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县立高等小学堂旧址
外观
邓小平青少年时代活动旧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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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县立高等小学堂旧址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四川省广安市 | ||||
坐标 | 30°28′36.048″N 106°38′14.734″E / 30.47668000°N 106.63742611°E |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
时代 | 清 | ||||
编号 | 第六批合并项目第98项 | ||||
认定时间 | 2006年5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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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县立高等小学堂旧址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民国。2002年12月27日公布为四川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入邓小平故居[1]。2006年5月25日广安县立高等小学堂旧址、北山小学堂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归入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邓小平故居[2]。
注释
[编辑]-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的通知(川府发〔2002〕23号). 维基文库. 2002-12-27 (中文).
- ^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2006〕19号). 中国政府网. 2006-05-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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