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投票/关于管理员罢免方针修订的投票
- 投票内容:管理员罢免方针的修订。
在互助客栈进行了讨论。目前已经在改革方向和一些具体内容上取得了初步共识。但由于在通过门槛上有多种提案,且相对复杂,故在此进行多轮投票表决。
具体投票内容
[编辑]- 目前已对削弱行政员决定权取得一致意见,但是否保留一定的权力?两个提案处理各不相同。
- 行政员没有决定权。除非投票作弊或出现有严重影响的行为。这相当于只有一个投票门槛。
- 保留一个由行政员决定是否罢免的空间。这相当于有两个门槛,与现在的相同。
- 罢免行政员时,投票结果在中间段即取消行政员权限。
- 是否允许少于25票的总票数。可以规定“如支持罢免的票数少于10票或少于总票数的50%,均视为罢免不通过。如支持罢免的票数达10票或以上及总票数50%或以上,罢免投票通过。”,当然这是只有一个门槛的情况。
- 投票的具体比例。这与第一项的结果有关。
投票规则
[编辑]- 投票资格至少为自动确认用户或同等资格以上。
- 在表决区内请不要写下任何意见或理由。
- 有意见者请移步至意见区发表,阁下亦可选择不参与投票而发表意见。
- 用户只可在一个选项下投支持票。不设中立票和反对票。获支持票过半数的选项获胜。
- 意见区内可以各自发表意见,亦可参阅之前的讨论,但不得有任何相互攻讦、谩骂或人身攻击等意见,如发现将直接移除该部分意见。
第一阶段
[编辑]- 投票期:2009年6月27日 12:00:00 (UTC) 至 2009年7月11日 11:59:59 (UTC),为期两周。
门槛数量
[编辑]是否将投票门槛改为只有1个?
支持将投票门槛改为1个
[编辑]- (+)支持-Alberth2-汪汪 2009年6月27日 (六) 14:23 (UTC)
- (+)支持但遇上特殊情况则应用特殊方法处理。--Flame 欢迎泡茶 2009年6月27日 (六) 14:47 (UTC)
- (+)支持--Mewaqua 2009年6月27日 (六) 15:12 (UTC)
- (+)支持Scgaw2000 (留言) 2009年6月27日 (六) 15:19 (UTC)
- (+)支持自由的社区不应存在特权。WxAMD (留言) 2009年6月27日 (六) 16:59 (UTC)
- (+)支持感谢某些行政员的言行让我们看清了行政员特权的本质和危害,对于那些非常尽职明事理的行政员,只能说声抱歉了。—Msuker (留言) 2009年6月27日 (六) 17:19 (UTC)
- (+)支持--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6月27日 (六) 23:20 (UTC)
- (+)支持,任何时候行政员的权力都不应凌驾于维基方针之上。—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6月27日 (六) 23:32 (UTC)
- (+)支持,行政员这个特权并不必要-Sysywjel (留言) 2009年6月28日 (日) 05:05 (UTC)
- (+)支持—Choij (留言) 2009年6月28日 (日) 06:15 (UTC)
- (+)支持--ffaarr (talk) 2009年6月28日 (日) 13:29 (UTC)
- (+)支持 —Yym1997 (留言) 2009年6月28日 (日) 13:54 (UTC)
- (+)支持--Jimmy Xutalk·+ 2009年6月29日 (一) 15:43 (UTC)
- (+)支持—奔流沙|(留声机) 2009年7月1日 (三) 13:18 (UTC)
- (+)支持,引述老大的话“管理员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罢免原本就不应该有太多障碍—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7月5日 (日) 06:49 (UTC)
- (+)支持—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7日 (二) 17:01 (UTC)
反对将投票门槛改为1个
[编辑]- (+)支持好像我投错位置了o(∩_∩)o...哈哈—小作品制造 (留言) 2009年6月28日 (日) 06:39 (UTC)
- (-)反对--Winertai (留言) 2009年6月30日 (二) 02:02 (UTC)
- (-)反对—Fantasticfears(留言+ | 贡献) 2009年6月30日 (二) 05:26 (UTC)
- (-)反对 en的rfa中,支持率在75%(直接当选为80%)的选举可以由行政员定夺;本地行政员形同授权机器,几乎没有实权。Ben.MQ 2009年7月7日 (二) 06:15 (UTC)
结果
[编辑]16票支持,3票反对,通过。请行政员复核。--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11日 (六) 13:36 (UTC)
投票总数限制
[编辑]是否更改25票的投票总数限制?(改成多少有待决定,不一定是10票)
支持更改投票总数限制
[编辑]- (+)支持--Mewaqua 2009年6月27日 (六) 15:12 (UTC)
- (+)支持数量不是问题,更不需要限制。一个合格的管理员会有相应的社区用户来支持他。WxAMD (留言) 2009年6月27日 (六) 17:01 (UTC)
- (+)支持这本来就是原提议的核心所在,道理已经讲得很多。—Msuker (留言) 2009年6月27日 (六) 17:11 (UTC)
- (+)支持--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6月27日 (六) 23:24 (UTC)
- (+)支持,更有效率,可以考虑将投票期缩短。—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6月27日 (六) 23:34 (UTC)
- (+)支持,10票已经足够说明问题.-Sysywjel (留言) 2009年6月28日 (日) 05:07 (UTC)
- (+)支持—Choij (留言) 2009年6月28日 (日) 06:15 (UTC)
- (+)支持--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6月28日 (日) 11:26 (UTC)
- (+)支持--鸡蛋 (留言) 2009年6月29日 (一) 12:14 (UTC)
- (+)支持—奔流沙|(留声机) 2009年7月1日 (三) 13:19 (UTC)
- (+)支持如果说有改动的余地这个投票还说得通。—Flame 欢迎泡茶 2009年7月6日 (一) 15:45 (UTC)
- (+)支持—Camphora (留言) 2009年7月7日 (二) 17:05 (UTC)
反对更改投票总数限制
[编辑]- (-)反对,25票的门槛保证了投票结果的广泛代表性,难以想象简单10个人投票就罢免管理员—Ben.MQ 2009年6月27日 (六) 13:20 (UTC)
- 10个人一致投票反对某管理员,而支持该管理员的人数如果还不到10票,显然说明这个管理员在社群的支持率已经不到一半。相比上台前的超过80%,下降了多少?这种管理员还有什么资格继续履行以社群共识为基础的管理员权限?—Msuker (留言) 2009年6月27日 (六) 17:08 (UTC)
- (-)反对-Alberth2-汪汪 2009年6月27日 (六) 14:23 (UTC)
(-)反对--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6月27日 (六) 14:44 (UTC)
- (-)反对十票好像儿戏朋一点Scgaw2000 (留言) 2009年6月27日 (六) 15:19 (UTC)
- (-)反对--百楽兎 2009年6月27日 (六) 23:30 (UTC)
- (-)反对窗帘布(议会厅) 2009年6月28日 (日) 08:00 (UTC)
- (-)反对,不可儿戏。—Dingar (留言) 2009年6月28日 (日) 10:20 (UTC)
- (-)反对 —Yym1997 (留言) 2009年6月28日 (日) 13:55 (UTC)
- (-)反对—Cosmia (留言) 2009年6月29日 (一) 06:45 (UTC)
- (-)反对--Jimmy Xutalk·+ 2009年6月29日 (一) 15:45 (UTC)
- (-)反对--Winertai (留言) 2009年6月30日 (二) 02:00 (UTC)
- (-)反对—Fantasticfears(留言+ | 贡献) 2009年6月30日 (二) 05:26 (UTC)
- (-)反对--KEGNS 2009年6月30日 (二) 10:08 (UTC)
- (-)反对:起码不容易给傀儡用户一个大好机会,容易罢免管理员--Honmingjun (留言) 2009年7月1日 (三) 15:02 (UTC)
- (-)反对—Wcam (留言) 2009年7月2日 (四) 04:12 (UTC)
- (-)反对:虽然一些管理员(行政员)的行为的确令人反感和气馁,但这只会让一些品德更差的维基人坐大,例如苏民峰.侧田等维基人。—J.K.M.J.R.I.P. 2009年7月2日 (四) 11:32 (UTC)
- (-)反对:不如改为20票吧。YunHuBuXi 2009年7月5日 (日) 02:30 (UTC)
- (-)反对:10票确实有点少,纵观最近的投票趋势,25票还是比较合理的。—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7月5日 (日) 06:51 (UTC)
- (-)反对:除非同时将任命管理员改为仅有20票支持无反对便可通过。就任与离任两者应看齐,不应轻率了事,亦不应只降低其中一边门槛。或者可以考虑折衷办法,例如在有需要时延长投票时间,以便其他维基人了解解任理由及提出意见再作进一步决定。--治愈系的小琛儿 探病 病历 2009年7月6日 (一) 12:50 (UTC)
- (-)反对—天上的云彩 พูดคุย 2009年7月10日 (五) 00:21 (UTC)
- (-)反对—18164 (留言) 2009年7月10日 (五) 15:24 (UTC)
结果
[编辑]12票支持,20票反对,不通过。--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11日 (六) 13:38 (UTC)
第二阶段
[编辑]投票规则(第二阶段)
[编辑]- 投票期:2009年7月17日 12:00:00 (UTC) 至 2009年7月30日 11:59:59 (UTC),为期两周。
- 投票资格至少为自动确认用户或同等资格以上。
- 在表决区内请不要写下任何意见或理由。
- 有意见者请移步至意见区发表,阁下亦可选择不参与投票而发表意见。
- 用户只可在一个选项下投支持票;不设中立票和反对票。
- 意见区内可以各自发表意见,亦可参阅之前的讨论,但不得有任何相互攻讦、谩骂或人身攻击等意见,如发现将直接移除该部分意见。
- 如无提案总有效票达25票者,投票进入下一阶段;并以本阶段最高票的原提案内容为第三阶段的单选投票选项。
现在的日期与时间是协调世界时2024年11月8日19时32分。※按此更新
40%
[编辑]对应User:Hat600提出的“允许行政员斟酌的比例改为40%至66%”,“高于66%则必须通过,行政员没有复议权”。
- (!)意见 - 由于第一阶段投票的结果之一是“行政员没有决定权”,我认为上述提案在第二阶段应该变为“支持罢免的票数达40%或以上,罢免投票通过”。--Mewaqua 2009年7月11日 (六) 14:36 (UTC)
- (+)支持--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19日 (日) 07:30 (UTC)
- (+)支持,鉴于管理员参与投票的活跃程度大于确认用户,40%已说明一定的问题。—奔流沙 2009年7月20日 (一) 03:58 (UTC)
50%
