輸的,所以我覺得應該使用中華民國鐵路運輸來描述。——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2月5日 (日) 05:44 (UTC)
- 看來這個討論是一個和方針有關的,「名從主人」和「正確性/誤導性」之間爭論。 -- 愚蠢的人類(留言) 2017年2月5日 (日) 12:35 (UTC)
- @Aotfs2013:可是我卻認為「臺灣鐵路」即「臺灣的鐵路」,「臺灣鐵路」是普通名詞,非專有名詞,故林鐵、鹽鐵、糖鐵、捷運、高鐵、臺鐵都是「臺灣鐵路」,「臺灣鐵路」是普通名詞,非專有名詞,而臺鐵局經營的鐵路系統只能是「臺灣鐵路」的一部份而已;臺灣鐵路管理局雖然名稱是這樣,但是從成立至今從來就沒管過「所有的」臺灣鐵路,故「臺灣鐵路」不能等同於「臺灣鐵路管理局的鐵路」。-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6日 (一) 04:29 (UTC)
- @克勞棣:若是閣下的自行理解出、台鐵營運是「台灣的鐵路」,台鐵局的公開資料「台灣鐵路之經營與管理由中央政府委託台灣省政府代管經營」就會變成「台灣的鐵路之經營與管理由中央政府委託台灣省政府代管經營」;那「台灣的鐵路」林、鹽、糖鐵有交由台鐵局經營嗎?很顯然的-沒有;且,這還沒有提到,台鐵的說法明顯是一座「台灣鐵路」系統,何以變成「一部份的『台灣的鐵路』?」。在下認為,閣下某種程度上已經原創研究了。-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6日 (一) 10:39 (UTC)
- @克勞棣:再舉個類似例子,桃園機場捷運(可以理解為林鐵、鹽鐵及糖鐵)雖然是台北都會區(或許,閣下可以在這邊加個「的」)大眾捷運系統一部份(可以理解為台灣的鐵路),卻非台北捷運路線(可以理解為台灣鐵路);很多類似案例也是如此,例如:新北捷運三鶯線八德延伸段。-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6日 (一) 10:44 (UTC)
- 總之你認為「臺灣鐵路」是專有名詞,故不能等於「臺灣的鐵路」?且「臺灣鐵路」特指「臺灣鐵路管理局經營的鐵路」?-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6日 (一) 10:56 (UTC)
- @克勞棣:就如同台北捷運一般,台灣鐵路當然都可以再解釋為「台灣的鐵路」,在下表達的意念並不是「台灣鐵路」只專指「台灣鐵路」(系統),而在於台鐵局經營的這座鐵路系統叫做「台灣鐵路」;若非如此,在下為何一開始就提議可透過消歧義模板引導至「台灣鐵路運輸」,提醒讀者兩者的差異?-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6日 (一) 12:09 (UTC)
- 台鐵局經營的這座鐵路系統叫做「台灣鐵路」,這可以推論臺北捷運、高雄捷運、台灣高鐵經營的系統不是「台灣鐵路」嗎?還有你引用的「台灣鐵路之經營與管理由中央政府委託台灣省政府代管經營」已經是光復初期、大約70年前的定義了,何以見得現在仍然是正確的(連台灣省政府都虛級化了)?另外你還是沒有說「台灣鐵路」在你的看法裡是專有名詞或普通名詞,如果你認為是專有名詞,那我只能說我們根本的觀念不同。-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6日 (一) 12:50 (UTC)
- @克勞棣:在下無法理解閣下為什麼要一直討論台北捷運、高雄捷運算不算你所說的「台灣的鐵路」-儘管他們顯而易見是「台灣的鐵路」但非台灣鐵路管理局所營運的鐵路系統「台灣鐵路」,目前不是正在討論拆分後到底要命名為什麼嗎?若不使用以台鐵局可靠來源為基礎的「台灣鐵路」,難道要自行創造一個「台灣鐵路管理局管理的鐵路系統」作為條目名稱?-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6日 (一) 12:56 (UTC)
- 所以你的意思是不是當且僅當、只有台灣鐵路管理局所營運的鐵路系統才是「台灣鐵路」?你是不是認為「台灣鐵路」是專有名詞?請直接回答是或不是,謝謝您。-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6日 (一) 13:13 (UTC)
