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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存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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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存遠,字毅之[1]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泉州府晉江縣(今福建省泉州市)人。明朝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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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存遠為蔡清第四子。嘉靖五年(1526年),蔡存遠中式丙戌科三甲進士。歷任吉安松江二府推官,擢太僕寺丞。平生筆錄有《宋鑑摘要》、《胡傳摘文批》、《續程文批點論則》及《進呈易經蒙引表》。自著有《周易正說》。清道光《晉江縣誌》有傳。[2]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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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嘉靖七年江西鄉試録》:受卷官:吉安府推官蔡存遠,毅之,福建晉江縣人,丙戌進士。
  2. ^ 《晉江縣誌·卷之五十六·人物誌·文苑之二[永久失效連結]》:蔡存遠,字思毅,文莊第四子。嘉靖丙戌進士,歷任吉安、松江二府推官,擢太僕寺丞。生平筆錄有《宋鑑摘要》、《胡傳摘文批》、《續程文批點論則》及《進呈易經蒙引表》。自著有《周易正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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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道光《晉江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