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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打扰一下。由于,昨天(2010年12月31日)小的在优良条目候选中,推荐张津 (东汉)这项历史人物条目,请您前往注意,不强迫您一定要投票或提供意见。—郭123 (拒绝讲543) 2011年1月1日 (六) 11:22 (UTC+8)

阅—J.Wong 2011年1月1日 (六) 04:37 (UTC)[回复]

法证先锋III

您好。【法证先锋III】明天就会举办造型记者会,请问可以将已删除数的据还原吗?
请参考:这里 --Harvier留言簿 2011年1月2日 (日) 08:3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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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vier之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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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欧阳靖

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欧阳靖 (台湾)已提出关注度证明,敬请前往查核,感谢。--吟游诗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1年1月2日 (日) 14:05 (UTC)[回复]

阅。—J.Wong 2011年1月2日 (日) 15:23 (UTC)[回复]

留言

我不知道你为何认为新闻是假的,但事实上今天此剧造型会的新闻已经出来了,马德钟狂操体能演飞虎(东方日报)请你酌情删除别人的信息,你连调查一下的行动都没有就将确有其事的词条连删两次,你实在太过分了。Syfy (留言) 2011年1月5日 (三) 08:47 (UTC)[回复]

回应

我不是求助, 我是在问有没有自动出现提删模版的方针—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07:40 (UTC)[回复]

理矣。—J.Wong 2011年1月9日 (日) 07:46 (UTC)[回复]

要求封禁及保护

基于本人及某香港知名人士受到Crazy_daisuke之人身攻击,希望阁下能封禁Crazy_daisuke,详情请参见Wikipedia:VIP的Crazy_daisuke章节。并提议对被破坏之页面给予保护,唯不建议编辑全保护,以免影响正常使用者编辑。-HW (留言 - 贡献) 香港维基侵权案 2011年1月9日 (日) 08:13 (UTC)[回复]

阅。—J.Wong 2011年1月9日 (日) 16:34 (UTC)[回复]

求助

各位,很抱歉打扰阁下,面对疯狂的黄世泽(Martinoei),本人有感无力应对,希望阁下能给予意见、帮助和定夺。

本人并无对楼上人兄及“该知名人士”作出人身攻击,仅对黄世泽条目衍生的争端表达意见及申诉,相反,HW君将本人所有留言都以“人身攻击”为由隐屏,做法极不公道。

黄世泽一条目,黄世泽本人即用户Martinoei将他人对他的投诉无理移除,并砌词他人对其人身攻击,但事实上他所移除的都是他人对其实在可靠的投诉,而于本条目所载的居欧权及网络争议部分也有大量来源可证,但黄世泽不欲将之曝光,强行移除,黄世泽不但抹黑他人,更对网民人身攻击,惟他本人却容不下别人批评自己,更抹黑网民“人身攻击”他,做法可耻。

黄世泽将其同名条目营造为一个隐恶扬善,过量宣传之地,有违维基方针。

另外,本人同时抗议User:waihorace及User:Martinoei无理移除条目、讨论页的申诉章节以及提删投票,昨日出现一名为User:waihorace的人士,同样强行移除本人所有对黄的质疑,做法相当可疑。也因为黄世泽现同时要求提删其同名条目,于是他刻意将条目回复至一个“只有好人好事的版本”,并企图令当次提删变得顺理成章,另外,此人亦移除了本人的一则投票,企图以不法手段控制投票结果,非常黑暗。另,本人发现User:waihorace刻意将本人于不同的申诉页面留下的理据及投诉隐屏,让本人没有申诉的管道。

毕竟,知法犯法、不屑沟通又不容别人讨论的他对维基有非常严重的伤害,另外此人自诩为时事评论员,我们不能排除他会借着实际媒体的版面去单方面抹黑维基人,并将其荒谬行为合理化。相对于黄而言,本人一直有于不同知识面于维基进行编辑,当中亦涉及不同人物、企业,本人的编辑自问未能尽如人意,但完全基于中立及事实为原则,黄世泽(Martinoei)或User:waihorace要以抹黑手段强言某某维基人对其恶意中伤或人身攻击,如果我们纵容此等人或行为出现于维基,这无疑是对维基网站、维基人以及网民的伤害,本人实在希望大家都能关注此等有违公义的行为。

为此,本人曾将条目、讨论页等回退至本人的编辑版本,当中提及黄世泽曾企图维基宣传自己,以及编辑该条目的理由,是否涉及所谓的人身攻击可以由各位定夺,不用由个别“有心人士”刻意将之隐屏,敬希各位明察各点之可疑,以及对黄先生等人肆意移除讨论页、网民对其投诉的文字,慎重对其作出惩处。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08:44 (UTC)[回复]

阅。—J.Wong 2011年1月9日 (日) 16:34 (UTC)[回复]
多谢阁下做出公平公正的决定,惟本人对现在黄世泽条目所记载的,始终感觉不尽不实,亦有贴金味道,User:Martinoei的强词夺理、不欲沟通也令人不胜其烦,还望管理员们可以对此人作出严正的处理,至于本人的立场、意见等都一如以往,但有一点是不得不重题的----黄世泽指︰“部分维基中文管理人员(他是指解封本人的阁下)任由中文维基百科变成一个缺乏严谨管理的共笔型网站”,这无疑是对明白事理的管理员的侮蔑,再说,黄先生一直容许自己不尽不实的履历放到其条目,纵容该处留下过量的广告宣传内容,但有关黄世泽的“网络争议”和“居欧权”问题,此人刻意回避。诚如网民评价黄世泽︰“不是想澄清,不是更正别人对他的看法,而是想禁止别人对他评论,还以为只有极权社会的人才会去禁止公众对别人的评论,以你平日支持言论自由的言论,你的行为实在令我惊讶!到底是你平日的言论是言不由衷,还是你对此事抱有双重标准呢?”事实上,双重标准的人是黄世泽,黄先生也一直攻击本人,相反本人态度一直平和,但面对大事大非,直斥其非,黄世泽先生好应该反省自己,怪罪他人是不切实际的。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0日 (一) 00:33 (UTC)[回复]
另外,本人见黄世泽即User:Martinoei继续抹黑本人及阁下,因此遂通知阁下一声,由于有关人士曾以“隐屏”({{Deltalk}})模板手段企图抹黑本人,因此本人不得不在此留下“备案”资料以供阁下参考,另外,发现User:waihorace原来并非管理员,但此人一直滥用并教唆他人使用该模板,本人质疑此人有否这种箝制言论、不屑沟通又阻止别人抗辩的权限,并期望阁下亦能对此两人作出具阻吓性的惩处动作,以下是本人今早于User:waihorace对话页的留言----
请黄世泽先生不要抹黑用户,“目标清单”指控实属阁下对本人之诽谤,黄先生你一直容许自己不尽不实的履历放到其条目,纵容该处留下过量的广告宣传内容,但有关黄世泽的“网络争议”和“居欧权”问题,却刻意回避,惟有关记事可是有可靠来源证明的。诚如网民评价︰“不是想澄清,不是更正别人对他的看法,而是想禁止别人对他评论,还以为只有极权社会的人才会去禁止公众对别人的评论,平日就口口声声支持言论自由,但现实行为实在令我惊讶!到底是你平日的言论是言不由衷,还是你对此事抱有双重标准呢?”另也请用户HM明白一点,黄先生一直攻击本人,相反本人态度一直平和,但面对大事大非,我直斥其非,不属人身攻击,阁下主张套用“文字涉及人身攻击>需要隐屏”的模板,并教唆黄世泽使用之,此举亦有如打压本人,让本人在不公平指控下没有自辩和申诉的管道,做法极不公道,条目主角有负面评价不会是编辑者的责任,主角本身也应该反省自己的言行举措修养等等,在证据当前之下仍要怪罪他人是不切实际的。