[编辑]对应User:Mewaqua提出的“支持罢免的票数达总票数50%或以上,罢免投票通过”。
- (+)支持考虑到对此管理员有意见的用户往往都会参与投票,结果会导致一定程度上的不客观,故不选择40%—Ben.MQ 参加动员令 2009年7月19日 (日) 09:57 (UTC)
- (+)支持 --Mewaqua 2009年7月19日 (日) 10:28 (UTC)
- (+)支持—Flame 欢迎泡茶 2009年7月19日 (日) 11:06 (UTC)
- (+)支持—TBG To Be Great 2009年7月19日 (日) 12:41 (UTC)
- (+)支持—〖Tlrmq^太辣·勿昆新论题〗 2009年7月19日 (日) 19:36 (UTC)
- (+)支持—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7月20日 (一) 01:50 (UTC)
- (+)支持—Fantasticfears(留言+ | 记录) 2009年7月20日 (一) 08:28 (UTC)
- (+)支持--ffaarr (talk) 2009年7月20日 (一) 10:41 (UTC)
- (+)支持--Jimmy Xutalk·+ 2009年7月20日 (一) 17:38 (UTC)
- (+)支持:YunHuBuXi 2009年7月25日 (六) 09:43 (UTC)
- (+)支持—J.Wong 2009年7月26日 (日) 04:52 (UTC)
- (+)支持—林跃锠(Lin yue chang) (留言) 2009年7月27日 (一) 06:08 (UTC)
- (+)支持—Alberth2-汪汪 2009年7月27日 (一) 09:22 (UTC)
- (+)支持,门槛适中。-张子房 (煮酒论英雄) 2009年7月28日 (二) 08:12 (UTC)
- (+)支持—天下文章一大抄 (留言) 2009年7月29日 (三) 14:31 (UTC)
- (+)支持,40%有点少。--Cosmia (留言) 2009年7月30日 (四) 03:25 (UTC)
- (+)支持——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7月30日 (四) 06:44 (UTC)
66%
[编辑]Wikipedia:申请罢免管理员原先规定“允许行政员斟酌的比例为50%至66%”,“高于66%则必须通过,行政员没有复议权”。由于只有单一投票门槛,故改为“支持罢免的票数达66%或以上,罢免投票通过”。
- (+)支持, “支持罢免的票数达总票数50%或以上,罢免投票通过”,即有略低于50%反对罢免,容易令支持和反对双方分裂,有伤和气。 另外,“支持罢免的票数达总票数50%或以上,罢免投票通过”是容易造票。 故此,“支持罢免的票数达66%或以上,罢免投票通过”是最适合的方案,最令人服服众。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20日 (一) 08:25 (UTC)
- (+)支持,--Derek He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12:42 (UTC)
第三阶段
[编辑]投票规则(第三阶段)
- 投票期:2009年8月19日 00:00:00 (UTC) 至 2009年9月1日 23:59:59 (UTC),为期两周。
- 投票资格至少为自动确认用户或同等资格以上。
- 在表决区内请不要写下任何意见或理由。
- 有意见者请移步至意见区发表,阁下亦可选择不参与投票而发表意见。
- 用户只可在支持或反对选项中,择一投票。
- 意见区内可以各自发表意见,亦可参阅之前的讨论,但不得有任何相互攻讦、谩骂或人身攻击等意见,如发现将直接移除该部分意见。
- 此投票通过门槛:
- 议案一:有效总票数:25票,66%以上支持。
现在的日期与时间是协调世界时2024年11月8日19时32分。※按此更新
议案一
[编辑]- 内容:50%投票者支持罢免则罢免案通过。(前提是总投票数不少于25票。)
支持
[编辑]- (+)支持--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8月19日 (三) 08:51 (UTC)
- (+)支持—Flame 欢迎泡茶 2009年8月19日 (三) 08:57 (UTC)
- (+)支持—〖Tlrmq^太辣·勿昆新論題〗 2009年8月19日 (三) 09:47 (UTC)
- (+)支持--Mewaqua 2009年8月19日 (三) 15:08 (UTC)
- (+)支持--Jimmy Xutalk·+ 2009年8月20日 (四) 03:35 (UTC)
- (+)支持—快龙到此一游 阁下有话请讲 2009年8月20日 (四) 08:19 (UTC)
- (+)支持。—奔流沙 (留言) 2009年8月20日 (四) 12:55 (UTC)
- (+)支持—Ben.MQ 2009年8月20日 (四) 13:06 (UTC)
- (+)支持。—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8月21日 (五) 02:22 (UTC)
- (+)支持-小霖 (留言) 2009年8月21日 (五) 15:37 (UTC)
- (+)支持窗帘布(议会厅)(为动员令加油) 2009年8月22日 (六) 02:56 (UTC)
- (+)支持—Alberth2-汪汪 2009年8月23日 (日) 14:15 (UTC)
- (+)支持—Kolyma (留言) 2009年8月24日 (一) 14:20 (UTC)
- (+)支持--ffaarr (talk) 2009年8月24日 (一) 15:31 (UTC)
- (+)支持—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8月25日 (二) 16:01 (UTC)
- (+)支持—北极企鹅观赏团 (留言) 2009年8月28日 (五) 09:23 (UTC)
- (+)支持—章·安德鲁 (留言) 2009年8月29日 (六) 09:51 (UTC)
- (+)支持—TBG To Be Great 2009年8月30日 (日) 07:47 (UTC)
- (+)支持—孙学 (留言) 2009年8月30日 (日) 08:53 (UTC)
- (+)支持—苹果派.留言 2009年8月30日 (日) 09:26 (UTC)
- (+)支持—香港の達人(有话直说)(动员令) 2009年8月30日 (日) 23:44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09年8月31日 (一) 06:42 (UTC)
- (+)支持—Choij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06:51 (UTC)
- (+)支持—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8月31日 (一) 22:47 (UTC)
- (+)支持—Msuker (留言) 2009年9月1日 (二) 08:27 (UTC)
反对
[编辑]意见
[编辑]- (!)意见上面既有“50%投票者支持”又有“66%以上支持”。到底百分之多少?--蒙人 ->敖包相会 2009年8月21日 (五) 19:43 (UTC)
- 本选项的意思是,在未来的罢免中50%的投票者支持即可以成功罢免,至于这个66%是说
十是次投票本选项通过所要求的支持率—Ben.MQ 2009年8月22日 (六) 01:43 (UTC)
- 本选项的意思是,在未来的罢免中50%的投票者支持即可以成功罢免,至于这个66%是说
- 终于达标了……现在中文维基还真够冷清的。-快龙 毁人不倦 2009年9月1日 (二) 08:30 (UTC)
- 祝贺够了25人--Liangent (留言) 2009年9月1日 (二) 14:25 (UTC)
议案二
[编辑]- 内容:将联署放在罢免页面上(原先是放在互助客栈之上)
支持
[编辑]- (+)支持—Flame 欢迎泡茶 2009年8月19日 (三) 08:56 (UTC)
- (+)支持--Mewaqua 2009年8月19日 (三) 15:08 (UTC)
- (+)支持--Jimmy Xutalk·+ 2009年8月20日 (四) 03:35 (UTC)
- (+)支持。—奔流沙 (留言) 2009年8月20日 (四) 12:56 (UTC)
- 顺手在{{Bulletin}}或者客栈说一下就是了—Ben.MQ 2009年8月20日 (四) 13:07 (UTC)
- (+)支持。—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8月21日 (五) 02:23 (UTC)
- (+)支持,但必须在公告栏以及互助客栈公告。—〖Tlrmq^太辣·勿昆新論題〗 2009年8月21日 (五) 02:55 (UTC)
- (+)支持-小霖 (留言) 2009年8月21日 (五) 15:36 (UTC)
- (+)支持更清晰。窗帘布(议会厅)(为动员令加油) 2009年8月22日 (六) 02:55 (UTC)
- (+)支持-苹果派.留言 2009年8月30日 (日) 09:28 (UTC)
- (+)支持—香港の達人(有话直说)(动员令) 2009年8月30日 (日) 23:45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09年8月31日 (一) 06:43 (UTC)
- (+)支持—Choij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06:51 (UTC)
反对
[编辑]- --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8月19日 (三) 08:52 (UTC)
- —J.Wong 2009年8月20日 (四) 05:13 (UTC)
- --但没有说明这个放上去的意思是具有等同票数性质的作用,还是纯粹示意有罢免需要但没有作算票作用。另外曾联署的是否有可以临时划票的权利。治愈系的小琛儿 探病 病历 2009年8月21日 (五) 18:07 (UTC)
规则内容
[编辑]投票内容:管理员罢免案通过比例。唯目前仅有40%和50%两个提案,故先行征求其他提案。(经第一阶段投票后,Wikipedia:申请罢免管理员原有的“有效表决的最低总有效票数为25票”维持不变。)
请将提案按比例大小排列。
看来没什么其他提案了,投票将于约1天半后开始。--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17日 (五) 08:30 (UTC)
- 之前以下显示的比例设定过于简化,Wikipedia:申请罢免管理员中原有的比例并非仅66%那么简单,而是“支持罢免的票数少于50%,投票不通过”,“允许行政员斟酌的比例为50%至66%”,“高于66%则必须通过,行政员没有复议权”,故对比例显示做出修改。--ACW (留言) 2009年7月19日 (日) 16:55 (UTC)
- 根据第一阶段结果,不允许行政员斟酌/有复议权,只有单一投票门槛,故改回原有比例显示。请User:ACW重新投票。—〖Tlrmq^太辣·勿昆新论题〗 2009年7月19日 (日) 19:32 (UTC)
- 但第三选项设置明显有问题。既然前述“目前仅有40%和50%两个提案”,但后面却有第三选项,而且与Wikipedia:申请罢免管理员原先规定的投票通过的比例说法并非完全相符。原先规定的并非如其显示的66%那么简单。这样的选项设置何尝没有误导人之嫌?既然如此,至少应该改变其显示方式和说明(已做出一些修改)。--ACW (留言) 2009年7月19日 (日) 19:51 (UTC)
- 根据第一阶段结果,不允许行政员斟酌/有复议权,只有单一投票门槛,故改回原有比例显示。请User:ACW重新投票。—〖Tlrmq^太辣·勿昆新论题〗 2009年7月19日 (日) 19:32 (UTC)
请考虑以下疑问:
1. 可不可以投反对票?
2. 可不可以同时投票支持(或反对)两个或所有方案?
3. 如果没有方案得到总票数的过半数支持,如何处理?
