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叱羅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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叱羅協(500年—574年11月16日),本名,字慶和代郡太平縣(今山西省大同市)人[1],北魏、東魏、西魏、北周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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叱羅協本名邕,與周武帝同名,後來改名。叱羅協年少時出身貧賤,曾當過州中的小吏,以恭敬謹慎而聞名,虛齡十九歲時,叱羅協為恆州刺史楊鈞提拔,擔任從事。北魏末年,六鎮之亂,叱羅協客居冀州。冀州被葛榮包圍時,冀州刺史元孚任命叱羅協為統軍,將守城之事委託給他。不久冀州城被攻破,叱羅協被葛榮叛軍俘虜。葛榮戰敗後,叱羅協侍奉汾州刺史爾朱兆,很受爾朱兆的信任厚待,因此補任官錄事參軍。爾朱兆出任天柱大將軍時,叱羅協轉任天柱大將軍司馬,出任趙郡太守[1]。爾朱兆與高歡初戰失利,退回上黨,命令叱羅協出任上郡、上黨、建州、懷州、烏蘇鎮大行台[1],在建州督辦軍糧。後來爾朱兆派叱羅協到洛陽,與爾朱兆的叔叔們商議討伐高歡。後來爾朱兆等人被高歡擊敗,回到并州,爾朱兆又命令叱羅協出任北肆州刺史[1]。爾朱兆死後,叱羅協侍奉竇泰,竇泰對他十分禮遇。竇泰任御史中尉,任命叱羅協為治書侍御史天平三年( 537年 )十二月,竇泰率軍向潼關進發,叱羅協任監軍。竇泰兵敗自殺,叱羅協也被西魏軍俘虜。宇文泰因為叱羅協在潼關很久,任命叱羅協出任大丞相府東閣祭酒撫軍將軍銀青光祿大夫,叱羅協又轉任錄事參軍、升任丞相府主簿、加通直散騎常侍、代理大行台郎中,封莎泉縣開國伯[1][2][3]

叱羅協曾在兩京任職,熟悉典章制度,又能刻苦自勵,宇文泰很倚重他。然而因為叱羅協的家屬還在關東,宇文泰懷疑他有留戀本土的意願。大統四年(538年),宇文泰在河橋之戰失利,叱羅協隨軍撤回關中,宇文泰才知道叱羅協沒有二心,改封叱羅協為冠軍縣開國公[1],叱羅協轉任相府屬從事中郎。大統九年(543年),叱羅協擔任直閣將軍、恆州大中正,加都督。大統十五年(549年),叱羅協出任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大都督散騎常侍[1][4][3]。同年,興州叛亂的氐族再度進犯南岐州,叱羅協派遣使者告急,南秦州刺史趙昶率領士兵前往救援,大敗氐族[5][6]

大統十七年(551年),宇文泰打算征服漢中,命令叱羅協代理南岐州刺史,並節度東益州軍事。西魏廢帝元年(552年),叱羅協正式出任南岐州刺史。當時東益州刺史楊辟邪占據東益州反叛,有兩萬人馬,而叱羅協只有不足三千兵馬[1]。西魏廢帝二年(553年),叱羅協率領本部軍隊前往討伐,進軍至涪水。當時有一千氐族賊人阻斷道路,破壞橋梁。叱羅協派儀同仇買等人前往討伐攻擊,賊人讓開道路,叱羅協才率軍緩緩推進。又有一千氐族賊人攔截攻擊叱羅協,叱羅協於是率領四百人守住山谷峽路,與賊人用短兵刃接戰,賊人於是畏縮後退。楊辟邪棄城逃走,叱羅協追上將其斬首,氐人全都投降,叱羅協因功加開府,仍為大將軍尉遲迥的長史,率領軍隊討伐巴蜀。魏軍進入劍閣以後,尉遲迥命令叱羅協代理潼州刺史[7]

