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马德钟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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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CVS(留言) 2012年9月1日 (六) 04:15 (UTC)
搞破坏的是你吧,我一改你就退回,到底是谁在制造编辑战?Coco2046(留言) 2012年10月2日 (二) 13:14 (UTC)
- “制造编辑战”的是你,参考此处,你于 ( 十月二日 ) 廿四小时内撤销逾三次,已经涉及了回退不过三守则。另外,别人“一改你就退回”,参考多处,每次其他维基人编辑后,亦会再次被你撤销至自己的个人版本,而且无理由地删除别人所编辑的贡献内容。
- 至于你于本人讨论页的问题“为何我修改你就退回?你明明已经违反了回退不过三原则,强行退回别人修改内容,反咬别人搞破坏,请问我修改的马德钟内容哪里有假了?”首先,不一定要按照本人修改的条目展示,但是倒转过来“为何一定要按照你修改的条目展示?”;此外,本人并无“明明已经违反了回退不过三原则”,如果是有,请你提出证据去证明此指控;最后,你修改的内容的确有很多是错误,故此本人早前已经多次修正,惟均是被你无理由地撤销至自己个人版本。现在本人会先再次进行修正,并且于编辑摘要中留下说明。
- 最后,提醒Coco2046,“维基百科是一个内容自由、任何人都能参与”,非你的私人财产,如果遇有问题,应该先行讨论,而非不断地撤销别人的编辑,并且将条目撤销至自己的个人版本,及无理由地删除别人所编辑的贡献内容。此种做法对维基百科无贡献,而且构成破坏。本人早就于九月一日于此处提出讨论,惟你在经过别人的先劝告、后警告之后仍然没有改善;直至一个月后 ( 今日 ) ,你“违反了回退不过三原则”,“强行退回别人修改内容”,“反咬别人搞破坏”,才于此处去留言。期望你于将来会有改善,日后贡献于维基百科。CVS(留言) 2012年10月2日 (二) 13:51 (UTC)
- Coco2046坚持己见进行没有参考资料的编辑囘退四次,是否合乎Wikipedia:可供查证有待商榷。--Jusjih(留言) 2012年10月2日 (二) 14:07 (UTC)
关于有报道指出此人物于廿岁投考加入要员保护组
[编辑]驻守于警察机动部队是约为年半时间,而且警员职级人员驻守于警察机动部队的时间均为标准的十六月,不会有更长或者更短的。除非此人物于十六月服务期完成后,再驻守一次。而且根据资料来源其他维基人提供的《壹周刊‧高度戒备 马德钟》第609期,已经写到“我八七年入警界,几年间由军装,到蓝帽子,到便衣,最后是G4”。即此人物加入警队时已经十八、九岁,故此根本无可能于十八、九岁这段期间先后于军装巡逻小队、警察机动部队及便衣岗位服务,再于廿岁投考加入要员保护组。所谓有多份的报道提到,只是全部转载自同一份报道。根据《东方日报》于今年八月廿七日出版的《马德钟难忘戴妃:佢好nice》提到,“做咗年几军装后,我又转做蓝帽子,主要处理啲反暴动同示威,做咗年几再转去做便装警察,都要孭枪,但咁多年都冇开过,人哋话系好事,手铐就有用过,用嚟押犯,不过后来我都系觉得冇乜挑战性,就申请做G4,要从头考过试,当时系20岁。”。马德钟既然于一九八七年加入警队,即他当时已经十八、九岁,于军装巡逻小队“年几后”,即大概是一九八八、甚至八九年,驻守于警察机动部队,“年几”后,单凭常识已经可以计算他当时已经非二十岁。不过既然有人坚持 ( 可能误导读者 ),加上是有“资料来源” ( 即便是为自相矛盾,明显错误 ),则就先行暂时保留有关内容。CVS(留言) 2012年10月3日 (三) 03:1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