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人口超过十万人之巴西城市列表
外观
人口超过十万人之巴西城市列表是一条特色列表,即此列表可作为维基百科社群的典范之作。如有需要,请勇于更新页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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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目页依照页面评级标准评为特色列表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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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目推荐讨论
- 巴西有哪些城市的人口超过十万人?
- 原问题:巴西有哪些城市的人口数超过十万人?
- 说明:全篇重写。希望提名WP:FL,请各位踊跃表达意见及建议。--2015leon(论·献) 2016年10月23日 (日) 06:39 (UTC)
- 个人认为图片集可以并到表格里,增添图片和简介两列并上那些内容。个人认为会清晰些-- 晴空·和岩 讨论页·协作计划 2016年10月23日 (日) 08:48 (UTC)
- (:)回应:个人认为这样可能会让表格高度不同,破坏表格整体美观……--2015leon(论·献) 2016年10月23日 (日) 12:01 (UTC)
- (+)支持:很实用的条目,符合标准。--Tai8(留言) 2016年10月23日 (日) 12:45 (UTC)
- (+)支持:内容充实,达标。难得篇幅这么大的条目没有红字-NoobWayne(讨论页)
- (+)支持,符合标准,可尝试提名FL。--Steven™ ∴Message∵ 2016年10月23日 (日) 14:33 (UTC)
- (+)支持:符合标准并(+)支持(▲)同上意见--Z7504(留言) 2016年10月23日 (日) 14:35 (UTC)
问题不当:“数”是不带单位的,“量”才带单位,而人口数是“数”,人口则是“量”;所以只有“人口超过十万人”(有"人"字就没有"数"字)或“人口数超过十万”(有"数"字就没有"人"字),而不能说“人口数超过十万人”,这是似是而非的语病。-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6年10月23日 (日) 15:08 (UTC)- 个人认为“人口数超(过)十万”、“人口超(过)十万”都是通的。--7(留言) 2016年10月23日 (日) 16:18 (UTC)
- 我个人认为“人口数超过十万”通,“人口超过十万”不通。不过重点是,主编写的是“人口数超过十万人”,这也不通。-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6年10月23日 (日) 16:47 (UTC)
- (!)意见:克劳棣的说法完全正确。-- Marcus Hsu ✉ 2016年10月24日 (一) 01:57 (UTC)
- (:)回应@克勞棣:已更改问题,感谢您的提醒。--2015leon(论·献) 2016年10月24日 (一) 09:44 (UTC)
- (!)意见:我谈的是另一件事。中文可以接受人口十万的。一家十口、一户五口、该国人口五百万、借我十万、贪污一百四十五万、千万工程;量词省略在运用中很常见。理所当然者理所当然之,人口以前或有户(但可以用户口区别,十万户人家),现在必然是人,并没有一定需要量词或分类词这些冗词。虽然以原问句,超过十万人比较符合目前习惯,然而如果改成“巴西有哪些人口十万以上的城市?”就可以的了。另外,我想这里的十万可能还有某种概数的概念,有区间和代表数的意义,和单纯的100000人以及分类词需要可计数是不太一样的,隐含着除了十万级以外,也可能还有五十万级或百万级等更高级别存在的可能。我非在评论条目,我只是担心人口要有量词成为定例。Cherjau(留言) 2016年10月26日 (三) 13:54 (UTC)
- (:)回应@克勞棣:已更改问题,感谢您的提醒。--2015leon(论·献) 2016年10月24日 (一) 09:44 (UTC)
- 个人认为“人口数超(过)十万”、“人口超(过)十万”都是通的。--7(留言) 2016年10月23日 (日) 16:18 (UTC)
- (+)支持:符合DYK标准--B2322858(留言) 2016年10月24日 (一) 23:34 (UTC)
- (+)支持:符合DYK标准-- 晴空·和岩 讨论页·协作计划 2016年10月25日 (二) 11:19 (UTC)
特色列表评选
[编辑]人口超过十万人之巴西城市列表(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地点,提名人:2015leon(论·献) 2016年11月3日 (四) 11:24 (UTC)
