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钟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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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钟垿(1910年—1975年5月4日),字节丞,山西省汾阳县人,中华民国法官,曾任国民政府第十一战区审判战犯军事法庭首席检察官,北平行辕军法官。
背景
[编辑]1945年8月15日,日本无条件向盟国投降,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中国抗日战争取得了胜利。中国战区统帅蒋介石授权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接受日军投降。中国战区内各地日军分别向中国战区统帅部授权的各地军事长官投降。第十受降区由第十一战区受降,受降仪式在于1945年10月10日在北平故宫的太和殿前广场举行,受降主官是第十一战区司令长官孙连仲将军,接受驻北平、天津、保定、石家庄日军的投降。9月28日第十一战区副司令长官李延年将军在济南主持山东境内济南、青岛、德州之侵华日军的投降。北平是中国的古都,又是抗战的爆发地。济南是“济南惨案”的发生地,与中国战区其他受降点相比,中国第十一战区在北平和济南的受降仪式具有明显的特点,和特殊的历史意义。特别是在中华民国国庆日,在中国故皇宫的太和殿前,日本华北方面军司令官根本博中将率领21名日本高级军官拾阶而上献刀投降。
受降两个月后,1945年12月16日,第十一战区成立审理日本战犯军事法庭,法庭地址为北平平安里石碑胡同,法庭庭长为张丁扬少将,首席检察官任锺垿上校,检察官陈庆元上校,审判官姜念伯上校、蔡砚农中校、石继周中校,书记官余国源中校、李啸楼少校、方宏绪少校、刘慰先少校,通译官贺一谔少校、潘瑜少校等人员。
生平
[编辑]任锺垿,字节丞,山西汾阳人,山西政法学堂毕业,通过国民政府的司法考试,长期从事法律工作,任职国民政府地方法院,抗战前曾任山西河津和大同地方法院院长,县长等职。
经历
[编辑]抗战初期日本侵犯山西,他在国军第二战区从事了一年多的敌后抗日游击战争。山西沦陷以后,受到日军的通缉,只身逃出山西参加国军,抗战期间曾任职第五战区、汉中行营,转战大半个中国。抗战胜利后,汉中行营改为北平行辕,进驻北平。民国34年到民国37年,他任职北平行辕军法处和第十一战区长官部军事法庭审理战犯军事法庭,任军事法庭首席检察官,北平行辕军法处军法官,军阶上校,负责起诉和审判华北地区的日本战犯和军事汉奸。
1946年2月主持起诉日军驻天津司令官,第一百十八师团长内田银之助中将纵部屠杀平民一案,后内田银之助被判处无期徒刑。 1946年4月10日起诉日本宪兵山口利春屠杀中国平民一案,并代表国民政府对其执行死刑,这是战后中国对日战犯的首次审判。 1946年8月2日,陪同北平行辕主任李宗仁,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审理伪河南省长邵文凯等军事汉奸案。 1946年到1948年期间参与了参与了一百多宗日犯和汉奸的案件审理和起诉。
1948年6月北平审理日本战犯结束,退役成为执业律师。 1949年以后处于失业状态,他以任节丞的名字参加工作,但是由于他的国民政府工作经历,在大陆历次运动受尽折磨,被判刑管制三年,再也没有机会从事法律工作,下放到北京第五建筑公司当工地工人。文化大革命中以“历史反革命”的罪名,被抄家,批斗,失去工作,全家遣返山西汾阳老家劳动改造。 1975年在贫病交加中去世,年仅64岁。
家庭
[编辑]夫人~潘瑜(1921年9月9日-1974年4月20日):
子:任春林,任松林(1954年1月1日-);
参考文献
[编辑]- ^人民法院报《正义的审判》Archive.is的存档,存档日期2015-10-29
- ^上海《世纪》2015年9月号(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二战后审判日本战犯报刊资料选编》第四卷,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4
- ^民国三十五年八月三日《北平时报》第二版
- ^民国三十六年二月七日《世界日报》第三版
- ^民国36年2月15日《国民新报》
- ^民国三十六年三月廿二日《世界日报》第三版
- ^江苏卫视电视纪录片《正义之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