- @克勞棣:在下從頭到尾都是專注於表達台鐵局經營的鐵路系統名稱叫做「台灣鐵路」,很納悶閣下究竟是如何從如「台灣鐵路當然都可以再解釋為『台灣的鐵路』」、「在下表達的意念並不是『台灣鐵路』只專指『台灣鐵路』(系統)」、「而在於台鐵局經營的這座鐵路系統叫做『台灣鐵路』」等字句,自行研究出(就如同閣下研究出台鐵局在網頁上的介紹前面有增加「一部份」成為「一部份的台灣鐵路」)在下的意思是不能指其為「台灣的鐵路」?更何況,單純從字句上將「台灣鐵路」解釋為「台灣的鐵路」,到底跟台鐵局所營運的一座鐵路系統的正式名稱叫做「台灣鐵路」有何關係?-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6日 (一) 14:44 (UTC)
- 閣下依然沒有回答是不是「當且僅當、只有台灣鐵路管理局所營運的鐵路系統才是『台灣鐵路』」?你是不是認為「台灣鐵路」是專有名詞?-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6日 (一) 15:06 (UTC)
- 所以你的意思是不是當且僅當、只有台灣鐵路管理局所營運的鐵路系統才是「台灣鐵路」?你是不是認為「台灣鐵路」是專有名詞?請直接回答是或不是,謝謝您。-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6日 (一) 13:13 (UTC)
- @克勞棣:在下解釋的非常明白了,在下相信其中包括閣下的疑惑也全都說明,閣下是故意不看嗎?如果閣下不願意看,那麼恐怕無助共識形成,為解清閣下把網頁往上拉的麻煩,在下再複製一次:從頭到尾都是專注於表達台鐵局經營的鐵路系統名稱叫做「台灣鐵路」,很納悶閣下究竟是如何從如「台灣鐵路當然都可以再解釋為『台灣的鐵路』」、「在下表達的意念並不是『台灣鐵路』只專指『台灣鐵路』(系統)」、「而在於台鐵局經營的這座鐵路系統叫做『台灣鐵路』」等字句,自行研究出(就如同閣下研究出台鐵局在網頁上的介紹前面有增加「一部份」成為「一部份的台灣鐵路」)在下的意思是不能指其為「台灣的鐵路」?更何況,單純從字句上將「台灣鐵路」解釋為「台灣的鐵路」,到底跟台鐵局所營運的一座鐵路系統的正式名稱叫做「台灣鐵路」有何關係?-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6日 (一) 15:28 (UTC)
- @克勞棣:在下無法理解閣下為什麼要一直討論台北捷運、高雄捷運算不算你所說的「台灣的鐵路」-儘管他們顯而易見是「台灣的鐵路」但非台灣鐵路管理局所營運的鐵路系統「台灣鐵路」,目前不是正在討論拆分後到底要命名為什麼嗎?若不使用以台鐵局可靠來源為基礎的「台灣鐵路」,難道要自行創造一個「台灣鐵路管理局管理的鐵路系統」作為條目名稱?-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6日 (一) 12:56 (UTC)
- 我什麼時候從如「台灣鐵路當然都可以再解釋為『台灣的鐵路』」、「在下表達的意念並不是『台灣鐵路』只專指『台灣鐵路』(系統)」、「而在於台鐵局經營的這座鐵路系統叫做『台灣鐵路』」等字句,自行研究出閣下的意思是不能指其為「台灣的鐵路」?台鐵局經營的鐵路當然是「台灣的鐵路」啊!閣下po的每個字我真的都有看,但是閣下對於我提出的兩個關鍵問題卻兩度避而不答,讓我無法了解閣下與我的觀念差在哪裡,這才真的不利討論的進行與共識的形成呢!-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6日 (一) 15:45 (UTC)
- 台鐵局經營的這座鐵路系統叫做「台灣鐵路」,這可以推論臺北捷運、高雄捷運、台灣高鐵經營的系統不是「台灣鐵路」嗎?還有你引用的「台灣鐵路之經營與管理由中央政府委託台灣省政府代管經營」已經是光復初期、大約70年前的定義了,何以見得現在仍然是正確的(連台灣省政府都虛級化了)?另外你還是沒有說「台灣鐵路」在你的看法裡是專有名詞或普通名詞,如果你認為是專有名詞,那我只能說我們根本的觀念不同。-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6日 (一) 12:50 (UTC)
- 那閣下現在應該很清楚的了解在下的意思並非不能指其為「台灣的鐵路」了。未免閣下無法理解,在下直接簡而言之了:台灣鐵路管理局管理台灣的鐵路中一座正式名稱叫做「台灣鐵路」的鐵路系統,因此拆分後的條目名稱應該為「台灣鐵路」。-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6日 (一) 16:00 (UTC)
- @克勞棣:就如同台北捷運一般,台灣鐵路當然都可以再解釋為「台灣的鐵路」,在下表達的意念並不是「台灣鐵路」只專指「台灣鐵路」(系統),而在於台鐵局經營的這座鐵路系統叫做「台灣鐵路」;若非如此,在下為何一開始就提議可透過消歧義模板引導至「台灣鐵路運輸」,提醒讀者兩者的差異?-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6日 (一) 12:09 (UTC)
