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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行政区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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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行政区划和隶属关系在历史上有多次变更。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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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晋至清朝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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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宝应割据时期的晋安郡(564年)
李仁达割据时期的威武军(946年)
吴越国统治下的彰武军(957年)
  • 晋朝,为晋安郡,领辖原丰、侯官、新罗、宛平、同安、罗江、晋安、温麻8县。原丰、侯官两县都为晋安郡郡治(今福州市鼓楼区)。
  • 南朝,为晋安郡,领辖原丰、侯官、晋安、罗江、温麻5县。时,为晋安郡,领辖原丰、侯官、罗江、温麻4县。时,历名晋安郡、闽州丰州。领辖原丰、侯官、罗江、温麻4县。
  • 隋朝,历名丰州、泉州、闽州、建安郡。领辖(原丰县改名闽县)、建安、南安、龙溪4县。
  • 唐朝,建置名称屡改,行政区划也多有变动。武德元年(618年),名建州,继而改名泉州。领辖闽、侯官、连江、长乐、长溪5县。圣历二年(699年),置万安县,辖县增至6县。州治在闽。景云二年(711年),改名闽州,领辖闽、侯官、连江、长乐、长溪、万安6县。开元十三年(725年),改名福州,领辖闽、侯官、长乐、连江、长溪、万安、古田、尤溪8县。天宝元年(742年),改名长乐郡,所辖8县同上,万安县改名福唐县。乾元元年(758年),复名福州,领辖闽、侯官、连江、长乐、长溪、福唐、古田、尤溪、永泰9县。
  • 闽国初期,福州领辖闽、侯官、长乐、连江、福唐、长溪、古田、尤溪、永泰、闽清10县。大闽龙启元年(933年),称长乐府,辖闽、侯官、连江、长乐、福清(原福唐)、长溪、古田、尤溪、永泰、闽清、永贞、宁德、德化、顺昌,计14县。闽天德三年(945年),称南都,领辖福、泉、建、汀、漳、镛(今将乐)、镡(今南平)7州和闽、侯官、连江、长乐、福清、长溪、古田、尤溪、永泰、闽清、永贞、宁德、德化13县。吴越国统治时,俱称福州,领辖闽、侯官、连江、长乐、福清、长溪、古田、永泰、闽清、永贞、宁德11县。
  • 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福州领辖闽、侯官、连江、长乐、福清、长溪、古田、永泰、闽清、永贞、宁德11县。太平兴国六年(981年),增辖怀安县,计辖12县。淳祐五年(1245年),增辖福安县,福州计辖13县。
  • 至元十五年(1278年),福州路领辖闽、侯官、连江、长乐、福清、长溪、古田、永福(原永泰)、闽清、罗源(原永贞)、宁德、怀安、福安13县。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福州路辖福清州、福宁州2州和闽、侯官、连江、长乐、古田、永福、闽清、罗源、怀安9县。
  • 明朝初年,福州府辖闽、侯官、怀安、连江、长乐、古田、永福、闽清、罗源、福清、福宁、福安、宁德13县。成化九年(1473年),减辖福宁、宁德、福安,福州辖10县,至此福州十邑已经初具雏形。万历八年(1580年),怀安县并入侯官县,福州府辖9县。

明洪武前期福州府治和闽县治、侯官县治、怀安县治都在福州城区怀安县治以晋代子城的内河与福州府城的北段城墙为界。直到明万历后期怀安县被侯官县合并。到清时期福州府治和闽县治、侯官县治都在福州城区。当时的福州城区,城内以南大街为界,东半城属闽县,西半城属侯官县;城外南台以东属闽县,以西属侯官县。城内宣政街至还珠门(鼓楼前至东街口)、还珠门至南门兜(通称南街)两段街道(今八一七北路)为闽县、侯官县合治。清末闽县、侯官县都设区治理:闽县分治城内区、南台区和下渡区。城内区又分为:北段(华林坊、钱塘巷一带)、中段(鼓楼前一带)、南段(南大街一带)、东段(东街、旗汛口、法海寺一带)、旗界段(东门大街、汤门大街、河西街、河东街一带)五段。城内井楼门、汤门、东门、水部门、南门五城门均属闽县城内区管辖。南台区分南台、水部两段。下渡区以藤山(仓前山)为首段,泛船浦以下为第二段,江边一带为第三段。侯官县分治城内区、浦东浦西区(南台)和上渡区。城内区分为:东段(宦贵巷一带)、西段(西门大街一带)、北段(府直街、北大街一带)、中段(总督口、小龙湫一带)、南段(南大街、杨桥巷、南后街、光禄坊一带)五段。

中华民国第一次统治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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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国成立后,福州为福建省省会。民国元年(1912年),废福州府,闽县、侯官县合并为闽侯府[1]
  • 民国二年(1913年),闽侯府改为闽侯县。福州为省城,亦为闽侯县治,由省会警察局(后称福州警察局)和闽侯县共管。

