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Hanteng/用户空间宣告主权
维基用户是否可对其用户空间宣告主权
[编辑]目前方针中我找了很久,只有看到Wikipedia:用户页#在用户空间的所有权和页面的编辑谈到个别用户的相关权利如下:
在用户空间的所有权和页面的编辑...维基提供自由的空间给用户,用户可以按照自己的愿望编辑他们的个人空间。不过空间的所有权还是归维基团体所有:...
其它用户也可以编辑你的空间。... 维基团体的规定,包括不要人身攻击也会被使用在用户的空间中,就像它在其它地方一样。...另外,你所有的子页面也会根据删除守则被删除,一定要根据删除守则的规定来删除内容。请不要随意删除内容。请根据我们的规定来判断内容是否违规。
整体来看,个别用户在其用户空间的所有权并非绝对、排他、至高无上。所以有几个问题求澄清:
- 是否有方针赋于个别用户在其用户空间的“主权”?
- 是否个别用户对其用户空间能有“绝对、排他、至高无上”的权力(政治学上的主权意涵)?
- 是否宣称个别用户有用户空间的排他性“主权”误解了方针中的所有权并非个人而是“维基团体所有”的意义,而违反方针中的“其它用户也可以编辑你的空间”?
- 是否宣称个别用户有用户空间的绝对、至高无上“主权”误解了方针中的用户空间亦受社群的相关规范,需根据社群的规定来判断内容是否违规,而非个别用户以其意志行使所谓的“主权”?
Znppo宣告主权
[编辑]2013年11月Znppo
[编辑] 请勿进行破坏
请您停止破坏并恪守方针及指引。(如阁下于User_talk:Znppo的编辑),您之编辑有违方针,已经构成破坏并已遭回退。如需进行编辑测试,请使用沙盒。--Znppo(留言) 2013年11月14日 (四) 09:47 (UTC)
该页面编辑摘要[1]抄如下:
- 2013年11月14日 (四) 10:02 Hanteng . . (29,164 个字节) (+1,069) . . (层级3:不当使用警告或封锁模板,于User_talk:Hanteng。 (TW))
- 2013年11月14日 (四) 09:44 Znppo . . (28,095 个字节) (-427) . . (撤销Hanteng(讨论)的版本29212847 我身为讨论页主人要你离开讨论页,你还硬要在我讨论页乱,离开,在乱我讨论页我就提报破坏。)
- 2013年11月14日 (四) 09:36 Hanteng . . (28,522 个字节) (+427) . . (回退Znppo (讨论)做出的出于善意的编辑:有回应再提醒,不一定要回,谢谢。 (TW))
- 2013年11月14日 (四) 09:19 Znppo . . (28,095 个字节) (-427) . . (撤销Hanteng(讨论)的版本29209327 离开我的讨论页。)
- 2013年11月14日 (四) 02:48 Hanteng . . (28,522 个字节) (+427) . . (→tb)
--(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4日 (四) 10:08 (UTC)
2013年11月
[编辑] 请勿进行破坏
请您停止破坏并恪守方针及指引。(如阁下于Wikipedia:当前的破坏的编辑),您之编辑有违方针,已经构成破坏并已遭回退。如需进行编辑测试,请使用沙盒。--Znppo(留言) 2013年11月14日 (四) 12:50 (UTC)
警告问题
[编辑]您好,我已拒绝了在当前破坏提报页的报告,然而我认为这次双方也有不足之处。首先,回退留言可以被视为拒绝沟通,在这个协作计划中是大忌,对留言者也不太尊重,并不是一个好办法。不过,留言者也要尊重对方,既然受者可能不想收到一些信息,是否可以先考虑重新留言的必要性?我用罐头信息(例如警告模板)与其他编者沟通已有一段时间,当中不乏被回退或删除的例子,我个人的看法是,既然对方删除时一定要先看过内容,而且我留下信息已尽了通知的责任,那就由他去吧。我认为“破坏”是一个严重的词,我相信您也不希望别人随便指责您破坏了维基百科,所以希望能慎用此词。我希望双方能冷静,这次事件就此打住,之后握手言和:)。--Lakokat 2013年11月14日 (四) 16:27 (UTC)
Re.不知你为何生气
