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大規模槍擊事件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大規模槍擊事件(英語:Mass shooting),又稱群體槍擊案,是一個涉及多名受害者的槍械暴力事件。[1]美國國會研究服務局英語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承認,目前沒有一個被廣泛接受的定義,並定義一個「公眾大規模槍擊事件[2]。根據聯邦調查局的定義,大屠殺必須包含四人或四人以上有選擇性的屠殺事件(不包含兇手在內)。大規模槍擊事件的另一個非官方的定義是涉及10人以上的槍擊事件(不一定導致死亡),沒有間斷期。[3]相關術語包括校園槍擊案屠殺。缺乏統一的定義會讓媒體引導向一個危言聳聽的局面,有一些報道將罪行類別混為一談。[4]

一個大規模槍擊事件可以通過公共或非公共場所的個人或組織實施。近年來恐怖組織已經使用大規模射殺的手段來滿足自己的政治目的。個人犯罪可能會涉及到各種方面的類別,包括家庭殺手,同事殺手,同學的和隨機的陌生人殺手。個人行兇的動機各不相同。

應對大規模射殺應採取多種手段,也要看具體情況:如傷亡人數,國家和政治趨勢等因素的影響。一些國家如澳大利亞和英國已經在大規模槍擊事件發生後修改了他們的槍枝法。

參考文獻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