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0日 (一) 06:45 (UTC)[回复]

阅。其实旁人眼中,这件事只是两人对立争议。有些话说过了,有些事作过了。实在维基中争议日日上演,或大或小,或终于得胜,或不了了之。对此等争议,管理员可作不多。而唯一万试万灵之法,就是双方冷静,保持局外人心态。太过在意投入只会令自己气怒。一怒则不冷静。所谓人身攻击、诽谤,从来都无客观标准,至于着边者更是如此。最重要是自身无因其言论而有客观可见损失,其他理亦无谓,伤身又损心。至于置对方于死地是否就是赢家,又会否因此输了不少?答案在心中。欲胜之人更应扪心自问,盖之往往输在此般见仁见智之况而不自知。—J.Wong 2011年1月10日 (一) 09:41 (UTC)[回复]
谢谢您的回复,如果对方只是张三李四,着实毋须本人太在意,但黄世泽先生是香港略有知名度的时事评论员,此人在维基的与动以及在外间的举动都会有影响力,黄世泽在香港的网界已臭名远播,但此人仍不断抹黑个别网民,其做法是不公义的。
希望阁下能了解︰黄先生对本人及网民的恐吓,在于其动辄声言使用法律手段控告网民,惟黄先生似乎并无律师身份,在香港,没有律师资格而自称律师是刑事罪行,而黄先生声称别人对他“诽谤”亦无法和理的根据,但此人多次的声明均有误导及恫网民和公众的效果。而这位网友的留言也一语中的──“诽谤”二字在这儿出现了很多次,却没有人定义过怎样才算是,也没有人举过证。查过香港法例第21章《诽谤条例》,又看过一些法律的网站,发现诽谤要告得入是极之困难的,因为控方要证明其声誉于“社会上一般想法正常的人”之间已经无理受损。可惜到现时为止控方都是以“不屑回应”来回应任何指控,让我很怀疑一个正常人是否会收货。反过来,动不动说他人“诽谤”自己,却又不说证据,本身可以理解为胡乱指称他人犯有刑事罪行,口头形式发表已经能够入罪。上起庭来,告得入的机会更大。这样说来,到底是谁在诽谤谁呢?,可见,黄先生的言行不止构成恐吓,亦构成行骗。
黄先生及User:Waihorace本身亦一直未能具体指出有哪些问题句语是属于“诽谤”或“人身攻击”。黄先生及User:Waihorace对本人ADORU的指控是无理的,亦滥用了投诉机制,而User:Waihorace不欲沟通并将他人给他的留言隐屏抹黑然后再向管理员声称受扰,他的做法误导和迷惑了管理员,做法也很可耻;由于黄世泽先生在条目风波之后在其博客列载了一则声明,当中更公开征集本人个人资料,以及“招揽群党对付dai adoru”,本人犹感白色恐怖,而一直于维基负隅顽抗但连管理员都不认为其指控成理的User:Waihorace,相信他与黄也是因此结成紧密关系。
本人在维基编辑条目众多,当中也涉及很多人和机构,在维基以外也常发表评论文章,由于我的评论不像一些评论员般随众及向舆论声大一方靠拢,“得罪人”是必然的事,但这是否代表我除了跟黄世泽“有仇”之外,也四处树敌呢?本人非常遗憾事件发展到此,已经不是单纯的编辑争议,而是演变成“吹鸡、召集群党、报复”,我比较担心的是,黄世泽先生已经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人,这样召集得来的“一群人”是否都拥有客观、独立思考的能力。而黄先生及User:Waihorace的所作所为也对维基绝对没有好处,为此,我很希望阁下及维基管理员团队对此二人作出惩处,
相信阁下 都能看到本人在今次的编辑乃基于来源、中立、事实,与不同人士沟通亦比过往用词温和,但仍被扣上各式帽子,所面对的不公义和被针对本人感受至深,但面对此等恶势力本人实在不能辜息,没有问题的编辑被人天天抗议,维基将会没有安宁,希望维基社群的各位也能审慎考虑一个问题──是否因为要平息一些野蛮人在维基的撒野,就要断送维基的中立呢?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05:29 (UTC)[回复]
阅—J.Wong 2011年1月12日 (三) 07:25 (UTC)[回复]

紧急:要求立即封禁用户太刻薄

用户太刻薄在多条香港中学的条目和巾帼枭雄之义海豪情条目中,屡次无理删除合理内容及/或无理加入“原创研究”模版,更无理地把可收录的内容指为侵权(如上课时间、教师名单、校舍设施等),曾有其他用户提醒过该名用户,但其不但没有停止破坏,更变本加厉,企图发动编辑战。故本人现提出举报,并要求把该用户封禁,以维护维基百科之安宁,谢谢。Ken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17:45 (UTC)[回复]

中学条目之举未见违于方针,该等内容确乎侵权。去当去者,焉不可?况有巡查员复其所易,难道其亦有误?至《巾帼枭雄之义海豪情》,则有鉴于该等内容之去留实值斟酌,乃提醒之。—J.Wong 2011年1月12日 (三) 06:57 (UTC)[回复]