--Mewaqua 2009年7月19日 (日) 10:26 (UTC)
- 绝对不能。否则会乱成一锅粥的。
- 同上。
- 既然提出此疑问,那么投票规则保留更改的空间。理论上是最多票数2个选项再次投票。--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19日 (日) 14:01 (UTC)
- 为了顾及通过提案的代表性,我比照罢免总有效票数25票于投票规则加入:“未达25票者且赞成票未达总票数50%者”等投票门槛,避免通过提案票数过低情事;另惠请行政员复核第一阶段投票结果,并付诸相关条文修改。--Winertai (留言) 2009年7月23日 (四) 06:48 (UTC)
- Wikipedia:回退不过三、Wikipedia:可供查证等连投票也不需要,就已经成为方针,今次的第一阶段也没有人提出以上要求,为何到了第二阶段却要加上25票的苛刻门槛?--Mewaqua 2009年7月23日 (四) 11:57 (UTC)
- 您千万别误会,加入此条文并非苛刻阻止方针投票,实者刚好相反。其理由谨说明如下,第一,您例举的方针非复选且可投反对票及中立票,而这回投票因碍于选项未定等因素,不能依例定规。第二,该两方针已成维基既有格式甚久,且已多次执行;惟罢免或解任方针都无此条件。第三,加订此条文与User Hat600兄的理论上是最多票数2个选项再次投票建议更具实际并付诸规则条文。第四,若投票真迈入第三阶段就可与您例举的方针投票,单选且设支持、反对及中立投票选项,这样更符合一般方针制订程序。--Winertai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1:35 (UTC)
补充建议
[编辑]不管是哪个阶段,我提议将按总票数计算修改为按支持票数计算。
换句话说,如果门槛是25票的50%通过,应该按照最少13票支持且支持票比例超过50%计。而不应该出现24票支持不通过,如果最后一分钟有一个人出来反对反而促成提案通过的笑料。—Msuker (留言) 2009年7月12日 (日) 12:34 (UTC)
- 那么待第二阶段结束之后再投票。--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12日 (日) 12:43 (UTC)
- 既然第一阶段已得出维持25票总票数的门槛不变,想再发起投票去修改,也应等待最少3个月后(我的个人意见)才提出。--Mewaqua 2009年7月12日 (日) 13:04 (UTC)
- 不同性质的两个议题,且原讨论很模糊的、有意无意的引入了一个并不是唯一选择的“10票”的对立命题。—Msuker (留言) 2009年7月12日 (日) 14:09 (UTC)
- 如果Msuker再为此事而烦恼,这样只会原地踏步。--203.218.37.104 (留言) 2009年7月12日 (日) 14:18 (UTC)
- 别急,一步步来,小踏步前进和原地踏步并不一定一眼就能看出区别的。在这个完整的改革框架内,我的宗旨是:有理有利有节,公正公平公开。第一项成果不是已经在上面了?—Msuker (留言) 2009年7月12日 (日) 15:53 (UTC)
- 如果Msuker再为此事而烦恼,这样只会原地踏步。--203.218.37.104 (留言) 2009年7月12日 (日) 14:18 (UTC)
- 不同性质的两个议题,且原讨论很模糊的、有意无意的引入了一个并不是唯一选择的“10票”的对立命题。—Msuker (留言) 2009年7月12日 (日) 14:09 (UTC)
再解释一下
[编辑]首先,对于Mewaqua的质疑,即好像暗示我这个提议是重复以上第二项投票,我不敢苟同。换句话说,我这个提议,如果要设置投票问题,应该这么问:“是否将投票最低数限制的标准从总票数更改为有效支持票数?”对照一下上面的实际第二项投票问题,这两者是明显不同的。
而且,由于上面的问题尽管明确10票不是唯一目标,但是实际投票中的效果来说却恰恰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差不多有一半的反对意见针对的是10票而不是是否更改。甚至有提议更改为20票,但是仍然投票反对进行任何更改的情况。
插一句,原投票只说了更改投票门槛限制,都没有说明是提高还是降低,但是所有投票者不论支持或反对,都是默认将本讨论作为降低门槛来看的。个人观点,这再一次证明了社群其实已经广泛意识到现存门槛是最高点,如果要改,只有放宽而不可能提高,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
再就事论事一点说,上面有很多观点认为25票是一个很合理很容易达到的门槛,那么就请看一看实际第一项投票。这是直接更改正式方针的投票,重要性、影响力不是任何一个单独罢免某特定管理员可以比的吧?最后总票数多少呢?当然任何人都可以以第二项投票来辩护25票是一个可以达到的关注程度,但是罢免作为一种监督手段,当然应该以严谨为基础。换句话说,就好像司法审查对于官员贪污的监督,你总不能说我两个贪官中抓得住一个就说明这个制度是可行的,尽管没有任何明确理由的情况下另一个同样的罪犯因为程序漏洞逍遥法外吧?
所以,认为我们不应该将投票标准设定为支持票而不是强求反对票的各位,我就请问一个问题:一个24人支持罢免完全无人支持的管理员,和一个13人支持罢免12人反对罢免的管理员,到底哪个更加应该被罢免?—Msuker (留言) 2009年7月12日 (日) 16:13 (UTC)
- 不知道Msuker的意思是不是如此:“如果总票数在25以上,那么支持罢免需要占总票数的XX%才能通过;若总票数在25一下,那么支持罢免的只要超过13票,罢免就应该生效”?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认为我个人是支持的。—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7月18日 (六) 15:01 (UTC)
- 你这句话概括一下就是“如果支持票达到13票或以上,且不低于总票数的50%,罢免通过”。就是这个意思,其中13是根据25票总票数的50%换算出来的,为什么要强求有反对票来“支持”一个提案?—Msuker (留言) 2009年7月19日 (日) 03:07 (UTC)
- 其实CU权限的申请大致就是以这种方式来界定的。不过现在投票已经开始,我个人觉得可以作为下一阶段的投票内容。—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7月20日 (一) 01:57 (UTC)
- 你这句话概括一下就是“如果支持票达到13票或以上,且不低于总票数的50%,罢免通过”。就是这个意思,其中13是根据25票总票数的50%换算出来的,为什么要强求有反对票来“支持”一个提案?—Msuker (留言) 2009年7月19日 (日) 03:07 (UTC)
意见区
[编辑]提议时的讨论内容
[编辑]先前的讨论请见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9年7月#对于管理员罢免方针的质疑和修改提议,谢谢。--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6月26日 (五) 15:22 (UTC)
- 先移动过来吧,这样方便参照—Altt311 (留言) 2009年6月27日 (六) 14:29 (UTC)
有鉴于最近的事件,我认为维基的某些管理员已经有点不可理喻、独断专行的情况,甚至连普通用户的行为道德标准都不如(我想是个负责任的用户无故诬蔑了别人都会知道道歉吧),综其症结,在于社群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换句话说,现行的罢免方针有明显不足之处,所谓有恃无恐。
现在具体提出以下两点质疑。
其一,投票标准过高。管理员当选是25票,80%以上支持,这个标准很高,说明什么?说明管理员大体必须高于争议,不是有一大半人说好有一小半人说不好就能够成为管理员的。但是,管理员“抵抗”罢免的标准却低的离奇,25票50%以上同意罢免只不过是可以由行政员考虑,25票66%以上是形式通过但是仍然可以由行政员否决。换句话说,任何一个管理员,一旦上台之后,只要不得罪50%以上的人,或者只要不得罪2/3以上的人再加上行政员的庇护,就一定不会被罢免。两者比较一下,20%反对不能上台,65%反对都不一定下台,相差多少?
更加要命的是,管理员没有任期,所以并不存在自动下台的情况。于是乎,哪怕是个完全无法无天的管理员,只要抓住1/3的“支持者”,就大可无视一切方针、行为准则。加上中文维基的现状,各地域间某些用户的或矛盾或“关系”由来已久,只要某些人专为某地区的用户“出头”,根本就不用担心没有1/3的支持者。
整个制度,就是鲜明的“假民主真独裁”的模式。可以说,要罢免一个维基管理员,比罢免任何国家的总统的要求都高。而且,各个民主国家的总统、领袖,甚至某些喜欢冒充民主国家的领袖,至少还有任期,至少还要面子。中文维基现有的制度,只要爬上管理员的宝座,哪里还记得社群才是赋予管理员权力、给予管理员信任的基础。于是,在本次事件中出现:“当然有权力”“你敢提出罢免”等言论也就太自然不过了。
其二,行政员职权过大。如上所述,行政员在50%-66%的用户同意罢免的情况下,仍然可以独裁。即使是66%-100%的投票,还可以以非常理由否决社群的共识。这是超乎寻常的权力,反映的应该是过去社群对于这么几个对于维基贡献很大参与时间极长的个人的信任。但是,实际上,本次事件的核心人物User:Wing就是行政员,他在管理员User:PhiLip第一次封禁我后第一时间就卷入争端,无端指责我“多次人身攻击”(且至今拒不解释或收回其言论),并且屡次毫无根据的威胁“永久封禁”,然后又在User:Ws227以非中文维基的事件为借口封禁中文维基用户的情况下公然纵容管理员滥用职权,大言不惭“当然有权力”,并且继续威胁“永久封禁”,试图威逼我放弃捍卫自己的权力。这种恶劣行为,是一个被社群广泛信任的资深用户应该有的?反过来说,有这种行为的用户,有什么资格来决定与其在同一阵营的其他管理员的罢免与否,甚至可以凌驾于社群50%甚至66%的共识之上?
一个本身很小的群体中出现了极端的个案,应该是决定性的。从本次争议至今为止的言行来看,现有的行政员,已经不具备在罢免这种极具争议的事件中解读甚至超越社群共识的能力或信任。非但是User:Wing的行为明目张胆,实际上即使在我上面明确的表达了对于其他行政员不闻不问不出声的不满后,也没有任何一个行政员出来说一句:这件事我认为哪里做的队,哪里做的不对,我建议谁谁谁这个,谁谁谁那个等等。当然维基不是工作,但是当出现严重分歧的时候,身为管理员、行政员的用户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愿约束其他“同僚”的行为,不愿以公正公平的原则判断事件和行为的是非,本身就是对于社群信任的亵渎。
综上,我向社群提议修改罢免方针。第一降低罢免投票标准,应该恰当反映管理员当选时反对者不超过20%的高门槛,换句话说,一旦某个管理员的反对者远远超过了上任时五分之一的数量,就应该被罢免,具体数字请大家发表意见。第二,取消或大幅削减行政员在罢免事宜上的权力。- Msuker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11:08 (UTC)
- 没有逻辑,管理员上任是社群共识,管理员被罢免也是社群共识。30%也叫共识?—Ben.MQ 2009年6月2日 (二) 11:14 (UTC)
- 有逻辑,管理员上任是社群压倒性的共识,一旦这种共识已经不存在,就不存在继续履行管理员职责的基础。我已经说了,没有任期,80%上67%才下等于永久独裁。- Msuker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11:17 (UTC)
- 身为管理员的Bencmq这句话,恰恰反映了现在维基某些管理员(数量不知,欢迎自我分析踊跃发言)的心态和理解:我上台是要共识的,上了台以后还要共识干吗?除非有2/3的人共识反对我,我不就永远是管理员了吗,还要尊重什么共识、认识什么方针?就算我明目张胆的帮助大约1/3的人,去打击另外1/3的人,不还有1/3的人中立吗,怕什么?!真的事情闹大了,必然有很多“和事佬”出来,说什么虽然某某这件事做得也不对,但是我们编辑为主啊,不要再计较了,怕什么?!退一步海阔天空,云云。结果就是一而再,再而三,纵容管理员越来越无法无天,明目张胆打击报复、威胁诬蔑用户。不管是招摇撞骗、巧取豪夺,只要占住了位置,还怕什么?!
