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美術家協會
法國美術家協會(La MdA,La Maison des Artistes),即法國美協,是在法國政府指導下,負責管理視覺藝術和造型藝術分支的藝術家的必須社會保障(Sécurité sociale),並同時為法國視覺藝術家提供信息交流、活動組織、行業互助、創作協助等服務的的法國公共服務機構。
歷史
[編輯]協會創立於1952年,並於1965年起根據1964年12月26日頒佈的第N°64-1338條馬爾羅法令(Loi Malraux) 獲得國家授權,承擔法國視覺藝術家和造型藝術家即「美術家」的社會保障管理職責。這些藝術家以及他們的營銷機構,只要有第一個歐元的收入,都必須在法國美術家協會登記並交納社保基金。
使命
[編輯]- 自1965年起,法國政府授權該協會在URSSAF"法國國家社會保障和家庭津貼徵收聯合會"的委託和指導下,行使對法國視覺藝術家的社會保障行使行政管理職能。"法國美術家協會"是所有在法國工作和生活的造型藝術家的職業登記機構。根據法國法律,只要有第一個歐元的收入,稅收家庭所在地為法國的藝術家就必須同時在法國美術家協會登記,並且在企業註冊中心及URSSAF註冊,以獲得註冊序列號和企業編號(Siren - Siret)。
- 此外,該協會秉承「團結與互助」的創社理念,承擔其它面向藝術家的公益服務使命,包括但不限於信息交流、活動組織、行業互助、創作協助等為藝術家改善職業環境的任務。
"法國美術家協會"是所有在法國工作和生活的造型藝術家的職業登記機構。根據法國法律,只要有第一個歐元的收入,稅收家庭所在地為法國的藝術家就必須同時在法國美術家協會登記,並且在企業註冊中心及URSSSAF註冊,以獲得序列號和企業編號(Siren - Siret)。
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法國美術家協會約有53 000名註冊藝術家會員,其中包括18 000名認證專業視覺藝術家。
總部
[編輯]法國美術家協會作為根據1901年法律設立的協會及受國家委託行使公共服務的組織,其包括一個總部及一個社會保障管理部門。
協會總部
Hôtel Salomon de Rothschild - 11, rue Berryer - 75008 Paris France
社會保障部門
60, rue du Faubourg Poissonnière - 75010 Paris France
更名由來
[編輯]在部分場合下,會出現"La Maison des Artistes"被直譯為"藝術家之家"情況,或遇到有關法國是否存在"法國美術家協會"的討論。這通常是部分機構、個人或翻譯軟件對法國制度及法國美術家協會不了解,根據法語單詞進行的單方面的直譯。該名稱與事實不符,通常未得到法國美術家協會的官方認可。
事實上,鑑於法語中"maison"一詞的含義所指甚廣,既包括"家"和"獨棟房子",或者"une nombreuse maison"等表達中的"僕役",又有類似英語中"白宮""White House"的"宮","文化會館""maison de la culture"的"館","寄宿學校""maison d'éducation"的"學校",以及"出版社""maison d'édition"的"社"等,並且"Artistes"一詞,除了可表示"美術家"即"視覺藝術家",又涵蓋"音樂家"、"舞蹈家"等非視覺藝術方向的藝術家,該協會已於2010年報備確定協會名稱的法定擴展解釋名為"L'Association Nationale des Artistes des Arts Visuels de France",即"法國國家視覺藝術家協會"。
為進一步避免基於東西方語言差異造成的協會中文譯名的混淆,根據詞語定義,複數的"視覺藝術"即為中文中通常所表述的"美術",協會於2025年1月1日決議,正式將中文官方譯名確定為"法國美術家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