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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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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王室
母王朝吞武里王朝
國家 泰國
創立1782年
創立者拉瑪一世
現任領袖拉瑪十世
頭銜國王
泰國王室

哇集拉隆功(國王陛下)
素提達(王后陛下)
詩妮娜(貴人)


詩麗吉(國王母后陛下)



現存泰國王室泰語ราชวงศ์จักรี)爲拉瑪一世於1782年建立並延續至今的扎克里王朝,兩個多世紀以來,王位已經傳承十世。王室繼位順序和相關程序,依照1924年11月11日施行的王位繼承法和1974年10月7日通過的修正憲法爲準,王室後裔皆有權承接大位,但男性有一定優先繼承權。也因此,泰國是目前所有亞洲君主國家中,唯一允許女性繼承王位者。除了擔任國家元首,泰國國王同時也是皇家部隊最高總司令。在位期間,國王依據憲法,經國會皇家政府英語Government of Thailand、甚至法院行使權力。王室開銷方面,由國會每年撥款一億泰銖滿足各項開支。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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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室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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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1997年的憲法,泰國國王及其王室沒有什麼實際權力,國王本人主要是國家及其完整統一的代表。但自2006年泰國軍事政變後,泰國王室通過《泰國憲法》第七條,實際上又重新控制住泰國的軍政大權。

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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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暹羅國王拉瑪六世於1924年11月10簽署、次日施行的佛曆2467年王位繼承法 (泰語กฎมณเฑียรบาลว่าด้วยการสืบราชสันตติวงศ์ พระพุทธศักราช ๒๔๖๗皇家轉寫:Kot Monthian Ban Wa Duai Kan Suep Ratchasantatiwong Phra Phutthasakkarat Song Phan Si Roi Hok Sip Chet)規定,僅男性後裔有權繼承王位,女性後裔不得繼承大統。然而,1974年10月7日通過的修正憲法打破了這一局面,新憲法賦予國會修改王位繼承法的權力。國會因而修改法律,允許樞密院在缺少男性後裔繼承王位時,提名女性後裔爲王位繼承人。1979年12月5日,經樞密院提名、國會批准,詩琳通公主受封爲女王儲,有權繼承王位。雖然,彼時的泰國王室擁有男性繼承人。

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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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王室長期以來一向低調,從來不對外公開私人話題,也從不接受媒體向王室進行報導。泰國時間每天晚上20:00,泰國各大電視台會播報王室新聞泰語ข่าวในพระราชสำนัก

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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