请解封黄世泽条目及对话页

有关本条目,现在无论是页面和讨论页都在保护状态,而事实上即使讨论页被解封,黄世泽本人也只会继续无理地反对,永无宁日,也不能达至“解决共识”,而现在的条目页面处于早前被黄世泽回退至一个满载不实内容的版本,但黄也将其负面评价统统给移除,本人有感黄世泽即user:Martinoei连日来的发飙和举措实与破坏无异,另外User:Waihorace:对本人的四处抹异诬告亦误导管理员,其所作所为欠缺公道,即使该用户现在以“不回应”为由想置身事外,就更反映出此人的言行非常不负责任,其行为可以被称之为共谋,希望管理员团队对此两人作出适当的调校,以及对条目作全面的解封。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21:38 (UTC)[回复]

君,手写尔心,既未静心,亦带怒意,试问在下焉得遂君所愿,解锢之?未几定再发笔战。平心而论,下宁见有偏之处,亦莫欲见笔战频仍,似息未息。君必失望,但事实如此。谨建议设子页而复撰之,撰毕则交互助客栈以议于众,社群纳之之时,黄君亦莫可再阻。望见纳。耑此。—J.Wong 2011年1月12日 (三) 07:25 (UTC)[回复]

请慎重考虑解封黄世泽并封禁抹黑者

现在该条目及讨论页均被保护,无法推进讨论及编辑,更无法解决争议,但条目现在所记的内容是不实的,将条目冻结在此个版本是有害无益,本人撰写该条目已经基于事实也客观中肯,黄世泽的反对只是基于他不欲将自己的问题被讨论,黄世泽本人的所作所为是人所共知,此人公开异见网民个人资料、箝制言论,不逊的事皆出自自己的博客,于电台电目语塞撒野企图离席,也是源于其情绪管理不佳,种种负面评价乃基于自身的言行,自己不慎言、不包容、行不义,不能怪谁,也不能怪维基的如实编辑;而此人联同User:Waihorace对本人的诬告抹黑,君可知道此二人让我早前被某管理员错判“永久封禁”,更令本人连申诉电邮的渠道都不能使用,可见此二人是处心积虑要“置本人于死地”,特别是User:Waihorace,此人不断要求个别管理员要求封禁本人,但当包括阁下在内的多名管理员发现此人对我的指控并不成立,User:Waihorace就说“要结案”、“不再评论”,对于一个一直贡献的我而言又是否应该被这样欺凌?就算我不要求维基对我公道了,但试问如此辜息 User:Waihorace,袒护黄世泽,管理员可以对我错用重典,但对此二人就没有任何惩处,条目又应黄世泽的要求被调校至不尽不实,这对网民(包括所有维基的使用者、搜集资料的人士以及努力撰写编辑条目的维基人) 公道吗?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15:40 (UTC)[回复]

君言其实仅有重点三个︰解除保护、投诉HW君拒覆及求罚于二人。其余则未免重复,或无关于吾尔。试问其治绪不善何干于人?君与之二人未尝不以己为是,以人为误。凡他人之见不同于己,则覆以洋洋万字,务易其见。此举无疑惹人反感。本欲论事者斯感见拒,终无人敢议。此刻,当悉止人发言者何人也。君亦从未纳人之见,仅求于外,岂会有济于事?发于己,及于人,始济于事。否则,仅谈兵纸上,就永无可解。另外,纵事事相连,亦当别而论之。
保护并非肯定,可论既论,不复矣。至于拒覆,其可为之,确乎无违于则,莫可为。即使其违规,可办者,斥之诫之,有用乎?除非废则“封禁非惩罚”,否则莫可效君所愿。尔吾言尽于此,除非有新事可陈。请勿复述。—J.Wong 2011年1月13日 (四) 07:59 (UTC)[回复]
凡他人之见不同于己,则覆以洋洋万字,务易其见。<<回复详尽,是要表明立场、理由,我和黄世泽是不同的人,我会比较实事求是和讲道理和理据,此二人不看、不问理由即删除别人留言,就更须要道出事情的来龙去脉,我并非在意HW君的“拒覆”,而是以“人身攻击”为由将我的留言给删,是否人身攻击可由大家定夺,HW君强行将自己错误或居心叵测的判断宣扬开去,这种因人废言的针对,本人是不能容忍。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2:40 (UTC)[回复]
知君在意,本人亦复之矣,望君释怀。何必一再苦己?—J.Wong 2011年1月14日 (五) 10:32 (UTC)[回复]
不是本人要狙击黄某人,但事实上他和hw君的所为实在大有问题,甚至现在,作为带罪之身的黄先生仍不断要求管理员封禁本人,实在不胜其烦。
诚如白河管理员在“当前的破坏”一页所言︰“另外我想提醒阁下一点在Wikipedia:文明有提到与维基人之间的互动要保持文明,人是互相的,要懂得去尊重它人,不要为了编辑维基百科而吵。多多去善意地思考其他维基人的行为,而不是用恶意的眼光去看待每一件事物,这才是维基百科互重的宗旨。烦请阁下注意自己的发言,不要恶意推定任何人的行为,我跟你们一样,也遇过多次编辑战,处理时要文明以对,一旦失去理智,就一发不可收拾,事情只会越滚越大,我不希望有维基人为了一个小争议变成大事件,造成两败俱伤。”我看到他这一段,我很欣赏这种情操。可是,当我看到黄先生下面回应“同意白河的决定”那个回应,本人就觉得他的“同意”言不由衷──黄先生本人似乎过去没有太在意社群共识。
本人无论怎样基于方针、怎样力保中立客观和引用可靠来源,此两人都是要指鹿为马不分是非地反对到低,并强词编辑者对他们“有居心”,这无疑也让本人不胜其烦,如果可以的话,本人也希望阁下能对USER:Martinoei也作出开导,自问,在黄世泽一条目,本人每次编辑之前必会于讨论页提出我的意见,并在得到其他维基人回应后起码24小时后才作出编辑,可见,黄先生种种有选择性编辑,以期隐恶扬善的举措,才是他所指的“不能帮助质量提升”,黄先生四出向不同的管理员“宣扬我的恶行”,但往往仅以一句“违反中立原则”,但又未能举出问题词组,另一方面,黄世泽条目明显有过量的宣传句语,但黄世泽本人似乎并不愿意见到“他以为对”的内容放在条目,甚至连“此条目语句像新闻稿,请帮忙改善”的模板都容不下,屡次移除模板,并极力捍卫自己过量的广宣内容,但同时又将“居欧权”及由他引起的“网络争议”章节移除,而这些都是有非常多而实在的来源可证,当中包括报章、电台以至黄自己的博客。
说穿了,只不过是黄先生本人自己所不欲被记载的内容,但正如本人和网民都说过,黄先生的所作所为基于他自己的一言一行,被如实记载绝对不是维基人的责任,本人和其他维基人也是基于中立和事实作为编辑方针,而事实上黄世泽并非香港一线评论员,但其条目却比很多一线评论员都要冗长,可是当中被记的不是无来源可证就是无凌两可的陈述,如果因为黄先生一人抗议几句整个维基就要顺从他,这是对其他被如实记载的社会知名人士的不公平。(以上感受我亦给白河发了私信,希望不会被黄看成是‘滋扰他人’吧!因为最近他又在宣扬‘本人四出求助是属于滋扰’,真的好烦.....)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5日 (六) 17:48 (UTC)[回复]
阅。—J.Wong 2011年1月17日 (一) 10:17 (UTC)[回复]

