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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典範條目/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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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歇根州共有83個縣。雖然1897年後密歇根州不再建立新的份,但在19世紀時,密歇根州的立法機構不斷更改縣的數量及邊界。密歇根州建立縣是為了達到在非建制領土中建立政府的目的。在密歇根州,縣的成立被分為兩部份。首先,未組織的縣的邊界必須完全劃定,並且擁有一個專屬的縣名。未組織的縣的居民可向州政府申請法律承認該縣,以確保該縣在法律上的合法性。州內有不少城市跨越多個縣,當中包括州首府蘭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