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佩 (嘉靖進士)
外觀
李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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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陽曲縣知縣 | ||
籍貫 | 陝西漢中府南鄭縣 | |
出生 | 十一月初三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湯氏 | |
親屬 | (子)李學易、李學詩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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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佩(1512年—?),字子玉,號崑岡,陝西漢中府南鄭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陝西鄉試第五十二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一百七十四名進士[1][2]。兵部觀政,授四川內江知縣,起復補陽曲縣。擢升南京刑部主事。
家族[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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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用康 |
明朝內江縣知縣 嘉靖年間 |
繼任: 陳雲桂 |
前任: 辛自修 |
明朝陽曲縣知縣 嘉靖三十八年-四十一年 |
繼任: 李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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