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瞪羚級小巡洋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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瞪羚號平版畫
概況
使用者
前級 赫拉號通報艦
次級 布萊梅級小巡洋艦
建造期 1897-1904年
運行期 1900-1954年
完成數 10
損失數 4
報廢數 6
技術數據
艦型 小巡洋艦
排水量
  • 標準:2643-2706噸
  • 滿載:2963-3180噸
全長 105公尺
全寬 12.20-12.40公尺
吃水 4.11-5.38公尺
動力輸出
  • 瞪羚艦:6000匹指示馬力
  • 其餘艦:8000匹指示馬力
動力來源 雙軸三脹蒸汽機
速度
  • 瞪羚艦:19.5節
  • 其餘艦:21.5節
續航距離 3560-4400海里
乘員 257-270人
武器裝備
裝甲 甲板:20-25公釐

瞪羚級小巡洋艦(德語:Gazelle-Klasse)是德意志帝國海軍在20世紀之交建造的十艘小巡洋艦船級。它們是以1886-96年度和1897-1900年度的計劃任務為依據,以「四等巡洋艦(Kreuzer IV. Classe)」或「小型防護巡洋艦(Kleine Geschützte Kreuzer)」的代號進行開發,並採用縱橫鋼結構建造。它們是帝國海軍的首項現代輕巡洋艦方案,並為所有未來在德國入役的小巡洋艦提供了基本模式。該船級被分為兩個子項建造,其中瞪羚號以及對機械裝置進行了強化的尼俄伯號寧芙號忒提斯號阿里阿德涅號美杜莎號阿瑪宗號源自1986-96年度的計劃任務;而第二份計劃任務則提供了略微增大的版本,即女性之贊號阿科納號溫蒂妮號。它們均裝備有十門105公釐炮和一對魚雷發射管,最高可以21.5節(39.8公里每小時)的速度行駛。

所有十艘同級艦在首次入役時都與艦隊共同服役,其中有幾艘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前的十年間在海外基地服役。大部分艦隻於戰爭初期都被用作岸防艦。阿里阿德涅號於1914年8月的黑爾戈蘭海戰德語Seegefecht bei Helgoland (1914)中沉沒,溫蒂妮號於1915年11月在波羅的海被英國潛艦魚雷擊沉,而女性之贊號則在1916年5月的日德蘭海戰中沉沒。其餘艦隻都在戰爭中倖存了下來並加入戰後重新組建的威瑪國家海軍,僅1920年被拆解的瞪羚號除外。

尼俄伯號於1925年被售予南斯拉夫並更名為達爾馬提亞號,其餘艦隻則在1920年代末陸續退出現役,然後用作執行次要任務或拆解報廢。美杜莎號和阿科納號於1940年被改裝為防空炮艦,並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鑿沉。達爾馬提亞號於戰爭期間兩次被俘:首先由義大利人更名為卡塔羅號,然後由德國人恢復原名尼俄伯號。它於1943年12月擱淺,隨即遭到英國魚雷快艇摧毀。阿瑪宗號是在戰爭中唯一倖存的同級艦,作為宿營船的它直至1954年才拆解報廢。

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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鵟級禿鷲艦,是衍生出瞪羚級設計的前型之一

在1870年代和1880年代初,德國建造了兩種類型的巡航船具:小型、快速、輕武裝、適用於作為艦隊偵察兵服務的通報艦,以及更大、遠程、用於德國殖民地巡邏的蓋甲板巡防艦。從1880年代中期開始,時任帝國海軍部長列奧·馮·卡普里維將軍開始著手一項建造計劃,旨在使德國的巡洋艦部隊更具現代化。該計劃的第一步是兩艘燕子級巡洋艦,從而為更大型的鵟級奠定了基礎。這些艦隻的航速都相對較慢,最高不超過15.5(28.7公里每小時),難以配合主要艦隊進行偵察行動。[1][2]

至1890年代初,德意志帝國海軍的官員們開始考慮一種新型的巡洋艦,它將通報艦的速度與無防護巡洋艦的更重武器裝備和更長的巡航半徑結合在一起。然後,時任帝國海軍總司令部參謀長的海軍上尉阿爾弗雷德·馮·鐵必制撰寫了一份1894年艦隊演習的摘要,當中提到他所認為的一款新型小巡洋艦的必要特徵。它們應當至少有18節(33公里每小時)以上的航速、足以與敵方艦隊偵察兵交戰的武器裝備,以及用於保護艦隻推進裝置的裝甲甲板。[3]

