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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色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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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国伟
出生 (1971-01-27) 1971年1月27日53岁)
 英属香港
国籍英国 英国及其殖民地(1971年1月27日-1982年12月31日)
英国属土(香港)(1983年1月1日-1997年6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1997年7月1日至今)
别名屯门色魔、狮王
刑事处罚终身监禁
刑事状况服刑中
动机淫乐杀人
定罪三项谋杀、八项强奸及七项抢劫

屯门色魔(1971年1月27日),本名林国伟,在1992年4月至1993年8月曾多次在香港屯门犯下强暴抢劫谋杀罪行,震惊香港社会,一度使居住在屯门区的女士人心惶惶。后来香港警方在屯门加强巡逻,逼使其迁到土瓜湾,并在该区犯案。1993年他在犯案后邀受害人约会,受害人报警。在警方保护下受害人答应赴约,并将林国伟当场拘捕。后来证实被其侵犯的女子多达13人,当中3人被杀。林国伟最后被判终身监禁

在香港连环杀手个案上,“屯门色魔”是继“雨夜屠夫”林过云后,最广为人知的一人,两人因而被合称为“双林”(值得一提的是林过云的原名林国裕与林国伟只相差1个字)。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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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4月24日凌晨3时许,当时仅21岁、住在屯门大兴邨的林国伟,在屯门公路上喝着啤酒驾车,此时一辆出租车在他车旁掠过,出租车内一名夜归少女长发披肩,他被捕后曾描述,该女士的容貌与她前女友相像。他于是开车紧随出租车,直至少女在屯门友爱邨爱明楼下车。年仅19岁的少女在电梯大堂等候电梯,林国伟藏匿在暗角,待电梯到步后,他一个箭步扑出,闪身进入电梯之中,强劲勒紧少女颈项,把她硬扯出电梯,于后楼梯性侵犯她,并抢走她的手提包及金饰。这是林国伟首宗案件。 

1992年6月26日,一名32岁夜总会女侍应凌晨4时半下班后,乘出租车回到屯门建生邨时,成为他第二个猎物。

1992年8月22日,他在凌晨4时许于屯门新和里将一名39岁女子扼颈,拖入草丛强奸。

上述3名受害女子均即时报案,令警方得到了林国伟的精液样本,惟受害人在混乱中未能认清凶者面貌,只得一些模糊的印象,如身材、发型、口音等,令警方苦无对策。

1992年12月,他先后再在屯门区出没犯案。该月4日,大兴邨兴平楼一名女子深夜回家时,突然被人从后勒颈扼晕,苏醒后方发现被人性侵犯及洗劫一空,翌日与亲友报警。同月28日凌晨4时许,另一名女子与丈夫唱卡拉OK,丈夫因上早班先行离去,结果她回家时不幸在友爱邨爱德楼梯间被强暴。

1993年2月24日凌晨四时许,林国伟再次出没,对象是一名50岁的家庭主妇,她当晚与朋友打麻将后,独自回到友爱邨爱信楼,被林国伟扼颈拖至梯间。这回他用力过度,将对方勒死,他未有碰过受害人,可是在她身上射精,并劫去受害人的手提包。

1993年4月14日,一名22岁迪斯科唱片骑师深夜回到大兴邨兴盛楼的住所,也被他先杀害再射精,唯没有被强奸。两名受害人的财物,同被林所夺去。

在调查进行得如火如荼之际,林国伟因为风声太紧,搬到红磡区姐姐家中暂避,因住所邻近土瓜湾益丰大厦,1993年5月24日凌晨4时,强奸23岁卡拉OK公关刘小敏,他事后竟意图与对方“做朋友”,受女受害人掌掴,林国伟将她勒死。

又于1993年7月11日,在下乡道奸劫31岁卡拉OK公关。

1993年8月5日,他看中了另一名21岁少女,在同区的美景街将她强奸后,迫对方交出电话号码。虽然该少女并无主动报警,但因被兄长揭发而陪同往警署报案。1993年8月6日晚,林相约该少女前往黄埔UA戏院看电影,终被埋伏探员拘捕,后经精液的DNA鉴证,证实他正是为祸1年4个月的“屯门色魔”,先后在友爱邨爱明楼、建生邨、屯门新和里、大兴邨兴平楼、友爱邨爱德楼、友爱邨爱信楼、大兴邨兴盛楼、土瓜湾益丰大厦、红磡下乡道及美景街,强奸及奸劫9女子,杀害当中3人。