- 偏偏在下就不認為「台灣鐵路」是任何事物的正式名稱,因為它根本不是專有名詞,而是普通名詞。-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6日 (一) 16:10 (UTC)
- 總之你認為「臺灣鐵路」是專有名詞,故不能等於「臺灣的鐵路」?且「臺灣鐵路」特指「臺灣鐵路管理局經營的鐵路」?-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6日 (一) 10:56 (UTC)
- @克勞棣:那是閣下的原創研究。若台灣鐵路管理局管理的鐵路系統不叫做「台灣鐵路」,那為什麼1979年發行給台鐵局用的公債要叫做「台灣鐵路電化工程建設公債」?為什麼1980年由台灣省政府針對目前的台灣鐵路成立的機關叫做「台灣鐵路整理委員會」?為什麼台灣鐵路建造一覽表不包括糖鐵、鹽鐵及林鐵?而為什麼台灣鐵路電訊中的台灣鐵路電氣化及電訊發展史只針對由台灣鐵路管理局管理的路線?再回到最初的「台灣鐵路之經營與管理由中央政府委託台灣省政府代管經營」,種種事實都清楚顯示,台灣鐵路管理局營運及管理的鐵路系統就叫做「台灣鐵路」。在下完全不能理解,台灣鐵路管理局自己都說叫做「台灣鐵路」的鐵路系統,其條目閣下到底想要取什麼名字?-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6日 (一) 17:26 (UTC)
- 所以閣下認為「1.『台灣鐵路』是專有名詞 2.『台灣鐵路』不等於『台灣的鐵路』,而是後者的子集合 3.『台灣鐵路』專指台灣鐵路管理局經營管理的鐵路,故林鐵、鹽鐵、糖鐵、捷運、高鐵都不是『台灣鐵路』 4.『台灣的鐵路』包括『台灣鐵路』、林鐵、鹽鐵、糖鐵、捷運、高鐵」嗎?-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9日 (四) 03:41 (UTC)
- @克勞棣:更精確的說法應該是台鐵局營運的鐵路系統「台灣鐵路」,因為「台灣鐵路」一詞除了專指台鐵所營運的鐵路系統,也能被認為是「台灣的鐵路」,而目前正在討論的是台鐵局所營運的系統為「台灣鐵路」故要拆分出一條專指台鐵局所營運的鐵路系統的條目,「台灣鐵路」可以被解釋為「台灣的鐵路」,與台鐵局所營運的鐵路系統名稱叫做「台灣鐵路」並不衝突。-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9日 (四) 04:22 (UTC)
- @Aotfs2013:可是我卻認為「臺灣鐵路」即「臺灣的鐵路」,「臺灣鐵路」是普通名詞,非專有名詞,故林鐵、鹽鐵、糖鐵、捷運、高鐵、臺鐵都是「臺灣鐵路」,「臺灣鐵路」是普通名詞,非專有名詞,而臺鐵局經營的鐵路系統只能是「臺灣鐵路」的一部份而已;臺灣鐵路管理局雖然名稱是這樣,但是從成立至今從來就沒管過「所有的」臺灣鐵路,故「臺灣鐵路」不能等同於「臺灣鐵路管理局的鐵路」。-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6日 (一) 04:29 (UTC)
- 為什麼您總是不針對我提出的問題回答,只是一再述說自己的看法,這樣我沒辦法確認您的意思呀!-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9日 (四) 05:00 (UTC)
@克勞棣:比起可能會被誤解的問答,在下系統性的答覆方式,相信一般人都能夠理解其表達的意義。同時做確認,在下在前面已經說明得很清楚為何台鐵局營運的系統叫做「台灣鐵路」的原因了,閣下是否還有其他名字?在下重申:這個討論是在探討拆分與否與其拆分的方式-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9日 (四) 10:31 (UTC)
(※)注意:針對拆分應該已經達成共識了;其他部分在下也一一回應了特定編輯的反對意見,請問是否還有其他編輯可提出意見?-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14日 (二) 02:18 (UTC)
- 何來達成共識?並沒有人反對您把臺灣鐵路管理局經營管理的鐵路稱為「臺灣鐵路」,可是也沒人支持您這麼命名。-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14日 (二) 07:09 (UTC)
- 在下已提出草案及其執行方式,並根據共識方針,已使用基於方針、來源和常識的理由來說服他人。相反的,閣下的反對顯然並不基於方針、來源和常識,也提不出任何台灣鐵路管理局營運的鐵路系統為何不能根據命名常規將拆分後的條目取做「台灣鐵路」的合理意見-閣下的意見相當於我只是不喜歡這個觀點。若在持續無合理反對意見的狀況下,在下可以假定這份本屬討論頁討論內容,因討論頁人數不足而移轉至互助客棧的討論,其共識已經形成。-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14日 (二) 14:14 (UTC)