- 如果我猜测的没错的话,中文维基从来没有成功的罢免吧?甚至连接近成功的没有吧?是不是说明,中文维基的每一个管理员、行政员都是尽心尽责,从来不滥用职权,从来不主动参与纠纷激化矛盾,是维基计划各个社群的典范人物?
- 中国历史上几乎历朝历代都有卖官鬻爵的事,很多时候明码标价的,根据某个位置的“油水”定价。凡是买到了官,从此只要按时缴纳向上面的“孝敬”,对于下面老百姓的盘剥则是天经地义的。中文维基,难道希望管理员唯一的一次当选的投票,成为这个“买官费”,过了这道“坎”,老子从此天不怕地不怕?当选之前,到各个用户页去拉关系,在问答当中言之凿凿,个个是现代诸葛亮中华甘地,绝对是鞠躬尽瘁、客客气气,不会滥用职权,不会以个人恩怨行事。等到当选之后,哈哈!谁敢得罪我?!你敢罢免我?!就算你能纠集2/3的用户,我“上面”还有人呢,谁怕谁。—Msuker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12:46 (UTC)
- 有逻辑,管理员上任是社群压倒性的共识,一旦这种共识已经不存在,就不存在继续履行管理员职责的基础。我已经说了,没有任期,80%上67%才下等于永久独裁。- Msuker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11:17 (UTC)
- 别闹了,在中文维基现状下,你能闹出什么结果?我虽然在中文维基时间不长,但早就明白,中文维基已经病入膏肓,只不过目前没有真正的竞争对手,所以才能维持下去,我也只好在这里混。
- 在各语言维基排名中,中文维基的排名必将落到二十名之外,这只是时间问题。
- 对于现有的管理团队,我不抱任何希望。他们每个人可以说都是英雄,是中文维基卓越的贡献者,中文维基发展到今天,他们是最大的功臣;但作为管理者,这个团队显然是不胜任的,中文维基目前这个病态的现状,也是他们造成的。
- 提议罢免只会是一个笑话,真能通过的话,大概太阳也已经从西边出来吧。—Camphora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12:14 (UTC)
- 努力在自己,成事在天下。对于中国的民主制度仍然抱有希望的人都很多,何况小小的维基。如果太阳从西边出一次,是否你就会恢复对于中文维基的信心呢?如果是的话,岂不是更加有必要让太阳从西边出一次?奥巴马当选的时候,BBC评论说,原来这一切都是因为Rosa Parks不肯让座位啊。—Msuker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12:32 (UTC)
- 如果你真的心脏够强,又有时间,那我祝福你的努力。但是这条路我已经走过一次,我的意见是:任何和管理员有关系的事务,别碰,别发表意见,别投票。你要是有意见,马上有人就要CU你,要找你麻烦,例子很多,skype上的私下交易更是没少过。所以,是不是真的要做这些事情,我建议你多想一下。-cobrachen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13:21 (UTC)
- 看罢Msuker一番令人振奋的言论后,实在令在下思量良久。中文维基的管理员最大的问题应该是太多冗员,80多个管理员中,都没有1半是真正活跃的,在下认为消除这些瘀血才是变革维基管理员制度的第一步。cobrachen可是不用担心这种问题,Msuker接受到多次封禁亦不屈不挠,就算面对着千军万马他应该也会亳无惧色的。—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6月2日 (二) 13:29 (UTC)
- 千军万马我当然怕,不过对于一个管理员连续六次封禁我,连续六次都没有道理,你说我怕什么?这种事情都弄不明白,中文维基还能有明白吗。一两个管理员,一个行政员,几个IP用户,三个港澳用户,和千军万马的距离还是很大的嘛。我所希望社群的,只是一些正义感和责任心而已。说实话,如果连网络上的言行都要前怕狼后怕虎,怕得罪这个,怕被CU、封禁一个虚拟的账户,累不累?值不值?
- 具体你说的问题,其实也可以通过任期解决。说实话,就凭最近的事件和言论,我绝对不相信某些管理员如果到任后重新竞选能够获得80%支持。所以,总而言之,现在我认为已经到了非改革不可的情况,希望听听其他人的观点。热心的也好,灰心的也罢,如果是希望中文维基能够有一个比较光明、开明的未来的,我认为这都是一个非常合适的契机。—Msuker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14:18 (UTC)
- 看罢Msuker一番令人振奋的言论后,实在令在下思量良久。中文维基的管理员最大的问题应该是太多冗员,80多个管理员中,都没有1半是真正活跃的,在下认为消除这些瘀血才是变革维基管理员制度的第一步。cobrachen可是不用担心这种问题,Msuker接受到多次封禁亦不屈不挠,就算面对着千军万马他应该也会亳无惧色的。—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6月2日 (二) 13:29 (UTC)
- 话不要说的那么早。过去两年我观察和亲身经历的,只怕远在你的想像之上。我根本不担心,和自己无关的事情,你会担心吗?很多你们现在讲的,我早就提出过了,看看后来有些人的反应和敌意,这条路我是过来人,既然温和的表达行不通。那就不管了。-cobrachen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13:47 (UTC)
- 希望各位过来人,需要你们的时候能再走一次。—Msuker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14:18 (UTC)
- 在下还是觉得,社群很多地方还是欠完善,比如很多执行了很长时间的规范顶部的{{Policy-en}},比如很多方针内的红色链接,比如监督机制的不完善,比如互助客栈内的三日一小吵五日一大吵(在下曾将本页加入监视列表,结果每天都有200k左右的更新。方针页面更新多了是件好事,但是很多地方意见不合就发展为吵闹)。刚刚粗看了下en:Wikipedia:Administrators#Removal_of_adminship_(desysopping),发现人家那边是由老大哥和仲裁委员会来决定罢免的,而毕竟老大哥不懂中文,而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目前看样子也选不出来(貌似症结还是活跃于社群的维基人太少,总是经常见的这几位),所以只能投票,而投票的通过率又不甚合理。试想一下,就按照长时间没有活动来计算,在RfA时如果你一个月只有50次编辑那估计很难能通过,但只要通过了那6个月有一次编辑就成,难道这不需要再斟酌斟酌么。在下还是比较支持任期制的。毕竟这比六个月不活跃要合理得多,比如我们可以每年根据方针走一次小投票,一周或者几天即可,有争议则可以延长时间。这样或许能有效地避免冗员。在下在提议罢免的存档页也经常看到“该用户以前曾为维基做过多少贡献”等的意见,虽然我们说瑕不掩瑜,但是在实在没法善意推定的情况下,在罢免投票中说出这样的理由又有什么意义呢。试想在现实中一个还不错的官员犯了罪,那我们还能因为他以前为社会做出了多少贡献而免予处罚么,或许不能。那么在维基也应该差不多吧。而且,任何一个,sysop也好user也好,维基人,都可以通过RfA来成为管理员,就算是先前被罢免的,如果社群认可也可以续任啊。而且,既然我们要善意推定,那为什么只对管理员善意推定而不能对提出罢免的user善意推定呢,搞得动不动要CU或者要封禁,而封禁又拿不出理由,尤其是在当时方针不甚完善的2007年,那个成功罢免的提案可以说是历尽了千辛万苦……或许,社群该做些什么了。(比较乱,各位如不想看请直接略过,对现象不对人,敬请各位善意推定,有争论请至本人讨论页,实在不想看到又一个争吵,谢谢。)--冻僵的河蟹talk·+ 2009年6月2日 (二) 14:37 (UTC)
- 希望各位过来人,需要你们的时候能再走一次。—Msuker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14:18 (UTC)
- 真正要协调,不是在这里,是在skype那些讨论区当中。有人要对付你,你很有可能在哪里发现蛛丝马迹。看久了,甚至会怀疑有些人是不是真的以为管理员是在作官,而他们的官瘾蛮大的。
- 想要提出改革的,我祝福你,但是,心脏不够强的,建议你现在收手,以后这些事情都别管。管理员,方针之类的投票都是如此。没有真的看过观察过一段时间,你可能感觉不出来这种低调的必要性。很可惜的是已经有几位新用户今年刚刚加入的时候就被这样震撼教育过了。各位保重。-cobrachen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14:48 (UTC)
- 问题是,对付我的人研究了大半年,还是没有想出“对付”的办法和根据,最后甚至导致后台都直接暴露了,反而给了我彻底提议推翻某些特权的口实。所以我说吗,哪怕是假民主,只要有民主的壳,只要表面上还要遵守公正公平的原则,慢慢就会出现不可控的因素。凡事都抬不过一个理字,至今我说得滔滔不绝,反对意见是Bencmq的一句话,孰是孰非,社群自然会判断,难道不是吗。我只重复两个词:正义感、责任心。—Msuker (留言) 2009年6月3日 (三) 06:07 (UTC)
- 总是有不同意见,然后就吵起来。或许应该在客栈顶端放上{{Calm talk}}或是{{Policy-pol}}。不过在下还是认为管理员在大部分情况应和user无异,只是在执行维护性操作(比如修改保护页面或更新模板)等时候才需要动用管理权限。不过这些投票的结果总是一半对一半居多,然后逐渐就变成争吵。或许我们真的需要冷静下来,Think again...--冻僵的河蟹talk·+ 2009年6月2日 (二) 14:59 (UTC)
- Msuker的意见不无道理,但是可能有点激进。在大比数通过罢免案的时候,行政员确实不应该再有驳回的权利。--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6月5日 (五) 08:58 (UTC)
- 尊重及部分同意Msuker君对现今管理员作为的批评,不过非常希望Msuker能够多加改进讨论的语气,您的单段文字语调虽未到封禁程度,但累积起来却常让当事人或不习惯您语调的人非常不舒服(包括网络EQ不高的我。)。另外,您这种屡次的累积,也许会让您比他人更容易遭封禁,也让您的讨论焦点被模糊。例如您上面讨论出现的越来越无法无天,明目张胆打击报复、威胁诬蔑用户。不管是招摇撞骗、巧取豪夺,例如甚至连普通用户的行为道德标准都不如等等等。如果您能和缓您的讨论语气,相信会让您的看法会让更多人接受。最后,我非常赞同Cobrachen君对改革的看法,在中文维基中,不管什么事情,只是被归入少数意见非主流派的,常常会被当成捣乱。尤其现今活跃的新中世代管理员,常因为某些对维基的憧憬或热诚,忘了更多沟通与耐心;也忘了最基本的对事不对人态度。这是令人相当相当相当遗憾得。--winertai (留言) 2009年6月6日 (六) 02:12 (UTC)
- 别人用什么语气,我也用什么语气。所以最初IP用户说“有趣......”,我回答“有趣......”。行政员公开诬蔑我“多次人身攻击”,管理员到我的用户讨论页来叫嚣“不要得寸进尺”,那语气怎么样?行政员屡次威胁永久封禁,同一个管理员连续六次违规越权封禁我,“屡次的累积”怎么说?说话不要只看一面好不好?—Msuker (留言) 2009年6月6日 (六) 07:30 (UTC)
- 下星期一要播碧血盐枭了,想起了管理员和行政员都是那群奸商和贪官,我们只能吃贵盐。--218.103.142.28 (留言) 2009年6月6日 (六) 04:24 (UTC)
别管那班没建设只会花时间搞维基政治的人嘛,只是个维基厨而已,总是只会不理别的编辑者感受自我中心做些挑战维基尺度的小动作,没甚么大不了。113.52.68.41 (留言)
