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外观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是华南师范大学的下属学院,前身为华南师范大学法律系,现任院长为王涛教授。1988年华南师范大学成立政法系,同年开始招收法学本科专业学生。1996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4年12月15日成立法学院。
法学院现有一个法学(包括国际经济法方向)本科专业,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招收民商法、国际法、法律史、刑法、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法理、知识产权、社会法等专业硕士研究生、还拥有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权点。2012年和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协联合成立律师学院,负责广州、深圳以外律师人才培养。
历史沿革
[编辑]1988年,学院前身华南师范大学法律系正式成立。1996年,学院获准开始招收研究生。1999年,学院开始全面招收非师范生。2002年开始,学院开始开设案例课[1]。2004年12月15日,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正式成立。2013年9月13至15日,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了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2]。
管理机构
[编辑]管理团队
[编辑]- 院长
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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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单位
[编辑]学系设置
[编辑]- 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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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机构
[编辑]- 高校法制研究中心
其他教研单位
[编辑]实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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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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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活动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曹义孙主编. 中国法学教育状况 2009.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1.12: 233. ISBN 978-7-5620-4150-4.
- ^ 蒋斌,王晓主编. 广东社会科学年鉴 2012-2013年合卷 Guang Dong social sciences yearbook. 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 2015.10: 609. ISBN 978-7-218-10271-9.
- ^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华南师范大学法律诊所简介[永久失效链接].2005/09/11
- ^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司法考试研究与辅导中心招生简章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05/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