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伯斯特—阿什伯頓條約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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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雙邊條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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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 | 1842年8月9日 |
簽署地點 | 美國華盛頓 |
最初簽署者 | 美國 英國 |
批准者 | 美國 英國 |
韋伯斯特-阿什伯頓條約(英語:Webster–Ashburton Treaty)簽署於1842年8月9日,用於解決美國與英屬北美殖民地(後來的加拿大)之間的數個邊界問題。由美國總統約翰·泰勒批准,用以解決阿魯斯圖克問題(一場關於緬因州與新不倫瑞克邊境地區的非暴力爭端),條約主要內容有:
- 最終確定了蘇必利爾湖和伍茲湖之間的邊界,此為1783年巴黎條約的一個遺留問題。
- 重申邊界線(北緯49度線)在西部邊界的位置,直到1818年條約中規定的落基山脈。
- 定義了七種會被引渡的犯罪。
- 呼籲停止公海上的奴隸貿易。
- 同意五大湖由雙方共享使用。
該條約追朔認可了魁北克的南部邊界,為1771年至1773年確定的柯林斯-瓦倫丁線,條約將北緯45度線作為邊界線,但在幾個地點分界線向北移動了半英里。條約由美國國務卿丹尼爾·韋伯斯特與英國外交官第一代阿什伯頓男爵亞歷山大·巴林簽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