- 投票期:2016年11月3日 (四) 11:24 (UTC) 至 2016年11月17日 (四) 11:24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提名人票。参考葡萄牙语、俄语条目。内容丰富,来源充足。—2015leon(论·献) 2016年11月3日 (四) 11:24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内容全面丰富。主编难道会葡萄牙语和俄语?-- 晴空·和岩 讨论页·协作计划 2016年11月4日 (五) 10:05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内容丰富,来源充足,符合标准。—CBNWGBB(留言) 2016年11月5日 (六) 05:40 (UTC)
暂时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全列表只列出十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是否在巴西十万人口以下就不是城市?——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11月5日 (六) 08:02 (UTC)- (:)回应@蘇州宇文宙武:巴西共有5,570个城市,的确应该要全部列出,但会过于冗长,如en:List of municipalities of Brazil。个人认为可以更改条目名、另立列表列举5,570个城市以解决这个问题,您认为如何?--2015leon(论·献) 2016年11月5日 (六) 09:45 (UTC)
- 我的意思就是现在名不副实,如果改成巴西十万人口以上城市列表之类的当然没问题。——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11月5日 (六) 11:37 (UTC)
- 已更名为人口超过十万人之巴西城市列表,请复查。--2015leon(论·献) 2016年11月5日 (六) 12:32 (UTC)
- 虽然总觉得用“之”字在现在看起来怪怪的,但起码符合内容了,先划掉反对票再看看。——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11月6日 (日) 08:45 (UTC)
- 已更名为人口超过十万人之巴西城市列表,请复查。--2015leon(论·献) 2016年11月5日 (六) 12:32 (UTC)
- 我的意思就是现在名不副实,如果改成巴西十万人口以上城市列表之类的当然没问题。——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11月5日 (六) 11:37 (UTC)
- (:)回应@蘇州宇文宙武:巴西共有5,570个城市,的确应该要全部列出,但会过于冗长,如en:List of municipalities of Brazil。个人认为可以更改条目名、另立列表列举5,570个城市以解决这个问题,您认为如何?--2015leon(论·献) 2016年11月5日 (六) 09:45 (UTC)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标题涉及原创研究。“之”字显得有文化嘛。台湾人最爱用“之”了。--Fxqf(留言) 2016年11月7日 (一) 14:11 (UTC)- (:)回应@Fxqf:那么改成人口超过十万人的巴西城市列表呢?--2015leon(论·献) 2016年11月7日 (一) 22:38 (UTC)
- 这哪门子的原创研究,请去把规则看清楚---Koala0090(留言) 2016年11月8日 (二) 00:10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内容丰富,来源充足。抵销乱扣原创研究的大帽子和制造地区歧视的无理反对票。--Iv0202(留言) 2016年11月8日 (二) 01:55 (UTC)
- (:)回应:各位可能误会了,我也表述不清。原创研究是指“人口超过十万人”。其实可以用巴西大城市列表。“之”字问题只是对于喜欢用“之”而不用“的”的一种揶揄,因为现代汉语“的”是规范用字,更常用,“之”显得有点“传统”。为平息争议,我主动划票。--Fxqf(留言) 2016年11月8日 (二) 14:38 (UTC)
- (:)回应:“大城市”反而可能涉及原创研究,需要有明确的定义(最好是官方的),不同国家做的人口统计采用的标准也可能不同。--Iv0202(留言) 2016年11月8日 (二) 19:33 (UTC)
-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1、格式方面:不当加粗,滥用旗帜;2、内容方面:城市名单属于地理类,带有人口之余,还应该有人口密度和面积;3、覆盖面方面,以人口十万为界不确定是以哪个标准,如果没有明确标准,那么是不是可以又以15万、20万、25万、30万人为线,再做几个列表?城市规模各国标准不一,不知巴西有没有分级,如果有,按巴西的分级就最合适,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分级是“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但巴西显然不应该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分级,否则就是地域中心。我个人认为如果没有明确标准,那么的确有可能出现“人口超过20万之巴西城市列表”、“人口超过30万之巴西城市列表”。最后,主编在标题名称上好像又犯有之前DYKUser:克劳棣提出过的错误,人口超过十万,不是“人口超过十万人”。--7(留言) 2016年11月11日 (五) 03:50 (UTC)
