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巩(?—?),字友封,京兆府金城县人,唐朝官员。郡望扶风平陵县(今陕西咸阳西北)。窦叔向之子,窦庠之弟。
元和二年(807年)王源榜进士。袁滋镇守襄阳,特聘窦巩为掌书记,宝历元年(825年)入京拜侍御史,再转司勋员外郎、刑部郎中。与元稹深交[1],元稹观察浙东时,奏为副使兼御史中丞,时有唱酬[2]。大和四年(830年)正月,元稹移武昌军节度使,窦巩亦随至武昌[3]。大和五年,元稹卒于任上,窦巩回长安,途中染疾,卒于私第[4]。
- ^ 元稹有《宿窦使君庄水亭》、《戏和微之答窦七行军之作》等诗中之“窦七”、“窦使君”均指窦巩。
- ^ 《旧唐书·元稹传》: “会稽山水奇秀,稹所辟幕职皆当时文士,而镜湖、秦望之游,月三四焉,而讽咏诗什,动盈卷帙。副使窦巩,海内诗名,与稹酬唱最多,至今称兰亭绝唱。”
- ^ 窦巩有《忝职武昌,初至夏口,书事献府主相公》诗;白居易亦有《戏和微之答窦七行军之作》诗,作于大和四年为太子宾客分司时。
- ^ 褚藏言〈窦巩传〉:“元公下世,公亦北归,道途遘疾,迨至辇下,告终于崇德里之私第。”
- 《旧唐书‧窦群传》附传
- 《新唐书‧窦群传》附传
- 《唐才子传》‧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