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廳
南澳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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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的散廳 | |||||||||||
1732年—1912年 | |||||||||||
國家 | 大清 | ||||||||||
歷史 | |||||||||||
• 成立 | 1732年 | ||||||||||
• 廢除 | 19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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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汕頭市南澳縣 |
南澳廳是大清設置的散廳,由廣東省潮州府和福建省漳州府共管,由前者饒平縣析出隆澳、深澳,以及後者詔安縣析出雲澳、青澳而置。南澳廳的設立標誌著南澳島由廣東、福建兩省共管的歷史的開始,而雲澳、青澳劃回廣東省則意味著該段歷史的結束。
歷史
[編輯]大明萬曆三年(1575年),潮州府知府郭子章上疏《南澳設鎮論》獲批准。其時南澳鎮城設於深澳,首任南澳副總兵為白翰紀。萬曆四年(1576年),析饒平縣信寧都南澳島的青澳、雲澳歸福建省詔安縣管轄[1]。自此以後,南澳設漳、潮副總兵,分福建、廣東二營,深澳、隆澳和雲澳、青澳分別屬廣東潮州府饒平縣和福建漳州府詔安縣,而這也是南澳島分屬兩省之始。[2]
大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南澳設總兵,下置游擊二,帥閩粵舟師,分福建、廣東二營,深澳、隆澳和雲澳、青澳仍分屬廣東省潮州府和福建省漳州府。雍正十年(1732年),潮州府析饒平縣所屬隆澳、深澳,漳州府析詔安縣所屬雲澳、青澳,置南澳廳及海防同知[1],照州縣之例建置,刑名錢穀皆歸廳管理[3];是為南澳島由兩省共管之始。雍正十三年(1735年),設粵閩南澳巡檢司巡檢,「主管監倉,以專責守事」。[2]
民國元年(1912年)3月,廣東都督府下令改南澳同知為民政長,新任民政長陸榮升到任。6月,福建省派總兵蔡國喜、游擊陳樹堂至南澳,改鎮署為軍政府,蔡國喜為軍政長。7月,按廣東都督府通令,設各縣臨時縣議會,改各縣民政長為縣知事,同時改南澳廳為南澳縣[3],由廣東巡按使直隸,這亦是南澳首次建縣。民國三年(1914年)設潮循道,原福建省管轄的雲澳、青澳於10月劃歸廣東省管轄,結束了南澳由兩省共管的歷史,而福建省派來的軍政長蔡國喜、游擊陳樹堂俱調回福建。[2]
行政區劃
[編輯]大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南澳廳共轄廣東、福建兩省的4地、33鄉。[2]
屬省 | 地名 | 鄉數 | 鄉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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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 | 深澳 | 8 | 頭澳、二澳、三澳、吳平寨、竹棲、虎蹄、白沙灣、走馬埔 |
隆澳 | 11 | 後澤、指揮、廣尾、西閣、下寮、蛇地、宮前、羊嶼、白牛、山邊、山仔頂 | |
福建省 | 雲澳 | 9 | 中柱、港仔尾、荖園、埠尾、山邊、澳仔、坎頭、赤石、桁仔 |
青澳 | 5 | 後窯、六都、沙崗、南山、九歸 |
參考資料
[編輯]- ^ 1.0 1.1 周佳榮. 香港潮州商會九十年發展史. 中華書局(香港)出版有限公司. 2012-07-16: 30 [2019-10-26]. ISBN 978988818163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21).
- ^ 2.0 2.1 2.2 2.3 南澳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編). 南澳县志. 中華書局. 2000. ISBN 7-101-02542-0.
- ^ 3.0 3.1 潘醒農. 潮僑溯源集. 八方文化企業公司. 1993: 21 [2019-10-26]. ISBN 97898142850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22).
延伸閱讀
[編輯]- 劉靈坪. 清代南澳厅考. 歷史地理 第24輯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0: 200-205. ISBN 978-7-208-09179-5.
大清廣東省和福建省共管的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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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饒平縣 詔安縣 ( 大清) |
南澳廳 | 繼任: 南澳縣 ( 中華民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