[编辑]- 我生气当然有我持的理由,由于我跟你并没有牵涉到条目的编辑,所以我也不想跟你多作说明,我对你没有什么话好说的,话不投机半句多,你有什么话尽量在此段落中留言,你可以畅所欲言,在你于此段落最后留言之日开始计算,三天内我不会动手删除你于我讨论页的留言,三日后很抱歉,我要行使我对我讨论页内容之主权,把你的留言全部移除之。--Znppo(留言) 2013年11月14日 (四) 21:37 (UTC)
- 我所持的部分理由,我已写在User talk:Lakokat对话页里面。
还有,我主观上极度不屑你这人之言行跟表现,理由我不想多讲,如果牵涉到条目编辑方面产生争议来跟我讨论的,你可以到我讨论页留言,我会等你话讲完,我也回完数次后,彼此对话告一段落后,彼此该说的都说过了,都无话可说后,这时我才会动手删除你全部的留言。
也请你严禁到我的讨论页回退我的编辑,你这种行为等于是侵犯我支配我自己讨论页的“主权”,因为“任何人都有权处理他自己的讨论页,决定谁的留言该留下或被删掉。”--Znppo(留言) 2013年11月14日 (四) 21:46 (UTC)
- 我对我稍早于互助客栈该段落之过于激烈的留言,跟你致歉,“非常抱歉”,还请原谅我的无礼,相关过激留言我已经划线删掉,以后关于阁下于我对话页之讯息邀约,我应该会改采取静默以对的方式取代过于激烈的回应,还有麻烦请不要到我的讨论页回退我的编辑,你这种行为等于是侵犯我支配我自己讨论页的“主权”,因为“任何人都有权处理他自己的讨论页,决定谁的留言该留下或被删掉。”谢谢合作。--Znppo(留言) 2013年11月14日 (四) 22:19 (UTC)
- 直接跟你讲原因好了,我本来不太想讲的,敌意是来自你疑似跟WS227有某方面的联系,在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中国人权运动的不合理移动里面让我看出来,按理说没人参与讨论之移动请求、或该讨论中各编辑已达成移动共识之移动请求,要花上1个多礼拜的时间才会被管理员执行,这是一般正常移动请求程序之处理时间,但WS227却在短短3天内,随即动用管理员权限移动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条目,这移动请求的时间太短,非常不合理,这让我起了很大的疑问。尤其是你还身兼移动请求之发起人的身份,很难不让我联想到你跟执行移动请求之管理员WS227,两者的关系。
加上该条目被移动后,你随即到我讨论页放通知,通知我前来看你的移动请求马上就被管理员WS227执行了,这种“炫燿行为”如果你是在互助客栈-条目探讨之该段落中,你自己发言自己爽,我没看到也就算了,你居然还特地到我的讨论页来,邀我看你疑似跟WS227有某方面的联系后的“成果”,这在我眼中是相当挑衅的行为,“衅”由你起,加上你又到我的讨论页回退我的编辑,侵犯我支配我自己讨论页的“主权”,我才到你的讨论页放置警告模板,要你不要再作出类似侵犯我支配我自己讨论页的“主权”之行为,最后才衍生出我跟你的在WP:VIP中共演的这场闹剧。--Znppo(留言) 2013年11月14日 (四) 23:01 (UTC)
- 直接跟你讲原因好了,我本来不太想讲的,敌意是来自你疑似跟WS227有某方面的联系,在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中国人权运动的不合理移动里面让我看出来,按理说没人参与讨论之移动请求、或该讨论中各编辑已达成移动共识之移动请求,要花上1个多礼拜的时间才会被管理员执行,这是一般正常移动请求程序之处理时间,但WS227却在短短3天内,随即动用管理员权限移动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条目,这移动请求的时间太短,非常不合理,这让我起了很大的疑问。尤其是你还身兼移动请求之发起人的身份,很难不让我联想到你跟执行移动请求之管理员WS227,两者的关系。
- 我所持的部分理由,我已写在User talk:Lakokat对话页里面。
不知你Znppo为何生气
[编辑] 欢迎莅临维基百科。阁下在Wikipedia:当前的破坏中的编辑)并不具建设性:
请勿滥用有限的管理员资源。
(1)按WP:VIP惯例排版以利管理员批阅不是破坏
(2)你回退之后,本人并无任何再回退的动作,你仍上WP:VIP指控本人破坏,实为不妥,
在此警告不要滥用有限的管理员资源。敬请合作。
不知你为何生气,利用tb模板通知发起讨论串的用户是基本的AGF好意提醒行为,而明明我有澄清不是要你做什么事,你不说活不参与也可以,你删除本人在此提醒的tb模板也okay,但拿这些事跑去WP:VIP要求封禁本人,实在令人费解。