- 經過與閣下的討論後,在下明明既不反對也不支持台灣鐵路管理局營運的鐵路系統根據命名常規將拆分後的條目取做「台灣鐵路」,不知為何閣下將在下視為反對者?另,無人反對也無人支持就可假定共識形成嗎?閣下提到「因討論頁人數不足而移轉至互助客棧」,問題是移轉至互助客棧後,討論人數難道就足夠了嗎?請不要無視目前無人支持閣下的事實。-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14日 (二) 15:02 (UTC)
- 「論點質量的權重高於論點所代表人數多寡的權重」、「『我只是不喜歡這個觀點』或『我只是喜歡這個觀點』這樣的論點,就根本不應考慮」、「這一義務適用於所有編者:假如編者已停止在討論頁內回復相關討論,便可以假定共識已經形成」。-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14日 (二) 15:08 (UTC)
- 好!言盡於此,請閣下保重、珍重。-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14日 (二) 15:20 (UTC)
- @Aotfs2013:在下有個請求:您能否將您最近新增或修改的、涉及「台灣鐵路」的「○○台灣鐵路XX」全部重定向或修改為「○○臺灣鐵路XX」(包括條目內提及的台中與台南等車站)?畢竟臺鐵局官網用的是臺字。-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16日 (四) 03:49 (UTC)
- @克勞棣:這部分不無道理。不過這可能要再進行討論,因為它涉及了異體字間的繁簡轉換先到先得及名從主人。-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16日 (四) 04:42 (UTC)
- 用臺字就是名從主人(臺鐵局)啊!而且你開這個討論時用的標題也是臺,怎麼你做到後來,臺灣鐵路管理局營運的鐵路變成台灣鐵路了呢?-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16日 (四) 05:56 (UTC)
- 這沒有什麼,要說原因的話,就是在下在草稿就寫「台灣鐵路」,直接拆分時自然剩下台灣鐵路;另外台鐵的問題是異體字通用與名從主人的問題,而非單純名從主人的問題。-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16日 (四) 10:25 (UTC)
- 異體字通用!?整個臺鐵官網似乎沒有出現任何台灣、台北、台中、台南、台東字眼,他們選用的就是臺,這兩個字在臺鐵官網並不通用。-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16日 (四) 12:39 (UTC)
- 異體字本來就互相通用,這是早就建立的基本概念了;就如同臺北可以叫台北、台南可以叫臺南,互不錯誤且互無不妥。再者,根據異體字先到先得共識及常用名稱政策,「台灣鐵路」在拆分後先到、且若以報章雜誌或Google搜尋結果來看,「台」鐵都比「臺」鐵更常用;在下認為,根據以上共識與方針,應維持現狀。-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16日 (四) 18:33 (UTC)
- 異體字通用!?整個臺鐵官網似乎沒有出現任何台灣、台北、台中、台南、台東字眼,他們選用的就是臺,這兩個字在臺鐵官網並不通用。-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16日 (四) 12:39 (UTC)
- 這沒有什麼,要說原因的話,就是在下在草稿就寫「台灣鐵路」,直接拆分時自然剩下台灣鐵路;另外台鐵的問題是異體字通用與名從主人的問題,而非單純名從主人的問題。-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16日 (四) 10:25 (UTC)
- 用臺字就是名從主人(臺鐵局)啊!而且你開這個討論時用的標題也是臺,怎麼你做到後來,臺灣鐵路管理局營運的鐵路變成台灣鐵路了呢?-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16日 (四) 05:56 (UTC)
- @克勞棣:這部分不無道理。不過這可能要再進行討論,因為它涉及了異體字間的繁簡轉換先到先得及名從主人。-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16日 (四) 04:42 (UTC)
