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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人口超过十万人之巴西城市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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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列表人口超过十万人之巴西城市列表是一条特色列表,即此列表可作为维基百科社群的典范之作。如有需要,请勇于更新页面
新条目推荐同行评审 条目里程碑
日期事项结果
2016年11月17日特色列表评选落选
2016年12月18日同行评审已评审
2017年1月13日特色列表评选落选
2017年6月18日特色列表评选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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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色列表级特色列表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特色列表级
    列表专题 (获评特色列表级未知重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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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特色列表评选

    [编辑]
    人口超过十万人之巴西城市列表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地点,提名人:2015leon·2016年11月3日 (四) 11:24 (UTC)[回复]
    投票期:2016年11月3日 (四) 11:24 (UTC) 至 2016年11月17日 (四) 11:24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提名人票。参考葡萄牙语、俄语条目。内容丰富,来源充足。—2015leon·2016年11月3日 (四) 11:24 (UTC)[回复]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内容全面丰富。主编难道会葡萄牙语和俄语?-- 晴空·和岩 讨论页·协作计划 2016年11月4日 (五) 10:05 (UTC)[回复]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内容丰富,来源充足,符合标准。—CBNWGBB留言2016年11月5日 (六) 05:40 (UTC)[回复]
    • 暂时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全列表只列出十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是否在巴西十万人口以下就不是城市?——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11月5日 (六) 08:02 (UTC)[回复]
    •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标题涉及原创研究。“之”字显得有文化嘛。台湾人最爱用“之”了。--Fxqf留言2016年11月7日 (一) 14:11 (UTC)[回复]
    • 这哪门子的原创研究,请去把规则看清楚---Koala0090留言2016年11月8日 (二) 00:10 (UTC)[回复]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内容丰富,来源充足。抵销乱扣原创研究的大帽子和制造地区歧视的无理反对票。--Iv0202留言2016年11月8日 (二) 01:55 (UTC)[回复]
    • (:)回应:各位可能误会了,我也表述不清。原创研究是指“人口超过十万人”。其实可以用巴西大城市列表。“之”字问题只是对于喜欢用“之”而不用“的”的一种揶揄,因为现代汉语“的”是规范用字,更常用,“之”显得有点“传统”。为平息争议,我主动划票。--Fxqf留言2016年11月8日 (二) 14:38 (UTC)[回复]
    •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1、格式方面:不当加粗,滥用旗帜;2、内容方面:城市名单属于地理类,带有人口之余,还应该有人口密度和面积;3、覆盖面方面,以人口十万为界不确定是以哪个标准,如果没有明确标准,那么是不是可以又以15万、20万、25万、30万人为线,再做几个列表?城市规模各国标准不一,不知巴西有没有分级,如果有,按巴西的分级就最合适,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分级是“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但巴西显然不应该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分级,否则就是地域中心。我个人认为如果没有明确标准,那么的确有可能出现“人口超过20万之巴西城市列表”、“人口超过30万之巴西城市列表”。最后,主编在标题名称上好像又犯有之前DYKUser:克劳棣提出过的错误,人口超过十万,不是“人口超过十万人”。--7留言2016年11月11日 (五) 03:50 (UTC)[回复]
    你讲颠倒了:“人口超过十万人”没错,"数"不带单位,"量"带单位。-游蛇脱壳/克劳 2016年11月11日 (五) 04:22 (UTC)[回复]
    @Jarodalien1、如果方针讨论那边没法达成共识(许多维基人实在实在太热爱国旗并且对于肆意加粗也没有原则性意见)那这点反对可能就无效了——按照自由放任现状,这一反对意见也是无效的;2、看了一下英文维基的特色列表,普遍有面积,人口密度可有可无,但这点总体支持;3、按人口排列的美国城市列表(特色)亦是以10万为界,由此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可供使用的武断标准。考虑到日后条目的发展方向,使用“按人口排列的巴西城市列表”当是妥当的,以十万为界应当也没有问题,在正文内说清此标准就可以了。--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11月14日 (一) 17:04 (UTC)[回复]
    •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理由同User:Jarodalien。--Fxqf留言2016年11月13日 (日) 14:14 (UTC)[回复]
    • 条件性支持:建议更名为“按人口排列的巴西城市列表”或“巴西城市人口列表”,将武断界限留至正文表达;州旗可以保留(便于排列索引),市旗对理解帮助不大,不过考虑到就使用旗帜方针未达成一致,这点建议阁下可以完全忽略(猜测日后编者亦可加入旗帜并且其他维基人将不会有删除的理由);建议至少加入面积,由此列表不会显得太单薄,统计局应当有提供相关数据,若有可能的话还可加入密度,估计可以通过公式自动生成。--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11月14日 (一) 17:04 (UTC)[回复]
    •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为何以10万为界,条目中完全没有说明(上面的讨论中也没说明白为何10万,武断不是理由),有原创研究嫌疑。图集部分完全画蛇添足,这应该是commons的内容,而且为何只有人口数前35的城市图片?为何不是其他数字?标题是10万,而城市地图却为何只列出100万以上的城市?参见部分全是绿链--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14日 (一) 19:20 (UTC)[回复]