在此请您冷静,若您有其他事对本人有不满之处,请您明说,不要滥用有限的管理员资源。 --(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4日 (四) 15:56 (UTC)
谢谢您你于此编辑[2]的有勇气及负责任分享你的感觉和想法,我没法要求你不生气,但我只能就我个人感受到误解的部分,做符合事实的自述如下:
- 在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回退至中国维权运动的过程中,参与的管理员不只一个。首先是乌拉夸克和我对来源和内容取得互信和了解,实际上的来源/内容讨论不是你说的几天前,而是近一个月前我已发起讨论,而那时乌拉夸克已答应将相关条目解封(要解封是第一步)。你不信自己去看讨论页的相关时间戳:如“根据可靠来源,重启条目拆分讨论”2013年10月21日 (一) 08:07 (UTC)到后来的移动请求2013年11月11日 (一) 07:56 (UTC),你也可以问乌拉夸克我是不是有说相关移动我跟他说先不急,请他先解封让我能做一些小编修,花一点时间让社群评论。
- 再来就是我这几天从中国大陆回来后,我见没有人对我的整理提案(不只包括移动,亦包括重定向及内容的修整)有发表意见,亦没有人出来为User:BlackLotux做出的移动提出来源解释,所以我的判断是可以符合“纯粹为修复错误编辑的结果”的要件,不需要7天的讨论共识,见方针内文如此:
如纯粹为修复错误编辑的结果,管理员将直接处理。至于其他请求,视乎情况在提出七日后,依据讨论共识处理:
- 当然,这次移动案我可以再找乌拉夸克执行,他也不会不处理,现在这个动作是WS的,我个人也没有什么意见,这段过程就变成是有乌和W前后处理的参与。我不能期望这样子就可以宣称原宿怨就可以消除而维基爱战胜一切,但是觉得这段过程若有乌和W前后处理的话,在中文维基社群的正当性就更高。
- 你要把人的因素看的比理据的因素要高,这也是你的选择。我的人生哲学是“一个人星期一和星期六的差别,远大于一个人和一个人的差别”所以我认为人不会永远对,也不会永远错,而人与人之前的差别其实小于一个人在时间A和时间B的差别。如此来看,理据的坚持和选择有时比人的因素来的重要,当然和人相处有时必需要处理人的情绪,这也是为什么同理心是重要的,因为同理心是交织理据和情绪的换位想像的结果。
- 所以就你过去几个小时的行为,我现在知道你的情绪来源,比较以同理心理解你的行为来源,但我不能说我同意你的行为选择,然你只需要对自己负责,我也不能对你的行为说什么,以上我就我的行为来解释,补足一些你或许对我有的片面误解。就我看,这此WS移动执行没有错,因为是我公开提出是按不需7日共识讨论的“纯粹为修复错误编辑的结果”的要件,而更早有近一个月的讨论发起,让社群可以就User:BlackLotux做出的移动提出来源解释,而我也深信,若我自己直接找乌拉夸克而不是公开提出移动申请,乌拉夸克也会去执行的,原因并非我和乌或我和W的私交如何,而是该做的说明和理据提供我都做了,而社群并没有提出异议。
- 我并不会是永远对的,而社群也不会永远对我的提案不表异议,如最近我在互助客栈提的一些国码-国名方案。我不是管理员,我的行为我自己负责,若管理员有什么行为负有争议,他们自己也在承担。若你看过我受封的记录[3]除了第一个新手呆外,全部和某一个现已遭永久封禁的维基编辑相关,涉及的管理员之多,若我说我学到什么,我只能说管理员也是人,像你也有情绪,我能做的只是找到适当的理据,在表述时能缓而不急。毕竟有一些善于连续及持续的扰乱的用户求的就是在心理上逼迫他人做出情绪而非理性的反应。
- 最后,就理据来说,我需要提醒你,因为维基基金会的法律和技术协议,你并没有“表示而且宣告我对我讨论页主权的宰制力”,在此我不跟你多谈主权一词来描述用户在个人页能做和不能做的事是否适当,我只跟你说,一般的习性(亦有相关法律和技术协议做后盾的)就是每一个人的讨论也是依据CC-BY-SA-3.0和GFDL协议授权您的贡献,所以的确你可以删除在你讨论页留的言,现在是不用存档也没关系,但任何人还是可以从历史记录回贴到其他讨论页,只要是没有违反其他方针或指引的话。换句话说,一个人并没有做权利禁止另一个人在其讨论页留言,若可以的话,我早就用来避免某一用户对我的连续及持续的扰乱,并不用提防不胜防的新傀儡。我说这些不是说明你对还是我错,我只是提醒你就我的经验来看,你说你“表示而且宣告我对我讨论页主权的宰制力”是违反我的经验法则的,你也可以去多问其他维基编辑相关惯例和方针。--(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5日 (五) 01:35 (UTC)
