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衡(1025年—1099年),字子平,建州浦城县人,北宋政治人物[1]。
嘉祐二年(1057年)丁酉科状元,授湖州通判,直集贤院,改盐铁判官,同修《起居注》,出知汝州、知颍州。熙宁元年(1068年),召为判太常寺。知通进银台司、直舍人院,拜宝文阁待制、知澶州。著作有《编年通载》。元祐年间加集贤院学士。元符二年(1099年)八月廿三日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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