- 我说过别闹了嘛,没作用的。过了这么多天,你看有几个人理你。理论上,管理员只有责任,没有实质利益。但事实上,职位本身就是一种荣誉,荣誉即是利益。在任何论坛中都可见到无数网友为了几个虚拟的积分争得不可开交,可见千万不要忽视人们对网上荣誉的珍视。指望别人自动放弃自己的利益,你说可能吗?天上不会掉馅饼,太阳也绝不会从西边出来。—Camphora (留言) 2009年6月6日 (六) 07:54 (UTC)
- 现在理的人已经不少了,不过我最希望看到的是反对的意见和理由。至今只有Bencmq说了一句,不过反而是更加反衬了我的提议的重要性。其他认为我的提议不对的人,请踊跃发言。
- 至于利益不利益的问题,某些人是一定不会放弃嘴里的肉的,但是维基社群并不需要迁就这些人。如果社群能够达成共识,显然可以采取有效措施改变现状。更何况,即使管理员这些“既得利益者”中也有很多讲道理明事理的人,我相信肯定很多人宁可做一个开明公平、有实际内容的网站论坛中的普通用户,也不愿意做一个专制独裁、互相争斗、地域帮派充斥的网站的“管理员”,因为后者已经根本不是荣誉。各位维基人,有几个能拍着胸脯说:我们现在的管理员群体和相关制度很好、很出色、很负责、很讲道理、不需要改革?—Msuker (留言) 2009年6月6日 (六) 08:10 (UTC)
- 旁观这件事情已经很久,既然Msuker希望多一些人理会这件事,那我就表个态,我支持推动管理员罢免方案的改革,认为以往管理员的封禁有若干不当之处,并认为Msuker应该在以后的讨论中尽量避免可能引起他人反感的词语。对于其他事情,本人不予评论。最后说一句,Camphora的“理论上,管理员只有责任,没有实质利益。”说得很好。--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6月6日 (六) 11:18 (UTC)
- 很奇怪没有几个管理员参加这个讨论,我前段时间很忙,刚把整个讨论看了一遍,我支持推动罢免方案的改革,在不影响维基正常运行的情况下,门槛越低越好。既然大家都认为管理员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那么罢免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以理解为大家认为你最近很忙于生活,所以没有足够的精力来管理维基,而并不是对被罢免管理员能力的一种否定。—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6月6日 (六) 12:38 (UTC)
- (*)提醒请区分“罢免管理员”与“解任不活跃的管理员”。--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6月6日 (六) 13:52 (UTC)
- 很奇怪没有几个管理员参加这个讨论,我前段时间很忙,刚把整个讨论看了一遍,我支持推动罢免方案的改革,在不影响维基正常运行的情况下,门槛越低越好。既然大家都认为管理员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那么罢免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以理解为大家认为你最近很忙于生活,所以没有足够的精力来管理维基,而并不是对被罢免管理员能力的一种否定。—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6月6日 (六) 12:38 (UTC)
- 在下来回答Msuker人数的问题吧,用户统计:Special:统计信息。其实,Msuker的质疑与修改提议说了这么多,涉及到的是一个比较深层次的问题:中文维基目前还没有 监管员和监督者,这也许是部分人可以忽视阁下提议的根本原因吧。—奔流沙|(留声机) 2009年6月6日 (六) 13:23 (UTC)
- 对现有Wikipedia:申请罢免管理员的意见:
- 1. 修改“以上行为屡次发生,而且他人多次规劝而不改正的管理员。”为“以上行为屡次发生,而且他人在过去12个月内至少两次指出而不改正的管理员。”
- 2. 修改“有效表决的最低总有效票数为25票。如总有效票数低于25票,则不论结果如何,均视为罢免不通过。若总有效票数高于25票,如支持罢免的票数少于50%,投票不通过。如支持罢免的票数介乎50-66%,由行政员斟酌和讨论决定。如支持罢免的票数高于66%,投票通过。惟于特殊情况下,行政员仍有决定投票共识及结论,并有效地对此决定做出全面解释之权利。”为“如支持罢免的票数少于10票或少于总票数的50%,均视为罢免不通过。如支持罢免的票数达10票或以上及总票数50%或以上,罢免投票通过。如怀疑投票结果被作弊或其它不恰当行为严重影响,可由行政员讨论决定该次投票是否有效及是否需要重新投票。”--Mewaqua 2009年6月6日 (六) 15:54 (UTC)
- 在下也支持对现有的方针进行修改。当前的方针描述过于含糊。既然本地没有类似于仲裁委员会的机构,那么就一切以达成的共识为准,不应该由行政员进行类似于“最后的判定”的行为—Ben.MQ 2009年6月7日 (日) 03:48 (UTC)
- 个人也是认为现在的方针应该修改,应该尽量避免出现由行政员判定的作法。此外,我是认为改为任期制会是最简单的作法(也可以考虑另定续任门槛),不论是“不活跃”或是“罢免”的问题都可以一起获得改善。-Alberth2-汪汪 2009年6月7日 (日) 14:28 (UTC)
- 任期制也有不少的问题,若非要这样,或许可以引入监管员定期的评价制度,反对意见过大则可进行罢免程序?—Ben.MQ 2009年6月7日 (日) 14:46 (UTC)
- 支持Mewaqua提出的罢免票数门槛。不管原因为何,社群中有一半的人不信任一个管理员的时候,的确不适合继续作管理员。不赞同会大费周章的任期制--ffaarr (talk) 2009年6月10日 (三) 12:31 (UTC)
- ( ✓ )同意Ffaarr。--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6月10日 (三) 12:47 (UTC)
- 支持Mewaqua提出的罢免票数门槛。不管原因为何,社群中有一半的人不信任一个管理员的时候,的确不适合继续作管理员。不赞同会大费周章的任期制--ffaarr (talk) 2009年6月10日 (三) 12:31 (UTC)
- @奔流沙:Steward不是监督。Steward是监管员,监督是Oversight。--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6月8日 (一) 02:18 (UTC)
- bencmq的方法确实不错,当然前提是任期制。--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6月8日 (一) 02:18 (UTC)
- 这个评价制度和任期制是矛盾的。如果到期自动卸任,就没有必要进行评价了—Ben.MQ 2009年6月8日 (一) 04:56 (UTC)
- 还是定期举办管理员评价呢?考虑到评价所有管理员会过于耗费社群精力,本人建议设立制度,每到评价时期(一年一评?),就由用户提名觉得需要获得社群评价的管理员(数量有没有限?)。这样好像可以避免浪费精力去评那些平时表现良好的管理员?至于建议可否,就交由大家讨论了。—J.Wong 2009年6月8日 (一) 04:50 (UTC)
- 但是评价制度还是有问题。当前steward confirmation是在每年的新监管员选举结束后,由新上任的stewards以及在任的stewards对meta:stewards/confirm上的评价进行评估,然后决定去留。若在本地采纳,那么怎么进行最后的判定?投票?那又和任期制无异—Ben.MQ 2009年6月8日 (一) 05:00 (UTC)
- 其实所谓的评估是做讨论总括吧,这工作是否可由自动确认用户负责呢?这工作应交由熟识规则、中立(当应无参与过那评估)及有自信可作出准确判断的用户负责。另,亦可考虑由另一位用户核实结果。最后由行政员再次确认并执行结果。—J.Wong 2009年6月8日 (一) 05:30 (UTC)
- 如出现临界的情况或上述两名用户所判断的结果不同,则建议由五名行政员考虑整个讨论及两名确认结果用户所持之意见并商议结果为何(不是管理员或行政员应否去留),从而得出最后判定。—J.Wong 2009年6月8日 (一) 05:42 (UTC)
- 那又要多一层用户了。我觉得最好是直接举证,如果确实有多次不好的行为,那么就进入罢免程序。--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6月8日 (一) 11:21 (UTC)
- 但是评价制度还是有问题。当前steward confirmation是在每年的新监管员选举结束后,由新上任的stewards以及在任的stewards对meta:stewards/confirm上的评价进行评估,然后决定去留。若在本地采纳,那么怎么进行最后的判定?投票?那又和任期制无异—Ben.MQ 2009年6月8日 (一) 05:00 (UTC)
:进入罢免程序之后呢?一个复杂又很困难的举证加上罢免程序只是放出来好看的.-cobrachen (留言) 2009年6月8日 (一) 12:13 (UTC)
- 现在就是这个道理。比如罢免程序启动极不公允,什么48小时内征集联署人。48小时不上维基的大有人在,难道还要先“私下”联系好了,然后再一起发难?对于某些习惯幕后操作的人来说可能很方便,我对于一切不能见于维基公开页面的行为都比较反感。但是这只是小事,比之当前的投票标准和行政员独裁,差远了,所以我也懒得提,先把大头讨论完再说。—Msuker (留言) 2009年6月10日 (三) 12:33 (UTC)
Wikipedia:投票/关于管理员任期的投票--Itemsdaily (留言) 2009年6月9日 (二) 10:22 (UTC)
维基百科讨论:投票/关于管理员任期的投票--Itemsdaily (留言) 2009年6月9日 (二) 10:25 (UTC)
- Msuker,你就到此为止吧,看看上面这两个页面,就会知道你自己有多天真了。看到了没有,在投票中,管理员们多么努力地鼓吹“义工”、“只有责任”这些理念啊。知道“人民公仆”这个概念吗?人民公仆理论上也只有责任的。—Camphora (留言) 2009年6月9日 (二) 15:41 (UTC)
- 还有,伟大的党在批评台湾的选举时,也经常使用“浪费人民的财产和精力”、“影响经济发展”、“撕裂族群”这些概念。对比一下上面两个页面,何其相似啊。维基社群也是一个小社会,是大社会的一个缩影。中文维基百科社群就是华人社会的一个缩影,华人社会解决不了的主要问题,在这里也同样解决不了。 —Camphora (留言) 2009年6月9日 (二) 15:50 (UTC)
2006年?三年的时间在网络世界是什么概念?2006年社群意识到将来会有管理员连续六次无理无故封禁用户吗?2006年社群意识到将来会有行政员公开诬蔑用户并且连续威胁永久封禁吗?2006年社群意识到接下来的数年内对于管理员的意见越来越大,而管理员的地位、权力和权力欲却越来越大,甚至成为打击异己、拉帮结派、用管理员权力威胁用户的阶层吗?所以,如果User:Itemsdaily对现在的提议有反对意见的,我洗耳恭听。你不能或不愿发表意见的,请不要以为世界是一成不变的。