中华共和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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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共和国元年(1933年)12月13日,以闽侯县城关及周边地区成立福州特别市。同时,设立闽海省,省会设在闽侯县。
  • 中华共和国二年(1934年)1月16日,中华共和国丧失对福州的控制权,福州特别市和闽海省随之废除。

中华民国第二次统治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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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福州城区分为鼓楼、西门、华林、西洪、大根、虎节、道山、南门、东门、茶亭、小桥、上杭、大义、双洲、苍霞、后洲、中选、瀛洲、水部、仓山、崇圣、舍人、上渡、下渡等24个镇。

大日本帝国第一次统治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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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三次统治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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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4月,成立福州市政筹备处[2]

大日本帝国第二次统治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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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本昭和十九年(1944年),大日本帝国第二次统治福州,成立福州市政委员会

中华民国第四次统治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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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月1日,福州市政府成立,辖鼓楼大根小桥台江仓山5区。区设区公所,撤销原来的镇,区公所下设保。鼓楼区公所下辖26保,保下设400甲;大根区公所下辖30保,保下设473甲;小桥区公所下辖27个保,保下设760甲;台江区公所下辖28保,保下设629甲;仓山区公所下辖24保,保下设467甲。
  •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17日,福州市仍为福建省省会,辖鼓楼、大根、小桥、台江、仓山5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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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49年12月,林森县的松鼓、双岳、西豹、净屏、双湖、白湖、开闽、平远、江南、江北等10个乡划归福州市管辖。福州市人民政府乃增设鼓山洪山两区。从林森县划入的松鼓乡和双岳乡划为鼓山区;西豹、净屏、开闽、平远等乡和鼓楼区的洪山、凤凰、陆庄三个保划为洪山区;从林森县划入的江北乡划归小桥区;江南乡划归台江区;双湖乡和白湖乡划归仓山区。
  • 1950年6月,析仓山区白湖、双湖两乡置盖山区。7月,析台江区的江南乡和小桥区的江北乡置水上区。9月,全市废除保甲制度,建立基层人民政权。城区设50个居民委员会,1021个居民小组,郊区设30个乡人民政府,101个行政村。
  • 1951年1月,福州市将洪山桥以上、魁岐以下的水上区域划归闽侯县管辖。11月,市郊29个乡调整为43个乡(镇)。
  • 1955年4月,闽侯县义序、吴山、盘屿、阳岐4乡划入福州市,隶盖山区。同月,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析洪山区西洪镇区政府以西地段和官家村、大梦山、内后贤村归鼓楼区。析鼓山区韩园、河塍、浦下3个村归大根区。析洪山区团结乡上河上村、下河上村、洋柄村、长汀乡石步头村、山仔里村、浦东和浦西境村及帮洲新村以西、防洪堤以北地区归小桥区。析小桥区达道新村归台江区。析鼓山区洋中村归台江区。析盖山区施埔、程厝边、中墩、白鹭岭、洋洽等地归仓山区。5月,撤销鼓山、洪山、新店3个区建制,其所辖乡镇由市郊办处直接领导。同年,城区设鼓东、鼓西、新民、华大、东街、水部、安泰、道山、乌山、东门、河西、茶亭、洋中、义洲、帮洲、双杭、达道、中心、后洲、苍霞、中平、江滨、瀛洲、新港、下渡、藤山、临江、麦园、仓前、上渡等30个街道办事处。
  • 1956年5月,撤销大根区,并入鼓楼区;撤销小桥区,并入台江区;撤销水上区,并入仓山区。同月,市郊49个乡(镇)调整为魁岐、鼓山、象园、岳峰、横屿、鼓岭、战坂、溪里、湖前、西园、温泉、五凤、凤湖、高湖、齐安、下濂等16个乡和义序、洪山2镇。6月,撤销盖山区建制。7月,仓山区增设桥东、桥西两个街道办事处。
  • 1957年8月,桥东、桥西两个街道办事处合并为水上街道办事处。10月,台江区撤销中平街道办事处,并入苍霞街道办事处。11月,撤销市郊办处,原辖18个乡(镇)调整为鼓山、岳峰、魁岐、战坂、温泉、湖前、洪山、高湖、盖山、义序等10个乡(镇),由福州市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12月,鼓楼区撤销新民、道山、河西街道办事处,分别并入鼓西、安泰、东门街道办事处。