维基百科研究问卷

感谢您多年来在Wikipedia的努力,使得网络上有一个正向的,提供优良资讯的管道。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发展,越来越多人使用网络,也越来越多人投入Wikipedia的写作; 这种集合众人力量的合作关系,建立起庞力又坚固的网络社会。 我们很羡慕这样一群不认识的伙伴,能无私的朝共同目标而努力; 却也遗憾,现实的社会中,没有这样的团队完成这样的工作。

为了了解此种虚拟社群所建立起的关系,以便协助现实团体改进结构, 我们是中华大学资讯管理系的研究团队,在此设计了一份简单的问卷, 只要您花五分钟的时间,回答问卷中的题目, 将可以协助我们分析出虚拟社群的结构关系,与改进现实团体的方法, 越多人的投入,将可以帮助我们越正确的评估, 以下是问卷的连结 http://www.my3q.com/go.php?url=degas2010/87158 再次谢谢您的帮忙

敬祝 身体健康 诸事顺心

中华大学资讯管理学系 周菡苹 敬上
--Jasonzhuocn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09:11 (UTC)[回复]

阅。—J.Wong 2011年1月14日 (五) 10:32 (UTC)[回复]

User:Waihorace寄给我“就争议案之调停邮件”

似乎HW君仍是死心不息,请见有关邮件︰mailarchive:wikizh-l/2011-January/000566.html 我的意见︰此人至今仍然坚持要求管理员封禁本人、并容许黄世泽继续杆卫条目;早前,此人与黄君砌词本人“人身攻击”并将本人的留言删除,达至误导管理员作出“永久封禁”之决定。但此人今日仍要旧事重提要求其他管理员再审本人,但又要求阁下、书生、白河避免介入,这似乎无视了早前您们的判断,事实上阁下、书生以及有其他维基人早前已经查过相关页面,并清楚了解本人没有对黄人身攻击,此举无疑是输打赢要,也是对本人的不公道,恳请阁下关注,谢谢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4:02 (UTC)[回复]

君愿释怀,是事定早了。阅。—J.Wong 2011年1月14日 (五) 10:34 (UTC)[回复]

111

今天黄浩然不是只有演无线电视剧 还有大陆剧 电影 歌曲 等............

所以才会建模板其他王喜 欧阳震华 陈豪基本上都是无线电视艺员 就不会用到模板了 所以也不会有一个条目挂10几个模版的事情了—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Haudai对话贡献)于2011年1月14日 (五) 11:13加入。

都市的童话

惹上了像黄世泽这类人,真是有够累的,此人现在只一味针对本人在维基编辑的不同条目,就连这个条目都可以轻波作浪,指我“没有加入来源”,但正如我在该条目的对话页谈及:指摘当然比编写容易,但以此达成的编辑数不代表你的贡献特别多,不断笼统地指摘别人不符合方针,提出质疑又要假手于人,黄君更半命令式的语调去要求别人“向TVB索取新闻稿”,我只感觉此人是在留难针对多于真心服务维基。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7日 (一) 06:50 (UTC)[回复]

阅。—J.Wong 2011年1月17日 (一) 10:17 (UTC)[回复]

编辑摘要的重复?

这里出现好多的重复、重复、重复...,怎回事?另外回复的格式我希望用Re+主题,感谢。--侠刀行 (留言) 2011年1月19日 (三) 09:03 (UTC)[回复]

看对比也知吧……只是分开原本用一个模板全部包含的主题而已,没什么……—J.Wong 2011年1月19日 (三) 10:53 (UTC)[回复]

有关“爱好者网站”之定义

希望各位可以定夺何谓一个“爱好者网站”,如本人新设的MIGHTY MOUTH条目,就被此人冠上一个“爱好者网站”模板。

众所周知的是,所有关于音乐团体的条目,不论中、港、台、英、美、日、韩,必然会有成员介绍,各个条目一直也如此,其他不同语系版本的维基页面也如此,并一直相安无事。本人在设此页之前,条目之编写也有参照其他音乐团体之条目,如Wonder girls, After School等,亦参考过本条目之韩文版,有关此点,本人亦有在talk:MIGHTY MOUTH中有所提及。

可是,管理员妙诗人君却将本人的理由倒行逆施,并将“爱好者网站”模板套用到本人作出举例的Wonder girls, After School两个条目之上,实在有点匪而所思和不胜其烦。事实上,管理员仅在条目挂上模板,但又没有陈明其理由、理据,又或提出编辑指引,这只会让编辑者将会无所适从,“轶事与未经证实的评论、不合适的列表和连结的收集等”也不存在于现行页面上,因此我不明白该位管理员的用意何在,也有点无凌两可,仅被个别人士将条目冠以“爱好者网站”之批判,亦对编辑者有不公平之嫌。

另,管理员妙诗人先生对黄世泽一条目的判断亦明显有所偏差,过去,本人有感黄世泽条目有像新开稿以及宣传句语过多,遂放了个“请帮忙改善”的模板,并将“不经筛选”之内容移除,但却被此人单方地封禁,本人相当怀疑该位管理只的判断,“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一句是否不适用于黄世泽条目之内。