回应一下Camphora,即使是在中国大陆,现在真正做官员而不是做什么“管理员”的,最近一两年内因为“网民”拍照举报之类就被“调任”“提前退休”的都比比皆是,这在十年五年甚至奥运前都是不可想象的。人是社会的一分子,华人是华人社会的一分子,JFK的名言:ask not what your country can do for you; ask what you can do for your country. 维基现在有问题,需要的就是每一个普通用户的努力和关心。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如果这个社群的大部分人是相信公正公平,相信传播知识,反对将维基条目或者头衔视为“荣誉”“领地”的,反对任何人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的,那么我认为一切问题都可以解决。-Msuker (留言) 2009年6月10日 (三) 12:08 (UTC)
您误解我了,我就是那个提案的发起人。就象您说的,我就是因为预见到了那个可能的六次的问题,才提出要限制任期的,可是,以前不行,现在,还是不行。我开始没说清楚情况,我转给您看当时的记录,是想要告诉您,您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希望您加油。--Itemsdaily (留言) 2009年6月10日 (三) 15:11 (UTC)
罢免方针确实要修,要知道罢免对象包括行政员,若即使罢免投票通过,行政员还能够否决,会有行政员赞成罢免本身吗?这就如罢免一国总统的最终决定权在总统手上一样荒唐。
为何罢免方针会修成这样?非常令人怀疑是否某朋党想要搞独裁。需知道,一旦独裁,中文维基就完全彻底失败,独裁一个失败的中文维基,有什么光荣好玩的?这实在太愚昧了。小人就是爱莫名其妙的乱搞破坏,希望这群朋党能够醒悟,否则大家为了救中文维基,只能对付瓦解这群朋党。若大家嫌麻烦,觉得上网本要开心,何必还要搞政治这么愚昧,那不管这群朋党也是可以,就让他们继续独裁失败的中文维基吧,这群朋党所做所为除了显示其失败愚昧缺德之外,到底还得到什么?大家就在一旁看笑话可以了,反正中文维基又不是大家的,失败了也不管大家的事。--真实事求是(☎) 2009年6月11日 (四) 12:53 (UTC)
- 感慨一下,罢免方针从2007年10月7日到2008年6月18日,经历了近一年的时间的讨论才正式制定,在此期间还有几次管理员权限的申请投票因为罢免方针尚未制定而有很多人投反对票,结果现在还是有若干问题,还要提出修订,看来这还真是一场持久战。--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6月11日 (四) 13:05 (UTC)
- 真的要提到中文维基在管理员相关制度上的问题的话,请别忘记,中文维基的计划有好几个,不是只有百科。目前各位讨论的只有百科的管理员制度,其他的基本上都是放空的状态。百科上不能当管理员,还是可以跳到其他的计划当管理员,而且弹性更高,被监督的程度更低,拉拔关系,私相授与是很容易的,然后在skype开几个聊天室,偷偷的就可以把事情都调好,就算是违反中文维基的方针或者是基本精神的事情,都可以在上面就决定好,而社群完全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
- 很多事情,慢慢的观察是会有很多蛛丝马迹逐渐聚集在一起,哪些人很有可能在搞所谓的朋党,是可以看得出来的。-cobrachen (留言) 2009年6月12日 (五) 13:04 (UTC)
- 有心亲自推动改革的,可以先看一下过去的罢免投票,可能能看出一些问题。--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6月12日 (五) 13:40 (UTC)
- 要看过去的纪录,这个页面以及存档比较准维基百科:管理人员任免记录。到目前为止,并没有罢免案通过的纪录。其他还有一些事情被埋在过去的编辑历史当中,有些人对于自己的官位,或者是如何提拔朋友的,可以从这些地方看出。-cobrachen (留言) 2009年6月12日 (五) 14:08 (UTC)
- 引用别人的一句话“为何他们常常口口声声说有人结党营私? 究竟是我愚昧不堪,蠢钝不已? 还是他们想得太多?”在下加入维基百科比您晚很多,还望指点明白,究竟有什么事情—Ben.MQ 2009年6月12日 (五) 14:21 (UTC)
- 去看宫本的那个罢免。从始至终都是华德禹那帮香港维基人在做事。Ws227申请管理员时推荐理由之一居然是“与他人沟通良好,具备成为好管理员的潜在素质”,现在看来这真是对管理员制度的讽刺。—60.242.157.200 (留言) 2009年6月12日 (五) 14:33 (UTC)
- 引用别人的一句话“为何他们常常口口声声说有人结党营私? 究竟是我愚昧不堪,蠢钝不已? 还是他们想得太多?”在下加入维基百科比您晚很多,还望指点明白,究竟有什么事情—Ben.MQ 2009年6月12日 (五) 14:21 (UTC)
- 要看过去的纪录,这个页面以及存档比较准维基百科:管理人员任免记录。到目前为止,并没有罢免案通过的纪录。其他还有一些事情被埋在过去的编辑历史当中,有些人对于自己的官位,或者是如何提拔朋友的,可以从这些地方看出。-cobrachen (留言) 2009年6月12日 (五) 14:08 (UTC)
- 这样说吧,你可以从过去的罢免纪录当中的编辑纪录作横向(不同罢免纪录)之间作阅读,然后参考同一时间的请辞或者是管理员建议页面的编辑历史。今年已经有数位新用户在不同时间对我表示深刻体认到对于管理员相关事务发表意见之后受到的攻击,如果不是观察许久之后,怎么会去提示他们呢?有些事情讲白了,某些人因为自己的历史曝光而受不了,打手又会出现的,呵呵。-cobrachen (留言) 2009年6月12日 (五) 14:56 (UTC)
- 不是谁都有这个耐性的。而且,“我们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编写条目上”。至于宫本的那个罢免,虽然说在维基百科:管理人员任免记录上赫然写着“通过”二字,但是只要看一下用户权限就知道,宫本仍然是sysop。很多现在的管理员对于过去维基的历史一无所知,这也不怪他们,他们没有义务去了解。但是,各位管理员,如果真的想中文维基发展得好一些的话,有空的时候,去看看过去的存档(和编辑历史,你们可以看到已经被删除的历史),了解一下维基是怎么走到今天这一步的。这是我对新上任的若干管理员的建议。--219.234.81.62 (留言) 2009年6月12日 (五) 15:07 (UTC)
- 这也的确是实情,对很多人来说太花时间。不过,有些话也无法在这里讲清楚。至于说宫本那个陈年老帐其实并不是tipping point,真正让我感受到这些事务是无药可救或者是少碰为妙是后面发生的时候,有些事情是从其他管道搜集到的。总之,有能力有耐心的人很多,心脏够强的话,我祝福你。-cobrachen (留言) 2009年6月12日 (五) 15:17 (UTC)
- 在我的看法当中,管理员的沟通能力与技巧是很重要的,因为管理员是要调和各方的意见,并且导引讨论的进行与共识的产生,避免冲突的产生或者是扩大,降低僵局衍生出的执行共识或者是方针的障碍。如果管理员本身出现拒绝沟通,或者是只愿意进行单方面的说词,那么维基环境下的合作精神也就停滞不前或者是受到严重伤害。这是在考虑管理员的产生时应该要考虑的,在罢免时也应该要合并参考的。
- 直到不久前,很遗憾的是,大多数的提名的理由是编辑的次数,或者是编辑的深度,对于沟通与避开冲突方面是丝毫不在考虑之列。对于罢免,也只考虑有滥权的行为时才具有合理的基础,但是对于不愿意进行沟通或者是尊重多数意见的管理员,则不认为有任何不适任的可能,这种观念连一些管理员都有,可能到现在还是这么认为的,恐怕也还存在。-cobrachen (留言) 2009年6月13日 (六) 03:40 (UTC)
- 突然想到一句话,一句很适合这个场景的话:一个中国人是条龙,一个日本人是条虫;三个中国人是个虫,三个日本人是只龙。虽说这句话是以偏概全,却很能表现出一个团体中存在的那部分为一己私欲而舍弃团队的情况。而对于美国的原维基成员们,我不相信里面没有懂中文的,人家就这么把你撂在这里,不给你监察员,不给你提前十,全当看笑话一样看着ZH,而我们还在为管理员问题而争吵不休,可悲。从管理员方面,人都有生老病死,新的维基人有很多90后,他们大部分要比早期的维基人死的晚,而这其中或许就有类似Msuker一样心态的,当这个管理员百年之后,或许Msuker心中还在骂他——死了都得挨骂(非人身攻击,只是说一下可能出现的情况,虽说可能性微乎其微),相信每个管理员都不想遇到这种情况。以ZH的现状,上维基十大还早,与互动百科和百度百科竞争更是妄想。中国有世界上近五分之一的网民,而中文维基百科用户还不足英文的十分之一,巨大的反差难道还不能让中文维基人们警醒么?!WxAMD (留言) 2009年6月22日 (一) 18:34 (UTC)
修改提议
[编辑]一些无关痛痒的修改,先行提出:
- 联署:时间改为168小时(7天),联署人改为7人
- 投票:联署人自动计为支持罢免,但可以划票
- 结果:
- 允许行政员斟酌的比例改为40%至66%
- 高于66%则必须通过,行政员没有复议权。
- 若以罢免管理员的理由罢免行政员,若支持罢免票在40%(同第一条挂钩)以上,则必须取消行政员权限。
- 强调:66%不是2/3,若出现66.1%仍应计为66%以上。
- 收回授权:取消公示期。
- 以上。--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6月13日 (六) 05:28 (UTC)
- 暂时没看出执行上会有什么问题,(+)支持,但同时认为有必要针对行政员的罢免制度另行订立方针(行政员与管理员的工作很不一样)。另外,提出两个问题:解除权限是否应到元维基申请(与管理员请辞一样)?以及,行政员一定是管理员吗?--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6月13日 (六) 05:50 (UTC)
- 解除管理员或行政员权限必须要监管员完成,且行政员一定是管理员(因为行政员的权限是很小的,大部分权限来自“管理员”)—Ben.MQ 2009年6月13日 (六) 06:06 (UTC)
- 中文维基还没有监管员,不还是得求助于meta吗?--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6月13日 (六) 06:32 (UTC)
- 就是这个意思,监管员不属于某个维基—Ben.MQ 2009年6月13日 (六) 07:59 (UTC)
- 中文维基百科没有监管员只是因为没有仲裁委员会吧?—虾米※飞鸽传书 2009年6月24日 (三) 03:17 (UTC)
- 就是这个意思,监管员不属于某个维基—Ben.MQ 2009年6月13日 (六) 07:59 (UTC)
- 中文维基还没有监管员,不还是得求助于meta吗?--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6月13日 (六) 06:32 (UTC)
- 解除管理员或行政员权限必须要监管员完成,且行政员一定是管理员(因为行政员的权限是很小的,大部分权限来自“管理员”)—Ben.MQ 2009年6月13日 (六) 06:06 (UTC)
- 七日太长了一些,不如达到7人直接进入罢免程序—Ben.MQ 2009年6月13日 (六) 06:06 (UTC)
- 那么就是“如果7日内没有7人联署则不进入罢免程序”。另外各位对“答辩”一项怎么看?--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6月13日 (六) 09:11 (UTC)
- 双重否定有点突兀,改成“如果7日内有7人联署则进入罢免程序”较好。—某生 (留言) 2009年6月13日 (六) 15:44 (UTC)
- 基本上(+)支持上述修改,另连署的条文可稍加长为“如果7日内有7人联署则进入罢免程序,否则作无效处理。”—Altt311 (留言) 2009年6月14日 (日) 17:34 (UTC)
- 双重否定有点突兀,改成“如果7日内有7人联署则进入罢免程序”较好。—某生 (留言) 2009年6月13日 (六) 15:44 (UTC)
