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7年—1838年叛亂
1837年—1838年叛亂(英語:Rebellions of 1837–1838;法語:Rébellions de 1837–1838)是1837年—1838年發生在下加拿大和上加拿大的兩起武裝叛亂,這兩起叛亂都是由於政治改革的挫折所導致,一個關鍵的共同目標是建立責任政府,最終在事件結束後實現了這一目標。
叛亂
[編輯]叛亂首先在下加拿大與上加拿大爆發。下加拿大的叛軍規模更大,與政府軍對抗的時間更長。上加拿大的叛軍不少成員來自美國,他們的目標是對抗地方寡頭政治,在展開了一系列的突襲、伏擊與其他小型武裝行動之後遭到了失敗。
1837年11月,下加拿大首先爆發叛亂,叛軍由沃爾夫·納爾遜、路易斯-約瑟夫·帕皮諾與埃德蒙·貝利·卡拉漢等人領導。
次月,受到下加拿大叛亂激勵,居住在上加拿大的不滿人士也揭竿而起,並接受威廉姆·萊恩·麥肯西的領導。叛亂的原因居民不滿當地其他基督宗教遭到打壓,而聖公會則擁有官方地位,大量地產。除此之外,叛亂的原因還有大量來自美國的移民遷入當地,尤其是西部地區。
上加拿大的叛亂在蒙特婁酒館戰役之後就結束了,很多叛軍,包括麥肯西本人,都逃往了美國。他們把美國當作支持進一步行動的基地,與美國組織獵人小屋配合作戰。叛軍此後發動了多次突襲,行動直到在風車戰役中大敗才告終。
後事
[編輯]不少叛軍在1837年叛亂之後都被逮捕,大部分人都被控叛亂罪,100名叛軍被判流放到澳洲。
上加拿大的叛軍並非不滿英國統治,而是不滿貪污受賄、司法不公。叛軍的罪名並不是與美國自由主義看齊,而是冒犯加拿大托利價值。首席法官約翰·羅賓遜爵士,第一代從男爵的判詞也是洛克式的,而不是伯克式的:「作為臣民的生命、自由及財產的保護者,君主能『合法地要求臣民服從他的權威』」。羅賓遜還說,那些喜歡共和制的人,可以離開加拿大,移民外國,所以叛亂者都犯下了叛國罪。[1]
叛亂平息之後,不少呼籲改革的溫和派,如羅伯特·鮑德溫與路易斯·希波呂忒·拉方丹變得激進了許多。達勒姆勳爵到加調查時,上述人士發揮了一定作用。政府聽從達勒姆勳爵在報告中的建議,改為問責制政府。他還建議合併上下加拿大為單一政治單位,成為今日加拿大核心。
麥肯西-帕皮諾營
[編輯]在一個世紀之後的1937年,帕皮諾、麥肯西兩人的名字再次出現。西班牙內戰中,共和軍陣型的一個由加拿大志願者組成的營叫做「麥肯西-帕皮諾營」,以紀念兩人。這個營的口號是「1837年的精神永存」。
參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Fierlbeck, Katherine. Canada: more liberal than Tory? A new book puts the country's bedrock beliefs under a microscope. (The Canadian Founding: John Locke and Parliament) (Book review). Literary Review of Canada (Toronto: Literary Review of Canada, Inc.). 2007-07-01, (July 2007) [2009-0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5-02).
進階閱讀
[編輯]- Allan Greer (2003) The patriots and the people: the rebellion of 1837 in rural Lower Canada(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 ISBN 0-8020-6930-4
- F. Murray Greenwood; Barry Wright (1996) Canadian state trials – Rebellion and invasion in the Canadas, 1837–1839(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Society for Canadian Legal History by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 ISBN 0-8020-09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