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中华民国—毛里塔尼亚关系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华民国—毛里塔尼亚关系

中华民国

毛里塔尼亚

中华民国—毛里塔尼亚关系(阿拉伯语:العلاقات موريتانيا جمهورية الصين‎),是指中华民国毛里塔尼亚伊斯兰共和国之间的关系。两国于1960-1965年有官方外交关系,断交后,目前没有在对方首都互设具大使馆功能的代表机构。对毛里塔尼亚的相关事务由驻法国台北代表处驻普罗旺斯台北办事处共同管辖[1]

政治

[编辑]

外交

[编辑]
绿色国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反对中华民国续留联合国,即《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其中包括毛里塔尼亚

1960年11月28日,毛里塔尼亚独立当日与中华民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于首都努瓦克肖特设立中华民国驻毛里塔尼亚伊斯兰共和国大使馆,并派驻大使[2]毛里塔尼亚则未设立大使馆、派驻大使。

1965年9月11日,与中华民国断交。[2]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就毛里塔尼亚等23国[注 1]所提出的“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国的合法权利”议案进行表决。最终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结果通过。根据《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大会议事规则,提案通过即成为正式决议,是为《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中华民国马尔代夫阿曼等3国未投票。代表中国正统中华民国政府,以外交部长周书楷为代表,在表决之前数小时,于大会上主动宣布退出联合国。日后,中华民国政府将此决议称为“排我纳案”。

中华民国驻毛里塔尼亚伊斯兰共和国大使(1960-1965年)

[编辑]
姓名 任命 到任 递交国书 离任 外交衔级 外交职务
定中明 1960年12月1日 1961年1月2日 1965年9月10日 参事 临时代办
陈泽溎 1965年6月25日 1965年7月20日 未递交 1965年9月11日 大使 特命全权大使

经济

[编辑]

贸易

[编辑]
近年的两国贸易额,金额美元[4]
年分 贸易总额 年增减 排名 出口至毛里塔尼亚 年增减 排名 自毛里塔尼亚进口 年增减 排名
2018 2,787,600 42.437% 168 1,542,782 19.915% 167 1,244,818 64.995% 150
2019 2,327,968 16.488% 178 1,684,889 9.211% 166 643,079 48.340% 166
2020 1,736,661 25.400% 177 1,437,158 14.703% 167 299,503 53.427% 165
2021 4,170,541 140.147% 171 1,951,498 35.789% 168 2,219,043 640.908% 143
2022 3,806,408 8.731% 175 1,714,698 12.134% 171 2,091,710 5.738% 143
2023 2,656,613 30.207% 176 1,130,925 34.045% 173 1,525,688 27.060% 148

2023年的两国贸易项目如下:

出口至毛里塔尼亚的前10大项目为:机动车辆所用之零件与附件苯乙烯聚合物空气泵真空泵、空气或其他气体压缩机风扇美容化妆用品保养品机械零件机器脚踏车脚踏车装有辅助动力者、边车;滚珠或滚子轴承英语Rolling-element bearing传动轴曲柄轴承齿轮、滚珠、飞轮滑轮离合器联轴器内科外科牙科兽医仪器与用具;玻璃,包括后视镜等。[5]

自毛里塔尼亚进口的项目为:冷冻软体类动物针织钩针织套头衫英语Jersey (clothing)、无领开襟上衣外穿式马甲与类似品;甲壳类、软体类与其他水产无脊椎动物之调制或保藏品;特殊物品,含进口未超过5万新台币之小额报单与其他零星物品;集成电路、手操作之机械式地板刷、无动力拖把羽毛掸帚、油漆擦与滚筒等。[6]

签证

[编辑]
中华民国护照中华民国国民签证要求分布图:入境毛里塔尼亚可以落地签证
毛里塔尼亚护照英语Mauritanian passport毛里塔尼亚国民英语Demographics of Mauritania签证要求分布图:入境中华民国需要签证。

两国国民皆须申请签证方可入境对方国家。持中华民国护照中华民国国民前往毛里塔尼亚观光或商务考察,可于抵达首都的努瓦克肖特国际机场时,向海关申请落地签证入境,停留最多30天并不得延长。入境须出示黄热病疫苗接种证明(黄皮书)。经毛里塔尼亚转机无特殊规定。[7][8]

毛里塔尼亚护照英语Mauritanian passport毛里塔尼亚国民英语Demographics of Mauritania抵台参加由中央政府机关主办、协办或赞助之国际会议、运动赛事、商展活动,可以电子签证入境中华民国,停留最多30天并不得延期。[9][10]

交通

[编辑]

航空

[编辑]

客运

[编辑]

两国无直航班机,可经由(不计航点远近,截至2023年6月29日):

注释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駐館位置及聯絡方式. 中华民国外交部 领事事务局. [2017-1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2. ^ 2.0 2.1 许雪姬. 中華民國歷任駐外大使(遷臺後,1949~2003.10). 《台灣歷史辭典》(附錄). 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 
  3. ^ 把中国抬进联合国的,到底是不是非洲兄弟?. 凤凰网. 2018年9月13日 [2019年12月2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12月21日). 
  4. ^ 中華民國進出口貿易統計. 中华民国经济部 国际贸易署. [2021-05-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5. ^ 近二年我國對當地出口主要產品.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6. ^ 近二年我國自當地進口主要產品.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7. ^ 簽證及入境須知.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8. ^ 落地簽證資訊. 中华民国外交部. 
  9. ^ 誰具備申請電子簽證的資格?.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10. ^ 我的電子簽證效期多久?.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参见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