  • 1958年1月,仓山区撤销藤山、麦园街道办事处,分别并入下渡、仓前街道办事处。9月,福州市郊人民公社成立。原市郊的10个乡镇调整为鼓山、洪山、盖山、新店4个分社。城区近郊农业部分分别设立鼓楼、台江、仓山3个农业分社。以上7个人民公社分社都由福州市郊人民公社管辖。11月,闽侯县划归福州市管辖。
  • 1959年7月,福州市郊人民公社撤销,复设福州市郊办处。鼓山、洪山、新店、盖山4个分社改为人民公社,隶市郊办处。鼓楼、台江、仓山3个农业分社改为公社,分别复归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管辖。8月,闽侯县划归闽侯专区
  • 1960年1月,闽侯县马尾公社划归福州市,设马尾区,下辖马尾镇、马尾人民公社。2月,福州城区所属各街道办事处先后改制为街道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体制,行政区域不变。3月,撤销市郊办处。设鼓山、新店、马尾3个区,归市直辖。原鼓山人民公社划为鼓山、魁岐、横屿、岳峰4个人民公社,隶鼓山区。原新店人民公社划为新店、战坂、溪里、湖前、温泉、北郊6个人民公社,隶新店区。马尾人民公社隶马尾区。洪山公社划归鼓楼区。盖山公社划归仓山区。
  • 1961年6月,析仓山区所辖原盖山地区,设盖山行政办事处。鼓山、新店、马尾等区亦分别改制为行政办事处。各行政办事处为福州市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关。7月,撤销仓山区水上街道办事处。11月,闽侯县亭江、建新、北峰、琅岐等人民公社划归福州市。12月,撤销鼓山新店马尾等行政办事处,恢复设立鼓山、新店、马尾等区。
  • 1962年1月,恢复市郊办处,辖鼓山、新店、马尾、盖山4个区和洪山、北峰、亭江、琅岐、建新5个人民公社。5月,连江、罗源两县归福州市管辖。
  • 1963年4月,城区所属各街道人民公社恢复街道办事处名称,行政区域不变。6月,建新、亭江、琅岐、北峰等公社分别改制为区,洪山公社不变。8月,连江、罗源两县划属闽侯专区。同月,市郊各区及所属公社划为:
    • 鼓楼区:辖鼓山、魁岐、岳峰、横屿等公社。
    • 盖山区:辖盖山、高湖、吴山、义序等公社。
    • 新店区:辖新店、湖前、战坂、温泉、溪里等公社。
    • 马尾区:辖马尾、快安、罗星塔等公社。
    • 建新区:辖建新、马榕、洪塘、台屿、建华等公社;
    • 亭江区:辖亭江、东岐、象洋、闽安、白眉等公社;
    • 琅岐区:辖上岐、下岐、衙前、三平、吴庄、海屿、凤窝、龙台、云龙、金沙等公社;
    • 北峰区:辖石牌、前洋、党洋、宦溪、桂湖、芝铁、日溪、红寮、南峰、捷坂等公社。
  • 1964年8月,仓山区复设水上街道办事处。
  • 1965年,马尾镇、快安、罗星塔等公社合并,成立马江人民公社。
  • 1968年8月,福州市人民委员会撤销,成立福州市革命委员会。9月,鼓楼区改名红卫区。仓山区改名朝阳区。撤销市郊办处,成立郊区革命委员会,其行政区域和隶属关系不变。10月,台江区改名赤卫区。同月,城区鼓楼、台江、仓山公社分别更名为红卫、赤卫、朝阳公社。
  • 1969年4月,城区红卫、赤卫、朝阳公社和渔业公社划归郊区领导。11月,郊区所属鼓山、新店、盖山、马尾、建新、亭江、琅岐、北峰等8个区改称人民公社,原8个区所属47个公社改为管理区。
  • 1970年2月,郊区撤销。原洪山公社并入红卫公社,连同新店公社划归红卫区;原鼓山公社并入赤卫公社,划归赤卫区;原盖山公社并入朝阳公社,连同建新公社划归朝阳区;马尾公社、亭江公社、渔业公社合组为马江公社;马江公社、北峰公社归市革命委员会直接领导;琅岐公社划属连江县。5月,北峰公社改制为北峰区,直隶市革命委员会,下辖宦溪、岭头、红寮、日溪公社。马江公社改制为马江区,直隶市革命委员会,下辖马尾镇和马尾、亭江、渔业3个公社。7月,闽侯县城门公社划归福州,隶朝阳区。
  • 1973年7月,闽侯县划归福州市管辖。11月,赤卫区的赤卫公社划分为赤卫和东风两个公社,仍隶赤卫区。
  • 1975年2月,析朝阳区朝阳公社原仓山地区设仓山公社,连同红卫区的红卫公社和赤卫区的赤卫公社,划为蔬菜生产基地,直隶市革命委员会。3月,撤销赤卫区的东风公社,按原鼓山地区和鼓岭地区划分为鼓山公社和鼓岭公社,隶赤卫区。5月,恢复郊区。亭江公社从马江区划属郊区,渔业公社划归福州水产局辖。红卫区的新店公社、赤卫区的鼓山、鼓岭公社、朝阳区的朝阳、城门公社划归郊区。撤销北峰区,所属岭头、宦溪、红寮、日溪等公社划归郊区。郊区计辖新店、鼓山、鼓岭、朝阳、城门、岭头、宦溪、红寮、日溪、建新、亭江等11个公社。7月,析近郊的红卫、赤卫、仓山等公社,设立蔬菜区。11月,析建新公社归蔬菜区。12月,连江县琅岐公社划归福州市,隶属于郊区。
  • 1977年8月,析新店公社归蔬菜区。
  • 1978年2月,蔬菜区改称环城区。同月,撤销马江区,马尾镇和马尾公社划属郊区。4月,红卫区复名鼓楼区,赤卫区复名台江区,朝阳区复名仓山区。8月,郊区朝阳公社复名盖山公社。
  • 1980年2月,福州市革命委员会撤销,恢复福州市人民政府。各区革命委员会撤销,恢复区人民政府名称。各街道革命委员会恢复原名,称街道办事处。
  • 1981年9月,红卫公社复名洪山公社,赤卫公社复名台江公社,隶属不变。10月,析环城区新店公社之五四路东侧、火车站南侧、沿金鸡山顶南下接晋安河以西地区,增设五四街道办事处,隶鼓楼区。同月,城门公社析螺洲地区设立螺洲镇,隶郊区。
  • 1982年8月,撤销环城区,所属洪山、台江、仓山、新店、建新等公社划归郊区。同月,从郊区析出马尾镇和马尾公社设立马尾区,直属福州市,下辖马尾街道办事处和马尾乡政府(原马尾镇改制为街道办事处,下设居民委员会)。
  • 1983年7月,长乐、连江、福清、永泰、闽清、罗源、平潭等7个县划归福州市管辖。
  • 1984年4月,实行政社分开,郊区各公社先后改组为乡、镇。
  • 1986年,增设王庄街道办事处,隶鼓楼区。增设上海新村街道办事处,隶台江区。增设三叉街街道办事处,隶仓山区。
  • 1988年5月,仓山区撤销水上办事处,成立对湖街道办事处。8月,亭江乡改为亭江镇。
  • 2017年,长乐撤县级市设区。

