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國徽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國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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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 |
聯邦政府使用的鷹徽 | |
細節 | |
使用者 | 德國 西德 魏瑪共和國 |
啟用 | 1949年5月23日 |
盾 | 喙和爪為紅色的一隻黑鷹 |
之前版本 | 現行德國國徽基於威瑪共和國國徽的晚期版本。 |
德國國徽為金黃色的盾徽,盾面繪有一隻紅爪紅嘴、雙翼展開的老鷹,稱為「聯邦之鷹」(德語:Bundesadler;昔日稱為「Reichsadler」,意為「帝國之鷹」),黑鷹象徵著力量和勇氣,並與國旗的三種顏色相互輝映。此國徽重新使用了魏瑪共和國的國徽設計 (1919 - 1935) ,於1950年被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政府採用。[1]現行版本是1928年的設計,設計者是卡爾-托比亞斯·施瓦布 (1887–1967)。現行國徽亦於1990聖誕節前成為了兩德統一後的德國新國徽。
威瑪共和國的國徽基於神聖羅馬帝國在13到14世紀所用的中世紀紋徽,最早在1433年被西吉斯蒙德皇帝使用,所用的是雙頭鷹。基於普魯士紋徽的白地單頭鷹成為了1889到1918年的德意志帝國國徽。
神聖羅馬帝國
[編輯]德語帝國鷹(Reichsadler)一詞最早來源於查理曼時期,其圖案來自羅馬軍隊的拉奎拉權杖。
十三世紀時期,金色背景下的黑鷹已被廣泛認作帝國紋章。在中世紀時期,帝國之鷹通常是單頭的。據1250年的編年史記載,變為雙頭鷹是為了紀念腓特烈二世。1433年雙頭鷹被西吉斯蒙德所採納,自那時起雙頭鷹便成為了德意志皇帝的標誌。
德意志邦聯
[編輯]1815年成立了由39個邦組成的德意志邦聯,然而直到1848年該邦聯才擁有自己的紋章,紋章保留有奧地利帝國的紋徽。德意志1848年革命後採用了新的設計,在盾徽兩旁放置了國旗,然而這一設計並未得到廣泛認可。
德意志邦聯紋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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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帝國
[編輯]德意志帝國成立時即規定了帝國之鷹的樣式,雖然第一個版本僅為臨時紋徽。在1871-1918年間,鷹的式樣曾被至少改變兩次。最終為一個寫實的帝國之鷹,頭戴神聖羅馬帝國皇冠,頭朝左。與過去的版本而言,去除了象徵波希米亞和奧地利的標誌。[2]
德意志帝國紋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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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帝國皇帝陛下紋徽 | 宣布成立期間的臨時紋徽 1871年4月27日-1871年8月3日 |
德意志帝國紋徽 1871年 – 1888年 |
德意志帝國紋徽 1888年12月6日 – 1918年 |
威瑪共和國
[編輯]1918到1933年間的威瑪共和國保留了先前國徽的帝國之鷹,但移除了君主制的象徵(王冠、頸圈、普魯士的盾徽)。僅為一個單頭頭朝左展開翅膀的黑色鷹。
威瑪共和國國徽(1919-19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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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瑪共和國早期國徽(Reichswappen,1919-28) | 1928年以後的威瑪共和國正式國徽(Reichswappen) | 威瑪共和國政府旗用國徽(Reichsschild,1921-1933)u | 政府印章和其他聯邦機構用小國徽(1921-1933) |
中世紀晚期和近代早期的普魯士
[編輯]普魯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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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粹德國
[編輯]希特勒於1933年掌權,然而威瑪共和國國徽一直用到1935年。納粹黨使用一個名為「黨之鷹」(Parteiadler)的徽章,圖案為一個頭朝右看起來有進攻性的黑色鷹,抓住一個高度風格化的橡樹環,其中為一個卐字。1935年後納粹黨把黨的象徵推向全國,一種與黨之鷹相當類似的帝國之鷹成為新的國徽。此時的帝國之鷹與黨之鷹的不同之處在於帝國之鷹頭朝左。
納粹德國國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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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粹執政初期的國徽 (1933-35) |
納粹時期的帝國之鷹 (1935-45) |
納粹黨黨徽 |
納粹黨黨徽的變體 | 納粹時期的帝國之鷹 (陸軍軍徽) |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
[編輯]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國徽是社會主義風格的國徽,在1959年國徽也被添加到國旗上。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國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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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國徽 1950年–1953年 |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國徽 1953年–1955年 |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國徽 1955年–1990年 |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
[編輯]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採用了威瑪共和國的國徽設計,1950年1月20日總統特奧多爾·豪斯、總理康拉德·阿登納、內政部長古斯塔夫·海涅曼宣布了與1919年11月11日宣布的威瑪共和國國徽描述完全相同的國徽法令。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國徽可以在市民旗上看到。在德國聯邦議會放置的聯邦之鷹相比國徽較為豐滿,有時也被叫做Fette Henne(胖母雞),在德國歐元硬幣上也可以見到類似的設計。政府旗上的國徽標記與國徽不同。
政府機構所使用的變體徽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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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聯邦議院 | 德國聯邦參議院 | 德國聯邦總統 | 德國內閣 |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 |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國徽,聯邦之鷹 (Bundeswappen) |
政府旗和軍旗用國徽 (Bundesschild) |
聯邦總統旗 |
六角形聯邦之鷹,用於政府機關和德國護照封面 | 德國聯邦參議院放置的聯邦之鷹 | 德國聯邦議會放置的聯邦之鷹 |
參考文獻
[編輯]- ^ Bekanntmachung betreffend das Bundeswappen und den Bundesadler (Proclamation on the Federal Coat-of-Arms and the Federal Eagle), published 20 January 1950, in the Bundesgesetzblatt I 1950, p. 26, and Bekanntmachung über die farbige Darstellung des Bundeswappens (Proclamation on the Coloured Representation of the Federal Coat-of-Arms), published 4 July 1952 in the Bundesanzeiger no. 169, 2 September 1952.
- ^ von Hohenzollern, Wilhelm (The German Emperor and King of Prussia). Allerhöchster Erlass vom 3. August 1871, betreffend die Bezeichnung der Behörden und Beamten des Deutschen Reichs, sowie die Feststellung des Kaiserlichen Wappens und der Kaiserlichen Standarte (Rescript of August 3rd, 1871, concerning the names of the public authorities and public servants of the German Empire, as well as the declaration of the Imperial coat of arms and the Imperial standard). Berlin. 1919-11-11: Reichsgesetzblatt 1871. Nr. 681 Pg. 318 and 458 [2012-07-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