當時五城郡的氐人酋長趙雄傑等人煽動新州、潼州、始州三州的百姓反叛,聚集兩萬多人,在潼州南面三里,隔著涪水,占據槐林山,設置軍營抗拒魏軍。梓潼郡百姓鄧朏、王令公等人招集一萬多鄉民,又在潼州東面十里的涪水北岸設置軍營,響應趙雄傑,共同進逼潼州城。潼州城中糧食匱乏,軍人缺少食物。叱羅協安撫內外,軍民都無異心。叱羅協派儀同伊婁穆[8][9]、大都督司馬裔等人率領步兵和騎兵一千人,乘夜渡過涪水襲擊趙雄傑,一戰將其擊敗。王令公因為趙雄傑兵敗,也丟棄軍營逃回梓潼郡。王令公又與鄧朏等率一萬多人,在梓潼郡東南隔水設置軍營,切斷驛道。叱羅協派儀同楊長樂與司馬裔等人率軍討伐,又派大都督裴孟嘗率領一百騎兵作為後續部隊,以壯大聲勢。裴孟嘗到達梓潼後,恰遇水漲無法立即渡河。王令公、鄧朏見裴孟嘗騎兵少,就率領三千多人將裴孟嘗的部隊包圍數重。裴孟嘗見敵眾我寡,就各自放棄戰馬與叛軍短兵接戰。從辰時打到午時,在戰陣中斬殺王令公和鄧朏等人。賊人失去首領,於是退散,但王令公的黨羽仍然據守著原來的柵軍營。裴孟嘗這才渡河與楊長樂會合,接著率軍進攻賊人軍營,經過三天,賊人請求投降。此後又發生了數次叛亂,每次都被叱羅協派兵討伐平定[10][11]

西魏恭帝三年(556年),宇文泰徵召叱羅協入朝,談論治理蜀中之事,因此賜叱羅協姓宇文氏[3],增加食邑總計一千五百戶。晉公宇文護殺死孫恆、李植以後,想培植司會柳慶、司憲令狐整等人作為心腹,柳慶、令孤整都推辭自己難當重任,共同推薦叱羅協,宇文護於是在北周元年(557年)徵召叱羅協入朝。叱羅協到後,宇文護讓他和自己住在一起,對他寄託厚望。叱羅協非常愉快地盡心逢迎宇文護,發誓為宇文護效命。宇文護非常高興,恨得到叱羅協太晚,隨即任命他為軍司馬,將軍事委託給他。不久叱羅協轉任御正中大夫,又擔任宇文護的長史,食邑增加一千戶。叱羅協經常在宇文護身邊,就政事陳述意見,大多都被採納。周明帝知道叱羅協才識平庸淺薄,每次都折辱他,多次對他說:「你知道什麼!」只是由於他是宇文護的親信,難以立即廢黜,周明帝只好每次都容忍了。周明帝去世後,宇文護任命叱羅協出任司會中大夫、中外府長史。叱羅協身材瘦小,氣量狹窄而性情急躁,得志之後自視甚高。朝廷官員中有來請教政事的,叱羅協總是說:「你不懂,我來教你。」而他所說的話,又大多違背情理,當時的人沒有不恥笑他的[12][13]

保定二年(562年),朝廷追論平定巴蜀的功勞,另外封叱羅協的兒子叱羅金剛為顯武縣開國侯,食邑一千二百戶[1],又將蜀中食邑一千戶,收其租賦的一半給叱羅協。宇文護因為叱羅協對自己竭盡忠誠,常常提攜獎勵他,叱羅協考核連獲上中等,賞賜給他粟帛。叱羅協升任少保,轉任少傅,進位大將軍,封南陽郡公,兼任營作副監。宮殿落成以後,叱羅協因被封為洛邑縣公,爵位轉授一個兒子。叱羅協受到宇文護重用,希望與皇室聯姻,於是在天和元年(566年)請求恢復舊姓叱羅氏。宇文護代他奏請,周武帝同意。叱羅協的兒子叱羅金剛娶譙王宇文儉之女。天和六年四月庚子(571年6月1日),叱羅協升任柱國[14][15],仍為中外府長史、司會中大夫,總六府,宇文護覺得叱羅協年老,允許他退休。叱羅協貪圖榮祿,不肯告退。建德元年(572年),宇文護被誅殺,叱羅協被免官除去名籍[16][13][17][18]

