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籍
外觀
檢籍是指中國南北朝時,劉宋後期至南齊中期,江東政權推行的清檢士籍的政策。
東晉以後,世族衰落,但是他們仍然保有許多特權。當時的世族均有籍狀,籍上有名者即為世族。宋中期以後,許多人通過賄賂官員、冒充死亡等等來假造士籍使自己成為世族,這樣使得國家的租調收入、役源短缺。故最早從461年,劉宋就開始把不合乎最低操守的士族貶黜為服役的將吏(與商人通婚或私下經商的士族),等於是開除其士族資格,學者認為這是「檢籍」的先聲。不過正式檢察偽造士籍的檢籍政策,是從宋明帝泰始三年(467年)開始的,當時記載,自467年至476年,揚州九郡的黃籍上,被檢查出詐註戶籍的就有七萬一千餘戶。
南齊在479年建國後為了增加直接控制的戶口,提高賦稅收入,擴大徭役的負擔面,更是大力推行檢籍工作,規定以宋元嘉二十七年(450年)的戶籍為準,凡不合格者,一律改正,稱為「卻籍」。齊高帝即位的第二年(建元二年,480年),專門設立校籍官,置令史,指派虞玩之主持黃籍的清查。齊武帝蕭頤即位後,繼續清查,鑑定士族的真偽。核查出本應服役納賦而戶籍上造假的,便恢復原來的戶籍,繼續承擔賦役,稱為「正」籍。後來甚至要把被卻籍者罰充遠戍。但是由於檢籍官員貪污收賄,激起唐寓之率領民眾起事,到490年齊武帝被迫下令停止。
參見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唐長孺,〈士人蔭族特權和士族隊伍的擴大〉,《魏晉南北朝史論拾遺》(北京:中華書局,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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