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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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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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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实可以将很多比较成熟的页面长期作半保护。而且我觉得半保护的页面不一定要像保护页面那样给出醒目的标示。--snowman(发消息) 11:21 2006年3月22日 (UTC)
  • 支持snowman的提议。Zuzhengshi 10:44 2006年8月30日 (UTC)

IP用户禁止创建新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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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由于今天发生两次匿名用户以大量创建侵权新条目作为破坏手段,KJ已请Tim Starling暂时先将IP用户创建新条目的功能给关掉了,现在英文版也是采取这个规则:只有已注册并登入的用户可以创建新条目,IP用户则只能修改而不能创建新条目。请问大家对于这件事情的看法。--Theodoranian|虎儿 =^-^= 12:29 2006年4月11日 (UTC)

(+)支持,可以鼓励IP用户使用Wikipedia:条目请求。--Isnow 12:42 2006年4月11日 (UTC)
(+)支持,为何会出现IP用户,除了忘了登入,有不少IP用户是用Public Proxy来编辑,目的是显而易见,就是搞破坏。最低限度,用Public Proxy的,不许创建新条目。--Martinoei 13:58 2006年4月11日 (UTC)
(=)中立。实际上我个人倾向于反对,因为中文版的编辑量是远远低于英文版的,通常情况下,管理员是可以有足够力量来防止破坏扩大化。但在出现类似今天总是来自某地的IP持续恶意破坏,仅仅采取封禁手段而可能达范围影响其它无辜用户时,我仍同意应采取暂时的紧急措施来禁止匿名创建新条目甚至修改条目,但在事后要取消该措施。--瀑布寒 夏用瀑布汗,冬改瀑布寒(这里暖和) 13:19 2006年4月11日 (UTC)
(-)反对,希望禁封只是暂时性的。不是说反对这次的禁封,而是说不希望以后一直禁封下去……--蓝色理想@郁郁竹林 13:25 2006年4月11日 (UTC)
(○)保留,对于某些别有用心的IP用户一样可以在已有文章中加盐加醋,所以此措施只是针对某类对破坏而言,防止总体破坏成效不大。另外如瀑布汗所说,此措施对中文维基百科的将来是弊多于利的。我希望有一些更好的方法管理破坏;不介意先试行此措施一段时间,期满后检讨。zzz....很困 "Press" my name and Wake me up inside 14:03 2006年4月11日 (UTC)
(-)反对,有时候因为编辑一条大条目,翻阅的资料较多,有可能造成cookie过时,形成IP编辑的情况。这种禁封短时间可以,长时间不可。英文版是因为上次出了个大差错,所以才加了这条措施,而且英文版编辑者众多,不是我们所能相比的。--地球发动机〠✆ - ✉✍) 14:23 2006年4月11日 (UTC)
有条件支持。在管理员有能力处理的情况下,我希望给匿名用户多一些机会。匿名编辑毕竟是wiki百科的一个重要美好理念。当然,要是破坏者众,超出了我们的防范能力,采取这样的措施那也是没办法的。--的的喀喀湖上的幽灵(talk to Louer) 16:38 2006年4月11日 (UTC)
(-)反对,我觉得只应该限定几个镜像站的IP不能匿名创建和编辑,对一般IP只适合暂时封禁。--Mukdener|留言 16:55 2006年4月11日 (UTC)
(=)中立我也认为可以试行,但是不希望匿名用户的贡献版忽略。^o^Stewart~恶龙->讲! 18:29 2006年4月11日 (UTC)

中场提示:本次是讨论禁止IP用户“创建”条目的问题,以及是应当㈠仅在紧急需要时临时施行,还是应当㈡惯常施行(希望能够分析两种方式对于管理压力、维基发展、或其他方面各有何利弊,及个人的权衡结论)。--roc (talk) 02:47 2006年4月12日 (UTC)

