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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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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常春(1586年(万历十四年)—1667年7月11日(康熙六年五月二十一)),和名惠祖亲方重孝,童名真志武琉球第二尚氏王朝时期政治人物。

英常春是英助祖(惠祖亲方重政)之子。天启四年(1624年),担任小赤头。崇祯二年(1629年)叙若里之子。崇祯九年(1636年),继承父亲的浦添间切惠祖地头职,叙黄冠。崇祯十一年(1638年),出任石奉行。翌年,因为国内发生大地震,御城的石垣崩塌,英常春出任修补奉行,对其进行修理。

顺治六年(1649年)叙座敷,翌年出任山奉行。顺治十年(1653年),被赐予知行日语知行三十斛。顺治十二年(1655年)担任御双纸库理。此前王舅马宗毅(大里亲方良理)率领使团前往中国,三年未归,因此英常春被派往中国前去迎接他。然而正逢中国大乱,英常春的使团无法进入福州,至梅花津后就返回琉球。

顺治十三年(1656年),加赐知行高三十斛,后又叙紫冠,加赐知行高二十斛。顺治十五年(1658年)修造圆觉寺之时,担任惣奉行。翌年为御书院亲方部。康熙二年(1663年)修缮首里城的时候,他与向象贤(羽地王子朝秀)共同担任惣奉行。同年册封使船队来临的时候停止修缮工程。

康熙三年十月十三日(1664年11月30日),为了庆祝康熙帝继位,英常春作为庆贺使团的王舅,与正议大夫林有材(大峯亲云上)一起出使中国。船队在梅花津一带遭遇大风而搁浅五昼夜,其间遭到海盗的袭击,贡品之一的金壶被盗。英常春等人逃往福州。此次事件就是北谷惠祖事件,事实上海盗是由谢恩使向国用(北谷亲方朝畅)的下属假扮。在归国后,英常春与向国用都受到此次事件的牵连,被斩首处死,其二人的子弟八人流放远岛。

家族[编辑]

  • 父:英助祖(惠祖亲方重政)
  • 母:马氏真鹤(号江云,马氏兼城亲方良时女)
  • 室:黎氏真尹金(号夏窗,黎氏久米中城亲云上宗贵女)
  • 继室:真牛(号夏山,我部掟亲云上女)
    • 次子:英运新(崎原亲云上重休)

参考资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