1895年5月10日,國家海軍辦公室發布了一份關於下一款巡洋艦的提案,臨時代號為「G」。最初的提案記錄並沒有保存下來,但最終的設計嚴格遵循了鐵必制於1894年概述的規範。儘管他喜歡更大的武器,但主炮的口徑必須限制在105公釐,以使排水量保持在合理的範圍內。最大航速為19.5節(36.1公里每小時),較當代的戰艦設計高出3節(5.6公里每小時)。1895-1896年間,海軍總設計師阿爾弗雷德·迪特里希德語Alfred Dietrich制定出第一艘艦的設計方案,即後來的瞪羚號。它移植了獨級艦德語Einzelschiff赫拉號的整體特徵和截面輪廓,並增加了船體寬度以安裝更為強大的武器。在1897-1900年期間,由於訂購了更多的同級艦,它們的設計中納入了一系列的改進。[4][5]

在1897年,當同級的第二艘艦將被提交至帝國議會並列入次年的預算時,其他艦型的發展促使了第一次變動。由於最新的德皇腓特烈三世級戰艦的航速將達到18節,因此必須提高航速以保持3節的速度優勢。根據鐵必制的想法,國家海軍辦公室還考慮增加主炮的口徑,但迪特里希表示,在保持排水量不超過3000噸的情況下,無法實現所要求的改進。更成問題的是,新艦的成本將增加約26%,帝國議會不太可能批准。因此,下一艘艦將在很大程度上重複瞪羚號的設計,但由日耳曼尼亞船廠開發的新發動機仍確保了必要的速度能提高至21.5節(39.8公里每小時)。[6]

這些艦隻較當代的輕巡洋艦略小,但在當時仍屬堅固及裝備精良。[7]這些特徵平衡了該艦級所設想的兩個角色的需求,即同時滿足艦隊偵察和海外巡洋德語Auslandskreuzer的功能。[8]作為德意志帝國海軍的首個現代化小巡洋艦船級,瞪羚級是至1910年的科爾貝格級以前,其它一系列小巡洋艦的鼻祖。這一時期的所有小巡洋艦基本上都遵循相同的模式設計,幾乎沒有什麼根本的變化。而後續的小巡洋艦船級馬德堡級則是依據更具現代化的方案設計。[9][10]

整體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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瞪羚級艦隻的水線長度從104.1-104.4公尺不等,全長為105公尺。首批七艘艦有12.20公尺的舷寬,第二批三艘艦更寬,達到12.40公尺。前吃水和後吃水分別在4.11-5.98公尺和5.31-5.69公尺之間。艦隻所設計的標準排水量為2643-2706噸,滿載排水量則達2963-3180噸。[11]船體採用縱橫鋼框架構造,船體外牆由木板覆蓋,表面再覆一層蒙次合金英語Muntz metal以防止積垢英語Fouling。蒙次合金延伸至水線英語Waterline以上一米處。船體分為十二個水密艙室並包含一個占艦隻長度比重為40%的雙層船底英語Double bottom。而對於第二批三艘艦,它們的雙層船底比例則被延長至46%。[5]

所有十艘同級艦都有嚴重的易傾性和顛簸性,在頂頭浪中也會被打濕。在完成現代化改造後,它們則傾向於受下風舵的影響。儘管如此,這些艦隻的轉向緊湊,並且非常靈活。在急轉舵時,它們的速度最多會降達65%;艦隻的橫向穩心高度則為0.5-0.63公尺。瞪羚級艦隻所需的船員編制為14名軍官和243名水兵,但最後三艘艦的水兵人數上升至256人。此外,它們還配備了一些小型艦載艇,其中包括1艘哨艇英語Picket boat、1艘大舢板英語Pinnace (ship's boat)、2艘小汽艇、2艘高低桅帆船和1艘小划艇英語Dinghy[12]