(-)反对:强烈反对猜测IP用户有破坏企图。不过,临时施行可以在讨论后制定一套作法。--mingwangx (talk) 03:10 2006年4月12日 (UTC)
(-)反对英文版已经有广大的贡献者所以有本钱这样做,但中文版则使用人数少需要吸收更多的参与者,除了ip用户常贡献很多内容之外,有些新用户可能会先不注册试者编看看,禁止的话可能挡掉一些未来可能的潜力维基人,而且ip用户要破坏不需要新建条目,可以破坏已有页面或注贼账号来破坏,反而是新建条目的破坏大家比较容易发现处理,这样阻止破坏的效果有限。当然如果是临时需要暂时实行是赞同的--ffaarr (talk) 12:18 2006年4月12日 (UTC)
(=)中立我的看法是,基于中文维基的情况,一般非Public Proxy的IP用户,可以让他们参与。但用Public Proxy的,应该维持封禁,因为用Public Proxy的,不少人是来蓄意搞破坏。--13:30 2006年4月12日 (UTC)
(+)支持,最好禁止IP用户进行任何编辑。反对的用户最好想想,目前大陆用户都是用代理在访问WP,如果有人组织恶意破坏,WP将一塌糊涂。别什么自由不自由了,现在我用Tor等代理工具,常会告诉我IP被封,这就是自由的下场。禁止IP用户编辑后,就用不着封IP了,只要管理用户名就行了,这样大陆维基人就用不着担心代理被WP封了。--farm (talk) 13:37 2006年4月12日 (UTC)
(+)支持。特别支持Martinoei的意见,因为公用IP不应该被封禁,而如果他们进行破坏,就没有办法应对了(或者有办法我不知道?)。另外,请反对的朋友给出一个遇到浮动IP用户攻击的解决方案。-无名无形 22:02:20 2006年4月12日 (UTC)
(=)中立:由反对改成中立。但是,希望“强烈反对猜测IP用户有破坏企图”这一点可以被重视。Wikipedia:假定善意对维基百科很重要,没有什么事情应该改变大家对这一个假定的态度。我支持上面所有的考虑,包括对可能发生的攻击的预想及禁止IP用户编辑和封IP之间的权衡。但是,希望在讨论过程中,应该避免预设IP用户有破坏意图(甚至应该特别申明我们认为IP用户中抱有破坏意图的人占有的比例很小),请Martinoei先生(及特别支持其意见的无名无形先生),将“目的是显而易见,就是搞破坏”这一个想法修正。--mingwangx (talk) 02:56 2006年4月13日 (UTC)
我觉得Martinoei的意思是有些人容易钻方针的空子,比如使用公用IP,不进行注册,进行破坏就不可以封禁该IP。不知道有什么好办法解决。另外,是不是我们可以自动给每一个匿名用户一个代号,比如“用户23478”,“游客67726”之类的?-无名无形 05:02:49 2006年4月13日 (UTC)
Martinoei先生说“为何会出现IP用户,除了忘了登入,有不少IP用户是用Public Proxy来编辑,目的是显而易见,就是搞破坏。”对于IP用户是很严重的歧视和污辱。要解释成“有些人容易钻方针的空子”这么温和的意思恐怕是太过牵强了。--mingwangx (talk) 07:46 2006年4月13日 (UTC)
OK,怎么解释可以有不同意见,但我只支持我进行的这种解释,这样清楚了吗?我认为这项措施是有必要的。我同意你的观点认为IP用户中大多数都是善意的,但怎么禁止恶意的IP用户呢?特别是公用IP的用户。对注册用户可以进行封禁。-无名无形 13:31:53 2006年4月13日 (UTC)
(-)反对:同意ffaarr所说,要破坏维基,也可以先在维基申请注册用户账号,再在现有条目破。现在,申请注册用户账号不需提供个人资料,十分容易。总也不能提高申请注册用户账号的要求吧?就算提高了,难保资料不会假吗?不过如果是临时需要暂时实行是赞同--无墓孤魂 03:31 2006年4月13日 (UTC)
(=)中立:大家想想方法对付破坏吧!总不能任凭破坏然后一再调高维基的参与门槛,到最后页面都被保护起来,成了一滩死水。致破坏者,我强烈谴责你对中文维基的破坏,你不要以为躲在电脑萤幕后面就可以逃避法律制裁。--Theodoranian|虎儿 =^-^= 03:47 2006年4月13日 (UTC)
(-)反对保护不是办法,而是要纠正这些破坏者,否则资料无法更新......
(=)中立:应该记录破坏者的网卡mac地址,从而阻止该类人的再次编辑。

