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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霧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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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霧彈(英文:Smoke grenade),有時稱煙幕彈,是一種裝載發煙劑的非致命性榴彈(包括手榴彈),其最大的作用為產生煙霧,以達到遮蔽視線、掩護隊伍行動、標示目標或傳達信號等戰術作用。煙霧彈的釋放效果與風向密切相關,使用者需根據風向判斷其投擲位置。

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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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巴黎示威中使用的煙霧彈

煙霧彈主要有噴射式與爆炸式兩種:

噴射式煙霧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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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射式煙霧彈主要以六氯乙烷作為發煙劑。引信觸發後,白煙會從頂部及底部的排放孔噴出,典型的例子為M18煙霧彈。彩色煙霧彈則採用氯酸鉀乳糖和染料作為發煙劑,釋放彩色煙霧,用於標記或信號指示。

爆炸式煙霧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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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式煙霧彈由引信、彈殼、發煙劑和炸藥管組成,其發煙劑通常為白磷。使用時,引信引爆彈殼中的炸藥,白磷與空氣接觸後自行燃燒,產生大量白色氣體(五氧化二磷)。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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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霧彈廣泛應用於廣泛應用於軍事執法消防以及民用領域。

在軍事作戰中,煙霧彈常用於遮蔽部隊行動、掩護突擊或撤退,同時也能作為信號標記區域,引導空中或地面支援。在執法和反恐行動中,煙霧彈被用來干擾敵方視線,幫助特警突襲和解救人質,同時還能在暴力事件中用於驅散人群。消防領域則利用煙霧彈進行演練,模擬火災環境,提高救援人員的應急能力。此外,煙霧彈還被廣泛用於影視特效、創意攝影和戶外活動中,製造視覺衝擊和氛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