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花麵粉遭部分湖北媒體虛假報導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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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花麵粉被湖北媒體虛假報導事件是指因中國湖北省黃石市本地麵粉競爭力低於河南省出產的麵粉,造成河南麵粉占據當地八成市場,[1]後經湖北省《楚天都市報》於2004年10月10月以「大批『毒麵粉』流入黃石」為題對豫花麵粉進行虛假報導,[2]致使豫花麵粉生產廠家「河南省大程麵粉實業有限公司」面臨破產[3]造成河南產地麵粉的銷量在湖北乃至全國市場劇降,並給消費者帶來麵粉恐慌的事件。[1]

經過[編輯]

虛假報導[編輯]

2004年10月10日,湖北省黃石市的本地媒體以醒目的標題報導豫花麵粉在當地被圍剿的新聞。同日,湖北省深具影響力的媒體《楚天都市報》更是以大批毒麵粉流入黃石為題,對產地是河南的麵粉進行不實報導,報導稱黃石市疾控中心對豫花麵粉的抽檢化驗結果表明,每公斤豫花麵粉含有0.089克過氧化苯甲醯(即增白劑),國家標準含量每公斤不能超過0.006克,超標達14倍。但真實的國家標準為每公斤不能超過0.06克。其報導中的檢測結果比國家標準超標48%。此虛假報導一出,全國眾多媒體紛紛轉載,在國內引起軒然大波,民眾對豫花麵粉乃至出產自河南的麵粉「談面色變」。[1]

查明真相[編輯]

豫花麵粉在湖北的境遇引起了河南省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2004年10月12日,豫花麵粉總部所在地的河南省駐馬店市上蔡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封停了「大程麵粉實業有限公司」的生產線。同時,河南省工商局、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河南省監察廳、河南省糧食廳等部門組成的河南省人民政府調查組也進駐廠家進行調查,但調查結果發現豫花麵粉質量過關,不存在任何增白劑超標的問題。[4]另外,10月12日武漢市糧油食品中心檢驗站對豫花特精粉的檢測結果也表明豫花麵粉符合國家標準。[5]

中國質量檢測協會會長李保國稱,黃石市疾病防預控制中心根本不是法定的糧食品質檢驗機構,即便具備檢測資格,在受人委託對麵粉檢測之後的結果也應該向上級主管部門或執法部門舉報,讓執法部門按照執法程序來處理。同時按照規定,檢測方需要將檢測結果通知給生產廠家進行核實,生產廠家有15天的複議期,廠家在15日之內有法定的複測權利,但是湖北方面並沒有按照規定去做。[5]

真相公布後,湖北政府失語,湖北媒體繼續炒作[5][編輯]

在2004年10日12日的真相出現後,湖北省人民政府(時任中共湖北省委書記俞正聲)和當地的執法部門並沒有向社會澄清此事,而當地的媒體還是繼續炒作此事[5]。2004年10月14日,湖北的《長江日報》對真相視而不見,繼續以「漢川圍剿『豫花牌』有毒麵粉」為題進行歪曲性報導。[6]即便在中國國家糧油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判定豫花牌麵粉的過氧化苯甲醯的含量完全符合國家標準,[7]2004年12月被「全國政府採購論壇」組委會授予「人民大會堂會議指定麵粉」資格,同時「大程麵粉實業有限公司」還被指定為「全國政府採購重點推薦單位」。[8]

湖北媒體辯解[編輯]

在真相查明後事隔將近3個月,湖北楚天都市報於2005年1月6日自我辯解:

第一:楚天都市報記者石勇把增白劑國家標準「≤0.06克/千克」錯寫成「≤0.006克/千克」,將國家標準誇大10倍,楚天都市報聲稱荊門和武漢出售的麵粉仍然超標,而且送往國家檢測的麵粉跟在武漢查出的麵粉並不相同。部分媒體所謂的免檢產品跟查出問題的產品亦不相同。[9]楚天都市報的自辯與事實並不相符,2004年10月12日武漢市糧油食品中心檢驗站對豫花特精粉的檢測結果也表明豫花麵粉符合國家標準。[5]

二是楚天都市報聲稱有媒體認為該報導虛假,但是在該事件爆發後,這些媒體無一向湖北方面核實事實,也沒有到現場進行調查,而是一味「鳴冤」,並不顧科學事實不考慮消費者健康為該廠家宣傳增白劑的「功能」。湖北省要求調查核實,卻因為省委宣傳部接到河南省委宣傳部的要求,要求湖北媒體不再此事件追蹤報導,湖北眾媒體只能坐等調查結果。[9]楚天都市報的這一辯解與事實又有出入之處,即便在真相查明後的2日後,2004年10月14日湖北的《長江日報》仍然以「漢川圍剿『豫花牌』有毒麵粉」為題進行歪曲性報導。[6]

最後,湖北媒體又從增白劑的危害,來為自己辯護,湖北媒體稱2001年10月就有全國65家麵粉企業聯合發文呼籲禁用增白劑,因其長期使用會對肝臟造成損害。這些企業建議國家效仿其他國家禁用增白劑。[10]但《經濟日報》、《中華工商時報》卻稱增白劑是「國際慣例」、「沒有增白劑就沒有現代麵粉工業」,與事實相左。[9]但這一事件的直接起因是楚天都市報誇大增白劑標準。麵粉企業添加增白劑需符合國家制定的增白劑標準,河南省工商局、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河南省監察廳、河南省糧食廳等部門組成的省政府調查組以及武漢市糧油食品中心檢驗站檢測的豫花麵粉都符合標準。[5]

參閱[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

  1. ^ 1.0 1.1 1.2 恶性竞争无故遭殃 谁为“豫花”损失埋单?. 人民網. 2004年11月18日 [2011年9月3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3月4日) (中文(簡體)). 
  2. ^ 2004年十大假新闻. 新華網. 2005年1月6日 [2011年9月3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年1月10日) (中文(簡體)). 
  3. ^ 毒面粉事件庐山真面 龙头企业无辜面临破产. 金羊網-羊城晚報. 2004年10月22日 [2011年9月3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年9月3日) (中文(簡體)). 
  4. ^ 流泪的豫花面粉之二:真相. 鄭州晚報. 2004年10月25日 [2011年9月3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3月4日) (中文(簡體)). 
  5. ^ 5.0 5.1 5.2 5.3 5.4 5.5 流泪的豫花面粉之三:追问. 鄭州晚報. 2004年10月25日 [2011年9月3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年9月3日) (中文(簡體)). 
  6. ^ 6.0 6.1 汉川围剿“豫花牌”有毒面粉. 長江日報. 2004年10月14日 [2011-09-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29) (中文(簡體)). 
  7. ^ 河南豫花面粉厂恢复生产 国家质检还清白. 新華網. 2004年11月6日 [2011年9月3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5年1月11日) (中文(簡體)). 
  8. ^ 人民大会堂相中“豫花”面粉. 人民網. 2004年12月6日 (中文(簡體)). [永久失效連結]
  9. ^ 9.0 9.1 9.2 “豫花”面粉事件真相:到底谁在造假. 荊楚網. 2005-01-06 [2011-09-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1-20) (中文(簡體)). 
  10. ^ 存档副本. [2012-11-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