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
外观
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公关机构,设在北京市。[1]
简介
[编辑]2012年12月7日,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大会讨论了《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章程》,并听取了中国红十字会“关于2012年财务收支、组织能力评估、冠名红十字(会)医疗机构整顿、信息化建设、核心项目执行、志愿服务工作等专题工作报告”。[2]
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成立后,2013年4月,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三名委员王永、刘姝威、黄伟民个人提议重新调查郭美美事件,但尚未获得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通过。[3]
组成人员
[编辑]2013年成立的第一届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如下:[4][5]
- 主任委员:迟福林(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 副主任委员:俞可平(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中央编译局副局长)
- 委员:王永 邓国胜 王振耀 白岩松 吕红兵 刘姝威 陆正飞 张勇 杨团 金锦萍 郑静晨 袁岳 黄伟民 翟晓梅
- 秘书长:黄伟民(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合伙人)
参考文献
[编辑]- ^ 红会社监委新定位 不提“第三方”监督权。新京报,2013年6月15日. [2013年6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6月15日).
- ^ 中国红会成立社会监督委员会 名单尚未对外公布,新华网,2012年12月08日. [2013年4月2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5月1日).
- ^ 红会否认重查郭美美事件 称属委员个人提议,中国经济网,2013年04月27日. [2013年4月2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12月8日).
- ^ 红会成立社会监督委员会 白岩松等17人任委员,中国日报网,2012-12-09. [2013-04-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2-11).
- ^ 中国红十字会回应“社会监督委员会”四点质疑,新华网,2012年12月10日. [2013年4月2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