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衡都尉
水衡都尉,中國古代官名,其職能歷朝不一。
得名
[編輯]據《漢書·百官公卿表》載,對於該官得名,歷代注家有不同看法。應劭認為:「古山林之官曰衡。掌諸池苑,故稱水衡。」張晏則認為:「主都水及上林苑,故曰水衡。主諸官,故曰都。有卒徒武事,故曰尉。」顏師古則稱:「衡,平也,主平其稅入。」[1]
沿革
[編輯]水衡都尉最早設於西漢漢武帝時期,於元鼎二年(前115年)置,掌管上林苑,兼管皇室財物和鑄錢。《漢書》載,水衡都尉「掌上林苑,有五丞。屬官有上林、均輸、御羞、禁圃、輯濯、鍾官、技巧、六廄、辯銅九官令丞。又衡官、水司空、都水、農倉,又甘泉上林、都水七官長丞皆屬焉。上林有八丞十二尉,均輸四丞,御羞兩丞,都水三丞,禁圃兩尉,甘泉上林四丞。成帝建始二年省技巧、六廄官。……初,御羞、上林、衡官及鑄錢皆屬少府。」[1]即水衡都尉於西漢武帝新設時,接管了少府的部分職權。
東漢有事隨置水衡都尉,而掌管上林苑等職能歸於少府,水利、航運事務另設都水使者。《後漢書》載,「孝武帝初置水衡都尉,秩比二千石,別主上林菀有離宮燕休之處,世祖省之,並其職於少府。每立秋貙劉之日,輒暫置水衡都尉,事訖乃罷之。」[3]
曹魏再設水衡都尉,掌管水軍舟船器械。「後漢省都水以屬郡國,而置河堤謁者五人。魏因之,又兼有水衡都尉,主天下水軍舟船器械。」[2]
晉朝初立時省,元康年間又復置。「晉置都水臺都水使者一人,掌舟楫之事,官品第四;又有左、右、前、後、中五水衡。《晉起居註》及《元康百官名》:陳慎、戴熊俱以都水使者領水衡都尉。」[2]
南北朝時南朝劉宋曾設立水衡令。「宋孝武帝省都水臺,置水衡令。」[2]
北朝後魏亦曾置水衡都尉。「後魏亦二官並置建,都水使者正第四品中,水衡都尉從五品中;太和二十二年,都水使者從五品,而省水衡。」[2]
唐朝設都水監,該官名稱變化多次,除曾稱司津監、都水使者外,還曾由都水使者改稱水衡都尉。《唐六典》載,「都水監:使者二人,正五品上。」「……光宅元年改為水衡都尉,神龍元年復舊。」[2]都水監的職能與兩漢水衡都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