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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毓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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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毓䭲清朝官員,山西介休縣人。

范氏為山西巨富。康熙年間,清軍征準噶爾汗國,范毓䭲輸米勞軍,率以百二十金致一石。以武舉授衛千總,用駱駝助軍,擢升為守備。累遷至直隸天津鎮總兵。由河南河北鎮移駐廣東潮州,上疏請令潮州營兵如河北之例,兼習長槍、短棍、連接棍。雍正帝命他與總督鄂彌達、提督張溥商榷。鄂彌達等上奏:「廣東山海交錯,軍械中鳥槍最合適,其次為弓箭、藤牌、挑刀、大炮。范毓䭲所議與廣東的情況不相合。」雍正帝贊同鄂彌達等議,但還是說范毓䭲初至廣東,應該褒揚他肯上言。嘉應、潮陽遇颶風,海岸決。范毓䭲上奏,皇帝命他加意撫綏。乾隆初年,署廣東提督。按制度,船隻到港,至海關納稅。有的遇風未至目的地,中途暫時停泊,也納稅如例。范毓䭲考慮百姓為了避稅,遇風不敢停泊,以致船隻傾覆,上疏請商船停泊,不是到目的地交易不徵稅,乾隆帝命其待審察。范毓䭲以丁憂歸鄉,服終,授直隸正定鎮總兵。湖廣總督阿爾賽請讓他移任苗疆,乾隆帝不同意,說「范毓䭲富家子弟,謹慎無過。苗疆事重,不能勝任」。乾隆帝五台山,范毓䭲讓他哥哥范毓馪的兒子范清注準備千頭、十匹用來賞賚,皇帝沒有同意。不久以年老去職,之後去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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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史稿》卷三百十七 列傳一百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