建德三年(574年),周武帝因叱羅協是老臣,任命叱羅協為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屯田總監[1],周武帝常常與他談論往事。建德三年十月十七日(574年11月16日),叱羅協在私人住宅中去世,虛歲七十五,建德四年三月五日(575年4月1日)葬於中原鄉。周武帝詔令贈予使持節、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大都督、淅洛豐三州諸軍事、三州刺史、荊州南陽郡開國公,食邑一千戶,諡號。兒子叱羅金剛繼承了爵位[19][13]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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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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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叱羅興,北魏西部護軍[1]

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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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叱羅珍業,北魏代郡太守、梁州刺史、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散騎常侍[1]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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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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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羅新,葉煒著. 《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 (修订版)》. 北京市: 中華書局. 2016.5: 256–259. ISBN 978-7-101-11639-7 (中文(中國大陸)). 
  2. ^ 《周書·卷十一·列傳第三》:叱羅協,本名與高祖諱同,後改焉。少寒微,嘗為州小吏,以恭謹見知。恆州刺史楊鈞擢為從事。及魏末,六鎮搔擾,客於冀州。冀州為葛榮所圍,刺史以協為統軍,委以守御。俄而城陷,協沒於榮。榮敗,事汾州刺史爾朱兆,頗被親遇,補錄事參軍。兆為天柱大將軍,轉司馬。兆與齊神武初戰不利,還上黨,令協在建州督軍糧。後使協至洛陽,與其諸叔計事,謀討齊神武。兆等軍敗,還并州,令協治肆州刺史。兆死,遂事竇泰。泰甚禮之。泰為御史中尉,以協為治書侍御史。泰向潼關,協為監軍。泰死,協亦見獲。太祖以其在關歲久,授大丞相府東閣祭酒、撫軍將軍、銀青光祿大夫,轉錄事參軍,遷主簿,加通直散騎常侍,攝大行台郎中,累遷相府屬從事中郎。
  3. ^ 3.0 3.1 3.2 《北史·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叱羅協,代郡人,本名與武帝諱同,後改焉。少寒微,嘗為州小吏,以恭謹見知。竇泰為御史中尉,以協為書侍御史。泰向潼關,協為監軍。泰死,協見獲。文帝授大丞相東閣祭酒,累遷相府屬、從事中郎。協歷事二京,詳練故事,又深自克勵,文帝頗委任之。然猶以家屬在東,疑其戀本。及河橋戰敗,協隨軍還。文帝知協不貳,封冠軍縣男,進爵為侯。後為大將軍尉遲迥長史,率兵伐蜀,行潼州事。魏恭帝三年,文帝征協入朝,論蜀中事,乃賜姓宇文氏。