再者,按照妙诗人君的标准,他是否应该非常努力地穿梭于各个音乐团体网站去做巡查以及做“加模板”的动作?因为“爱好者网站”比比皆是,并非仅得以上所提及的三个条目。本人不明白是否由本人编辑的条目必然得到管理员妙诗人的关注,但此人也未免过分关注,从而做出很多矫枉过正之举。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01:05 (UTC)[回复]

阅。—J.Wong 2011年1月26日 (三) 06:10 (UTC)[回复]

巡查豁免权

您好,由于阁下不时参与有关权限申请的事宜,因此在下希望向阁下请教一件事。参见Wikipedia:巡查豁免权指出,“任何一位管理员均可依其判断向经常创建页面且熟知维基方针及指引(特别是生者传记和关注度)的可信赖用户授予此权。”,那是否指可以绕过申请程序,自行授予巡查豁免权?还望指点迷津。—ATRTC 2011年1月30日 (日) 10:23 (UTC)[回复]

回复
感谢阁下指导。—ATRTC 2011年2月1日 (二) 15:59 (UTC)[回复]
阅—J.Wong 2011年2月2日 (三) 07:41 (UTC)[回复]

请问科尔一页为何重定向到简体

繁体科尔和简体科尔的意思完全不同--JK~中六课程太艰深…… 2011年1月30日 (日) 15:53 (UTC)[回复]

回复

荣休管理员

留言

回退就不必了,但是饭桶会在你的基础上再加以改动。如果哥哥不满意饭桶的改动,咱们可以商量。--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2月5日 (六) 12:22 (UTC)[回复]

回复
哥哥啊,这叫做虚衔诱之。--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2月5日 (六) 16:08 (UTC)[回复]
哥哥啊,我们也不要争了,把选择权交给大家吧。--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2月5日 (六) 16:24 (UTC)[回复]
回复
饭桶希望:是否具备使用简易程序的权利,必须在离任时明确告知离任管理员。如果采用哥哥的方式,饭桶的这个意向就无法达到了。--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2月5日 (六) 16:44 (UTC)[回复]
该页论之,更善也。—J.Wong 2011年2月6日 (日) 03:20 (UTC)[回复]

辽朝参选优良条目

辽朝正在参选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辽朝包含文化各段落已大幅扩充,本条目堪称优良作品,希望阁下能前往关注评选,谢谢。--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1年2月7日 (一) 11:25 (UTC)[回复]

阅。—J.Wong 2011年2月7日 (一) 11:26 (UTC)[回复]

Re: 毁文

留言

谢阁下告知,已执行修订版本删除并有监管员协助,谢谢。-HW留言 - 贡献2011年2月11日 (五) 14:57 (UTC)[回复]

客气,阅。—J.Wong 2011年2月11日 (五) 15:49 (UTC)[回复]

邀请您参与条目质量提升活动

中文维基百科 条目质量提升计划邀请函
您好:
为了提升中文维基百科的条目数量及品质,条目质量提升计划已经重新启动,相信您的支持与参与,将有可能会成为维基成长的重要助益,若您对于一些条目品质现况感到不满,或者对于某些条目需要关注提升,携手合作才能有效率地提升人类知识的品质!。您若支持该计划可先至 “报到处”签到,以便于其他人与您连络,再前往您有兴趣的各子计划签到并提出协作事宜,您可自由弹性规划。

总之,这是自由参与与发起条目协作的平台,欢迎任何人在该计划提出协作请求或者帮忙协作,亦欢迎您成为各子计划主持人,这比起在一两个同好之间对话或条目讨论页互动性更佳。

  • 也可帮忙散发此邀请函。根据过去经验,计划的成败关键在于消息是否散布开来,若要发邀请函,可以复制以下代码:{{subst:QA/邀请}}再转贴到其他维基人对话页上,感谢您

更多候选主题


邀请人:安可(居住地:酒馆-职业:诗与歌之演者) 2011年2月12日 (六) 15:05 (UTC)[回复]

阅。—J.Wong 2011年2月13日 (日) 03:45 (UTC)[回复]

今个礼拜大搞作

无差别的“今个礼拜大搞作”第二期已经开始募集参与者,为了补强百科上品质低落的条目而努力,本计划收录漏网条目故不限主题范围,比起草创第一期不知从何着手,第二期开始有了较明确的规划,以需要维基化需要清理 缺少来源的条目为主要对象,也扩大收录了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猛烈炮火之下仍残存下来的低品质条目,多个人多份力量,诚挚邀请您来参与。另外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有该计划之发布,阁下对计划若有任何想法欢迎前往讨论。--安可(居住地:酒馆-职业:诗与歌之演者) 2011年2月12日 (六) 15:05 (UTC)[回复]

阅。—J.Wong 2011年2月13日 (日) 03:51 (UTC)[回复]

反对HW君肆意搬动他人留言,做法有欠尊重

本人强列反对HW君在未作事前讨论的情况下,将本人于互动客栈提出的问题搬移至别处,理由如下︰

本人编辑条目时受到个别用户提出的问题感到困惑,将之于“互助客栈方针版”提出并寻求其他维基人定夺,此举实为维基管理员及维基“寻求共识”的精神相符合,做法绝对正确。然而HW君强言本人的留言“与任何一条维基百科方针或指引无关”,其言论似乎无异于此君一直以来面对问题的气慨──每见别人提出一些“他所认为不应该曝光的问题”便将之“隐屏”,并刻意淡化其自身责任,做法实有野蛮无理之处;另外此人搬出“如有反对请联系管理员”之说,但此人并非管理员,操作或搬弄维基人申诉根本无理、不合情且不合法,而该人兄企图将自己“热心”而来的事端“交由”管理员处理,这种“交波行为”是非常不负责任的,再者,将他人提出的质疑不作回应反而视之为“骚扰”,也是对他人的侮蔑。

HW君与User:Martinoei即黄世泽既有串谋抹黑打压用户的黑前科,早前更有多次把本人申诉留言切词“人身攻击”并将之给删,加上是次离奇事件,归纳而言未征求过当事人的意见即擅作主张,此举也犹如破坏,此外本人亦发现此君的对话页载有一句“Crazy daisuke从即日起在本页上有关黄先生争议案之留言均会被本人视为Wikipedia:骚扰并回退。”,于该次阴谋事件败露之后,此人一直采取回避态度,未有对广大维基人作出郑重的道歉,如今摆出此“Crazy daisuke留言被视为Wikipedia:骚扰并回退”之说,可谓对本人的进一步抹黑,恐怕本人未能对此人的动动举动作出善意推定。