    4支持,3反对:未达标准--Z7504留言2016年11月17日 (四) 11:52 (UTC)[回复]

    同行评审(第一次)

    [编辑]
    人口超过十万人之巴西城市列表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评审期:2016年11月18日 (五) 12:22 (UTC) 至 2016年12月18日 (日) 12:22 (UTC)

    由于上次FL没有被选上,在此讨论,以提升列表品质。

    @JarodalienFxqfMorningstar1814Shizhao在此回复各位在FLC中提供的意见:1.已用底色取代粗体,旗帜个人认为能让读者知道更多的知识,因此不删。2.已新增面积及人口密度。3.人口以十万为界是参考葡萄牙文列表的,再者以十万为界也是为了整体美观,难道南美洲城市人口列表北美洲城市人口列表也要列出全部的城市吗?4.城市地图只列出百万人以上的城市是为了排版整齐,尽量避免文字与点的重叠(例如俄文列表的城市地图)。5.我不了解“图集部分完全画蛇添足”的意思;只有人口数前35的城市是为了美观,也参考了葡萄牙文列表。6.参见部分的绿链大家可以协助建立这方面的条目。还请诸位指教。—2015leon·2016年11月18日 (五) 12:22 (UTC)[回复]

    特色列表评选(第二次)

    [编辑]
    人口超过十万人之巴西城市列表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地点,提名人:2015leon·2016年12月30日 (五) 10:34 (UTC)[回复]
    投票期:2016年12月30日 (五) 10:34 (UTC) 至 2017年1月13日 (五) 10:34 (UTC)

    5支持,1反对:未达标准--Z7504留言2017年1月13日 (五) 12:44 (UTC)[回复]

    特色列表评选(第三次)

    [编辑]
    人口超过十万人之巴西城市列表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地点,提名人:-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5月19日 (五) 01:52 (UTC)[回复]
    基础评选期:2017年5月19日 (五) 01:52 (UTC) 至 2017年6月18日 (日) 01:52 (UTC)
    初次延长期:2017年6月18日 (日) 01:52 (UTC) 至 2017年7月18日 (二) 01:52 (UTC)
    最后延长期:2017年7月18日 (二) 01:52 (UTC) 至 2017年8月17日 (四) 01:52 (UTC)

    14支持,1反对:符合标准--Z7504留言2017年6月18日 (日) 03:17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人口超过十万人之巴西城市列表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6月18日 (日) 20:50 (UTC)[回复]

    疑问

    [编辑]

    对此有疑问:首段中提到坎皮纳斯是巴西人口最多的卫星城(位列第十二),但在人口列表中显示另一卫星城瓜鲁柳斯人口更多(第十一)。--涅涅茨的鲟鱼/钦点我 2018年2月22日 (四) 09:30 (UTC)[回复]

    @Xochitlquetzalli谢谢您发现错误。其实“卫星城市”是当初我翻译“pt:Interior do Brasil”这个词汇时误译而成的,它大致上的意思是“没有包含在都会区(城市群)里的城市”,但也不算是郊区,我暂时先把那句话删了。目前中文好像没有可以表达这一概念的词汇,如果以有的话还请帮忙加进去,谢谢!--2015leon·2018年2月22日 (四) 16:4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