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毛里塔尼亚关系
中华民国 |
毛里塔尼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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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毛里塔尼亚关系(阿拉伯语:العلاقات موريتانيا جمهورية الصين),是指中华民国与毛里塔尼亚伊斯兰共和国之间的关系。两国于1960-1965年有官方外交关系,断交后,目前没有在对方首都互设具大使馆功能的代表机构。对毛里塔尼亚的相关事务由驻法国台北代表处、驻普罗旺斯台北办事处共同管辖。[1]
政治
[编辑]外交
[编辑]1960年11月28日,毛里塔尼亚独立当日与中华民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于首都努瓦克肖特设立中华民国驻毛里塔尼亚伊斯兰共和国大使馆,并派驻大使。[2]毛里塔尼亚则未设立大使馆、派驻大使。
1965年9月11日,与中华民国断交。[2]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就毛里塔尼亚等23国[注 1]所提出的“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议案进行表决。最终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结果通过。根据《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大会议事规则,提案通过即成为正式决议,是为《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中华民国、马尔代夫、阿曼等3国未投票。代表中国正统的中华民国政府,以外交部长周书楷为代表,在表决之前数小时,于大会上主动宣布退出联合国。日后,中华民国政府将此决议称为“排我纳匪案”。
中华民国驻毛里塔尼亚伊斯兰共和国大使(1960-1965年)
[编辑]姓名 | 任命 | 到任 | 递交国书 | 离任 | 外交衔级 | 外交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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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中明 | 1960年12月1日 | 1961年1月2日 | 1965年9月10日 | 参事 | 临时代办 | |
陈泽溎 | 1965年6月25日 | 1965年7月20日 | 未递交 | 1965年9月11日 | 大使 | 特命全权大使 |
经济
[编辑]贸易
[编辑]年分 | 贸易总额 | 年增减 | 排名 | 出口至毛里塔尼亚 | 年增减 | 排名 | 自毛里塔尼亚进口 | 年增减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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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2,787,600 | ▼42.437% | 168 | 1,542,782 | ▲19.915% | 167 | 1,244,818 | ▼64.995% | 150 |
2019 | 2,327,968 | ▼16.488% | 178 | 1,684,889 | ▲9.211% | 166 | 643,079 | ▼48.340% | 166 |
2020 | 1,736,661 | ▼25.400% | 177 | 1,437,158 | ▼14.703% | 167 | 299,503 | ▼53.427% | 165 |
2021 | 4,170,541 | ▲140.147% | 171 | 1,951,498 | ▲35.789% | 168 | 2,219,043 | ▲640.908% | 143 |
2022 | 3,806,408 | ▼8.731% | 175 | 1,714,698 | ▼12.134% | 171 | 2,091,710 | ▼5.738% | 143 |
2023 | 2,656,613 | ▼30.207% | 176 | 1,130,925 | ▼34.045% | 173 | 1,525,688 | ▼27.060% | 148 |
2023年的两国贸易项目如下:
出口至毛里塔尼亚的前10大项目为:机动车辆所用之零件与附件;苯乙烯之聚合物;空气泵或真空泵、空气或其他气体压缩机与风扇;美容或化妆用品与保养品;机械零件;机器脚踏车与脚踏车装有辅助动力者、边车;滚珠或滚子轴承;传动轴、曲柄、轴承、齿轮、滚珠、飞轮或滑轮、离合器或联轴器;内科、外科、牙科或兽医用仪器与用具;玻璃镜,包括后视镜等。[5]
自毛里塔尼亚进口的项目为:冷冻鱼;软体类动物;针织或钩针织套头衫、无领开襟上衣、外穿式马甲与类似品;甲壳类、软体类与其他水产无脊椎动物之调制或保藏品;特殊物品,含进口未超过5万新台币之小额报单与其他零星物品;集成电路;帚、刷、手操作之机械式地板刷、无动力拖把与羽毛掸帚、油漆擦与滚筒等。[6]
签证
[编辑]两国国民皆须申请签证方可入境对方国家。持中华民国护照的中华民国国民前往毛里塔尼亚观光或商务考察,可于抵达首都的努瓦克肖特国际机场时,向海关申请落地签证入境,停留最多30天并不得延长。入境须出示黄热病的疫苗接种证明(黄皮书)。经毛里塔尼亚转机无特殊规定。[7][8]
持毛里塔尼亚护照的毛里塔尼亚国民抵台参加由中央政府机关主办、协办或赞助之国际会议、运动赛事、商展活动,可以电子签证入境中华民国,停留最多30天并不得延期。[9][10]
交通
[编辑]航空
[编辑]客运
[编辑]两国无直航班机,可经由(不计航点远近,截至2023年6月29日):
- 台北→伊斯坦堡、巴黎,再转机前往毛里塔尼亚的努瓦克肖特-Oumtounsy国际机场。
注释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駐館位置及聯絡方式. 中华民国外交部 领事事务局. [2017-1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 ^ 2.0 2.1 许雪姬. 中華民國歷任駐外大使(遷臺後,1949~2003.10). 《台灣歷史辭典》(附錄). 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
- ^ 把中国抬进联合国的,到底是不是非洲兄弟?. 凤凰网. 2018年9月13日 [2019年12月2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12月21日).
- ^ 中華民國進出口貿易統計. 中华民国经济部 国际贸易署. [2021-05-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 ^ 近二年我國對當地出口主要產品.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 ^ 近二年我國自當地進口主要產品. 中华民国对外贸易发展协会.
- ^ 簽證及入境須知.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 ^ 落地簽證資訊. 中华民国外交部.
- ^ 誰具備申請電子簽證的資格?.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
- ^ 我的電子簽證效期多久?.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