- 你讲颠倒了:“人口超过十万人”没错,"数"不带单位,"量"带单位。-游蛇脱壳/克劳棣 2016年11月11日 (五) 04:22 (UTC)
- 按人口排列的美国城市列表(特色)亦是以10万为界,由此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可供使用的武断标准。考虑到日后条目的发展方向,使用“按人口排列的巴西城市列表”当是妥当的,以十万为界应当也没有问题,在正文内说清此标准就可以了。--Morningstar1814(留言) 2016年11月14日 (一) 17:04 (UTC) 1、如果方针讨论那边没法达成共识(许多维基人实在实在太热爱国旗并且对于肆意加粗也没有原则性意见)那这点反对可能就无效了——按照自由放任现状,这一反对意见也是无效的;2、看了一下英文维基的特色列表,普遍有面积,人口密度可有可无,但这点总体支持;3、
-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理由同User:Jarodalien。--Fxqf(留言) 2016年11月13日 (日) 14:14 (UTC)
- 条件性支持:建议更名为“按人口排列的巴西城市列表”或“巴西城市人口列表”,将武断界限留至正文表达;州旗可以保留(便于排列索引),市旗对理解帮助不大,不过考虑到就使用旗帜方针未达成一致,这点建议阁下可以完全忽略(猜测日后编者亦可加入旗帜并且其他维基人将不会有删除的理由);建议至少加入面积,由此列表不会显得太单薄,统计局应当有提供相关数据,若有可能的话还可加入密度,估计可以通过公式自动生成。--Morningstar1814(留言) 2016年11月14日 (一) 17:04 (UTC)
-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为何以10万为界,条目中完全没有说明(上面的讨论中也没说明白为何10万,武断不是理由),有原创研究嫌疑。图集部分完全画蛇添足,这应该是commons的内容,而且为何只有人口数前35的城市图片?为何不是其他数字?标题是10万,而城市地图却为何只列出100万以上的城市?参见部分全是绿链--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14日 (一) 19:20 (UTC)
- 4支持,3反对:未达标准--Z7504(留言) 2016年11月17日 (四) 11:52 (UTC)
同行评审(第一次)
[编辑]人口超过十万人之巴西城市列表(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评审期:2016年11月18日 (五) 12:22 (UTC) 至 2016年12月18日 (日) 12:22 (UTC)
由于上次FL没有被选上,在此讨论,以提升列表品质。
@Jarodalien、Fxqf、Morningstar1814、Shizhao:在此回复各位在FLC中提供的意见:1.已用底色取代粗体,旗帜个人认为能让读者知道更多的知识,因此不删。2.已新增面积及人口密度。3.人口以十万为界是参考葡萄牙文列表的,再者以十万为界也是为了整体美观,难道南美洲城市人口列表、北美洲城市人口列表也要列出全部的城市吗?4.城市地图只列出百万人以上的城市是为了排版整齐,尽量避免文字与点的重叠(例如俄文列表的城市地图)。5.我不了解“图集部分完全画蛇添足”的意思;只有人口数前35的城市是为了美观,也参考了葡萄牙文列表。6.参见部分的绿链大家可以协助建立这方面的条目。还请诸位指教。—2015leon(论·献) 2016年11月18日 (五) 12:22 (UTC)
- (?)疑问,为何要以10万为基准而不是其他数字?我记得以前15万人以上才能算县辖市[1]--叶又嘉(留言) 2016年11月18日 (五) 12:36 (UTC)
- (:)回应:阁下找的资料是台湾的标准,可能会违反地域中心。除了美观外,en:按人口排列的美国城市列表也是以十万为基准,还有参考这张图是1887年国际统计学会(ISI)发布的,第一条写人口数十万以上的是大城市。--2015leon(论·献) 2016年11月18日 (五) 13:07 (UTC)
- (:)回应,1887年的现在可能不适用的,如果能找到巴西对城市的划分标准会更好,其他国家的标准可能不太算数,另外(?)疑问,人口密度小于1的能算城市?会不会太低,基本上小于1000的可能都不算吧,巴西对城市的标准是?--叶又嘉(留言) 2016年11月18日 (五) 13:24 (UTC)
- 不应该只是为了美观就人为的选择一个标准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18日 (五) 13:50 (UTC)