自问,我的理由是没有可以挑剔的地方,起码黄世泽在闪电传真机一条目没有坚持其歪理的余地,本人尊重管理员User:Wong128hk的做法,但不代表HW此人的做法和想法恰当。crazy>d (留言) 2011年2月12日 (六) 18:03 (UTC)[回复]

论事以事,HW君所为无疑。君案确乎非关订则,乃迁。敬希见谅。—J.Wong 2011年2月13日 (日) 04:08 (UTC)[回复]

关于黄世泽的无风起浪

闪电传真机一条目,黄世泽此人在未有事前讨论的前题坚持其无理的编辑回退,事后此人于讨论页要求“有充分理由,证明那不是杂碎资料”,本人认为此要求实属反智,理由已于Talk:闪电传真机详述,.黄君亦无辩驳之余地──是否“杂碎资料”可以很主观,但因为此条目是记载香港一九十年代的儿童节目,条目所记述的包括“节目环节”都属香港人的集体回忆,基于此,黄君之“除非有人有充分理由,证明那不是杂碎资料”之说也属反智,若此人要坚持自己做法正确,务必端出充分理由,证明那“是杂碎资料”,而非要求别人举出“充分理由”维基不是一个由仅黄君一人定夺的地方。在都市的童话一条目,本人也曾经被此人作过相类似的留难,此人甚至要求本人“去信TVB拿新闻稿”证明我举出的章节的可信性,这种横蛮无理跟是次由他挑起的事端,以及“除非有人有充份理由”这种无凌两可的要求,也相当雷同相似。本人有感此人不断刻意地针对本人的各个细微编辑,虽对本人伤害有限,但也不胜其烦,感觉此人的无风起浪只会损害维基上下,损人不利己地将条目玉石俱焚,只对所有维基读者都不公平,黄世泽先生的言行是自私的。

另外,此君仅在回退动作上一句声言“阻止执意引发编辑战行为,无合理解释撤除模板是大有问题”,然而,此人并未交代其被质疑之处,非但未有提出他所认为“杂碎资料之定义”,呛声别人“无合理解释”之说则令人有感此人是在狐假虎威和夜郎自大,相信解释合理与否亦不是由此人作为审批或把关,黄世泽并非一个“负责人”或审查窗口。老实说,我们是否有必要正视黄世泽此种犹同怪兽家长的粗暴行为?因为此人一直都无视沟通,如果维基是一个容许此人捣乱的地方,本人感觉是对所有基于方针框架编辑的人的不公平。另一方面,黄世泽此条目实有解禁之必要,该条目现在仍处于一个内文不尽不实的版本,本人认为黄世泽不能于维基享有被袒护的特权,不然,就会对其他被如实记事的实名人物不公平。crazy>d (留言) 2011年2月13日 (日) 07:59 (UTC)[回复]

阅。非本人可理矣,交社群议之,更善矣。—J.Wong 2011年2月13日 (日) 14:24 (UTC)[回复]

教我保护页面

你懂保护页面吗?你可以教我保护页面吗?我们不懂保护页面啊!--Fuhp2009 (留言) 2011年2月13日 (日) 10:2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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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对于不仁不义之事,本人不会视而不见,对于自身被冒犯诬蔑,更不会坐视不理,特别是阁下建该本人交由社群讨论寻求共识,本人其实早已摆出与大众沟通寻求共识的善意,并善用讨论页,然而黄世泽君非但视而不见,更诬蔑本人对其作出攻击,本人并无针对任何人,只是如有人要自命公义但同时又在行使不义,如黄世泽这种歹人歹行,本人实看不下去,维基管理员也不应辜息此人的狂妄言行。

有关该人过去现在的问题,阁下可以阅读本人的文章︰ 《时事评论员的成魔之路》《当有人于网上说要告你诽谤......》作深入了解crazy>d (留言) 2011年2月14日 (一) 20:55 (UTC)[回复]

阅。—J.Wong 2011年2月19日 (六) 13:55 (UTC)[回复]
关于陈小平条目, 我已尽一个提议保留者的义务, 找到了以下来源:
  1. 他的学术论文发表及引用情况google学术
  2. 大众媒体邀请陈以专家身份讨论他的专业: 运动奥运大家谈:刘翔08奥运夺金有点悬(访问陈小平, 王俊林)
  3. 陈任职的高等学府对他的介绍 [宁波大学体育学院
  4. 不同学院邀请他作专题讲座的报导国家体育总局上北京体育科学学会运动训练学分会的通告, 江苏体育训练中心的专题讲座报导, 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会的讲座报导, 宁波大学体育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专家论坛报导

基本上一位学者的工作(研究, 教学, 专题讲座)也包括了, 但维基百科:存废复核请求中仍有朋友以文章的内容并不是介绍陈小平本人。为理由反对复建. 我对这种情况此深表失望, 只能怪陈某没有贪污杀人搅婚外情及上载裸照到互联网, 让传媒不能对他作出有效介绍-Nivekin请留言 2011年2月19日 (六) 05:04 (UTC)[回复]

阅。—J.Wong 2011年2月19日 (六) 13:56 (UTC)[回复]

谢谢

谢谢你解除封锁。--知识长 (留言) 2011年2月20日 (日) 09:05 (UTC)[回复]

阅。—J.Wong 2011年3月9日 (三) 14:01 (UTC)[回复]

问题

请问怎样利用Twinkle大量删除条目?在下已经启用了User:AT/monobook.js,仍然未见任何分别。还望指教。—ATRTC 2011年3月19日 (六) 16:19 (UTC)[回复]

回应
谢谢,已经可以运作了。—ATRTC 2011年3月19日 (六) 17:11 (UTC)[回复]
回复
已完成。—ATRTC 2011年3月19日 (六) 18:02 (UTC)[回复]

CSD O3

留言

早安,辛苦了,看来两位已经把这次的大量删除完成了! ^^ —Alberth2 汪汪 2011年3月20日 (日) 01:14 (UTC)[回复]

阅。^^ —J.Wong 2011年3月20日 (日) 15:26 (UTC)[回复]

似乎已经完成了

留言

饭桶的确是无能的。--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3月20日 (日) 11:03 (UTC)[回复]

怎会呢。钦佩你肯逐页检查,逐页删除。厉害。 =] —J.Wong 2011年3月20日 (日) 15:26 (UTC)[回复]

旧名

请尊重在下的选择, 勿以旧签名称呼在下, 尤其是你知弃用的原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3月24日 (四) 06:07 (UTC)[回复]

回应

一个苏联-蒙古-中国混血儿用户的来信

您好,管理员女士/先生!