现行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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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福州市下辖有6区,6县,1县级市,分别是:

福州市行政区划图
区划代码[4] 区划名称 闽东语平话字 面积[5]
(平方公里)
常住人口[注 1][6]
(2020年普查)
政府驻地 邮政编码 乡级行政区划[7]
街道
办事处
其中:
民族乡
350100 福州市 Hók-ciŭ Chê 12,250.72 8,291,268 鼓楼区 350000 45 97 39 2
350102 鼓楼区 Gū-làu Kṳ̆ 35.43 669,090 东街街道 350000 9 1
350103 台江区 Dài-gĕ̤ng Kṳ̆ 17.09 411,819 后洲街道 350000 10
350104 仓山区 Chŏng-săng Kṳ̆ 146.24 1,142,991 金山街道 350000 8 5
350105 马尾区 Mā-muōi Kṳ̆ 275.58 290,554 罗星街道 350000 1 3
350111 晋安区 Céng-ăng Kṳ̆ 551.69 789,775 岳峰镇 350000 3 4 2
350112 长乐区 Diòng-lŏ̤h Kṳ̆ 728.29 790,262 文武砂街道 350200 5 11 2
350121 闽侯县 Mìng-âu Gâing 2,126.24 988,200 甘蔗街道 350100 1 8 6
350122 连江县 Lièng-gŏng Gâing 1,254.69 639,498 凤城镇 350500 19 4 1
350123 罗源县 Lò̤-nguòng Gâing 1,100.26 255,214 凤山镇 350600 6 5 1
350124 闽清县 Mìng-chiăng Gâing 1,494.34 256,181 梅城镇 350800 11 5
350125 永泰县 Īng-tái Gâing 2,229.02 281,216 樟城镇 350700 9 12
350128 平潭县 Bìng-tàng Gâing 392.92 385,981 海坛街道 350400 1 3 3
350181 福清市 Hók-chiăng Chê 1,898.93 1,390,487 玉屏街道 350300 7 17
注:表中数字不包含未实际管治的马祖乡。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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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常住人口为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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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你未必知道的闽侯丨原来,县城的变迁是这样的……. 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3-04-12 [2023-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2-31). 
  2. ^ 福州市志(第1册) 二、民国时期区划. [2023-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11). 
  3. ^ 福州市志(第1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区划. [2023-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11).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18-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03). 
  5. ^ 《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PDF).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07-18].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8-08-05).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
  6. ^ 福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1-1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1).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行政区划简册2018》.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18年10月. ISBN 978-7-5087-55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