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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叔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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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叔毗(?—567年),字子弼京兆郡杜陵縣(今陝西省西安市)人,南梁、西魏、北周官員。杜甫五世祖。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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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叔毗的祖先是京兆郡杜陵縣人,後來遷居到襄陽郡,祖父杜乾光是南齊司徒右長史,父親杜漸是南梁邊城郡太守[1][2]

杜叔毗早年喪父,服侍母親以孝順聞名,他的個性慷慨有志向節操,學習勤奮,特別精通《春秋左氏傳》,在南梁為官,出任宜豐侯蕭循府中直兵參軍。大統十七年(551年),宇文泰命令大將軍達奚武進攻南梁的漢中地區[3]。次年,達奚武將蕭循圍困在南鄭,蕭循命令杜叔毗到西魏朝廷請和,宇文泰接見時十分禮遇。杜叔毗出使還沒返回時,蕭循的中直兵參軍曹策、參軍劉曉密謀獻城向達奚武投降。當時杜叔毗的哥哥杜君錫擔任蕭循的中記室參軍,堂侄杜映擔任錄事參軍,杜映的弟弟杜晰擔任中直兵參軍,都有文武材略,各自率領部曲數百人。曹策等人心懷猜忌,害怕杜君錫等人不與自己同謀,就誣告杜君錫他們謀反,擅自將他們殺害。蕭循很快討伐曹策等人,將他們擒獲,將劉曉斬首而赦免了曹策。等到蕭循向西魏投降,曹策來到長安。杜叔毗日夜嚎啕大哭,申訴冤情。西魏朝議認為事情發生在歸附之前,不可以追溯曹策的罪行。杜叔毗內心非常憤怒,志在復仇,又擔心違反朝廷法制,連累母親,於是很長時間沒有行動。母親知道杜叔毗的意思,對他說:「你哥哥橫遭重大的禍害,讓人痛心徹骨。如果曹策早上死,我晚上受連累而死,也是心甘情願。你有什麼猶豫的?」杜叔毗下拜接受母親的話,更加激勵。之後杜叔毗白天在京城親手將曹策殺死,將曹策斬首剖腹,肢解屍體,然後反綁雙手,請求受戮。宇文泰稱讚他的志氣,特別命令赦免[4][5]

杜叔毗很快出任都督輔國將軍中散大夫,遇到母親去世,過度悲傷而形銷骨立,幾乎不能完成喪事。服喪結束後,晉公宇文護徵辟杜叔毗擔任中外府樂曹參軍,加授大都督,升任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代理義歸郡太守。自從杜君錫以及族人被曹策殺害後,他們都還葬在梁州,杜叔毗此時上表請求迎喪歸葬。周武帝宇文邕同意了,詔令安葬事務所需都由官府供給,杜家在南梁舊有的田宅被外配給他人的,全部追回給杜家,又另外賜給杜家二百頃田地。杜叔毗很快出任硤州刺史[6][7][8][5]