- 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中国人权运动
-
- 简单在此回答该条目的实际理据问题,目前按可靠来源来看:
- 若你对以上的理据和来源有不同意见,欢迎去找乌拉或WS管理员问,或者提供理据在社群上发起讨论。注意乌拉是做出保护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名称好一阵子的管理员,建议你区分关于“内容来源”及“编辑/讨论程序”合理不合理的讨论。按你留言来看,你认为的不合理之处不是“内容来源”(若是或不是请明说),而是程序问题,但程序问题我也经在此说明,这是公开提出的,以纯粹为修复错误编辑的结果为理由提出的,按方针若有一个管理员采信,就可以直接处理并没有程序不合理之处。若你或任何人在“内容来源”有异议还是可以提出讨论,再找管理员请求移回来即可,这整个流程没有不合理处。--(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5日 (五) 01:55 (UTC)
Re:讨论页问题
[编辑]我留言的目的只是想说你们可以更为对方着想,这不必放弃自己的立场。一方通知完就别理对方如何处理留言,结果有回应就好,五至七天不见再来看一看,不必坚持通知一定要在页面上,反复回退,让人感到烦厌。这种回退可能是因为有新的情况发生,不想再复制一遍,但可惜受者不一定有同一个想法。而另一方无论要怎样处理,也可以让留言留在页面上,或者提早存档,不必做“撤销”“回退”等可能让人感到不好受的动作,更不必在修改时留下针对性的批注。早前对编者能否提请删除自己讨论页的问题闹得热烘烘,从讨论中其实不难发现,社群期望一位编者只对讨论页实施有限的控制,但问题是,这次的争议根本不必要扯到这个层次上说事,双方肯退一步就能了结。而且用这个层次说事根本也没意思,问题的症结根本不在此,而是双方的态度。例如说一个人向您推销产品,而您感到受骚扰,然后对推销员表达不满,强烈要求停止,之后推销的却说这是损害了他的言论自由,然后您就坚持自己有选择接受什么信息的权利。双方在法、理上可谓没错,但在情理上究竟有否可以改进的空间?如果被推销的一方报以微笑然后挥手表示不需要,然后另一方就识趣礼貌的离开,那会不会更好?这次一方已主动释出善意,不过却加上了一句自己的立场,然后另外一方就继续因为对方在留言中提及了一个令自己不爽的概念就继续进行“理性回应”,也没有对对方的善意作出回应。我不知道我这样类似站在道德高地的向你们分享我的看法是否恰当,我也不是心理学,甚至不是与他人沟通的专家,只希望能这种不必要的争吵能打住。有时间的话不妨看看关于“有效沟通”(Effective communication,翻译是我掰的不知道正确不)的课题,共勉之--Lakokat 2013年11月15日 (五) 04:41 (UTC)
- (:)回应:事情经讨论其实原因不只是沟通的方式和态度的问题,这其中可能还有一些较长远的误会,关于另案的程序天数和涉及管理员的问题,我已经前往其讨论页面说明澄清,我希望这些动作不会给人家争吵的印象,至于用户讨论页主权说,我觉得有必要补充说明,若你认为时机不当,也是有理。不过现在看起来,非纯本人沟通风格和型式的问题,而是有涉到一个重要前案及管理员的问题,我希望既然对方主动说开了,我也主动说明经过及个人立场,应该此事可以以和平收场。在此谢谢你的提醒,不过本人并没有你说的推销和拿出言论自由做说词的事(纯为ping),请你下次拿例子做比喻时注意。--(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5日 (五) 04:57 (UTC)
- 补充一点,在您提醒这次一方已主动释出善意之前,我已于客俴区的类似发言内容[4]公开及私下致意。--(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5日 (五) 05:07 (UTC)
- 你是看不懂中文是不是?我已经说明我相当不屑你的言行跟表现,你要到我的讨论页放通知,可以,当然可以,我的对应方法就是删掉,删掉的过程中也表示我看过了,严禁你到我的讨论页回退我的编辑,你这种行为等于是侵犯我支配我自己讨论页的“主权”,如仍执迷不悟,我就按规定在你讨论页里放置警告模板后,再犯就提报破坏,理据为“扰乱”我的讨论页。我并没有禁止你到我的讨论页留言,少在那边给我加料,其他我懒得跟你多说。