- (:)回应:找到一则参考文献,已添加至列表中,请复查。--2015leon(论·献) 2016年11月18日 (五) 14:00 (UTC)
- (:)回应:阁下找的资料是台湾的标准,可能会违反地域中心。除了美观外,en:按人口排列的美国城市列表也是以十万为基准,还有参考这张图是1887年国际统计学会(ISI)发布的,第一条写人口数十万以上的是大城市。--2015leon(论·献) 2016年11月18日 (五) 13:07 (UTC)
- (*)提醒:巴西人口密度地图应该更新图了--Z7504(留言) 2016年12月8日 (四) 14:04 (UTC)
- (:)回应:更换成较新的人口地图,感谢提醒,请复查。--2015leon(论·献) 2016年12月10日 (六) 13:00 (UTC)
- 完成(不过仍然不是最新的,毕竟要一直更新是很麻烦的事情 囧rz……)--Z7504(留言) 2016年12月10日 (六) 14:07 (UTC)
- (:)回应:更换成较新的人口地图,感谢提醒,请复查。--2015leon(论·献) 2016年12月10日 (六) 13:00 (UTC)
- 吐槽一下,这个列表名字太长了 囧rz……,似乎是个列表都有那么长的名字。星耀晨曦(留言|欢迎参与升级授权协议的讨论) 2016年12月17日 (六) 12:20 (UTC)
特色列表评选(第二次)
[编辑]人口超过十万人之巴西城市列表(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地点,提名人:2015leon(论·献) 2016年12月30日 (五) 10:34 (UTC)
- 投票期:2016年12月30日 (五) 10:34 (UTC) 至 2017年1月13日 (五) 10:34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提名人票。参考葡萄牙语、俄语条目。内容全面,来源充足。—2015leon(论·献) 2016年12月30日 (五) 10:34 (UTC)
-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之前的问题一个都没解决--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1月3日 (二) 08:03 (UTC)
- (:)回应:大部分的问题皆已解决。请问哪一个问题没解决还请明指。--2015leon(论·献) 2017年1月3日 (二) 13:13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问题明明就解决了。另外既然“根据巴西政府的分级标准,十万人以上的市镇为大型市镇”,建议把名称改为巴西大型城市列表。--Iv0202(留言) 2017年1月5日 (四) 14:24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达标,感谢贡献!建议把图片集改成一行三张图片,我觉得这样比较美。哈哈。--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1月8日 (日) 13:43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图文内容与来源充足,排版佳,应已达标。-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 2017年1月9日 (一) 11:24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达标。-KP(留言) 2017年1月12日 (四) 07:37 (UTC)
- 5支持,1反对:未达标准--Z7504(留言) 2017年1月13日 (五) 12:44 (UTC)
特色列表评选(第三次)
[编辑]人口超过十万人之巴西城市列表(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地点,提名人:-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5月19日 (五) 01:52 (UTC)
- 基础评选期:2017年5月19日 (五) 01:52 (UTC) 至 2017年6月18日 (日) 01:52 (UTC)
- 初次延长期:2017年6月18日 (日) 01:52 (UTC) 至 2017年7月18日 (二) 01:52 (UTC)