建议半保护模板须明确交代半保护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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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进行半保护时,须在半保护模板明确交代半保护原因,尊重非注册用户的知情权。提删模板也有填写原因的位置,为何半保护模板不能有?--218.102.223.158 (留言) 2008年7月18日 (五) 01:25 (UTC)[回复]

(+)支持。其实不只是半保护模板,保护模板也应该这样做。我的建议是为模板加入两个必填参数:保护原因及解除保护时间。以半保护模板为例,显示文字可改为“由于 (保护原因),此页已被半保护,匿名用户或新注册用户不能编辑,直到 (解除保护时间)。”我相信技术上应无问题,只是需要将现时所有被保护的页面的模板加入相关参数而已。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7月18日 (五) 01:59 (UTC)[回复]
解除时间并非一定会有,只可以是选填参数。—Eky- 2008年7月18日 (五) 06:06 (UTC)[回复]
建议不填解除时间的话就预设显示如“直到问题获得解决为止。”的预设语句—Altt311 (留言) 2008年7月18日 (五) 14:11 (UTC)[回复]
(+)支持非常支持!—今古庸龙 (留言) 2008年7月18日 (五) 04:54 (UTC)[回复]
(+)支持Iflwlou [ M {  2008年7月18日 (五) 05:38 (UTC)[回复]
(+)支持,也建议参考快速删除模板,将一些常用的保护原因(如“编辑战”、“IP用户破坏”)加入成为输入原因的参考值。—Altt311 (留言) 2008年7月18日 (五) 05:49 (UTC)[回复]
(+)支持:合理。YunHuBuXi 2008年7月18日 (五) 07:17 (UTC)[回复]
(!)意见,有些页面标的半保护/保护模板只有右上角的icon,要如何写出半保护/保护原因?—ellery (留言) 2008年7月19日 (六) 02:10 (UTC)[回复]
(+)支持:我更认为只有右上角的icon的保护模板应该废除。保护一个条目应该光明正大而不应偷偷摸摸,使用写清楚保护原因的模板有助新进维基人甚至其他IP用户理解为何他们不能进行编辑。—沙田友 (留言) 2008年7月19日 (六) 02:23 (UTC)[回复]
(+)支持:建议如果要保护一个条目,应要使用写清楚交代保护的原因,这样有助新进维基人或其他IP用户的理解,维基百科不是一言堂。就只有管理员想要传达他自己想传达的话,而删除其他用户正常的留言、又无理封禁新进用户。--38.99.254.158留言2016年2月28日 (日) 22:41 (UTC)[回复]

保护 顺德联谊总会李兆基中学: 遭IP用户多次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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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protected|顺德联谊总会李兆基中学}} {{protected|顺德联谊总会李兆基中学} 请求立即保护/半保护 顺德联谊总会李兆基中学七天至十四天不等 因其 遭IP用户多次破坏 Ghuriee (留言) 2011年11月11日 (五) 16:08 (UTC)Ghuriee[回复]

不是编辑请求。Liangent (留言) 2011年11月12日 (六) 15:07 (UTC)[回复]

请求 半保护天巡者 遭受IP使用者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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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发现又有IP使用者在客串列表中加入非官方公布之演员名单,特此前来请求管理员们能加入此页面半保护之页面,更希望能把保护期限至剧终为止,以免剧情结束尚有IP使用者再次加入,感谢!!---User:张宇文 (留言) 2021年02月07日 (日) 13:48 (UTC+8)

编辑请求 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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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已拒绝

将 “在日本时因迫于生计,于亲共的东京《大地报》上撰写“杂技团给我们带来了革命情感”及“美日反动派”面临经济危机等文”删除--61.230.204.105留言2021年5月27日 (四) 09:19 (UTC)[回复]

阁下跑错讨论页了。~~Sid~~ 2021年5月31日 (一) 03:01 (UTC)[回复]

编辑请求 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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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已拒绝

我认为此页面中“简称中国或民国”应改回“曾在国际上广泛代表“中国””会更加准确,中华民国目前区别于中国,更多会以台湾作为简称,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则是作为中国的代表,为中国的简称,谢谢。--Asuie留言2022年12月22日 (四) 01:25 (UTC)[回复]

@Asuie与当前页面不相关 不相关未完成。另请注意MOS:CS4D。--西 2022年12月22日 (四) 01:27 (UTC)[回复]
ok--Asuie留言2022年12月22日 (四) 12:1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