酃縣故城遺址
外觀
酃縣故城遺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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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衡陽市珠暉區酃湖鄉 |
分類 | 古遺址 |
時代 | 漢-晉 |
編號 | 9-45 |
認定時間 | 2011年 |
酃縣故城遺址位於湖南省衡陽市珠暉區和平鄉湖東村(原酃湖鄉湖東村),是西漢至東晉時的酃縣縣城遺址[1]。是衡陽市境內存續時間最長的一處古城遺址[2]。
1952年,湖南省文物普查時發現酃縣故城遺址。1959年,列為衡陽市文物保護單位。2011年,列為第九批湖南省文物保護單位。2017年,為建設酃縣城址考古遺址公園,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組織衡陽市文物局等單位組成調查隊,對遺址進行全面考古調查[1]。
根據考古發現,遺址被分為城址區和墓葬區。一處長方形大城,和城內西北處的長方形小城組成了整個城池遺址[1]。遺址現為地下埋藏狀態。大城地面現為集中分佈民居,宅旁有耕地。小城則是大面積耕地,零散分佈民居[2]。大城長約650米,寬約550米[1],總面積約4.5萬平方米[2]。小城長約350米,寬約250米。推測小城有三個城門。大城、小城皆有護城河、城牆留存。推測或因酃縣併入臨烝縣,或因耒水、酃湖泛濫而荒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