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胜文
朱胜文(1947年6月—2003年12月29日[1])[2][3],男,哈尔滨市人。曾任哈尔滨市副市长。[4]
生平
[编辑]196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8年7月,参加工作。
1982年,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教。同年10月考取了中国商业部公派留学生,前往意大利米兰马铁国际管理学院就读研究生。毕业回国后,先后担任黑龙江商学院商业经济系讲师,党总支副书记、书记。[5]
1987年5月,离开黑龙江商学院,出任哈尔滨市政府副秘书长[5]。
1992年10月,升任哈尔滨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兼市经贸委主任[4]。
1998年4月30日,因受贿33.5万余元人民币、另有60.1万元人民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5]。
1998年7月9日,《人民日报》刊发新华社报道:中央纪委转发中共黑龙江省纪委开除朱胜文党籍的通报,提及朱胜文在1992年至1996年担任哈尔滨市政府秘书长和副市长期间,受贿18起,折合人民币33万多元,尚有60万多元财产来源不明[1]。
1998年12月10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17年[5]。
1999年1月20日,到黑龙江省哈尔滨监狱服刑,其后曾两次被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合共4年,即减至13年有期徒刑,刑期从1996年10月25日开始计算,至2009年10月24日期满。
2003年12月中旬,监狱发现他情绪低落,表现为精神恍惚、少言寡语、自言自语、无故骂人、常抽闷烟,多次做其思想工作,并通知其爱人协助监狱做规劝工作。其爱人也发现朱胜文精神异常并流露出轻生厌世情绪,连续两天来狱规劝,同时请求哈尔滨监狱狱政科科长做思想工作。监狱领导和民警先后10余次做其思想工作。在交谈中,朱胜文曾流露出“两口子都没工作,出去后怎么办”的悲观情绪[6]。
2003年12月29日,因其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为办理保外就医、在黑龙江省司法鉴定中心进行身体检查。鉴定完毕之后,朱胜文从司法鉴定中心大楼三层的一个卫生间窗户坠楼,头朝下坠落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7]
2004年5月,调查组得出“高坠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经调查没有发现他杀证据”的结论。事后,两名看押朱胜文的狱警也因涉嫌玩忽职守被检察机关起诉。[7]
其妻子范珍一度拒绝火化丈夫的遗体,希望等到翻案后再下葬,到了2012年,因担心遗体放坏掉而同意火化[5]。
申诉上访
[编辑]因7万元案发:朱胜文一案案发于哈尔滨国贸城腐败案,朱胜文供述商人张庭浦为逃税分两次贿赂朱胜文共计7万元,随后警方调查朱家缴获大量赃款与巨额来源不明的财产。庭审期间,朱胜文翻供称自己遭受了刑讯逼迫[5]。
朱胜文在一审开庭之后,于1997年12月22日在看守所里写了一份《我的申诉》。在这份申诉中,朱胜文称,他之所以牵涉进国贸城案,完全是因为与当时哈尔滨市一个管政法的市领导有利害冲突,自己曾在1996年初连续处理了两起与其有直接关系的违法事件:一是,朱发现该市领导违法挪用2000万元社会劳动保险基金给民营房地产企业使用后,曾数次向企业追索;二是,朱处理了这位市领导指使工作人员制造非法文件,为金街办理非法免税2000万元的事[5]。朱胜文认为,自己由此受到报复陷害。那个市领导借中纪委领导督办国贸城案的机会,利用手中的办案权力,以反腐败的名义对他进行迫害。此外,朱胜文还在申诉材料中控诉他在审讯中受到了非人的折磨。[5]
此外,朱胜文的妻子范珍强调,这些终审被认定的受贿也存在争议。比如所谓张春辉送的10万元人民币,是朱胜文受贿数额中单次最大的一笔,但其实是朱胜文在哈医药上市前托张春辉代购5000股(当时价值5000元人民币)原始股所获得的收益。官员买原始股获利在那个年代比较普遍,这里面或许存在违纪争议,但追究刑责在当年却是于法无据的。其他受贿的指控也存在争议,基本也属于“人情往来”。朱胜文的辩护律师于逸生还指出,关于朱胜文60.1万元人民币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他曾经当庭出示了朱胜文的妻弟,在英国BBC广播电台工作的范元的证言:因为范元的孩子曾寄养在朱胜文家中,同时,范元的母亲也就是朱胜文的岳母也一直随朱胜文范珍夫妇生活,所以范元累计给朱胜文家寄过3万4千元美金。上个世纪90年代,美元兑换人民币的比价是非常高的。于逸生认为这笔钱应该计入朱胜文的合法收入,是“说得清来源的”。但法庭对于这份证言没有理睬。[5]
朱胜文死亡后,其家属始终不服,多年一直为其申诉上访。2014年12月29日是朱胜文的第11个祭日。其妻子范珍表示,希望在中共中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朱案能得到重新审查,落实司法公正,还历史一个真相[5]。
据报道朱胜文是被动的卷入了官场斗争,上级严令查处的社保基金被挪用的案子,该案由常务副市长岳玉泉黑箱操作,朱胜文奉命查案,岳玉泉暗地反击,捏造某商人的罪名下狱拷打,强令商人咬朱胜文副市长,然后顺理成章的把查案负责人朱胜文抓进大牢,从而保护了自己的严重腐败行为。[8]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7月8日《关于哈尔滨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朱胜文因严重经济犯罪被开除党籍的通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8-1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11) (简体中文).
- ^ 朱勝文小檔案. 亚洲周刊. [2018-06-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7).
- ^ 哈尔滨市原副市长朱胜文服刑中跳楼自杀身亡. 央视网. 2004-01-12 [2018-06-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9).
- ^ 4.0 4.1 4.2 4.3 4.4 陈宝琨. 哈尔滨第一受贿大案——原哈尔滨市常务副市长朱胜文蜕变记. 公安月刊. 1998年, (07期): 3-5.
- ^ 5.00 5.01 5.02 5.03 5.04 5.05 5.06 5.07 5.08 5.09 5.10 财新网. 重解朱胜文案:蹊跷的受贿时间. 搜狐新闻. 2014-12-29 [2020-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06).
- ^ 亓树新. 原哈尔滨市副市长朱胜文服刑期间自杀身亡. 中国青年报. 2004-01-13 [2020-07-30].
- ^ 7.0 7.1 财经网. 哈尔滨原副市长服刑时蹊跷坠亡 其妻上访11年. 新浪新闻中心. 2015-08-27 [2020-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11).
- ^ 亚洲周刊王健民:朱勝文命案最新發展. 世界民意论坛. [2018-06-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