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股箱尸案
外观
此条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24年10月14日) |
五股箱尸案为发生于1976年台湾的重大刑事案件。被害人尸体装于行李箱,并丢弃于台北县五股乡(今日新北市五股区)河圳。因为台湾各式大众媒体兴起,从案发、错认死者身份、刑讯逼供无关嫌疑者,到确认死者身份,进而追查出杀人真凶,历经一百四十天的马拉松式破案过程均由台湾新闻展现,成为台湾轰动一时的重大刑案,至今仍被视为台湾都市化与犯罪多样化的指标刑案。另自本刑案后,警方侦办案件开始采取刑事鉴识学办案,刑讯逼供率亦开始下降。
侦办进度表
[编辑]- 1976年9月22日:于五股乡河圳中发现女尸,警方研判死亡时间约在七天左右。目击者表示凶嫌是一位年约30~40岁男子。
- 9月24日:台北县警察局逮捕凶嫌杨清炳,其供认杀害一位化名为林小美的女子,但次日即翻供,并表示警方刑讯逼供。
- 10月2日:由于证明林小美根本没死,杨清炳的冤屈得以洗刷,侦办必须重起炉灶。
- 1977年2月9日:刑事警察局证实被害人身份为林菊,并根据林菊家人的证词,指向其姐夫黄正雄行凶。
- 2月21日:黄正雄于花莲市被发现已服毒自杀身亡。黄正雄是谋杀或过失致死变得不可考。
- 3月17日:台北地检署刘敬一检察官侦结,认定黄正雄为唯一凶手,并由于其已死亡,裁定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