- 那么就是“如果7日内没有7人联署则不进入罢免程序”。另外各位对“答辩”一项怎么看?--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6月13日 (六) 09:11 (UTC)
- 暂时没看出执行上会有什么问题,(+)支持,但同时认为有必要针对行政员的罢免制度另行订立方针(行政员与管理员的工作很不一样)。另外,提出两个问题:解除权限是否应到元维基申请(与管理员请辞一样)?以及,行政员一定是管理员吗?--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6月13日 (六) 05:50 (UTC)
现在的提议
[编辑]最近比较忙,难得有空来看看。看到了若干不错的建议,基本都响应了我原来提出的两个提议:第一是降低投票门槛,第二是削弱行政员在此事上的权力。所以我想先请问有没有完全反对这两个改革方向的理由?如果没有,则应该继续讨论细节,比如投票百分比。—Msuker (留言) 2009年6月18日 (四) 06:33 (UTC)
- 提案出来有一周了。看来无人反对。--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6月22日 (一) 11:02 (UTC)
目前有Mewaqua 和达师两个方案,细节不大一样。可能要针对此再作讨论吧。--ffaarr (talk) 2009年6月22日 (一) 11:18 (UTC)
目前方案是
- 情况数量
- 两段,没有行政员讨论空间
- 保留三段
- 具体比例
- 仍为50%
- 降低
- 三段:中段即取消行政员权限
- 联署时间延长,人数相应调整
- 66%不等于2/3
- 取消投票人数限制,改为10人或(一定比例)以下不通过
- 取消公示期
- 行政员复议权
- 在一定比例完全取消
- 保留限制使用情况
- “多次规劝”改为“12个月内两次指出”
如短期内没有更多提议,将开启投票。--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6月23日 (二) 15:23 (UTC)
- 打算除了结果一条投票外,其余无反对直接通过。--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6月24日 (三) 02:58 (UTC)
投票开始后的意见
[编辑]- 只得10人投票支持罢免时,一个获社群普遍支持的管理员要取得另外11人去反对罢免理应不是难事。总票数25票的规定理论上有可能发生以下事例:13票支持,12票反对,罢免案通过,24票支持,0票反对,罢免案反而不获通过;实质上容易造成要凑够25票“支持”才可通过罢免案。--Mewaqua 2009年6月27日 (六) 15:12 (UTC)
- 我想问一下,投票中的更改投票票数是改去多少?另外,我觉得上任和解任所需的总票数应该要差不多一样,低一点也无妨,但不能连一半也没有Scgaw2000 (留言) 2009年6月27日 (六) 15:29 (UTC)
- 目前投票的“是否更改25票”没有明确说明要改成哪个数目,我以前的提议是“如支持罢免的票数达10票或以上及总票数50%或以上,罢免投票通过”。--Mewaqua 2009年6月28日 (日) 02:52 (UTC)
那可能是第二轮的事吧。--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6月28日 (日) 03:01 (UTC)见“具体投票内容”,里面的方案就是你的方案。--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6月28日 (日) 06:28 (UTC)
- 目前投票的“是否更改25票”没有明确说明要改成哪个数目,我以前的提议是“如支持罢免的票数达10票或以上及总票数50%或以上,罢免投票通过”。--Mewaqua 2009年6月28日 (日) 02:52 (UTC)
- 我想问一下,投票中的更改投票票数是改去多少?另外,我觉得上任和解任所需的总票数应该要差不多一样,低一点也无妨,但不能连一半也没有Scgaw2000 (留言) 2009年6月27日 (六) 15:29 (UTC)
维基百科的管理层人员应该有其相应的能力与气度,在我看来一个管理者就应该能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同时又要安抚受到惩罚的用户。现在的维基用户与管理层简直像是两个阶级一样,很多用户对部分管理层人员的意见挺大,这其中必然有无理取闹的,然而也不能因此而全盘否定反对者的意见。大禹治水,堵不如疏,还是希望管理层能多做好和用户的交流与合作。维基不单单只是避免侵权啊!WxAMD (留言) 2009年6月27日 (六) 17:08 (UTC)
10票和25票其实只相差了3票,但是避免了投反对票才能通过的笑话
[编辑]假设现在还有一分钟投票结束,24票支持罢免,0票反对的情况下,最后一个用户如果投下反对票,罢免就通过了!万岁!
实际上10票的门槛,以50%计,只比原有的25票低了3票,但是避免了上面这种投反对才能通过罢免的笑话。如果各位一定要保持原有门槛的话,也可以选择13票这个非常吉利的数字!—Msuker (留言) 2009年6月27日 (六) 17:24 (UTC)
有一定的道理,是否可以改为限制支持票的总票数?--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6月27日 (六) 23:30 (UTC)没有仔细阅读“投票内容”,请原谅。--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6月28日 (日) 06:26 (UTC)
第二个问题设计得不好
[编辑]好像有人误解了这个问题,这个应该是罢免票数,而并非罢免最低投票数。建设修改一下,主持人应不应该将问题改变重新投票呢?--Flame 欢迎泡茶 2009年6月28日 (日) 03:06 (UTC)
- 现行方针说的是投票总数吧。--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6月28日 (日) 05:15 (UTC)
- 当时制订方针时是根据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而决定,个人认为一个管理员/行政员真的被社群完全不信任,只要有足够基础的反对(罢免)票就要离开,所以在这点上我是有条件(+)支持。--Flame 欢迎泡茶 2009年6月28日 (日) 05:51 (UTC)
- 补充:这样的话,只有10人罢免投票只要有6票支持及4票反对管理员都要离台,大家认真理解多一次问题才决定投票意向吧。--Flame 欢迎泡茶 2009年6月28日 (日) 05:53 (UTC)
- 我也搞错了。看“投票内容”吧,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没有任何歧义。不过只看问题的话确实可能理解错。--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6月28日 (日) 06:25 (UTC)
建议将第二个问题改成较为啰唆但比较清晰的“是否将总票数门槛25票改成罢免票数门槛10票且罢免票高于某一比例”(该比例由下一轮投票决定),如果确实是这个意思的话。--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6月28日 (日) 06:46 (UTC)
- 一旦问题改变,必须重新开始投票。--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6月28日 (日) 06:56 (UTC)
- 按主持人的投票设计,可能会对部分投票者产生混乱,不过已修正,不用要重新投票,以免浪费精力。--Flame 欢迎泡茶 2009年6月28日 (日) 10:26 (UTC)
我的理解是最少10票支持,且比例不得低于50%。换句话说如果9票支持9票反对总票数18票的话不通过,10票支持11票反对总票数21票不通过,10票支持9票反对总票数19票通过。而现在的制度,24票支持0票反对也不通过,要求票数过高且不合理,理由已经细述。—Msuker (留言) 2009年6月28日 (日) 07:48 (UTC)
- 可以考虑改问题重新投票。如果不想一次确定的话,可以把这个问题改为:“是否将现有按总票数最低标准的规则,修改为按支持票数最低标准的规则?”—Msuker (留言) 2009年6月28日 (日) 07:51 (UTC)
- 总投票数25票以上的门槛会太高而不合理吗?我很乐见有力的证据以支持此论点。集体不出席或集体退席而让会议流会也是民主制度一种表达意见的方式,换言之,即使出现24比0而不通过的情况,那也不是绝对意谓总投票数25票以上的门槛太高,也有可能是一种反对意见的表示。--百楽兎 2009年6月28日 (日) 09:42 (UTC)
- “但是避免了投反对票才能通过的笑话”。
- 13个人反对12个人支持的管理员,相比一个24人反对的管理员,哪个更加应该罢免?自己去看看最近的管理员当选投票,2009年的投票中参与人数不足25票的超过一半,可见社群人气了。
- 鉴于管理员没有任期,罢免绝对不能沦为现在这样根本没有实际操作性的程序。(这一点,从原讨论中多个“劝”我放弃、对于维基现状相当不满的用户的发言中已经可见一斑了吧。)—Msuker (留言) 2009年6月28日 (日) 10:07 (UTC)
- 我相信关于管理员投票的关注度比起其他投票为高。因为大多数都会对投票有兴趣,只是否投票难以决定,但是我觉得如果罢免管理员这样门槛的话,倒不如也要修正管理员选举的门槛才好。可别忘了一句游戏规则越简单越好。--2009年6月28日 (日) 10:20 (UTC)—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Flamelai(对话|贡献)加入。
- 有了有效的罢免,就不怕多任命。我想目前罢免制度的“无力”也是很多人不愿意让“不熟悉”的用户成为管理员的重要理由,因为上了台就赶不走了。—Msuker (留言) 2009年6月28日 (日) 10:41 (UTC)
- 嗯……确实没说更改就要改成10票。--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6月28日 (日) 11:26 (UTC)
- 问题是很多人是以“10票太儿戏”或者类似的理由投反对票的。--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6月28日 (日) 11:37 (UTC)
- 嗯……确实没说更改就要改成10票。--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6月28日 (日) 11:26 (UTC)
- 有了有效的罢免,就不怕多任命。我想目前罢免制度的“无力”也是很多人不愿意让“不熟悉”的用户成为管理员的重要理由,因为上了台就赶不走了。—Msuker (留言) 2009年6月28日 (日) 10:41 (UTC)
- 我相信关于管理员投票的关注度比起其他投票为高。因为大多数都会对投票有兴趣,只是否投票难以决定,但是我觉得如果罢免管理员这样门槛的话,倒不如也要修正管理员选举的门槛才好。可别忘了一句游戏规则越简单越好。--2009年6月28日 (日) 10:20 (UTC)—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Flamelai(对话|贡献)加入。
- 总投票数25票以上的门槛会太高而不合理吗?我很乐见有力的证据以支持此论点。集体不出席或集体退席而让会议流会也是民主制度一种表达意见的方式,换言之,即使出现24比0而不通过的情况,那也不是绝对意谓总投票数25票以上的门槛太高,也有可能是一种反对意见的表示。--百楽兎 2009年6月28日 (日) 09:42 (UTC)