機械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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瞪羚級的的推進系統是由各造船廠生產的兩台三脹式蒸汽機組成。其中瞪羚號發動機的設計功率為6,000匹指示馬力(4,500千瓦特),最高時速為19.5節(36.1公里每小時);其餘艦隻的發動機額定功率則為8,000匹指示馬力(6,000千瓦特),最高速度為21.5節(39.8公里每小時)。發動機由八台不同廠家生產的燃煤水管鍋爐英語water-tube boiler提供動力,它們被分入兩個鍋爐艙英語Fire room。前三艘艦可搭載500噸煤,使其可以10節(19公里每小時)的速度續航3,570海里(6,610公里)。接下來四艘艦的搭載量稍多,為560噸,使其可以更高速的12節(22公里每小時)續航至3,560海里(6,590公里)的大致相同里程。最後三艘艦則可貯存700噸煤,這顯著提高了其巡航半徑,在12節速度不變的情況下,續航里程達到4,400海里(8,100公里)。這些艦隻還配備有三台發電機,可產生電壓為110伏特的110千瓦特(150匹馬力)電。[13]

武器及裝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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瞪羚級艦隻配備有十門單裝105公釐40倍徑速射炮英語10.5 cm SK L/40 naval gun。其中兩門並排布置在艏艛英語Forecastle前方,六門設於艦舯、每邊各三門,以及兩門並排布置在艦艉。這些炮支的射程為12200公尺。它們共提供1000發彈藥,其中每炮100發;但最後三艘艦的配額增加至1500發,即每炮150發。此外,艦隻還配備魚雷管。瞪羚號有三具450公釐的管筒和八枚魚雷;一具浸沒在艦艏的船體內、兩具安裝在舷側的甲板發射器內。其餘同級艦則僅有兩具45公分管筒和五枚魚雷,均浸沒舷側的船體內。[12]

瞪羚級艦隻受到20-25公釐厚的裝甲甲板保護,側部的斜面裝甲厚度則為50公釐。裝甲由兩個普通鋼層和一個克虜伯鋼英語Krupp armour層組成。瞪羚級艦隻還配備有木栓圍堰英語Cofferdam以增加浮力。司令塔的側面有80公釐厚、頂面為20公釐厚。炮支則受到厚度為50公釐的炮擋英語Gun shield保護。[5]

同級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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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下水的溫蒂妮號

瞪羚級的十艘同級艦於1897年至1904年間在德國的各家國營及私營船廠建造。[14]

艦隻 造船廠 命名來源 架設日期 下水日期 入役日期 結局
瞪羚號 基爾日耳曼尼亞船廠 瞪羚 1897年 1898年3月31日 1901年6月15日 1920年拆解
尼俄伯號 布萊梅威悉船廠 尼俄伯 1898年 1899年7月18日 1900年6月25日 1943年遭英國魚雷艇摧毀
寧芙號 基爾日耳曼尼亞船廠 寧芙 1898年 1899年11月21日 1900年9月20日 1932年拆解
忒提斯號 但澤帝國船廠 忒提斯 1899年 1900年7月3日 1901年9月14日 1930年拆解
阿里阿德涅號 布萊梅威悉船廠 阿里阿德涅 1899年 1900年8月10日 1901年5月18日 1914年沉沒於黑爾戈蘭海戰德語Seegefecht bei Helgoland (1914)
阿瑪宗號 基爾日耳曼尼亞船廠 阿瑪宗人 1899年 1900年10月6日 1901年5月18日 1954年拆解
美杜莎號 布萊梅威悉船廠 美杜莎 1900年 1900年12月5日 1901年7月26日 1945年自沉
女性之贊號 布萊梅威悉船廠 德國婦女 1901年 1902年3月22日 1903年2月17日 1916年沉沒於日德蘭海戰
阿科納號 布萊梅威悉船廠 阿科納角 1901年 1902年4月22日 1903年5月12日 1945年自沉
溫蒂妮號 基爾霍瓦茲船廠德語Howaldtswerke-Deutsche Werft 溫蒂妮 1901年 1902年12月11日 1904年1月5日 1915年遭英國潛艦擊沉

服役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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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阿德涅號於1914年的黑爾戈蘭海戰