  4. ^ 《周書·卷十一·列傳第三》:協歷仕二京,詳練故事。又深自克勵,太祖頗委任之。然猶以其家屬在東,疑其有戀本之望。及河橋戰不利,協隨軍而還。太祖知協不貳,封冠軍縣男,邑二百戶。尋加車騎將軍、左光祿大夫。九年,除直閣將軍、恆州大中正,加都督,進爵為伯,增邑八百戶。尋遷大都督、儀同三司。
  5. ^ 《周書·卷四十九·列傳第四十一》:興州叛氐復侵逼南岐州,刺史叱羅協遣使告急,昶率兵赴救,又大破之。
  6. ^ 《北史·卷九十六·列傳第八十四》:興州叛氐復侵逼南岐州,刺史叱羅協遣使告急,昶赴救,又大破之。
  7. ^ 《周書·卷十一·列傳第三》:初,太祖欲經略漢中,令協行南岐州刺史,並節度東益州戎馬事。魏廢帝元年,即授南岐州刺史。時東益州刺史楊辟邪據州反。二年,協率所部兵討之,軍次涪水。會有氐賊一千人斷道破橋。協遣儀同仇買等行前擊之,賊開路,協乃領所部漸進。又有氐賊一千人邀協,協乃將兵四百人守硤道,與賊短兵接戰,賊乃退避。辟邪棄城走,協追斬之,群氐皆伏。以功授開府。仍為大將軍尉遲迥長史,率兵伐蜀。既入劍閣,迥令協行潼州事。
  8. ^ 《周書·卷十一·列傳第三·二五》:儀同伊婁訓 張森楷云:「案伊婁穆傳(卷二九)載有同協破趙雄傑事,則非必有二人,蓋是『訓』字刻誤。」按張以為伊婁訓即伊婁穆是對的,但或是初名與二名之歧,不一定是誤刻。
  9. ^ 《周書·卷二十九·列傳第二十一》:魏廢帝二年,穆使於蜀。屬伍城郡人趙雄傑與梓潼郡人王令公、鄧朏等構逆,眾三萬餘,阻涪水立柵,進逼潼州。穆遂與刺史叱羅協率兵破之。
  10. ^ 《周書·卷十一·列傳第三》:時有五城郡氐酋趙雄傑等扇動新、潼、始三州民反叛,聚結二萬餘人,在州南三里,隔涪水,據槐林山,置柵拒守。梓潼郡民鄧朏、王令公等招誘鄉邑萬餘人,復在州東十里,涪水北,置柵以應之。同逼州城。城中糧少,軍人乏食。協撫安內外,咸無異心。遣儀同伊婁訓、大都督司馬裔等將步騎千餘人,夜渡涪水擊雄傑,一戰破之。令公以雄傑敗,亦棄柵走還本郡。復與鄧朏等更率萬餘人,於郡東南隔水置柵,斷絕驛路。協遣儀同楊長樂,與司馬裔等率師討之;復遣大都督裴孟嘗領百騎繼進,為其聲勢。孟嘗既至梓潼,值水漲不得即渡。而王令公、鄧朏見孟嘗騎少,乃將三千餘人圍之數重。孟嘗以眾寡不敵,各棄馬短兵接戰。從辰至午,於陣斬令公及朏等。賊徒既失渠帥,遂即散走。其徒黨仍據舊柵。而孟嘗方得渡水與長樂合,即勒兵攻柵。經三日,賊乃請降。此後數有反叛,協輒遣兵討平之。
  11. ^ 《周書·卷三十六·列傳第二十八》:二年,轉鎮宋熙郡。尋率所部兵從尉遲迥伐蜀,與叱羅協破叛兵趙雄傑於槐林,平鄧朏於梓潼。
  12. ^ 《周書·卷十一·列傳第三》:魏恭帝三年,太祖征協入朝,論蜀中事,乃賜姓宇文氏,增邑通前一千五百戶。晉公護既殺孫恆、李植等,欲委腹心於司會柳慶、司憲令狐整等。慶、整並辭不堪,俱薦協。語在慶、整傳。護遂征協入朝。既至,護引與同宿,深寄託之。協欣然承奉,誓以軀命自效。護大悅,以為得協之晚。即授軍司馬,委以兵事。尋轉治御正,又授護府長史,進爵為公,增邑一千戶。常在護側,陳說時事,多被納用。世宗知其材識庸淺,每折之。數謂之曰:「汝何知也!」猶以護所親任,難即屏黜,每含容之。及世宗崩,便授協司會中大夫、中外府長史。協形貌瘦小,舉措偏急。既以得志,每自矜高。朝士有來請事者,輒雲「汝不解,吾今教汝」,及其所言,多乖事衷。當時莫不笑之。
