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婚礼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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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婚礼或称集体婚礼,是指若干对结婚当事人在同一天、同一地点、同一证婚人主持下举行的婚礼。
历史
[编辑]最早的集体婚礼起源于公元前324年的苏萨集体婚礼,当时的亚历山大大帝娶了波斯国王大流士三世的女儿斯妲特拉二世。在这场婚礼举行的同时,他还让一些工作人员和士兵与波斯当地的女人结婚,总共约有80对新人进行[1]。现在在世界很多地区都有相应的婚礼仪式。
世界各地的集体婚礼
[编辑]中国大陆的集体婚礼一般起源于民国时期,当时为提倡新式文明结婚的仪式。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北平市社会局参照民间刚刚兴起的文明婚礼,来举行集团婚礼,目的是提倡节约、改进习俗。当时每三个月举行一次集团婚礼,每次必须是对以上。市民可自愿申请参加,须缴纳婚礼费12元和登记费4元,很是简便。集团婚礼的筹办由社会局主持,证婚人是市长或社会局长,地点定为中南海怀仁堂。首届集团婚礼在1937年6月20日举行。仪式同现在的婚礼几乎一样。此外还规定不得铺张及分发普通喜帖,以节俭示人。
现代不少机构、组织或宗教团体亦会不定期举办集团婚礼,让新人拥有不一样的婚礼。中华民国国军各军种每年各自举办“联合婚礼”,即集团婚礼。
现时在中国大陆以外一般提及集体婚礼,都特指新兴宗教统一教教主文鲜明所倡议的集体婚礼。文氏声称,他利用这种方法1960年仅撮合成36对新人,到1968年亦只撮合了430对新人,但1975年已撮合成1800对新人,1982年撮合成6千对新人,到1992年已撮合成3万对新人,1995年撮合成36万对新人,1997年已累计猛增到3600万对。就此,他荣誉搞笑诺贝尔奖2000年度的经济学奖,以“表彰”他“推动集体婚礼行业,提高婚姻效率”。参与集团婚礼者不乏知名人士,例如日本艺人樱田淳子。
参考文献
[编辑]- ^ Arrian of Nicomedia describes this event in section 7.4.4-5.6 of his Anabasis.[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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