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盐务局
外观
台湾盐务局是台湾日治时期初期负责管理食盐专卖事务的机关,成立于1900年4月,在台湾各地设有盐务局。其于1901年6月,与台湾樟脑局和台湾总督府制药所同时被废止,合并成为台湾总督府专卖局,原本的盐务局则改制为专卖局的各支局。
介绍
[编辑]台湾总督府在决定实施食盐专卖的政策后,于1900年3月发布《台湾盐务局官制》,并于同年4月1日在台湾各地设立了20处盐务局;各地盐务局负责食盐贩售、保管和检查专卖事务,而新竹、布袋嘴、北门屿、台南、打狗盐务局兼责向台湾的制盐业者收购食盐;基隆、淡水、新竹、后垅、鹿港盐务局兼责外国盐进口的业务。由于业务范围过大,加上收购及贩售机关分立的不便,有11处盐务局于是在同月26日废止,保留基隆、淡水、新竹、后垅、鹿港、布袋嘴、北门屿、台南和打狗9处盐务局。1900年12月,台湾总督府准许设置盐务局出张所,以方便食盐保管和取缔事务进行[1]。同月21日,布袋嘴盐务局五条港出张所设立。1901年5月15日,鹿港盐务局下海墘厝出张所设立。
此时,台湾的专卖事务是由台湾盐务局、台湾樟脑局和台湾总督府制药所管辖,分别掌管食盐、樟脑和鸦片专卖事务;之后为了行政上的简化及一致性,台湾总督府于1901年6月1日将此三机构整并设立“台湾总督府专卖局”,统一掌管各专卖事务。原本各地的盐务局则在同时改为专卖局基隆支局、沪尾支局、油车港支局、后垅支局、鹿港支局、布袋嘴支局、北门屿支局、打狗支局,继续管理食盐专卖事务[2][3]。
之后,随着台湾本地的盐产量逐渐增加,负责国外盐进口的专卖局基隆、淡水、后垅(并入油车港支局)支局于是在隔年(1902年)被废止,而外国盐进口的事务仅剩油车港、鹿港支局负责,并在同时新设油车港支局塭仔头出张所、打狗支局东港出张所[3]。
名称 | 位置 | 备注 |
---|---|---|
台北盐务局 | 台北县台北 | 1900年废止 |
淡水盐务局 | 台北县沪尾 | 负责盐进口 |
基隆盐务局 | 台北县基隆 | 负责盐进口 |
新竹盐务局 | 台北县新竹 | 负责盐进口,油车港盐田制盐 |
后垅盐务局 | 台中县后垅 | 负责盐进口 |
大甲盐务局 | 台中县大甲 | 1900年废止 |
台中盐务局 | 台中县台中 | 1900年废止 |
鹿港盐务局 | 台中县鹿港 | 负责盐进口,鹿港盐场制盐 |
埔里社盐务局 | 台中县埔里社 | 1900年废止 |
云林盐务局 | 台中县云林 | 1900年废止 |
嘉义盐务局 | 台南县嘉义 | 1900年废止 |
布袋嘴盐务局 | 台南县布袋嘴 | 布袋盐场制盐 |
北门屿盐务局 | 台南县北门屿 | 北门盐场制盐 |
台南盐务局 | 台南县台南 | 台南盐场、七股盐场制盐 |
打狗盐务局 | 台南县打狗 | 高雄盐场制盐 |
凤山盐务局 | 台南县凤山 | 1900年废止 |
恒春盐务局 | 台南县恒春 | 1900年废止 |
宜兰盐务局 | 宜兰厅宜兰 | 1900年废止 |
台东盐务局 | 台东厅台东 | 1900年废止 |
澎湖盐务局 | 澎湖厅妈宫 | 1900年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