  13. ^ 13.0 13.1 13.2 《北史·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晉公護既殺孫恆、李植等,欲委腹心於司會柳慶、司憲令狐整等,二人並辭,俱薦協。護遂征協入朝,引與同宿,深寄託之。協誓以軀命自效,護大悅,以為得協之晚。稍遷護府長史,進爵為公,常在護側。明帝知其材識庸淺,每按抑之,數謂曰:「汝何知也!」猶以護所親任,每含容之。及明帝崩,便授協司會中大夫、中外府長史。協形貌瘦小,舉措褊急,既以得志,每自矜高;及其所言,多乖事衷,當時莫不笑之。護以其忠己,每提獎之。協既受護重委,冀得婚連帝室,乃求復舊姓叱羅氏,許之。又進位柱國。護以協年老,許其致仕,而協貪榮,未肯告退。及護誅,除名。建德三年,以協宿齒,授儀同三司、賜爵南陽郡公。卒,子金剛嗣。
  14. ^ 《周書·卷五·帝紀第五》:庚子,以大將軍、滎陽公司馬消難為柱國。陳國公純、雁門公田弘率師取齊宜陽等九城。以大將軍武安公侯莫陳瓊、太安公閻慶、神武公竇毅、南陽公叱羅協、平高公侯伏侯龍恩並為柱國。
  15.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庚子,以大將軍司馬消難、侯莫陳瓊、大安公閻慶、神武公竇毅、南陽公叱羅協、平高公侯伏侯龍恩並為柱國。
  16. ^ 《周書·卷十一·列傳第三》:保定二年,追論平蜀功,別封一子縣侯。又於蜀中食邑一千戶,入其租賦之半。晉公護以協竭忠於己,每提獎之,頻考上中,賞以粟帛。遷少保,轉少傅,進位大將軍,爵南陽郡公,兼營作副監。宮室既成,以功賜爵洛邑縣公,回授一子。協既受護重委,冀得婚連帝室,乃求復舊姓叱羅氏。護為奏請,高祖許之。又進位柱國。護以協年老,許其致仕,而協貪榮,未肯告退。護誅,協除名。
  17. ^ 《周書·卷十一·列傳第三》:護長史代郡叱羅協、司錄弘農馮遷及所親任者,皆除名。
  18.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一》:護長史代郡叱羅協、司錄弘農馮遷及所新任者,皆除名。
  19. ^ 《周書·卷十一·列傳第三》:建德三年,高祖以協宿齒,授儀同三司,賜爵南陽郡公,時與論說舊事。是歲卒,年七十六。子金嗣。
  20. ^ 《文苑英華·卷九百六十三·婦人一·周大都督陽林伯長孫夫人羅氏墓志銘》:夫人諱某,恆州代郡太平縣人。祖某。父協,周大將軍、南陽郡公。夫人資於事親,躬奉訓誡,教於宗室,足聞《詩》、《禮》。及乎言歸,肅恭如事,蘋藻維敬,紘綖是勤,內位克諧,中閨以睦。年齡不競,霜露先侵更延無壽(疑)之杯。遂闕長生之枕,以周天和四年二月八日薨於長安之洪固鄉,時年二十有三。其年某月日葬於萬年縣之壽里。山非宋國,翻為節女之陵;地異荊台,遂有賢妃之墓。銘曰:畢狼建國,靈武開都。地接天柱,山臨寶符。人資義烈,世襲雄圖。葛覃維萋,棠棣早盛。既安淑德,爰從配命。四教弘宣,三星克正。霜凋桂苑,風落芝田。三從闕性,五福傷年。歸安永絕,言告長捐。淒切郊野,紆迴隰原。風慘雲愁,松悲露泣。朗月空嗟,傷神何及。
  21. ^ 劉文 編著. 《陕西新见隋朝墓志》. 西安市: 陝西新華出版傳媒集團 三秦出版社. 2018-1: 12–14. ISBN 9787551817059 (中文(繁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