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行政區劃
外觀
加拿大的行政區劃是由10個省(province)和3個地區(英語:territory,法語:territoire)所組成的。省和地區的主要不同的地方在於省是根據《1867年憲法法令》所設立的,但地區是據聯邦法律所設立的,所以地區由聯邦政府管轄、省則是由各省的政府所管轄的。
省政府負責各種公共服務,如健康保險、教育、和工作保險。各省除徵收的稅收之外,同時也獲得聯邦政府的分配經費來支付所需要的開銷。
所有省長和育空地區長官都是在省議院(地區立法會)得到最多議席的政黨的領袖。但是,由於西北地區和努那武特地區的地區立法會議員沒有黨派之分,這些地區的政府長官則由其所在的地區立法會議員之間選舉產生。
各省份的加拿大君主代表稱為省督。在三個地區的聯邦政府代表稱為專員。
各省與地區位置
[編輯]加拿大的首都、10個省與3個地區以及它們的省會,地圖上的名稱可點擊。
省
[編輯]省旗 | 省名 | 郵局簡寫 | 省會 | 最大城市 (按人口) |
面積 (平方公里) |
人口 (2016年) |
加入聯邦日期 | 官方語言 |
---|---|---|---|---|---|---|---|---|
安大略[a] | ON | 多倫多 | 1,076,395 | 13,448,494 | 1867年7月1日 | 英語 | ||
魁北克 | QC | 魁北克市 | 蒙特婁 | 1,542,056 | 8,164,361 | 1867年7月1日 | 法語 | |
新斯科細亞 | NS | 哈利法克斯 | 55,283 | 923,598 | 1867年7月1日 | 英語 | ||
新布藍茲維省 | NB | 腓特烈頓 | 蒙克頓 | 72,908 | 747,101 | 1867年7月1日 | 英語、法語 | |
曼尼托巴 | MB | 溫尼伯 | 647,797 | 1,278,365 | 1870年7月15日 | 英語 | ||
英屬哥倫比亞 | BC | 維多利亞 | 溫哥華 | 944,735 | 4,648,055 | 1871年7月20日 | 英語 | |
愛德華王子島 | PE或PEI | 夏洛特頓 | 5,660 | 142,907 | 1873年7月1日 | 英語 | ||
薩克其萬 | SK | 雷吉纳 | 薩斯卡通 | 651,036 | 1,098,352 | 1905年9月1日 | 英語 | |
亞伯達 | AB | 艾德蒙頓 | 卡爾加里 | 661,848 | 4,067,175 | 1905年9月1日 | 英語 | |
紐芬蘭與拉布拉多 | NL | 聖約翰斯 | 405,212 | 519,716 | 1949年3月31日 | 英語 |
註釋:
地區
[編輯]區旗 | 區域 | 郵局簡寫 | 省會及 第一大埠 |
面積 (平方公里) |
人口 (2016年) |
加入聯邦日期 | 官方語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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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地區 | NT或NWT | 黃刀 | 1,346,106 | 41,786 | 1870年7月15日 | 9種原住民語、英語、法語 | |
育空 | YT | 白馬 | 482,443 | 35,874 | 1898年6月13日 | 英語、法語 | |
努納福特 | NU | 伊魁特 | 2,093,190 | 35,944 | 1999年4月1日 | 因努伊特語、英語、法語 |
普查區和普查分區
[編輯]加拿大統計局在統計使用時將加拿大的13個省份及地區下轄二級行政區分為普查區(英語:census division;法語:division de recensement)、三級行政區分為普查分區(英語:census subdivision;法語:subdivision de recensement)。普查區和普查分區並非行政區,但是在多數省份有對應的行政區(除了曼尼托巴省、薩斯喀徹溫省、亞伯達省、紐芬蘭與拉布拉多省和西北地區);育空則是1個單一普查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