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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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多宗强奸案在屯门发生,引起当时市内居民大为恐慌,亦有街坊自发组成自卫巡更队,护送女士归家[1]。当时警方已相信色魔必定极为熟悉区内环境,有可能是区内居民。

该案由皇家香港警务处总督察王永基侦缉,在案情分析时,警方发现凶手犯案后,能在极短时间内,前往不同地区的银行提款机,以受害人的提款卡提取金钱,锁定凶手必定是有车一族,利用车子跟踪受害人,施暴后再驾车而逃。

警方随后发现,接载首名受害少女之出租车司机,潜意识中依稀记得事发当晚,曾有一辆私家车尾随。警队于是邀请政府催眠师杨志滔协助,在催眠效力下,司机能描述出该白色车是日本车,并且说出车牌中的数个号码及车款型号,事后证实这些资料相当准确。

香港警方于是向人民入境事务处,取得过万名市民的个人资料,利用人手逐一输入电脑分析,再根据疑犯的简单资料,将可疑人物收窄至数百人。警方亦在区内安排女警作“香饵”,希望引林国伟上钓。最后,林国伟因为相约案中受害人观看电影,被警方拘捕。

当林国伟落网时,由于受害者大多是被人从后袭击,无法认出色魔的容貌,案发时亦没有目击证人,香港警方法证部门当时刚引进的DNA技术,分析残留在受害人衣物的精液,成为这宗案件确认犯案人身份的最关键证据。

在被捕初期,林国伟一直保持沉默,不愿作供,王永基看准林国伟渴望与人倾诉的弱点,以倾谈方式诱他说话。他于是将整个犯案过程和盘托出,并说招供后感到心情较舒服。1994年9月,案件开庭。期间,没有任何亲友在庭上出现。

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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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国伟在庭上承认8项强奸罪及7项行劫罪,否认余下的3项谋杀罪,坚称自己是错手杀人,庭上的受害者家属反应激烈。

辩方律师找来两名精神科医生替林国伟辩护,精神报告指他自幼缺乏家庭温暖,林国伟有5兄弟姊妹,母亲于林3岁时出走,父亲酗酒残暴,形成孤僻的性格,朋友极少,喜欢欺负小动物,中一辍学,爱滥交及飞车,在工作常遇挫折,感情路上常被抛弃,以酒精和毒品解决空虚,恶性循环下形成精神紊乱

控方指,被告只是患上反社会人格的疾病,并非精神病。这宗案件原有127名证人,聆讯本需两个月,但基于被告人认罪,聆讯缩减至5天。

陪审团一致裁定,被告3项谋杀罪成立,法官依例判处终身监禁。行劫罪每项监禁7年,同期执行。至于其余8项强奸罪,法官认为,被告犯案时间极长,暴戾非常,对社会危害性巨大,法官罕有地重判他终身监禁,以显示案件的严重程度。连同三项谋杀罪,被告共判11项终身监禁。在香港,强奸罪一般入狱为5至15年,只有牵涉性偏离的强奸犯才会处以终身监禁。

影视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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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由查传谊执导的电影《屯门色魔》描述林国伟的犯罪情节,由李家声饰演蓝国伟。

1994年无线电视剧《新重案传真》第四单元屯门色魔, 由林尚武饰演田文俊。

1999年由王晶执导的电影《强奸终极篇之最后羔羊》,由陈志辉饰演高尚伟。


2002年由黄子华自编自导自演的电影《一蚊鸡保镖》背景故事构思自本案,包括当中的收费护送夜归少女服务取材自现实中屯门居民们自发组成的自卫巡更队 [2]

2005年亚洲电视剧《危险人物》第11-13集屯门色魔奸十杀三, 由甄思羽饰演刘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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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環出更:陳雲生卸任 難忘屯門色魔案. 东方日报. 2016年1月2日 [2016年1月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9月17日). 
  2. ^ 【黃子華】《一蚊雞保鑣》笑得有內涵 喜劇聯乘社會風化案成經典. 香港01. 2018年2月13日 [2018年2月1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年8月16日. 
相关报导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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