瞪羚級巡洋艦在投入使用後曾以各種身份服役。它們中的大部分都被分配至艦隊的偵察部隊,但也有一些在海外基地服役。其中瞪羚號是1902-1904年、忒提斯號是1902-1906年、尼俄伯號是1906-1909年、以及阿科納號是1907-1910年間被部署至海外。除了艦隊的偵察角色外,寧芙號還被用作海軍學員的教練船,而溫蒂妮號則擔任炮術教練船。[15]

基於年齡原因,瞪羚級於1914年被置於預備役,但當第一次世界大戰於1914年8月爆發後,它們又被動員進行戰時服役[16]。其中的大多數最初是被部署至波羅的海擔當岸防艦,但女性之贊號和阿里阿德涅號仍然跟隨艦隊服役[15]。它們都參加了1914年8月28日的黑爾戈蘭海戰德語Seegefecht bei Helgoland (1914);期間女性之贊號曾與英國巡洋艦阿瑞圖薩號英語HMS Arethusa (1913)交火併使對方嚴重受損[17],而阿里阿德涅號則遭幾艘戰鬥巡洋艦擊沉[18]。女性之贊號在艦隊的偵察部隊服役直至1916年5月31日的日德蘭海戰,在當晚的一場激烈夜戰中,它被南安普敦號英語HMS Southampton (1912)發射的魚雷擊中並沉沒,幾乎導致全部船員喪生[19]。在波羅的海,溫蒂妮號則是於1915年11月7日被英國潛艦E11號英語HMS E19發射的魚雷擊中並沉沒[20]

在南斯拉夫服役的達爾馬提亞號

1916年,倖存的七艘同級艦被撤出前線任務並解除武裝,僅餘保留了六門炮的美杜莎號和重裝為九門105公釐潛艦炮的忒提斯號除外——它們都被用作炮術教練船。七艘艦在戰後繼續服役於重新組建的威瑪國家海軍,僅瞪羚號於1920年拆解。這些艦隻於整個1920年代都維持在役狀態,但至1930年代撤出。尼俄伯號於1925年被售予南斯拉夫並更名為「達爾馬提亞號(Dalmacija)」,而寧芙號和忒提斯號則於1930年代拆解。阿科納號、美杜莎號和阿瑪宗號在1930年代的剩餘時間內都擔當宿營船職責。[16][15]

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美杜莎號和阿科納號被改造為浮動的高射炮台,並從1940年開始守衛德國港口直至戰爭結束,然後於1945年5月3日被它們的船員自行鑿沉。與此同時,至戰爭結束後,阿瑪宗號仍然以宿營船的身份服役。[15]達爾馬提亞號在入侵南斯拉夫之戰後被義大利人俘獲,並更名為「卡塔羅號(Cattaro)」,與義大利海軍一同服役。1943年9月,當義大利投降後,它又被德國人俘獲,並恢復原名尼俄伯號。該艦於1943年12月在亞得里亞海擱淺,繼而遭英國的兩艘魚雷快艇摧毀。[21]尼俄伯號、美杜莎號和阿科納號都於1940年代拆解報廢,但阿瑪宗號依舊作為宿營船苟延殘喘,直至1954年才作出售拆解[15]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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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Nottelmann,第102–104頁.
  2. ^ Sondhaus,第166–167頁.
  3. ^ Nottelmann,第104–106頁.
  4. ^ Nottelmann,第107–108頁.
  5. ^ 5.0 5.1 5.2 Gröner,第99頁.
  6. ^ Nottelmann,第108–110頁.
  7. ^ Lyon,第249頁.
  8. ^ Campbell & Sieche,第143頁.
  9. ^ Herwig,第28頁.
  10. ^ Nottelmann,第110頁.
  11. ^ Gröner,第100頁.
  12. ^ 12.0 12.1 Gröner,第101頁.
  13. ^ Gröner,第99–101頁.
  14. ^ Gröner,第99–102頁.
  15. ^ 15.0 15.1 15.2 15.3 15.4 Gröner,第101–102頁.
  16. ^ 16.0 16.1 Gardiner & Gray,第143頁.
  17. ^ Staff,第8–9頁.
  18. ^ Staff,第21–24頁.
  19. ^ Campbell,第392–393頁.
  20. ^ Polmar & Noot,第45頁.
  21. ^ Rohwer,第294頁.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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