在下现在正在将翻译俄国地理的相关条目由俄文翻译成中文,由于在中文维基百科里不是很熟,为避免受到无事生非者的无端攻击,在此寻求协助,谢谢!

本人迄今为止翻译完成的条目如下:

此外还有一些相关的重定向页面。

该IP为公用IP,地址是72.229.35.176,但不知何故,无法使用用户名登陆编辑,在用户登录以后,编辑结果仍为IP用户编辑。还请阁下能够予以协助!

此外,阁下若有翻译方面的需求,特别是俄文和中文相互翻译,尽可找在下,在下虽然不才,但还是有一定的翻译能力的。

谢谢阅读!

--АвгустуРусский-English-中文 2011年3月26日 (六) 08:00 (UTC-5)

首先,欢迎阁下莅临及感谢参与。歉哉,阁下所提,在下亦未知何解,请移玉求助于互助客栈技术区菲菇讨论页。菲菇深谙技术,应可助君解难。—J.Wong 2011年3月27日 (日) 02:36 (UTC)[回复]

再次求助

本人翻译的相关条目和模板均为俄国地理,以上五个行政区域都是本人的家乡所在具体方位。本人因此才翻译这些条目。但现在有其他用户因为对俄国地理了解不够深刻,且对方没有翻译专业而导致了我们两个用户都陷入了编辑战。我相信对方没有恶意,但问题已经造成,还请阁下能够协助解决,谢谢!

该IP为公用IP,地址是72.229.35.176,但不知何故,无法使用用户名登陆编辑,在用户登录以后,编辑结果仍为IP用户编辑。此问题仍未能得到解决。还请再次协助!

--АвгустуРусский-English-中文 2011年3月29日 (二) 22:30 (UTC-5)

阅。—J.Wong 2011年4月2日 (六) 03:54 (UTC)[回复]

此条目之文言可否录于大典

  • AKB48日本国艺能歌伶之众,精歌舞,亦善杂艺,国民偶像是也。

未明大典条例,恐妄动生乱,余欲以简字撰之,可乎?望君赐教,以资天朝帝都浅学之徒。另可有专用模板便吾撰文,望不吝予。--色皇 (留言) 2011年3月26日 (六) 14:30 (UTC)[回复]

  • 吾尝阅大典之文[5],自叹不如,心向往之,一时兴意,欲撰文,奈何条例不予,遂作罢。君言甚为裨益,今后明晓,吾甚感激。

还有,和您能用普通话吗。鄙人久居帝都,惯用官话,一般交谈不太习惯用文言,感觉好奇怪,哈哈。--色皇 (留言) 2011年3月27日 (日) 07:58 (UTC)[回复]

关于F4速删修改提案

由于少数人所反对,如之奈何?--苹果派.留言 2011年3月30日 (三) 19:25 (UTC)[回复]

歉哉,近来事忙,未暇理之。倘未克通过,则唯有晚些再提案。—J.Wong 2011年4月5日 (二) 13:45 (UTC)[回复]

敬希关注本人之申请。-HW留言 - 贡献2011年4月5日 (二) 07:51 (UTC)[回复]

阅。—J.Wong 2011年4月5日 (二) 13:40 (UTC)[回复]

存废讨论

希望你可以快一点有回应。另外,我最近经常被此人维基跟踪,其行为等同扰乱,请问我可以怎样?—Player23 (留言) 2011年4月5日 (二) 10:29 (UTC)[回复]

关于文件速删修订

留言

现在的投票,基于讨论中的支持率,且与您的修订案并不冲突,也就是说,您只要支持您自己的提案,也应该支持本投票的。投票通过后也尽可以按照您的提案进行修改啊。--苹果派.留言 2011年4月8日 (五) 07:50 (UTC)[回复]

阅。—J.Wong 2011年4月8日 (五) 09:57 (UTC)[回复]

邀请讨论2011年香港春聚

邀请你的维基人是:拉叔(留言~) 2011年4月15日 (五) 07:03 (UTC)[回复]
阅。—J.Wong 2011年4月25日 (一) 19:52 (UTC)[回复]

请求封禁IP用户75.37.41.65

IP用户75.37.41.65自3月开始,一直在多个电视节目列表内进行破坏[6],破坏形式主要是胡乱更改节目的播放时间,及无故把全形符号转换为半形符号。本人和其他自动确认用户曾多次提示该IP用户不要再破坏,但该IP用户不但没有理会,近日更变本加厉,其编辑被回退过后竟恶意回复其破坏性编辑。本人对于75.37.41.65屡次的破坏已忍无可忍,故特意提出举报,并恳请管理员把该IP用户封禁最少3个月。Ken (留言) 2011年4月19日 (二) 03:28 (UTC)[回复]

阅。—J.Wong 2011年4月25日 (一) 19:53 (UTC)[回复]

请求半保护明日之星Super Star

自2011年3月28日起被大量IP用户加入大量冗长文字及破坏未息,见编辑历史,故请君半保护--Billy & Mandy (留言) 2011年4月19日 (二) 09:02 (UTC)[回复]

阅。—J.Wong 2011年4月25日 (一) 19:57 (UTC)[回复]

邀请出席2011年香港春聚

拉叔(留言~) 2011年4月24日 (日) 05:33 (UTC)[回复]

阅。—J.Wong 2011年4月25日 (一) 19:57 (UTC)[回复]

要求加入阻止用户将页面移至用户页的过滤器,参考 2011年4月25日 (一) 09:54 (UTC)[回复]

人非机械,岂须如此?君未免过虑。—J.Wong 2011年4月25日 (一) 19:57 (UTC)[回复]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提请取消不活动管理员的权限/Koyn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有编者认为条目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参见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条目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P:页面存废讨论#Wikipedia:管理员的离任/提请取消不活动管理员的权限/Koyn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条目,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顶端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UAL55 (留言) 2011年4月27日 (三) 10:21 (UTC)[回复]

阅。—J.Wong 2011年6月4日 (六) 04:39 (UTC)[回复]

请处理,谢!--数字人生 (留言) 2011年5月11日 (三) 11:26 (UTC)[回复]

请帮助

您好!