中立票
[编辑]罢免投票是否不设中立票?现行方针说:“投票资格是事件发生前符合投票资格的用户可以投支持票(同意罢免)或反对票(反对罢免),也可以在讨论区发表意见”,但是未明确排除中立票。如果不设中立票,最好在方针里说清楚。--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09年6月28日 (日) 10:48 (UTC)
- Wikipedia:申请罢免管理员说“可以投支持票(同意罢免)或反对票(反对罢免)”,没有提及中立票。如有人投中立票,理应不计入有效票数内,不过我不反对在该方针内加入更明确的说明。--Mewaqua 2009年6月28日 (日) 11:30 (UTC)
关于投票规则的“支持票多于反对票则更改相应规定”
[编辑]请问有没有人反对上述规则,如有意见请及早提出,因为根据以往事例,曾经有用户认为要达至三分之二多数才算是共识。--Mewaqua 2009年6月28日 (日) 10:44 (UTC)
- 看来公示了1天也不够啊。--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6月28日 (日) 11:23 (UTC)
第三阶段提议
[编辑]建议可以在提出罢免页面上进行联署,因为要在个别页面联署并非不是每一个人看到,大大提高维基人的注意。—Flame 欢迎泡茶 2009年8月2日 (日) 05:54 (UTC)
这个应该是属于罢免程序的一部分吧?—奔流沙 2009年8月3日 (一) 14:42 (UTC)
是的,所以我建议统一页面,如果未能争取支持会将有关内容存档,如果获足够支持投票可以开始。—Flame 欢迎泡茶 2009年8月3日 (一) 15:29 (UTC)
- 原先的规定是必须在客栈内征集连署,但有人不熟悉程序而与他人起争端,不如直接在罢免页面征集连署,并在客栈引用或公告栏进行提示—Ben.MQ 参加动员令 2009年8月4日 (二) 14:16 (UTC)
第三阶段是否有排除延长投票时间呢?--治愈系的小琛儿一年一度相会的日子中,我等你!2009年8月12日 (三) 12:54 (UTC)
看来大家对此部分都不太热情。--Flame 欢迎泡茶 2009年8月18日 (二) 08:02 (UTC)
可能觉得没意义吧,改来改去也未必真的有效果。-快龙到此一游阁下有话请讲 2009年8月28日 (五) 09:16 (UTC)
请User:Winertai勿在投票将近完结前,自行提高议案二的通过门槛,谢谢。--Mewaqua 2009年8月31日 (一) 12:21 (UTC)
- 两议案既同一阶段投票,就该适用同一投票规则。我发现阁下与奔流沙等几人都呛声呛错对象了,第三阶段门槛不是我订的;我只是将规则明文化。--Winertai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14:33 (UTC)
- 很明显,直至8月30日你修改本页前,议案二一直没有写明通过门槛(见[1])。投票开始前后,你一直没有对此表示意见,直到投票将近结束前,私自提高议案二的通过门槛,实属不当。既然你说第三阶段门槛不是你订的,为何坚持把规则改成你的版本?--Mewaqua 2009年8月31日 (一) 14:41 (UTC)
- 我想请问您,议案二有无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的共识或讨论或投票?此议案强加纳入,已属夹带蒙混过关了,适用第三阶段规则(再度强调,门槛不是我订的[2])已是折衷。--Winertai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14:48 (UTC)
- 议案二只不过是简化一些行政手续,我看不出为何一定要凑够25票才能显示社群意向?你如果反对议案二可以投反对票,可以提出反对理由,胜过在投票中途去找寻投票程序漏洞以拖延议案。--Mewaqua 2009年8月31日 (一) 15:00 (UTC)
- 您若真要怪,就该怪第三次投票订定规则的这用户,规则订得简要,又不周全。我是被这用户要胁我[3],才好心跑来这边将这规则明文化,看可不可以让这投票顺利完成,免于被这用户每个月请安,现在可说是好心没好报。你们把全部中文维基管理员全部罢光光,也不关我事情。只不过善意提醒各位,根据我以往小小经验,没有普遍基础的共识,通常会在尔后议案操作上饱受质疑,我知道你们都是为了维基好,但是谨慎一点比较好,绝非所谓拖延议案。何况,您投票中途去找寻投票程序漏洞以拖延议案已是相当严重的非善意推定。不过为了尊重您的意见看法,我删除议案二必须适从第一议案门槛的规则,不过也希望您也别坚持未有说明的混沌不明擅加注解。一切就待投票完追认管理员或行政员的看法--Winertai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14:57 (UTC)
- 这就叫“意气用事”吗?--Mewaqua 2009年8月31日 (一) 15:00 (UTC)
- 1. 请Winertai修改早前留言时,另加注明。2. Winertai不必多虑,如果不符合管理员解任条件,即使找到50万位注册用户联署提请罢免,也是无效提案。--Mewaqua 2009年8月31日 (一) 15:29 (UTC)
- 我想请问您,议案二有无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的共识或讨论或投票?此议案强加纳入,已属夹带蒙混过关了,适用第三阶段规则(再度强调,门槛不是我订的[2])已是折衷。--Winertai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14:48 (UTC)
- 很明显,直至8月30日你修改本页前,议案二一直没有写明通过门槛(见[1])。投票开始前后,你一直没有对此表示意见,直到投票将近结束前,私自提高议案二的通过门槛,实属不当。既然你说第三阶段门槛不是你订的,为何坚持把规则改成你的版本?--Mewaqua 2009年8月31日 (一) 14:41 (UTC)
- 1.抱歉,斟酌修订留言是我的习惯;就好像阁下不习惯使用四个波折号相同,应在维基礼仪容忍范围下。2.您也别太乐观,中文维基注册用户到现在还没50万位。--Winertai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15:35 (UTC)
- (:)回应,呃...[4],貌似本人只是对阁下删除留言和看客心理表示怀疑。至于被阁下看成了呛声,纯属误会,如需要,本人愿道歉。—奔流沙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15:02 (UTC)
- 哪里,您客气了。另外,我并没有删除您的留言(在维基,删除他人留言是大不敬),我习惯将过期通知即时移往子页面存档。[5]--Winertai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15:17 (UTC)
- 原来如此,看来为了避免误会,我以后也需要常用{{Deltalk}}来说明才好。—奔流沙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16:03 (UTC)
- (:)回应,呃...[4],貌似本人只是对阁下删除留言和看客心理表示怀疑。至于被阁下看成了呛声,纯属误会,如需要,本人愿道歉。—奔流沙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15:02 (UTC)
管理员罢免案通过比例 66% 的好处
[编辑](*)提醒: 很多组织的罢免规则是“支持罢免的票数达66%或以上,罢免投票通过”。 假如“支持罢免的票数达总票数50%或以上,罢免投票通过”,即有略低于50%反对罢免,容易令支持和反对双方分裂,有伤和气。 故此,“支持罢免的票数达66%或以上,罢免投票通过”是最适合的方案,最令人服服众。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20日 (一) 08:29 (UTC)
- 一个管理员上台的时候,反对者不能达到20%。不管他做了些什么,居然能够让反对者增加了150%以上(50%),难道还不够?
- 更何况,你说的所谓很多组织,几乎都是有任期的,换句话说罢免是非常、不得已的手段,除非到了特别紧急的情况,不必轻易启动,到了任期该当权者重新参加竞选过程得不到足够支持自然会解决问题。而维基是没有任期的,除非某些不合格管理员主动良心发现请辞,否则罢免是唯一社群发言的有效途径。—Msuker (留言) 2009年7月20日 (一) 20:51 (UTC)
- 没看到,先在上面回复了。挪下来。--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21日 (二) 10:04 (UTC)
- (:)回应,如果连50%的人都反对一位管理员,他还有什么留任的理由?--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20日 (一) 11:30 (UTC)
- (*)提醒,很多组织的罢免规则是“支持罢免的票数达66%或以上,罢免投票通过”。 “支持罢免的票数达总票数50%或以上,罢免投票通过”,容易令别有用心的人操控投票。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20日 (一) 15:26 (UTC)
- (:)回应,那些组织多有任期,现在本地社群没有精力搞任期制。管理员上任靠的是80%以上共识,而现在居然连50%支持他留任的人都没有,共识早就破裂了,管理员有什么理由留任呢?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21日 (二) 10:05 (UTC)
- (:)回应,如果别有用心的人操控投票,针对意见不合的管理员(表面上针对管理员的操守问题,实际上并非管理员的操守真的有问题)。 “支持罢免的票数达总票数50%或以上,罢免投票通过”是容易造票。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7:53 (UTC)
- (:)回应,那些组织多有任期,现在本地社群没有精力搞任期制。管理员上任靠的是80%以上共识,而现在居然连50%支持他留任的人都没有,共识早就破裂了,管理员有什么理由留任呢?达师—信访—工作报告—动员令 2009年7月21日 (二) 10:05 (UTC)
- 我建议如果争持激烈(双方票差少于10%),可由管理员进行内部投票。窗帘布(议会厅)(参与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31日 (五) 06:59 (UTC)
- 你是嫌中文维基暗箱操作不够多呢,还是嫌拉帮结派不够严重呢?“内部投票”?!符合的是维基基金会的哪一条原则、哪一个价值观?特权?封闭?义气?—Msuker (留言) 2009年8月2日 (日) 05:41 (UTC)
- 我刚刚被投票宣传吸引入来,我想问,所谓行政员的决定权何所指?—Iflwlou [ M { 2009年8月30日 (日) 18:57 (UTC)
- 已经根据第二阶段投票结果修改条文:[6]--Winertai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01:37 (UTC)
- 可看现行管理员罢免方针。--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8月31日 (一) 09:20 (UTC)
- 看来是完成了。—林跃锠(Lin yue chang) (留言) 2009年9月14日 (一) 15:3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