天和二年(567年),杜叔毗跟隨衛國公宇文直南征,軍隊失利,杜叔毗被南陳俘虜,南陳勸說杜叔毗投降,杜叔毗堅決不從,於是被殺害[9][10]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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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周書·卷46》,出自令狐德棻周書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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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周書·卷四十六·列傳第三十八》:杜叔毗字子弼。其先,京兆杜陵人也,徙居襄陽。祖乾光,齊司徒右長史。父漸,梁邊城太守。
  2. ^ 《北史·卷八十五·列傳第七十三》:杜叔毗字子弼,其先京兆杜陵人也,徙居襄陽。父漸,梁邊城太守。
  3. ^ 《周書校勘記·卷四十六·列傳第三十八·六》:太祖令大將軍達奚武經略漢州 張森楷云:「『州』當作『川』,時無漢州也。」按張說是,然也可能是「漢中」之誤,今不改。
  4. ^ 《周書·卷四十六·列傳第三十八》:叔毗早歲而孤,事母以孝聞。性慷慨有志節。勵精好學,尤善左氏春秋。仕梁,為宜豐侯蕭循府中直兵參軍。大統十七年,太祖令大將軍達奚武經略漢州。明年,武圍循於南鄭。循令叔毗詣闕請和。太祖見而禮之。使未反,而循中直兵參軍曹策、參軍劉曉謀以城降武。時叔毗兄君錫為循中記室參軍,從子映錄事參軍,映弟晰中直兵參軍,並有文武材略,各領部曲數百人。策等忌之,懼不同己,遂誣以謀叛,擅加害焉。循尋討策等,擒之,斬曉而免策。及循降,策至長安。叔毗朝夕號泣,具申冤狀。朝議以事在歸附之前,不可追罪。叔毗內懷憤惋,志在復仇。然恐違朝憲,坐及其母,遂沉吟積時。母知其意,謂叔毗曰:「汝兄橫罹禍酷,痛切骨髓。若曹策朝死,吾以夕歿,亦所甘心。汝何疑焉。」叔毗拜受母言,愈更感勵。後遂白日手刃策於京城,斷首刳腹,解其肢體。然後面縛,請就戮焉。太祖嘉其志氣,特命赦之。
  5. ^ 5.0 5.1 《北史·卷八十五·列傳第七十三》:叔毗早歲而孤,事母以孝聞。仕梁,為宜豐侯蕭脩府中直兵參軍。周文令大將軍達奚武圍脩於南鄭,脩令叔毗詣闕請和。周文見而禮之。使未及還,而脩中直兵曹策、參軍劉曉謀以城降武。時叔毗兄君錫為脩中記室參軍,從子映錄事參軍,映弟晰中直兵參軍,各領部曲。策等忌之,懼不同己,遂誣以謀叛,擅加害焉。脩尋討策等禽之。城降。策至長安,叔毗朝夕號泣,具申冤狀。朝議以事在歸附之前,不可追罪。叔毗志在復仇,然恐坐及其母。母曰:「汝兄橫罹禍酷,痛切骨髓。若曹策朝死,吾以夕歿,亦所甘心。汝何疑焉?」叔毗拜受母言,後遂白日手刃策於京城,斷首刳腹,解其支體,然後面縛請就戮焉。周文嘉其志氣,特命舍之。遭母憂,哀毀骨立,殆不勝喪。服闋,晉公護闢為中外府樂曹參軍。累遷陝州刺史。
  6. ^ 《周書校勘記·卷四十六·列傳第三十八·七》:尋除硤州刺史 汲本、局本及北史卷八五杜叔毗傳「硤」作「陝」。
  7. ^ 《北史校勘記·卷八十五·列傳第七十三·八》:累遷陝州刺史 周書「陝」作「硤」。按隋書地理志下,硤州即夷陵郡,與江陵相近,故杜叔毗得參與宇文直攻陳之役。疑作「陝」誤。
  8. ^ 《周書·卷四十六·列傳第三十八》:尋拜都督、輔國將軍、中散大夫。遭母憂,哀毀骨立,殆不勝喪。服闋,晉公護闢為中外府樂曹參軍,加授大都督,遷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行義歸郡守。自君錫及宗室等為曹策所害,猶殯梁州,至是表請迎喪歸葬。高祖許之,葬事所須,詔令官給。在梁舊田宅經外配者,並追還之,仍賜田二百頃。尋除硤州刺史。
  9. ^ 《周書·卷四十六·列傳第三十八》:天和二年,從衛國公直南討,軍敗,為陳人所擒。陳人將降之,叔毗辭色不撓,遂被害。子廉卿。
  10. ^ 《北史·卷八十五·列傳第七十三》:後從衛國公直南討,軍敗,為陳人所禽。陳人將降之,叔毗辭色不撓,遂被害。子廉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