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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和平中央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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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和平中央委員會
簡稱UPCC
成立時間2012年,​13年前​(2012
隸屬聯邦和平工作委員會
目標與民地武達成停火協議,實現永久和平、組織政黨參與國家政治、修改憲法、在憲法範圍內生活和工作、依據憲法進行武裝改編等
網站https://nca.gov.mm/peacebuilding_mechanisms/upcc/

聯邦和平中央委員會緬甸語ပြည်ထောင်စုငြိမ်းချမ်းရေးဖော်ဆောင်ရေးဗဟိုကော်မတီ,英語:Union Peace Central Committee,縮寫UPCC),緬甸政府組織,成立於2012年5月,旨在推動政府與少數民族武裝之間的和談進程,爭取實現國家永久和平。[1]

人員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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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之初由11人組成,成員包括總統、副總統、議長、國防軍總司令、內政部長、國防部長、邊境事務部長以及聯邦檢察長等。[2]

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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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進行邦級(地方級)和談,爭取達成停火、設立聯絡處等協議。再進行聯邦級(中央級)和談,爭取就實現永久和平、組織政黨參與國家政治、修改憲法、在憲法範圍內生活和工作、依據憲法進行武裝改編等達成和平協議。[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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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缅甸成立和平委员会推动和平进程. 越南之聲廣播電台 - 對外部. 2012年5月19日 (中文(簡體)). 
  2. ^ 2.0 2.1 缅甸成立联邦和平委员会推动和平进程. 新華網. 2012年05月18日 –透過中國新聞網 (中文(中國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