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二二八事件
外觀
平潭二二八事件 又稱平潭慘案。是日本海軍於1928年2月28日在中華民國福建平潭海域屠殺中國漁民的事件。
過程
[編輯]1928年2月28日凌晨2:50,台灣海峽大霧,日本船錦江丸在中國福建省平潭縣大富港南帶柳澳附近觸礁沉沒,38名日本船員離開,僅剩船長等4人拍電報請日屬台灣馬公要港部求救,日軍派谷風、菊、葵及日清公司派嵩山丸前往救援,趕到時,發現船上無人,遂認為遭中國漁民搶劫,日艦於該日13:05至13:35向中國漁船及岸上人員開炮3823發,15時,日兵五六十人登陸東庠島,挨戶搜查,未發現「海盜」。此事共造成中國12人死亡27人受傷。
事後
[編輯]平潭縣地方政府稱日本船員是被中國漁民搭救,日本軍人不分青紅皂白屠殺中國人民。中國方面群情激奮,3月福建省政府和中華民國外交部進行調查,3月7日外交部向日本提出抗議,要求懲治兇手,賠償死者家屬及傷者醫藥費,向中方道歉,保證不再發生此類事件,26日日方回復,日艦打的是海盜。
中方提出中國漁民是去救援日本船員,日方則堅稱中國漁民就是海盜,後來國民政府壓制民間輿論,對日妥協退讓,此事不了了之。
類似事件
[編輯]1月20日日船大吉丸在江西九江撞沉44軍軍械船,死40多人,2月18日日輪第二厚田丸在江蘇泰興新港撞沉大通公司新大明輪,死300多人。3月2日,日本駐廈門領事館警察在廈門逮捕日屬朝鮮人4名,5月3日爆發濟南慘案,12月日本炮車在漢口撞死人力車夫水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