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槃 (滿洲國)
李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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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槃(1887年—1946年)[1],字古民,河南光州城關東關街人,中華民國及滿洲國政治人物。[2]
生平
[編輯]官宦家庭出身,自幼勤奮好學,善書畫。清末考中翰林。宣統年間被清政府派往日本早稻田大學攻讀法律。[3]留學日本法政大學。[4][2]留學期間結識了孫中山先生,並加入了同盟會,投身於舊民主主義革命。回國後,先後在廣州、漢口等地進行推翻清朝、成立民主共和的革命活動。畢業歸國後,1908年任河南法政專門學校教授。1909年,他任河南諮議局議員。[5]
1911年武昌起義爆發後,他和王月波聯絡教育界人士準備響應張鍾端等人發動的開封起義,但起義失敗。[6]「1911年12月6日,河南諮議局代表李鎜抵滬,與黃可權一道代表河南參加各省代表會議。次日,諮議局又電清內閣,請其接受共和政體。」[7]1911年12月29日,17省都督府及諮議局代表40餘人在江蘇南京丁家橋原江蘇省諮議局召開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投票選舉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最終孫中山以高票當選。選舉會結束後,「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選舉會」與會者47人合影留念,署名「李鎜」。後來又任南京臨時參議院議員,是當時河南的唯一一位參議員。由於道路暌隔,有些省派遣的參議員並不能如期到寧。根據有關材料統計,當時到南京的各省參議員共44人。1912年3月,他成為中華民國民族大同會(後來更名為中華民族大同會)的發起人之一。[8]1912年他任民元國會參議員兼憲法起草委員、參議院法制股常任委員。他還曾任護法國會參議院議員。[2]後來他任浙閩蘇皖贛五省聯合總司令部軍法處長兼第一方面軍司令部秘書長。1927年經萬宏圖轉託孫傳芳介紹到奉天任最高法院東北分院推事。
九一八事變後,他投靠日本人。滿洲國成立後,1932年他任最高檢查廳廳長直至1939年[5]返回北京賦閒。1945年8月日本投降,返回故里潢川。途經上海時,被其大女兒挽留在滬暫住。1946年於上海病故。
參考文獻
[編輯]- ^ 有的文獻資料將其名作「李鏊」。也有的文獻資料作其名為「李鎜」。
- ^ 2.0 2.1 2.2 民国时期,汪伪政权与伪满洲国政权人物介绍(二),全球王氏网,2010-6-13. [2011-11-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1-18).
- ^ 1991年第37輯《河南省文史資料》中收錄的《清末至民國河南省出國留學生名錄》
- ^ 靳明全,攻玉論:「關於20世紀初期中國政界留日生的研究」,重慶出版社,1999年,第203頁。
- ^ 5.0 5.1 《偽滿傀儡政權》,北京:中華書局,1994年,第732頁
- ^ 張鍅:「我所知道的河南辛亥革命」,《協商論壇》,2011年第6期。
- ^ 《河南歷史大事記·清代晚期(1840.6—1911.12)》
- ^ 《黃興集》,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第14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