- 「論點質量的權重高於論點所代表人數多寡的權重」、「『我只是不喜歡這個觀點』或『我只是喜歡這個觀點』這樣的論點,就根本不應考慮」、「這一義務適用於所有編者:假如編者已停止在討論頁內回復相關討論,便可以假定共識已經形成」。-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14日 (二) 15:08 (UTC)
- 經過與閣下的討論後,在下明明既不反對也不支持台灣鐵路管理局營運的鐵路系統根據命名常規將拆分後的條目取做「台灣鐵路」,不知為何閣下將在下視為反對者?另,無人反對也無人支持就可假定共識形成嗎?閣下提到「因討論頁人數不足而移轉至互助客棧」,問題是移轉至互助客棧後,討論人數難道就足夠了嗎?請不要無視目前無人支持閣下的事實。-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2月14日 (二) 15:02 (UTC)
- 在下已提出草案及其執行方式,並根據共識方針,已使用基於方針、來源和常識的理由來說服他人。相反的,閣下的反對顯然並不基於方針、來源和常識,也提不出任何台灣鐵路管理局營運的鐵路系統為何不能根據命名常規將拆分後的條目取做「台灣鐵路」的合理意見-閣下的意見相當於我只是不喜歡這個觀點。若在持續無合理反對意見的狀況下,在下可以假定這份本屬討論頁討論內容,因討論頁人數不足而移轉至互助客棧的討論,其共識已經形成。- 執行編輯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2月14日 (二) 14:14 (UTC)
關於首段內容
[編輯]邀請Ythlev閣下發表意見,首先,請問閣下為什麼要一直屢次移除該機關全銜?閣下有去過台鐵總部嗎?大門描述哪裡有問題呢要一直改掉、如果有問題就不要看圖說故事。另外想問問,閣下有看過我補上的來源嗎?從頭到尾都是交通部,目前導言的描述並沒有問題,不曉得閣下刻意強調某個年份的用意是什麼呢?若閣下對於後繼機關很感冒那就不用硬要放,反正導言章節都寫了。然後在WP:V之下,無故移除可已佐證內容的來源可能會視為破壞。還麻煩閣下撥冗解惑了。--Mafalda4144(留言) 2024年1月11日 (四) 15:50 (UTC)
3RR
[編輯]@Ericliu1912、Ythlev、Mafalda4144:請討論「部門名稱」到底要用何種名稱,多次已被多次回退了,明顯違反WP:3RR原則--🚊 鐵路Railway 論.簽 2024年1月11日 (四) 15:50 (UTC)
- 從來資訊框填寫的就是組織最終狀態(除非有獨立條目),而該機關解散前的最後名稱就是「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灣省議會改組為省諮議會以後,資訊框也沒有繼續寫「臺灣省議會」。——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月11日 (四) 15:55 (UTC)
- 我後來補附的檔案局的來源有提到,簡史組織一節也有寫到「歸於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交通處管轄」,這段我完全沒改唷從頭到尾都是這樣,也就是一直都是交通處aka交通部,我也不明白為什麼要屢次移除。話說鐵路1大您的意見呢?--Mafalda4144(留言) 2024年1月11日 (四) 16:21 (UTC)
- 針對兩位的主要主張我沒有意見,但是針對上述Mafalda4144的發言我有個意見
- 台灣行政長官公署交通處,以至於後續的省政府交通處,與屬於中華民國中央政府的行政院交通部從來就不是前身後手的關係,一個是中央機構一個是地方機構,只不過是因為凍省後省政府實質撤裁,而使交通部承接許多原省政府的機構與業務--Jesoneejan(留言) 2024年1月14日 (日) 15:12 (UTC)
- 中央下放,現在的機關改造不也正持續進行中[2],後來成立交通部,台鐵還有土地財產掛在這名下[3]。--Mafalda4144(留言) 2024年1月15日 (一) 15:30 (UTC)
- 我後來補附的檔案局的來源有提到,簡史組織一節也有寫到「歸於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交通處管轄」,這段我完全沒改唷從頭到尾都是這樣,也就是一直都是交通處aka交通部,我也不明白為什麼要屢次移除。話說鐵路1大您的意見呢?--Mafalda4144(留言) 2024年1月11日 (四) 16:2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