请,与我在我的 电邮地址 : lusjeune@yahoo.it

我需要你们的帮助。 谢谢您 --Mendilboldum (留言) 2011年5月17日 (二) 22:02 (UTC)[回复]

阅。—J.Wong 2011年6月4日 (六) 04:39 (UTC)[回复]

RE:策发组?

留言

感谢星章

好主意星章
感谢您对于完善中文维基百科方针指引所作的贡献 --苹果派.留言 2011年6月4日 (六) 19:53 (UTC)[回复]

留言

似乎有古文,请翻译为现代文。--UAL55 (留言) 2011年6月5日 (日) 04:2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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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能否抽空来互助客栈/方针一下

似乎遭到恶意对待了,实在很难脱身,能否稍移玉步至那边帮忙调停,或者代为通知其他有兴趣的人加入讨论。感恩。--刚成了AKB48的饭~Ryusakura点此留言 2011年6月5日 (日) 18:4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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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中间的留言,没错是他让步了但他好像不服,现在好像是我被人身攻击的样子因为是我将事情摆上去社群寻共识,但他却当是我寻仇反击。虽然已经决定不再予理会了但是被这样无理攻击感受很糟很不爽。 --刚成了AKB48的饭~Ryusakura点此留言 2011年6月6日 (一) 05:2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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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想理他了,但现在我可是成了活靶了,请问我可以怎样置身事外?--刚成了AKB48的饭~Ryusakura点此留言 2011年6月7日 (二) 12:06 (UTC)[回复]
回复

re:策发组

留言

感谢阁下邀请。敝人非常赞同阁下的出发点。--Amazingloong (留言) 2011年6月6日 (一) 03:35 (UTC)[回复]

回应

回︰策发组

留言

抱歉,我想我需要暂时淡出维基百科一段时间。所以一段时间内还是不参与了。—Fantasticfears留言+ 2011年6月6日 (一) 13:58 (UTC)[回复]
回应

多谢您授予回退权,此外麻烦您把这个申请也处理一下吧。--Makecat (留言) 2011年6月7日 (二) 07:27 (UTC)[回复]

阅。--J.Wong 2011年6月9日 (四) 09:24 (UTC)[回复]
请审批维基百科:权限申请/申请IP封禁例外权,多谢。--Makecat (留言) 2011年6月25日 (六) 11:44 (UTC)[回复]
阅—J.Wong 2011年6月28日 (二) 06:46 (UTC)[回复]

RCSB的那几个图像都是来自Molecule of the Month。PDB copyright disclaimer上只说PDB archive 和Molecular images from RCSB PDB Structure Summary pages是PD,但是这几个图像都是来自Molecule of the Month Archive,copyright disclaimer也说了The RCSB PDB Molecule of the Month may be referenced using its 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 (DOI) and the author/s of the article.此外该图像出处页面[7]在每个图像下方的“Download high quality TIFF image”处,点击右侧的“!”图标,有提示说明这些图像是copyrighted的,只能用于教育目的,因此并非自由版权。而且commons也全部删除了PDB.org's Molecules of the Month的图片。请再复查一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6月9日 (四) 09:18 (UTC)[回复]

已复查。--J.Wong 2011年6月9日 (四) 09:24 (UTC)[回复]

请求协助

您好!可否协助将Hugo的编辑历史合并到乌戈?谢谢!—Iokseng留言2011年6月11日 (六) 02:3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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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主持公平

一直认为您乃是十分称职的管理员之一。某用户自己承认乃是一位永久封禁的用户的傀儡。并持续对维基人发出死亡威胁。如果不对其进行永久封禁,那么如何能永久封禁其他人的傀儡?我认为死亡威胁乃是十分严重的违反WP:文明。如果不对其采取行动,甚难服众。参见这里。我不愿意拿他和其他被永久封禁的维基人相比,不过“公平”在维基百科也是需要维护的。--苹果派.留言 2011年6月16日 (四) 01:0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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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您参加第九次动员令

中文维基百科 第九次动员令邀请函
维基娘,第九次动员令的吉祥物
维基娘,第九次动员令的吉祥物

亲爱的维基百科用户Wong128hk/Archive content/Archive 10您好:

首先,感谢你对维基百科的贡献!为了提升中文维基的条目品质及数量,第九次动员令将于2011年6月25日开始,9月3日结束,我们竭诚邀请您积极参与。

本次动员令分为大、中、小动员令,大动员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题中贡献的动员令项目,而中动员令的2个主题分别是人文与社会科学世界各地,小动员令的4个主题分别是最多语言待撰条目自然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与应用科学外交

关于本次动员令的详细信息请您参见:第九次动员令,并欢迎您到动员令入门页了解什么是动员令,并请至报名页面报名参与是次动员令,唯报名仅于6月25日或之后开放

请收到本邀请函的维基人,将{{subst:动员令}}转贴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动员令的维基人讨论页上(也请参考工具),如果您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响应本次动员令、积极建立新条目,也请帮忙散发动员令,因为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历次动员令成败之关键,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维基的服务、品质及数量!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附:想在以后动员令不接收或接收动员令的信息?请至黑名单或白名单中加入你的用户名。
阅—J.Wong 2011年6月17日 (五) 03:40 (UTC)[回复]

关于全保謢

请问一下,您在请求保謢页面说的"自确用户参与其中"指的是我吗?--n3ph223172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20:3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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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存废复核存盘

留言

已修改,如有发生错误或导致破坏敬请告知,谢谢。--Jimmy Xu talk 2011年6月18日 (六) 15:34 (UTC)[回复]

阅。—J.Wong 2011年6月19日 (日) 05:53 (UTC)[回复]

我是阎魔爱

虽然对于被封禁的事不介怀,但是只因数句话就可以以言入罪,那我以前所说的算得上什么,为何没有理会我的申诉?在此大为不解。--地狱少女阎魔爱 地狱绘马 2011年6月23日 (四) 06:3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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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的压力下要删除文章

请帮我删除中国基督教播道会同福堂文章.因为在某人的压力下要删除文章.请尽快!谢谢!—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Francischan312对话贡献)于2011年6月29日 (三) 13:19加入。

阅。—J.Wong 2011年6月29日 (三) 13:2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