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不熄
外观
嗣濮王赵不熄(?—1234年,祖籍涿郡(今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人,宋朝宗室、永嘉郡王赵士程第五子[1],第二十二代嗣濮王。
生平
[编辑]赵不熄早年事迹不详,淳熙十五年(1188年)时为忠翊郎、添差平江府排岸兼船场公事[2]。当时的嗣濮王赵士歆指出前任嗣王赵士輵历仕四朝,但无继后,故请朝廷从濮王后裔选择贤者成为其继子[2];之后大宗正司上奏建议以赵不熄为赵士輵的嗣子,得到朝廷允许[2]。
其后,他曾在嘉定六年(1213年)于提举福建市舶任内被降职[3];唯于十四年(1221年)任奉直大夫时,又以他是濮府后裔尊长授和州防御使、提举佑神观[4] 、得“皇叔祖”称号[5];到宝庆元年五月丙寅(1225年6月13日)袭封嗣濮王,职保康军承宣使[6]。
家庭
[编辑]先祖
[编辑]兄弟
[编辑]子女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宋史·卷二百三十·表第二十一·宗室世系十六》
- ^ 2.0 2.1 2.2 《宋会要辑稿·帝系二·濮秀二王杂录》:(淳熙)十五年正月四日,少保、保康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嗣濮王士歆言:“伏念前嗣王士輵历事四朝,最蒙眷遇,念其耄耋,宠异无所不至。但其身后并无儿女,每遇享祀,止是姨㜮李氏奉其香火,之人情,深可怜悯。乞令大宗正司于濮邸宗室中选择资性明粹,昭穆相当,年及十五或二十以上者一人,与士輵为其后嗣。使士輵衔恩瞑目于地下,而臣阖族亦均被无穷之惠。”大宗正司奏:“选择到忠翊郎、添差平江府排岸兼船场公事不熄,资性明粹,举族称贤,委是昭穆相当,堪充继嗣。”从之。
- ^ 《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五·黜降官一二》:(嘉定六年十月)二十二日,提举福建市舶赵不熄更降一官。
- ^ 《宋会要辑稿·帝系七·宗室杂录》:(嘉定十四年五月)二十八日,诏:不熄属近行尊,理宜优异,特与换授和州防御使、提举佑神观,仍奉朝请。不熄元系奉直大夫、主管华州云台观。
- ^ 《宋会要辑稿·帝系七·宗室杂录》:(宝庆元年五月丙寅)以皇叔祖、和州防御使不熄为保康军承宣使,嗣濮王。
- ^ 《宋史·卷四十一·本纪第四十一·理宗一》:“(宝庆元年五月)丙寅,诏不熄为保康军承宣使、嗣濮王。”
- ^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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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 ^ 8.0 8.1 8.2 8.3 《宋史·卷二百二十九·表第二十·宗室世系十五》
- ^ 《宋史·卷四十四·本纪第四十四·理宗四》:(开庆元年九月)己未,嗣濮王善腾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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