- 最后延长期:2017年7月18日 (二) 01:52 (UTC) 至 2017年8月17日 (四) 01:52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提名人票。在FLC瘫痪期间以5支持1反对落选的条目,原提名人及作者2015leon提名理由为“为参考葡萄牙语、俄语条目。内容全面,来源充足。”—-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5月19日 (五) 01:52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符合标准。--星巴克女王(❀教母改善计划) 2017年5月19日 (五) 08:20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符合标准-- 晴空·和岩 ✎留言板 2017年5月19日 (五) 10:03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符合标准.-- KP(留言) 2017年5月19日 (五) 11:28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符合标准,排版优美。—--陈子廷(留言) 2017年5月21日 (日) 00:11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符合标准。--Alexchris(留言) 2017年5月21日 (日) 16:11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符合标准。--Zest 2017年5月23日 (二) 07:10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排版优美,图片丰富,内容清晰,符合特色列表标准。--Alvinz 论 2017年5月23日 (二) 12:35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基本符合标准,赏个支持票--Z7504(留言) 2017年5月23日 (二) 12:43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达标。--N-C16(留言) 2017年5月26日 (五) 06:59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来源充足,可供查证,内容全面且无多余细节。--写字板(留言) 2017年5月27日 (六) 13:57 (UTC)
- 不符合特色列表标准:1、在图片中用粗体不符合格式手册要求;2、这样的表格中原文名和旗帜都是没有意义的信息,应该是读者点开相应条目后去了解;3、全部是红链的参见章节到底起什么作用?--7(留言) 2017年5月30日 (二) 03:02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1,图片粗体已帮忙删去,2,市旗州旗竟然是没有意义的信息,神逻辑,3,参见已经全部改成绿链,4,倒不见阁下将这一页的“列表”改成“名单”?不是说机器翻译的吗?--owennson(聊天室、奖座柜) 2017年5月30日 (二) 06:42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符合标准,排版优美。--⌬胡萝卜 BOARD · CHEM 2017年5月30日 (二) 06:46 (UTC)
- (!)意见:“ BR_mgt1510 (PDF). 2007 [2016-08-10] ”3号参考资料无法打开,请予修复。另外标题似乎不应填写“BR_mgt1510”这样意义不明的文件名。--如沐西风(留言) 2017年6月3日 (六) 12:47 (UTC)
- (:)回应:已修正3号参考资料,感谢阁下的提醒!--2015leon(论·献) 2017年6月4日 (日) 04:57 (UTC)
- 符合特色列表标准:符合标准。——Morgan Siu(对话|贡献) 2017年6月10日 (六) 11:23 (UTC)
- 14支持,1反对:符合标准--Z7504(留言) 2017年6月18日 (日) 03:17 (UTC)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人口超过十万人之巴西城市列表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geohive.com/cntry/brazil.aspx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60303173649/http://www.geohive.com/cntry/brazil.aspx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6月18日 (日) 20:50 (UTC)
疑问
[编辑]对此有疑问:首段中提到坎皮纳斯是巴西人口最多的卫星城(位列第十二),但在人口列表中显示另一卫星城瓜鲁柳斯人口更多(第十一)。--涅涅茨的鲟鱼/钦点我 2018年2月22日 (四) 09:30 (UTC)
- @Xochitlquetzalli:谢谢您发现错误。其实“卫星城市”是当初我翻译“pt:Interior do Brasil”这个词汇时误译而成的,它大致上的意思是“没有包含在都会区(城市群)里的城市”,但也不算是郊区,我暂时先把那句话删了。目前中文好像没有可以表达这一概念的词汇,如果以有的话还请帮忙加进去,谢谢!--2015leon(论·献) 2018年2月22日 (四) 16:4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