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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至上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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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至上论(英语:Papal supremacy)是天主教会的其中一项教义,指教宗因作为基督之代表英语Vicar of Christ及教会的牧师,而于教会事务上拥有完全而至高无上的权威,亦即宗教一方的完全权力英语universal power,而该权力不应受任何限制。[1]

此教义是教廷世俗国家君王周旋的基础。其给予教宗利用宗教权威影响世俗事务,例如教宗对亨利四世处以破门律,又或为神圣罗马皇帝加冕而非其自立,即由教宗至上论引由而出。

东方基督教反对教宗至上论,认同会议制英语Conciliarity。正教会认为教宗是地位最高的一位牧首,但与其他主教权力相等,因此大公会议与地方会议的权威高于任何一位主教,包括教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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