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网站分级推广基金会
外观
成立时间 | 2005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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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 | 2014年4月25日 |
类型 | 基金会 |
法律地位 | 基金会 |
目标 | 协助网络内容分级业务推动 |
网站 | www |
台湾网站分级推广基金会,简称网推基金会、TICRF[1],系2005年1月7日行政院新闻局依据《电脑网络内容分级处理办法》第8条及第9条规定,为协助网络内容分级业务推动之需,捐助成立的基金会。该会于2005年1月7日经行政院新闻局许可设立,2005年3月11日在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完成设立登记,2013年10月15日经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许可解散,2013年11月进入清算程序,2014年4月25日于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完成清算终结登记[2]。
设立目的
[编辑]《财团法人台湾网站分级推广基金会捐助章程》第一章第2条明订,台湾网站分级推广基金会成立之目的,系在维护互联网言论自由及使用伦理之精神下,规划及推广网站内容分级标示、过滤或其他方法,以保护儿童及少年上网安全,并致力于:
- 配合互联网无国界之特性,以超然中立之立场,研订网站内容分级标准。
- 研析各国儿童及少年安全上网相关之政策,促进与国际组织间交流与合作,并取得国际分级资讯及合作机会,提供政策建议。
- 推广网站内容自我分级标示之自律精神,协助内容提供者进行网站自我分级之实施。
- 推广公共场所及家庭对于网站内容分级之了解及知能,并推广安装符合台湾分级制度之分级过滤软件,以落实网站内容分级标准之实施。
- 整合现有网站分级相关资源,包括政府单位、学界、业界及民间公益团体分级资讯。
- 教育并推广网站内容分级及儿童少年上网安全制度。
董事会组成
[编辑]《财团法人台湾网站分级推广基金会捐助章程》第二章规范,台湾网站分级推广基金会设董事会,置董事十五至十七人。董事中有适当比例之政府有关机关代表、学者专家及社会人士、互联网服务经营者代表。基金会亦设监事会,置监事三至五人,其中一人有会计或财务背景或经历。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下置执行长一人。执行长承董事长之命办理各项业务。
依上开规定,董事会由董事17人组成;其中政府推派代表共9人,分别由行政院新闻局(2006年改为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派任4人、中华民国教育部1人、内政部儿童局1人、经济部工业局1人及政府代表学者2人。
具体推动项目
[编辑]- 订定网站分级系统:参照万维网联盟(W3C)提出之网络内容筛选平台(Platform for Internet Content Selection)标准,订定台湾网站分级系统。
- 推动业者自我分级标示:提供分级标签产生器给内容提供者自我标示。截至2010年9月底止,台湾限制级网络业者自我标示率为89.95%。
- 宣导网站内容分级标示:办理校园说明会、网络安全小尖兵营队、网络小游侠巡演及教育部数位机会中心讲习等方式,致力推广网站分级制度,提升儿少上网安全。
- 处理网站内容分级之申诉事宜:受理台湾终止童妓协会或民众针对未进行自我标示之限制级网站申诉案件。
- 优良网站评选活动:鼓励网站经营者提供适切且多样化的网站内容,形塑社会大众认同优质网站。
- 提供免费过滤软件:自行研发TICRF分级过滤软件置于网站上,供民众下载安装使用。另为简化网络使用者对分级过滤系统之下载流程,并与微软签订授权合作,将分级过滤服务内建于Internet Explorer 7.0中文版上。
组织运作
[编辑]《财团法人台湾网站分级推广基金会捐助章程》第15条规定,基金会置执行长1人,承董事长之命办理各项业务。基金会2005年初成立,在执行长之下,工作人员组成包括行政管理、推广服务及技术支援专责人员各1人,总计4人办理基金会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