你在我讨论页的段落留言在最后留言之日开始计算,三天后我必删除之,以快慰吾心,你想备份就自己去挖存档备份到自己讨论页里。我的讨论页没必要替你保留此次对话内容。
看来你似乎没在别人讨论页里踢到过铁板,我就让你见识到何谓铁板。
你后面的话题我不想多做回应。
给Lakokat,情理上的确有可以改进的空间,但这人我从他后面的回应来衡量,他已被我看破手脚,对此人无须讲求此道,你体察他的心意而退让,他并不会感激你做的。简而言之,这问题无解。对于此人我仍按照我对“让我觉得不适之人的处世之理”对待之。--Znppo(留言) 2013年11月15日 (五) 11:05 (UTC)
- 你是看不懂中文是不是?我已经说明我相当不屑你的言行跟表现,你要到我的讨论页放通知,可以,当然可以,我的对应方法就是删掉,删掉的过程中也表示我看过了,严禁你到我的讨论页回退我的编辑,你这种行为等于是侵犯我支配我自己讨论页的“主权”,如仍执迷不悟,我就按规定在你讨论页里放置警告模板后,再犯就提报破坏,理据为“扰乱”我的讨论页。我并没有禁止你到我的讨论页留言,少在那边给我加料,其他我懒得跟你多说。
我并没有禁止你到我的讨论页留言,少在那边给我加料
- 你自己给的料如下:
- 2013年11月14日 (四) 09:19 Znppo . . (28,095 个字节) (-427) . . (撤销Hanteng(讨论)的版本29209327 离开我的讨论页。)
- 此讨论页的主人我都宣告“我不欢迎他”了,居然还侵门踏户起来反客为主。
- 我理你勒,我在这边提报破坏是要管理员封你的,不是跟你在这边玩打字排版的。--Znppo(留言) 2013年11月14日 (四) 12:04 (UTC)
- 我都已在对话页赶人了,你还敢把我的回退编辑再加回去,最后还来滥挂模板。我不跟你废话太多,管理员自己会处理。--Znppo(留言) 2013年11月14日 (四) 12:17 (UTC)
- 你攻击本人加的料如下:
- 此IP用户于User talk:Znppo条目进行骚扰破坏。屡次添加广告内容,...
- (:)回应非IP用户: 事实上是我只有在其页面留tb,经其不当警告本人用户页后,我才警告该用户自保。说到底只是:简单留tb页通知讨论串发起人有新进度和回应内容,是骚扰破坏,屡次添加广告内容吗?--(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4日 (四) 12:01 (UTC)
- (:)回应非广告内容: 若Znppo有不当使用警告模板及对本人进行不实人身攻击的部分(e.g.在此处无证据指控我为“此IP用户”),请不用封禁他,口头警告说明方针的意思请其不要再犯就可以。
- “你算是哪根葱?”
- (:)回应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e.g.对他人的恶意否定,比如“你这人一文不值。”)
- “你是看不懂中文是不是?”
- (:)回应Wikipedia:文明#不文明的行为(e.g.嘲弄贡献者的语文水平)
- 最后,主权条目可一读,再问自己倒底谁拥有维基百科页面的主权。--(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5日 (五) 15:45 (UTC)
你这种行为等于是侵犯我支配我自己讨论页的“主权”,如仍执迷不悟,我就按规定在你讨论页里放置警告模板后,再犯就提报破坏,
- (:)回应:事实是,你还是提报本人破坏,而本人并没有你所谓的“再犯”问题,倒是你执迷不悟宣称主权的说法,已有误导社群对实际方针Wikipedia:用户页#在用户空间的所有权和页面的编辑的正确理解,因为你的实际行为是,当我在你的用户页警告你不要滥用警告模板时,你的做法是提报本人破坏,并进行指控本人为IP用户、进行广告宣传等的不实人身攻击。由于维基方针中并无用户“主权”二字,你一直使用引号标榜主权,我有必要提醒你方针有的和没有的东西,另外主权的知识意义,也值得你一读。--(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的hanteng✉) 2013年11月15日 (五) 23:5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